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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世蕃孝顺

发布时间:2022-06-26 02:19:27

A. 严嵩本来隐居山乡做学问,是谁把他捞出来,培养成大奸臣的呢

公元1480年出生的严嵩,是今江西省分宜人氏,其父严淮读书不咋样,考不取功名,只好做个穷教书匠。他把读书做官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儿子身上。严嵩比父亲可强多了,10岁中秀才,19岁中举人,25岁时,以全国第五名的好成绩高中进士,当上了人人艳羡的翰林编修。

惦记他的人叫杨廷和,四川成都府新都人氏,官至内阁首辅。当初严嵩考进士时,杨廷和是主考,杨廷和欣赏他的才华,亲自录取了他,所以杨廷和是严嵩的恩师。

公元1517年,杨廷和亲自写信给严嵩,劝他出来做官。严嵩听说朝廷已经大变样了,皇帝也换了,那个不正经的皇帝朱厚照死了,换成了嘉靖皇帝,嘉靖皇帝听说还不错。严嵩一想,自己的春天来了,于是就出山再度为官了

B. 求明朝明世宗时期权臣严嵩长女资料

1长女严咸宜
严嵩长女严咸宜:嫁于同乡分宜人袁应枢(工部员外郎),43岁便因病去世。非常聪明,从小就特别喜欢看书习字,写得一手漂亮的书法。女工活也无师自通。生有一个孝顺儿子,可惜因母亲去世悲痛了两年才17岁就离开了人世。生有一个女儿刚嫁于夫家也去世了;严嵩的另一个女儿嫁于邻乡新渝人黎天监(,其父逝后寄居严嵩家,书法闻名京城选为鸿胪寺署丞),一生没生育儿女,在1538年就早世了,女婿黎天监也在1542年去世。

C. 为啥古人在台面上对做官遮遮掩掩,很不愿意做一样,其实心很想呢

一、严嵩不想做首辅。

大明王朝1566里有这么一段非常经典的对白,沈一石被抄家以后,胡宗宪连夜被嘉靖皇帝召入京城,带来了沈一石家里的账本。

嘉靖知道胡宗宪是严嵩的门人,所以在看完账本,知道浙江官吏贪污了七八百万两银子后,选择让胡宗宪将账本抬到严嵩家里去。

这是为什么?为的就是要看看,严嵩是不是也参与其中。严嵩握着胡宗宪的手,深切地说儿子不如弟子,儿子不知道感恩,但是弟子知道感恩。

严嵩当时已经年过八旬,胡宗宪也已经56岁了。严嵩笑称,自己这个内阁首辅是个媳妇儿,他胡宗宪这个浙直总督也是个媳妇儿。

所谓媳妇儿,就是天底下最难的一个人,既要对公婆孝顺,又要对丈夫关爱,还要时刻照料孩子们的生活,家里的柴米油盐样样都要她来管,往往还例外不是人,到处受气。

言下之意就是说自己很艰难,是你们所不能想象到的。如果你们想要坐上这个龙椅,就必须要承受这样的艰难。

而实际上呢?雍正可能会把皇位让出来吗?显然是不可能的。但凡有哪个兄弟敢上去摸一下,雍正都能把他给宰了。

至高无上的权力,是永远不可以受到侵犯的。雍正表面上说自己不想做皇帝,只是为了说出自己的艰难,但是他不可能放弃皇位,这是为了自己的私心。

如果你当真了,那就要闹笑话了。就连十阿哥胤䄉这种猪脑子的人,都没上套,可见古代官场说一套做一套的事情,其实早就屡见不鲜了。

D. 历史最大的恶徒,清朝以前都有哪些罪臣让华夏文明倒退一百年

明朝有这么一个人,叫严嵩,据说他是明代的第一奸臣,一开始他还是不错的,他出生在一个还不错的家庭,他父亲参加了很多次的科举,结果都没考上,最后当了教书先生,他父亲觉得自己这辈子是不行了,就把愿望放在了严嵩身上,很小就开始教严嵩,三岁会写字,六岁会背四书五经,八岁考了童生。

很多人当时弹劾严嵩,说他贪污,但是嘉庆不在意,我不管严嵩贪污不贪污,我只在乎他听话不听话,可是严嵩犯了最致命的错误,就是惦记上了皇位,他想变成这个国家的统治者,正好这个时候,嘉靖又把夏言请回来了。

又经历了一些,严嵩倒台了,严嵩非常聪明,他是贪污了,但是贪污的前提是让嘉靖有钱花,因为严嵩的存在,绝对让华夏文明倒退了,没有严嵩也会有其他人,毕竟那个漏洞在哪,谁都想上里面抓两把,嘉靖炼丹药需要钱,这个钱从哪来?

E. 不论行为是否正确,历史上有很多坑爹的不孝子女。你能说出几个

他老爹是大名鼎鼎的严嵩,严嵩做了二十几年的首辅,权倾天下,严氏集团干的大半坏事都是严世蕃出的主意。


陷害忠良(抗倭总督张经),贪污军费,贪污工程款,受贿等等,坏事做绝,严嵩没有办法,只能拼命给他打掩护,结果干的坏事越来越多,最后走上不归路。

为了让他老爹信服,袁大公子叫人无中生有搞假新闻,印报纸说很多人都拥戴袁世凯当皇帝,袁世凯信以为真,结果坐上皇帝八十几天就挂掉。

F. 《锦衣之下》中的严嵩最后结局和历史真实结局是否有出入

没什么大的出入,基本差不多。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严世蕃被判斩首,在行刑前大哭一番,严嵩被没收家产,削官还乡,无家可归。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四月二十一日,严嵩在贫病交加中去世,终年八十七岁。他死的时候,寄食于墓舍,既无棺木下葬,更没有前去吊唁的人。

一、严嵩简介

在南方,为了平定倭寇,他鼎力支持东南总督胡宗宪的各项政策,支持胡宗宪编练新军。正是在严嵩的支持下,胡宗宪才能放手大胆的实施自己的平倭战略,为倭寇的最终平定奠定基础。

当然严嵩也绝非好人,他结党营私,打压政敌,尤其是他的儿子严世蕃,好色成性,敛财无数,异常狂妄,在严嵩把持朝政的20年,通过卖官鬻爵,搜刮大量钱财,可谓富可敌国。最终严嵩也是倒在自己儿子身上。

G. 请高人帮列举汉代及汉代以前的历史中记载吃人的记录。谢谢

历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将帅用人肉充作军粮,所到之处,就地掳掠民众为食物。十六国时,前秦苻登领兵征战,把杀死的敌兵叫做「熟食」。他对军士们说:「你们早上作战,晚上就可以饱餐肥肉,不必担心挨饿。」于是,部下都甘愿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饱后再作战,因猛异常。唐末时,秦宗权常派遣部将四处屠杀百姓,他的军中不带米面,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随军携带,作为军粮。唐末杨行密围攻广陵时,城中粮草罄尽,守城军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贩卖,专门派人杀戮他们,像屠宰猪羊似的,这些人被杀时,竟然一声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后来朱粲降唐,高祖李渊派部将段确接受投降并劳军,宴席间,段确饭酒半醉时,对朱粲开玩笑说:听说你爱吃人肉,那到底是什么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讥,说:「如果是刚喝过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猪肉一样。」段确大怒,骂道:「你这狂贼,既然已入我唐朝,不过是一个奴才罢了,还敢吃人吗?」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将段确杀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获《隋唐演义》中有一回名为「□人肉朱粲兽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这种以人肉代替军粮的行为,在某些正义之师中也不能免。如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又说张巡杀死爱妾、许远烹熟书童的事也与事实不符,实际上是张巡的妾见情势危急而自杀,许远的书童是忧惧而暴亡,张许二公借机用他们的肉犒赏士兵,作坚固军心的手段。虽然史籍有所夸大,但不论黄巢还是张巡,因军中缺粮而吃人肉的事总是有的。古时战争残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逼使人性异化,回归到动物界同类相食的状态。这样的情况并非仅见于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乃兵四起,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明清时,官兵吃人的现象屡见记载。明成化年间,湖广都指挥彭伦跟随赵辅平定大藤峡□民叛乱,把抓获的俘虏绑到高竿上,让兵士将他们乱箭射死,然后又割裂他们的肢体,让兵士烹煮而食。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妇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将被杀,李氏哭著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也答应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又有一位姓梁的穷书生被守将抓去将被烹食,他的十岁的女儿请求代替,守将被感动了,把他们父女一同释放。有一回城门正要关闭,有几百名乡下百姓涌到城门外请求进城避难,新会县令不同意收留他们,清军守将说:「让他们进来吧!到紧急的时候,这批人可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打开城门,把百姓放进来。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有户人家数口被吃,只有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他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守将满面羞惭,急忙离去。这位吃人的清军守将,对十岁的女孩还有一点怜悯之心,对遇难者的责问还有一点惭愧之心,说明他的人性总算还没有完全灭绝。
古代,还有不少人出于凶残的本性或怪异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来满足残酷的欲望。此类事例甚多,说起来骇人听闻。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卫国,杀卫懿公并吃了他的肉,而抛弃了他的肝。卫国有个大臣名叫弘演,当时出使在外,听说国内有变,急忙赶回来,看见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决定自杀,用自己的身体为棺材,自杀后让人挖出他的内脏,把懿公的肝装入他的腹腔来安葬。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国君。十六国时,石季龙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妻子儿女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人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翱哲諥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庅摺酡鯞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后来遭遇兵乱,诸葛昂和高瓒一齐被盗贼抓去,盗贼向他们索要金银财宝,他们拿不出来,盗贼就把他们绑在木桩上,一块块地割下他们的肉烤著吃,作为下酒菜。这两个吃人的野兽,最终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唐代以后,此类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个向他讨债的人带一名仆人来到临安,住在旅店里,薛震把他们主仆二人用酒灌醉杀死,然后把尸体放入大锅中,加上水和水银同煮,连骨带肉一起化为肉酱。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惊觉逃走,报告县令,县令派人逮捕薛震,审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与薛震同时,岭南陈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设宴待客,一名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杀死,又把他的肉煮烂端上宴席让客人们尝鲜。客人们不知是人肉,边吃边说好吃,后来把两只手端上来,客人才发觉吃的是人肉,都感到恶心,把刚才吃下的肉都呕吐出来了。当时又有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元和年间,节度使张茂□常吃人肉,后来到朝中任职,别人问他在节镇时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饰地回答说:「人肉腥且,争堪吃?」代宗时,严震也有同样的嗜好。李廓任颍州太守时,曾捕获七名盗贼,这夥盗贼前后杀了许多人,并且吃了这些人的肉。李廓问他们为什么要吃人,为首的盗贼供称,他们是得了某个江错枪盗传授的,说了吃了人肉之后,夜里潜入人家房中,这家人就会昏睡不醒,因而行窃时就不会被发觉。五代时,后晋苌从简由屠户家庭出身,因军功官至左金吾卫上将军,历任河阳、忠武、武宁等镇节度使,特别爱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亲信捕捉民间的儿童蒸熟吃。后汉蔡王刘信更琌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著他的面零刀割他们,让犯罪者吃自己亲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刘信虽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这番举动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难分重轻。
宋代,吃人的人也并不罕见。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后来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事。开宝三年(970),他复官分司两宗,性情越来越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977年)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述种种事例,都还只是把人杀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办法烧熟来吃,若从使用火这一点来说,这些还略带些人的气息。更有甚者,古代还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脑及人的内脏器官,那简直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根本谈不上还有什么人性了。
早在战国时期,就曾发生这么一件事。齐国有两位勇士,一人住城东,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气。某日,他们突然在冲上相遇,想比试一下,到底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人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
这两位勇士是好勇斗狠的典型人物。他们只是自残己身,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们要叙述的残害他人的兽行毕竟有所不同。历史上确有些狠如豺狼的人,对他人活捕生吃。三国时,吴国大将高澧好饮酒,爱杀人并饮人的鲜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掳掠过往行人,杀死后饮其血食其肉。唐初贞观年间,代州都督刘兰谋反,被腰斩,有个名叫丘行恭的将官用手挖出刘兰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来显示自己痛恨叛贼的立场魽讨取皇帝的欢心,但唐太宗李世民讨厌他的这种残暴行为,责备他说:「对叛贼该处以什么样的刑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何必要这样做呢?如果生吃反贼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兰的心肝应该让给太子诸王吃,哪能轮到你呢?」丘行恭讨了一场没趣,羞惭而退。又据传说,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北宋大将王彦升领兵作战,得胜后就会命令设宴,把抓到的敌兵俘虏绑在旁边,他用手硬扯下俘虏的耳朵,放在嘴里咀嚼,同时慢慢举杯饮酒。俘虏满面鲜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顾,与宾客谈笑风生。他用这样的办法共吃了数百名俘虏的耳朵。
明代初年,长洲人韩雍曾为大将,率军平定广西壮族、瑶族的叛乱。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事时,把几名俘虏拉过来斩首,然后剜出死者的心脏,砸开头颅取出脑汁,趁热吃下肚去。部将大惊韩雍□态度从容,不当回事。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的儿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爱生吃人的肝、胆和脑汁。每天天黑后,他看见有人经过他所居住的王府旁边,就命令手下人把他们引诱到府中杀死,供他食用。后来,人们都不敢从他的府邸前后经过。像朱有熹这样的帝室贵胄,竟然如此殁暴,其下的凶官悍将的吃人行为也就不足为奇了。
明末的刘泽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在弘光朝时为总兵,镇守庐州(今合肥),平时读书作诗,表面看来颇为风雅,但实际上他的性情极其凶残。他府中养著两只大黑猩猩,驯得能够从事简单。有一天,刘泽清设宴请客,让一只猩猩捧著一盏装有三升酒的金瓯向客人跪著敬酒。猩猩状貌狰狞,客人吓得浑身发抖不敢接酒。刘泽清笑著说:「你连这畜生也害怕吗?」他又叫人拉过来一名死囚犯,在宴会厅中当场打死,取出脑浆和心肝放在另一盏金瓯中,让另一只猩猩捧著,刘泽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脑浆,旁若无人,宾客莫不胆战心惊。后来刘泽清投降清朝,清朝担心他反覆无常,寻藉口把他磔死。这个吃人的野兽,最终没有得到好下场。
下面要谈到那些相信左道邪术以吃人肉来治疗某种疾病的事例了。如果说,为满足暴虐欲望鞾人,主要的是表现了人性中遗留的兽性的凶残,那么,妄图以吃人肉治病的行为则是除凶残之外更表现出动物式的愚昧。用现代科学的观点来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动物相比,其组织成分没有根本的区别,人体内含约有机物质,在别的动物身上也可以找到。而且,某些动物如鹿、虎、獭、麝、鳖及一些虫类身体内所含的微生素、微量元素或可作药用的有机物质都优于人体。因此,即使人的肌体具有某种营养价值和医疗价值,它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动物的肌体来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师、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于显示其法术的神秘,制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气氛,以此使人畏服而信从。他们的做法实际上带有迷信的性质,和祈禳、驱鬼等邪术一样,对人有害无益。他们利用当时人们的愚昧无知,施展骗人的手段,达到获取钱财等目的。历代真正具有科学意识的名士或名医从来不相信吃人能治病这一类的鬼话,而相信左道邪术的多是贪残、愚蠢、纫庸将或土豪地痞之流,他们有足够的钱财可以饱方士的私欲,有足够的权势掠取被吃的人,否则,方士们也不会向他们献上这吃人治病的恶谋。
这类人的突出的代表是隋代的麻叔谋。隋炀帝下诎开汴渠,麻叔谋被任命为开河督护。他到达宁陵后患病,卧床不起,求医诊治。医生说必须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后加入药物,一起服食。麻叔谋让人找来几只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为「含酥脔」。乡村百姓前来献羊羔约有数千人,麻叔谋收下羊羔,给了他们优厚的报酬。宁陵县下马村有个叫陶榔儿的,富有钱财但为人凶暴,他家的祖坟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时被发掘,就偷了别人家一个三四岁的男孩,杀死后砍掉头和脚,蒸熟装入食盒献给麻叔谋。麻叔谋吃著这肉,香美异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满意,就下令让河道在经过陶家坟地时绕了个弯。陶榔儿兄弟感谢麻叔谋的恩德,继续偷盗小儿蒸熟献给麻叔谋来讨赏。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也效法他们,偷盗乡间小儿换取赏赐。当时,附近村庄接连丢失小儿达数百名,到处可以听见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声。于是,当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制一个大木柜,用铁皮裹缝,夜里就把小孩藏在柜中,用大锁锁牢,而且全家人点著蜡烛值班看守。到天亮打开柜子,若小孩还在,全家老幼都一齐庆贺。即使如此,丢失小儿的事件仍然不断发生。后来麻叔谋恶贯满盈,隋炀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贼盗宝、擅易河道」等罪名惩治他,派大将来护儿把他逮捕处死,陶榔儿兄弟也同时正法。麻叔谋吃人的事不少书籍都有记载,明末阮大铖的传奇《牟尼合》中也写了这样的情节。
其实,医生给麻叔开的药方并不是人肉,麻叔谋因宵小谄佞之的蒙蔽而改食人肉,一吃上口就不可收□,因而以吃人的恶迹名留史册。古代那些直接采用方士们吃人肉治病的药方的人也不少,他们的行为比麻叔谋还要恶劣。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脑髓可以治病。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税太监高□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x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就攫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参见宫刑)清初顺治年间,安邑知县鹿尽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个方士自称是刘海蟾转世,会扶乩之术,对他说吃小儿的脑子可以治好病。鹿尽心相信他的话,用高价购买小儿,猛击其头部致死,取出脑浆炖熟服用。这样,他吃了许多小儿,病情未好转,又请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脑浆。于是鹿尽心就把捕获的小儿敲开头骨,生吸脑汁。但是,鹿尽心的病到底没有好,不久他就死了。这个例子说明,吸人脑髓对治疗疾病不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
还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儿具有大补的作用,就烹食胎儿以图健体强身。明代有个名叫王冠,縄人,热衷于房中术。他有婢妾十馀人,恣意纵欲,婢妾怀孕快要分娩时,王冠就让她服药打胎。胎儿产出,王冠就把胎儿放在石臼中捣成肉酱,配制成药丸。他还购买别人家的幼儿烹熟食肉。后来事情败露,王冠被治罪,凌迟处死。清末时,还有人练什么金刚禅,也吃人的胎儿。据说,当时扬州东乡十里处有水田,某天夜间,在田野里草棚中护青的农民看见远处河边的土地庙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们感到可疑,就约集几个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各执棍棒前去察看。走到跟前,看见一个和尚坐在地上,旁边用石块支著一口铁锅,正在加柴烧煮。农民问他干什么,和尚说:「我到南海拜佛归来,路过此地,肚子饿了,煮点饭吃。」农民正要离去,其中一人笑著说:「和尚不是吃斋吗,我怎么闲著这锅里□有肉香?」一边说著,一边开玩笑地揭开锅盖,看见里面煮的是两个胎儿。众x惊,都用棍棒打那和尚。和倚受伤倒在地上,数口气说:「我是练金刚禅的,必须吃够三十六个男胎,才能成大道,我刚吃了七个,就碰上你们了。这都怪我福薄,命该如此。你们快把我打死吧,不必多说什么了。」农民们非常愤怒,七手八脚把和尚击毙,把他的尸体扔到河里。这个和尚练的所谓金刚禅,肯定属于左道邪术一类,能背著人暗地里进行。他的悲惨下场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吃人的行为不论以什么理由出现,都不能被一般民众所理解,民众对这种残忍做法随时都会表现出强烈的反对情绪。
最后,需要谈到的是那些以吃对方的肉来发泄仇恨的现象。这一类的吃人或咬人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手段,和玡面所述种种以吃人为乐的残忍行为有所不同。据历史记载,南朝梁时侯景作乱,兵败后被羊鲲所杀,尸体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们纷纷割食,后来又把他的骨头烧成灰,受过候景祸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调在酒里饮下肚中。隋代杨玄感谋反,炀帝把他擒获正法,罪及九族,并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员,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则天死后,其宠臣张易之、张昌宗兄弟被杀,百姓们争先脔割他们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猪的脂肪似的。五代后晋时,张彦泽被耶律德光擒杀,市民们砸开他的头颅,挖出脑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仇家出钱贿赂刽子手,买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时,王被严嵩杀害,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获罪被斩首,王的儿子王世贞、王世懋兄弟花钱买通行刑的刽子手,砍下严世蕃的一条腿带回家去,煮熟祭奠父亲,之后,王氏兄弟二人对坐,把那条人腿上的肉吃个净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阳,杀了福王朱常洵,并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赐给部下尝食,名曰「福禄酒」。这些做法,虽然只是为了宣泄感情,但不能不说是一种原始的、野蛮的报复方式,在今天看来是不足取的。随著人类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现象会逐渐绝迹

H. 严嵩被抄家的时候家徒四壁,财产还不如一些清官,为什么还要说他是大奸臣

其实严嵩在他的前半辈子也算是一个比较正直的人,而他的家产也确实不怎么,但是说他是给个大奸臣,其实是和他当时害死了他的前任首辅夏言等这些对明朝有利的一些人。

严嵩是江西人,父亲也是一个文化人。但是却没能够考取过功名,就把希望寄托在了他的儿子严嵩身上。也对严嵩十分严格。而严嵩也确实是不负父亲的期望。有着神童的称号。在八岁的时候,就成功考上了童生第一名。就在他准备去乡试的时候,父亲去世了,于是他就守孝三年。

直到严嵩五十八岁的时候,可能是严嵩看透了人间冷暖吧,他也开始违背了自己以前的道德观,开始走上了一个被朝廷官员谩骂的奸臣之路。

然后,就比如严嵩借帝王之手杀掉了当时的军事天才曾铣,让仇鸾这个蠢猪当上的大将军,然后又有诸多有志之臣被杀。连当时帮助他的首辅夏言也被他杀掉。可以说完全就是一个奸臣的模样。

I. 严世蕃是孝子吗

卐 拿破仑 卐 3级 2011-07-28

严嵩倒了,但没有死。严世蕃也活得很滋润。他并没有到雷州卫服刑,只在广东南雄住了两个月,就溜回家了。回家以后也不韬光养晦,反倒大兴土木,修建私宅。这就引起了地方官员的注意。更糟糕的是,地方官注意严府,严世蕃却不注意,气焰十分嚣张。有一次,袁州府推官(专管刑狱的官员,正七品)郭谏臣到严府公干,严府家奴非常无礼,公然不把他这个朝廷命官放在眼里。郭推官咽不下这口气,一状告到巡江御史(监察部特派员)林润那里。林润也是一个想把严家置于死地的,正好手上也抓住了严世蕃的把柄──与罗龙文过从甚密。罗龙文是什么人?是倭寇王直的亲戚,而且和严世蕃一样,也是从流放地私自逃回的。于是林润上奏朝廷,状告严世蕃和罗龙文网罗江洋巨盗,私用违制车服,日夜诽谤朝廷,聚众四千余人,“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
这就是谋反了。于是,嘉靖四十三年(公元1564年)十一月,朝廷下令将严世蕃捉拿归案。那时,严世蕃的儿子严绍庭还在北京当锦衣卫指挥,立马派人通风报信。严世蕃闻讯本想逃回雷州,谁知早在林润的监视之下,刚一出门,就被逮了个正着。结果,严世蕃被押解进京,交由三法司审理。三法司,就是刑部(公安部)、都察院(监察部)和大理寺(最高法院),其长官分别是刑部尚书、都御史和大理寺卿。像严世蕃这样涉嫌谋反的大案,照例是要“三司会审”的。
严世蕃二进宫的消息轰动了京城。许多人额手称庆,都认为沈炼和杨继盛的冤案这回总算可以平反了。林润和郭谏臣是这么认为的,“三法司”长官黄光升、张永明、张守等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因此他们在判决书里,便大讲严嵩父子如何迫害忠良,而且重提沈炼、杨继盛案。草稿送到徐阶那里,徐阶问,诸位的意思,不是想救严公子一条性命吧?黄光升几个都说,当然不是,恨不得立马就杀了他。于是徐阶不慌不忙拿出自己的稿子,上面一五一十列举了严世蕃的“反迹”:什么住宅私拟王府啦,什么招募亡命之徒啦,什么谋为外投日本啦,什么串通里应外合啦,不一而足,而且说得有鼻子有眼。蛊惑严世蕃在南昌称王的,是彭孔;挑唆严世蕃勾结黑社会的,是典楧;煽动严世蕃里通外国的,是罗龙文;协助严世蕃诱致外兵的,是牛信。黄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了,立即照抄上奏。结果,皇帝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的罪名判处严世蕃死刑。而且,根据徐阶的意见,并没有“秋后处决”,而是“亟正典刑”。
沈炼和杨继盛可以瞑目了,历史也终于实现了“实质正义”,尽管方式是如此荒唐。
综上所述答:是!!!

J. 正史上的锦衣卫沈炼,他的一生都有着哪样的经历呢

提到锦衣卫,给人的感觉是阴森恐怖,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有这样一位锦衣卫,正直无私、嫉恶如仇、爱民如子,最后为了正义和公理而被迫害致死,他就是《明朝那些事》里提到的义士——锦衣卫经历司沈炼。

1.少年时代文武全才,忠孝双全

正德二年(1507年),沈炼出生于浙江省会稽郡。少年时代的沈炼聪敏好学,“其始为诸生时,即以文才为时辈所推重。”沈炼曾经跟随明代伟大的哲学家王守仁游学,王守仁对沈炼的才华也赞赏不已,“种种超卓,真用世之才”。

严嵩于是在嘉靖面前诋毁沈炼,想置他于死地。幸亏陆炳鼎力相救,才保住了沈炼的性命。

但是沈炼的政治生涯彻底结束了,他在廷杖后被赶出京城,贬往保安。

4.被贬保安仍不放弃与严嵩的斗争,终于被严嵩迫害致死

嘉靖三十年,沈炼被贬往保安。尽管已经成为平民百姓,沈炼还是心怀社稷。

当时俺答频频侵扰宣大地区,宣大总督杨顺是严党,他懦弱无能,对俺答一味退让,杀良冒功。

沈炼多次痛骂严嵩,他致书杨顺,指责他不能保境安民。

杨顺非常嫉恨沈炼,于是他密报严嵩说沈炼想刺杀他们父子,严嵩于是指示杨顺除掉沈炼。

当时宣大地区白莲教活动猖獗,白莲教教徒阎浩被捕后,杨顺将沈炼列入白莲教名单,朝廷下旨将沈炼处以极刑,之后杨顺将沈炼的两个儿子沈衮、沈褒杖杀。

隆庆元年(1567年),此时严氏父子早已倒台,沈炼的长子沈襄为父申冤,朝廷为沈炼平反,复其官位,加赠光禄寺少卿。

沈炼为人忠义,严嵩势大,即使是后来扳倒严嵩的内阁大臣徐玠在当时也对严嵩退避三舍,而沈炼只是区区七品小官,却以飞蛾扑火的英勇无畏精神去挑战严嵩。

尽管最后失败了,但是他用生命唤起了良心未泯的诸位大臣,陆炳对于沈炼的死大为感慨,他叹息到“我不如沈炼啊!”

在日后扳倒严嵩的过程中,陆炳不再为虎作伥,与严嵩保持了一定距离,使徐玠最后找到严嵩的破绽将他赶下台,沈炼用他的生命燃烧了正义!

于谦曾经写过一首诗“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句诗其实也是沈炼的真实写照。沈炼,一位平凡而又伟大的锦衣卫!他用正直无私的一生告诉我们,原来锦衣卫里也有如此浩然正气的好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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