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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孝敬父母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2-04-09 21:14:28

Ⅰ 古今孝敬父母的事例

1、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Ⅱ 孝敬父母的感人故事

人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父母孝顺好了,那天下就会太平的多了。可是很不情愿地告诉大家,前些天我知道了一个老妈妈的去世,却会让每一个有良知的人潸然落泪。因为她是一个有着4个儿子2个女儿的母亲!老伴儿去世的早,她含辛茹苦带大了孩子们,老了确实轮流在孩子们的家里艰难度日,轮来轮去,最后自己孤独的饿死在了一间又破又黑的小屋子里,几天后才被人们发现……呜呼哀哉!这简直是我们人类的悲哀!

清楚记得奶奶讲过的一个故事。只听过一次便终生难忘了。
从前,有一个养了三个女儿的母亲,很年轻就守寡了,但是她丝毫没有放弃过活下去的勇气。很艰难地把孩子们养大了。老了,她感觉自己不久于人世了,便想试探一下她的三个女儿哪一个是真心的疼她,因为她有一件很珍贵的家传之宝金簪,她要亲自交到最孝顺的女儿手里才会走得安心。
她来到了大女儿家里,大女儿家境还算好,但是她却给老妈妈炒了一盘黄豆,老妈妈看在眼里气在心里,但是什么也没有说,勉强吃了几粒儿就离开了大女儿的家。她又来到了二女儿的家里,二女儿给老妈妈炸了一盘花生米来款待老妈妈,老妈妈仍没作声,还是照样吃了几粒儿,就离开了。她又来到了三女儿家里,三女儿家过的最拮据了,但是一看老妈妈来了,二话没说就出门去了,老妈妈心里全凉了,心想这金簪子给谁好呢……正当她犹豫不决时,只见三女儿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包子走进来了,让老妈妈快吃,否则她的孩子们回来就要分着吃了,她的的确确不舍得给自己的孩子吃。看到三女儿那长长的发髻忽然没有了,老妈妈泪流满面。
不久老妈妈与世长辞了。
老妈妈走后,村里的识字先生交给老妈妈的孩子们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锅炒豆儿,油炸米儿,金簪留给卖发妮儿。
树欲静而风不息。
子欲养而亲不在。
乃劝为人之子女者。应当及时事亲尽孝。则不致思欲孝养父母。而父母已亡。追忏已晚矣

Ⅲ 关于包拯早年至孝的故事

包拯吃鱼的故事
包拯早年丧母,是嫂嫂将他养大,包拯称她为嫂娘。
包拯考中进士要到外地做知县。上任前一天中午,嫂嫂特地为他做了条红烧鲤鱼。包拯要嫂嫂和侄儿包勉同吃,嫂嫂没答应。他只好吃掉一面鱼肉,剩下的留给包勉吃。吃晚饭时,嫂嫂又将剩下的鱼给包拯吃,他就将鱼的另一面给吃了。
第二天,嫂嫂问包拯昨天吃的两条鱼那条好吃些。“昨天那条鱼很好吃。”包拯说。嫂嫂一听大怒道:“我昨天明明是给你做了两条,你怎么能说只吃了一条了呢?”包拯见嫂嫂发火了,连声又说:“请嫂娘息怒,我记错了!嫂娘息怒,我记错了,昨天是吃了两条鱼。”
嫂娘听了,知道包拯孝顺,不惹自己生气,但却严厉地对包拯说:“黑子,我昨天真的只给你吃了一条鱼!我一说两条,你为啥不敢坚持呢?今后做官,如果只看大官的脸色就歪曲事实,不敢秉公执法,势必当的是昏官!”
包拯听了嫂嫂一番话,方知昨天嫂嫂给自己吃鱼的良苦用心,忙撩衣跪倒,说道:“嫂娘教诲,黑子我铭记在心,永不忘记!”
后来,包拯为官果然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受到世人敬仰,名留千古。

以民为贵 开仓放粮

在包公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时,常常不辞辛劳,深入下层体察民情,救民于水火之中。江南地区有一次发生了旱灾,百姓们饥饿得难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下令开仓放粮救济,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当时的惯例,开仓放粮是件大事,必须事先请示皇帝,等批准以后才能打开粮仓救济百姓。但当时情况紧急,如果将文书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来,要等上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边派人急奏朝廷,一边就果断地开始放粮了,终于使很多百姓免于灾难。 还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围受灾,百姓已缺粮断炊,而地方的官吏们为了虚报政绩、讨好上级,以利升迁,便隐瞒灾情,置人民生命于不顾。不仅如此,还反过来逼迫百姓们交粮卖米。包公了解到灾情后,就给皇帝写下了《请救济江淮灾民疏》,要求立即纠正不法官员误国害民的行为,并予严惩。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称为 \' 再生父母 \' 。现在仍然在上海地区上演的戏剧《陈州放粮》就是根据这件事编写而成的,并非凭空设想。
巧判小孩
有两个妇人为了一小孩而闹上了公堂,县官判定两人一人拉小孩的一只手,谁拉赢了那个小孩就是谁的,在经过一番拉扯之后,其中一位含着泪松开了手,但是最终县官却把小孩判给了那位妇人.别人不明其理,问之,县官说到:”谁会忍心让自己的小孩受到伤害啊!她放手是因为她心疼她的孩子!你没看见她是含着泪的吗?后来包拯就把孩子还给了这位母亲!
参考资料:<包拯传>

巧断浮江尸
包公知池州的腊月一天,发现江面上浮尸一具,奇怪的是尸体只是上下浮动,并不随流而下。包公命役差打捞起来,原来尸首被麻绳扣在一扇石磨上,死者右手还抓着一把带头皮的头发。包公命贵池知县审理此案。知县查明那扇石磨是祝圣寺庙产,当即差衙役去寺中捉拿当家师玄灵和尚,但得知玄灵老僧已投井身亡。知县以“凶犯谋财害命,江浮冤尸,畏罪自杀”为由,呈州府销案。
包公私访回来,见县官草草结案,呈折中破绽百出,当即命衙役鸣锣,传谕全城:“包公升堂审磨盘罗!”消息传开,轰动全城,男女老少都涌到州府衙门前面,观看包大人断奇案。包公见全城百姓到的差不多了,传令:“凡今天来看断这桩血案的乡亲,不管男女老少,必须人人头顶青天,手抚心口,脱帽解巾,以敬神灵!”围观的百姓纷纷脱下帽子或解下头巾,包公居高临下,看得明白,只见一个头缠黑头巾,脸青眼肿的家伙缩头想溜,当即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凶犯哪里逃,拿下!”衙役抓住那家伙,扯去头巾,头顶上果真少了一撮头发,连头皮都撕掉了。
原来,杀人凶犯名叫王九,系当地有名的无赖。死者原是江北的一家客商,赚了许多银两,准备回家过年。途中到王九家借宿,王九遂起谋财害命之心,趁商人熟睡之机,双手卡住他的脖子,商人拼命挣扎,打肿了王九的脸,打青了王九的眼,抓下了王九的一把头发,仍不免一死。王久扛着尸首往江边去,路过祝圣寺,偷了寺中一扇石磨,把尸首栓在石磨上,抛进大江里。哪知他做贼心虚慌慌张张地没有把麻绳扣紧,江水一冲,麻绳松颈,尸体浮出水面。王九听到包公打捞浮尸的消息,吓得魂不附体,因为他偷石磨时被玄灵法师看见了,自知难逃包公之手,把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把玄灵法师推到井里,杀人灭口,来个死无对证。但是王九哪里想到商人手中的头发与和尚光头为料事如神的包公提供了破案的线索。

Ⅳ 中国历史上孝敬父母的动人故事

1、卧冰求鲤

晋朝的王祥,早年丧母,继母朱氏并不养他,常在其父面前数说王祥的是非。他因而失去父亲之疼爱,总是让他打扫牛棚。父母生病,他忙着照顾父母,连衣带都来不及解。

一年冬天,继母朱氏生病想吃鲤鱼,但因天寒河水冰冻,无法捕捉,王祥便赤身卧于冰上,忽然间冰化开,从裂缝处跃出两条鲤鱼,王祥喜极,持归供奉继母。

继母又想吃烤黄雀,但是黄雀很难抓,在王祥担心之时,忽然有数十只黄雀飞进他捕鸟的网中,他大喜,旋即又用来供奉继母。他的举动,在十里乡村传为佳话。人们都称赞王祥是人间少有的孝子。有诗颂曰:继母人间有,王祥天下无;至今河水上,留得卧冰模。

2、子路负米

仲由是周朝春秋时候鲁国人,字子路。非常孝敬父母。他从小家境贫寒,非常节俭。经常吃一般的野菜,吃得很不好。仲由觉得自己吃野菜没关系,但怕父母营养不够,身体不好,很是担心。

家里没有米,为了让父母吃到米,他必须要走到百里之外才能买到米,再背着米赶回家里,奉养双亲。百里之外是非常远的路程,也许现在有人也可以做到一次,两次。可是一年四季经常如此,就极其不易。然而仲由却甘之如饴。为了能让父母吃到米,不论寒风烈日,都不辞辛劳地跑到百里之外买米,再背回家。

冬天,冰天雪地,天气非常寒冷,仲由顶着鹅毛大雪,踏着河面上的冰,一步一滑的往前走,脚被冻僵了。抱着米袋的双手实在冻得不行,便停下来,放在嘴边暖暖,然后继续赶路。

夏天,烈日炎炎,汗流浃背,仲由都不停下来歇息一会,只为了能早点回家给父母做可口的饭菜;遇到大雨时,仲由就把米袋藏在自己的衣服里,宁愿淋湿自己也不让大雨淋到米袋;刮风就更不在话下。

如此的艰辛,持之以恒,实在是不容易。

后来仲由的父母双双过世,他南下到了楚国。楚王聘他当官,给他很优厚的待遇。一出门就有上百辆的马车跟随,每年给的俸禄非常多。所吃的饭菜很丰盛,每天山珍海味不断。过着富足的生活。

但他并没有因为物质条件好而感到欢喜,反而时常的感叹。因为他的父母已经不在了。他是多么希望父母能在世和他一起过好生活;可是父母已经不在了,即使他想再负米百里之外奉养双亲,都永远不可能了。

3、 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

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4、 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

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5、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

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Ⅳ 你知道哪些孝敬父母的故事

铁面包公孝子心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篇二】关于孝敬父母的经典故事

一只木碗

从前有个老人,跟他的儿子、儿熄和孙子住在一起。老人老得连路都走不动了,他眼睛花,耳朵也背,双手还经常不停地发抖。老人无法照料自己,每当他坐在餐桌前吃饭的时候,汤匙也握不稳,常常会把菜汤撒在桌布或地上。儿子和媳妇都嫌弃他。

有一回,老人吃饭时,又把汤撒了一地,碗也摔碎了。媳妇大为生气,指着老人的鼻子大声嚷道:“你怎么吃的饭!天天把汤和别的东西撒一地,还把碗都给摔碎了!尽给我添乱。你知道我一天多忙吗,想把我累死呀!”于是,他们不许老人上桌吃饭了。吃饭时,他们把他赶到灶后的角落里,给他一只瓦盆,瓦盆里只有一点点饭菜。老人每顿饭都吃不饱,还得经常挨骂。老人伤心极了,常常一个人在灶后的角落偷偷眼泪。

有一天,老人的手颤抖得连那只瓦盆都端不稳了,瓦盆掉到地上打碎了。儿媳妇没完没了地训斥他,老人一声不吭,只是不住地叹气。夫妻俩商量:咱这爹,什么都能被他摔碎,长此下去,咱得花多少钱给他买碗买盆呀,得想个办法,什么东西是不容易摔碎的呢?对了,用木头给他做个碗。于是,儿子找来了一快木头,开始动手做木碗

Ⅵ 关于包拯的小故事

为了父母辞官职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倒坐开封府

包公先任天长(今属安徽)知县,后又升为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州。两任满后,他刚正清廉的英名已经传遍天下,因此调到了京城,任殿中丞,后来又历任监察御史、三司户部副使、天章阁待制(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知谏院,还曾多次任地方官,如转运使。

在公元1052年,包公因为弹劾外戚张尧佐而触犯了仁宗,让他离开京城去任河北督转运使,加龙图阁直学士的虚衔。宋代的官制和其他朝代有很大的区别,有"官"、"职"、"差遣"之分,历史上称为"差遣制"。其中官名只表示官位和俸禄的高低,叫做正官、寄禄官,简称为官。其他一些文官还有学士、直阁等头衔,是一种荣誉称号,叫做"贴职",简称为"职"。而担任的实际职务叫做"差遣"或"职事",有实际权力。但是前边还要加上"判"、"知"等限制词,表示你的官职也是暂时的,随时可以撤换,这是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表现。如"知县"就是临时让你做县长官的意思。如果官员没有"职",就是吃国家闲饭的人。所以宋朝官员太多,造成了很大的弊端。加上军队数量大,军费开支多。官多、兵多,造成了宋朝的贫、弱,所以宋朝和辽、西夏、金的对抗一直处于下风。

转运使的职务在地方上也是很高的,仁宗并没有极力打击他,只是让他离开京城。因为这次所加的龙图阁直学士的虚衔,所以后来的人们就称他为"包龙图"。

这次离京后四年,包公又被调回了京城,任开封府的知府。这是个很重要的职位,相当于现在北京市的市长,在整个国家中的地位是很显要的。在这个位置上,包公为了表示对皇帝向南而坐的尊重,在升堂办公时他就向着北面坐着,所以,后来的戏词中便有了一句"包龙图倒坐南衙开封府"。后来,包公又任右谏议大夫、三司使,最高的官职是枢密副使,是主管军事事务的副职,相当于副宰相。

包公无私 流芳百世

名声千古
在公元1062年,包公病到了府衙,不久便与世长辞,享年六十四岁(虚岁,中国古代及现在民间的习惯)。朝廷追封为礼部尚书,并赠谥号为"孝肃",即孝道和铁面无私。由于包公一生为官正直无私,百姓称他为包青天,包老爷,士大夫们则尊为包公。

包公去世后,宋仁宗亲自率领百官吊唁,还派专使护送灵柩回到合肥,安葬在合肥城东五十里的大兴集,现在的包公祠有一副对联:"理冤狱,关节不通,自是阎罗气象。赈灾黎,慈善无量,依然菩萨心肠。"总结了包公无私爱民的品格。

包公的声名流传极远,在世时已到了塞外,根据《甲申杂记》的记载,西羌的于龙呵在归顺宋朝后,对宋神宗说:"我平生最仰慕包公,他是朝廷的忠臣,我现在既然已经归顺汉族朝廷,就请求陛下赐我姓包吧。"神宗很高兴,于是赐他姓名"包顺"。"顺"即归顺。

以民为贵 开仓放粮

在包公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时,常常不辞辛劳,深入下层体察民情,救民于水火之中。江南地区有一次发生了旱灾,百姓们饥饿得难以生活,包公了解到情况后,立即下令开仓放粮救济,以解燃眉之急。如果按照当时的惯例,开仓放粮是件大事,必须事先请示皇帝,等批准以后才能打开粮仓救济百姓。但当时情况紧急,如果将文书送到京城,再等待批示下来,要等上几个月的时间,到时候百姓不知要饿死多少人。所以,包公一边派人急奏朝廷,一边就果断地开始放粮了,终于使很多百姓免于灾难。

还有一次,江淮大地的人民大范围受灾,百姓已缺粮断炊,而地方的官吏们为了虚报政绩、讨好上级,以利升迁,便隐瞒了灾情,置人民生命于不顾。不仅如此,还反过来逼迫百姓们交粮卖米。包公了解到灾情后,就给皇帝写下了《请救济江淮灾民疏》,要求立即纠正不法官员误国害民的行为,并予严惩。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从此,包公被江淮人民称为"再生父母"。现在仍然在上海地区上演的戏剧《陈州放粮》就是根据这件事编写而成的,并非凭空设想。

Ⅶ 关于孝顺父母的故事

事例一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事例二

东汉时的黄香,是历史上公认的“孝亲”的典范。黄香小时候,家境困难,10岁失去母亲,父亲多病。闷热的夏天,他在睡前用扇子赶打蚊子,扇凉父亲睡觉的床和枕头,以便让父亲早一点入睡;寒冷的冬夜,他先钻进冰冷的被窝,用自己的身体暖热被窝后才让父亲睡下;冬天,他穿不起棉袄,为了不让父亲伤心,他从不叫冷,表现出欢呼雀跃的样子,努力在家中造成一种欢乐的气氛,好让父亲宽心,早日康复。

Ⅷ 包拯的事迹和简介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

生平事迹
包拯,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在《铡包勉》和《包公赔情》等 戏曲里,说包拯从小受父母遗弃,由包拯大嫂带养成人,这不符合历史实际。事实上,包拯的幼少年时代,深受父母宠爱和教养。)
官场生涯
包拯长大后,也极为孝顺父母。与包拯同时代的欧阳修,曾经弹 劾包拯“素少学问”。这里的“学问”,主要不是指读书和文化水平,而是指不懂人情世故。欧阳修其实不是贬低包拯,而是认为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在朝廷”,应该给他以 更合适、恰当的官职。 包拯的青少年时代,也曾刻苦读书,所以在他二十九岁时,终于考中了进士甲科。按照宋朝规定,考取进士之后,便可以做官。包拯被派到建昌县(今江西永修)任职。但包拯认为父母亲年事已高,应该尽孝奉养双亲,因而请求回到安徽,在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但是,父母亲希望儿子在自己身边,包拯便决定辞职回家,在家孝敬父母多年,直到双亲去世,包拯守丧期满,仍不想离开故土。当时,这种封建孝道,受到家乡人的称道。近年,安徽合肥发现了一块包拯为父亲包令仪立的神道碑。碑上阴刻篆书“宋故赠刑部侍郎包公神道碑”十二字。这既是包拯留下的珍贵文物,又是他力尽孝道的见证。
由于家乡父老的劝告,包拯才离开家乡,离开父母灵地,到天长县(今安徽天长)任知县。这时,包拯已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康定元年(1040年),包拯又出知端州(今广东肇庆)。端州出产一种有名的砚台,叫端砚。端砚每年要向朝廷进贡。由于当地官吏和豪绅等层层加码克扣,端砚的产量虽多,却变成了百姓的沉重负担。包拯下令豪强官吏,不得贪污,只能按规定数量,向朝廷进贡。而他自己,直到离开端州,也不曾想要一方端砚。
或许由于包拯这种铁面无私的性格,被大臣们赏识,所以朝廷于庆历三年(1043年)将包拯调到首都开封。这是自从进京考试之后,包拯第二次来到京城。包拯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当时,监察御史虽然没有多大实权,但对包拯来讲,却十分重要。这是因为,从此包拯可以直接参与朝政,并且可以对于朝廷各个方面,尤其是用人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实际上,包拯在任监察御史期间,确实对北宋的内政外交,提出过许多批评和改进办法,并且还曾出使契丹(辽国),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庆历六年(1046年)夏,包拯调任为三司户部判官。当时的三司是中央财政机构,户部掌管全国户口、两税等,户部判官协助三司使的工作。不久,包拯先后担任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转运使负责一路(相当于省)的财政、监察等行政事务。在地方,包拯十分重视体察民情,要求朝廷让百姓休养生息而安居乐业.两年之后,包拯被召回开封,提升为户部副使。在此期间,他曾前往河北解决军粮问题,又曾到陕西解决运城(今属山西)盐业问题。在河北,他奏请用作养马的田地,还给地方和农民。在运城,他改革盐税法令,以便利于商贩经营盐业。
出色的工作,利国利民的成效,使包拯在皇祜二年(1050年)被擢升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天章阁是存放朝廷图书文献的地方,待制之衔,有名而无权。包拯又叫包待制,不过是对他的尊称。然而,知谏院即兼任谏官之职,却十分重要。谏官的任务是向皇帝进谏朝政的弊端,它可以涉及朝政的所有方面.在包拯兼任谏官期间,不但对横行不法的权臣屡次抨击,而且对时政的许多方面,提出了革新建议。可惜的是,两年之后,包拯改命为龙图阁直学士,这也是个虚衔(从此人们又称他为包龙图),并且又一次离开京城,到河北、庐州、池州(今安徽贵池),江宁(今江苏江宁)等地任地方官。直到至和三年(1056年)才回到京城,任开封府尹。嘉祜四年(1059年),包拯以枢密直学士、权三司使等官职,上升为当时重臣。第二年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但是,年过六旬的包拯,这时已经夕阳西下。嘉祜七年(1062年)五月二十五日,包拯病死在开封。仁宗皇帝到包拯家中向包拯最后一别,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赐谥“孝肃”,所以包拯死后又叫包孝肃。 他晚年在家里立了一块石碑,上刻《戒廉家训》道:"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非吾子若孙也。"他的事迹长期流传民间,过去小说、戏曲多取为题材。元杂剧已有《陈州粜米》等作品。以后流传日广,形成丰富的传说。遗著有《包孝肃奏议》。
主张改革
包拯所处的仁宗时代,已经不象宋初那样生气勃勃,冗官、冗兵和冗费成为当时的三大灾害,老百姓的负担加重,各地出现了士兵暴动和农民起义。面对这样的形势,包拯从忧国忧民出发,主张对时政进行整顿和改革。应当说,包拯的改革主张,其目的是为了巩固宋朝的封建专制统治,但从客观效果上看,却有利于当时的下层人民.包拯之所以为天下百姓所爱戴,原因就在这里。
北宋庞大的官僚机构,冗官成灾,包拯认为必须加以整顿和革新。他不但主张用人要用忠直的君子,不能用奸邪的小人,而且建议提拔“奋不顾身,孜孜于国”的素有才能,公直廉明之人”。他不但七次弹劾“苛政暴敛”的转运使王逵,而且不畏风险,力主将皇帝的亲戚,“凡庸之人”张尧佐免去要职。在包拯看来,“在政府无所建明”的平庸之辈,不论其官职有多大,都必须下台。他曾建议改革选人、用人制度。他主张官员年到七十岁必须离职。他揭露不愿离职的官僚,是不知廉驻,“贪冒相尚,但顾子孙之计”。他主张不能任意封官许愿,即使是恩赐即由父亲的功劳而录用的子孙,也要通过考试。这些,都是为了解决冗官问题。包拯其实并不反对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新政失败,许多官员受到处分,包拯全力为这些敢作敢为的官员呜不平,主张起用他们。
在经济方面,包拯一方面主张压缩开支,另一方面又主张不能苛剥平民。当时有一种政策,由政府向城镇百姓强行购买国家需要的物资,价格比市场价格低。这就成了剥削民众的一种手段。包拯坚决反对这种害民政策。他列举陕西强购军用物资的危害,“前后人户破蔼家产不少”,因而要求废除这种办法。包拯建议,国家急需物资应该“置场收买”,以公平的价格,自由收购。这一建议,无论对减轻百姓负担,还是对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都是有利的。前面提到的运城解盐问题,也是由于包拯极力支持改革,使解盐的生产与销售,由原来官方垄断,改革为允许商人买卖。这一改革,不仅解除了百姓为政府搬运官盐之苦,而且同样有利于食盐的流通.沈括称赞这种“通商法”,“行之几十年,至今以为利,”此外,包拯还曾主张方田均税,即丈量地主豪强的土地,防止他们漏税逃役。他还曾鼓励民间采矿炼铁等等。可见,包拯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改革,目的在于“宽国利民”。
在宋朝的国防和对外政策方面,包拯同样主张民富国强,改善边防措施,维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他在出使辽国时,辽国刁难他,他义正词严地据理力争,不卑不亢。回国后,他立即将在辽国的所见所闻,报告朝廷。他说,辽国在山西北部集结兵马,聚集粮草,其意图不可不防。他建议,一定要加强山西宋辽边境的 代州(代县)、应州(应县)、雁门关一带的战备,以前,辽国蚕食 边境领土,是由于边防之臣胆小怕事,不敢对抗,如今应该下令边臣,让其严加防守,不能丢失一寸土地.另外,原来这里的守将,在军事上是外行,现在必须派懂得军事的人去领导指挥。朝廷采纳了包拯的意见,加强河北,山西的防卫.更重要的是,包拯对宋代的冗兵之害,提出了裁减“老病冗弱”的主张,以利于训练及加强战斗力。同时,他还提出加强边境民间义勇的训练。宋朝将士经常调动,以防武将专权,但造成了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弊病。包拯认为要改变这种政策,使将官有职有权,不要轻易调动。可贵的是,包拯建议加强国防与军事力量,以不增加百姓 负担为前提。当时中原地区,尤其是河北、山西的农民,苦于运送军粮,包拯曾提出,在丰收之年,可以购买当地农民粮食,储备起来,作今后军粮,减少运输困难。 包拯之主张改革朝政以利国利民,是有其思想基础的。他始终认为,普通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日子好过了,不受 贪官酷吏欺压了,国家才能富强和太平无事。如果过分榨取,使天下苍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那么,不但国家不能富强,而且会造成官逼民反,动摇封建统治.他之所以主张改革,成为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其思想渊源就在于此.尽管包拯的出发点和动机,是为了宋朝天下的长治久安,而不是全然为了天下百姓,但比起对被剥削者尽情欺压的“贪官”来,无论对社会,还是对人民,总要好得多.那种认为清官比贪官更狡猾,对老百姓更有害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
刚正不阿
一个人的功过历史,要用自己的行动来谱写。一旦自己的行为被实践证明对社会、对人民有功有利,那么,人民终究会给他以恰当的评价.这评价,恐怕不会以一些暂时的贬斥而消失。名垂青史的包青天为人民所歌颂与怀念,正是由于包拯一生的实践,有利于社会与人民。这实践,不仅是由于他为当时的人民做了好事,而且也由于他个人的道德品质,确实有不少同时代人,甚至后来人难以企及之处。
首先,他为人刚直,既不两面三刀,更不会搞阴谋.他从不趋炎附势,看颜色行事,更不说大话,假话。即使是在皇帝面前, 他也是直言不讳,不怕冒犯皇帝.为了立太子的事,包拯曾冒死 直谏,公开对皇帝说,我已经老了,而且没有儿子,如果认为我说得不对,也不要紧,反正不是为了自己想升官发财.幸而宋仁宗倒也过得去,没有处理包拯,反而说,可以慢慢商量。包拯又说,宫内的亲信宦官,权力太大,待遇太多,应该精简人员和开支.这当然要得罪皇帝的亲信左右,招来不测之祸。还好,皇帝说,“忠鲠之言,固苦口而逆耳,整有所益也,设或无益,亦无所害又何必拒而责之。”包拯总算碰上了一位比较开明的宋仁宗。 否则,早巳人头落地了。这种刚正不阿的大无畏气概,使当时的 老百姓和一些有正义感的臣僚,对包拯都很钦佩。欧阳修就钦佩 包拯“天姿峭直”。是的,忠直的包拯,有时甚至不顾有关规定和 礼节,当面斥问宰相或其他大臣.弄得大臣们下不来台。欧阳修不赞成包拯这种作法,认为包拯刚直有余,“思虑不熟”。其实,因循守旧、无所视事的宋仁宗时代,倒是十分需要象包拯这样的人。这对于纠正时弊,总有好处。至于方式方法,是次要的了。可惜宋仁宗终究认为包拯不够理想,没有提拔他当参知政事(即副宰相)的要职。 包拯刚直,却并不主观武断.他既善于调查研究,又乐于听取别人的意见.他的脸上很少有笑容,但当别人指出他的错误时,却能虚心接受。所以司马光称道他“刚而不复,此人所难也”。
其次,他大公无私,不谋私利。他一生俭朴,即使是当了官,有了地位,衣食住行及生活习惯,也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包拯 曾经写过一则家训,刻在家中壁上.家训的全文是:“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就是说,包拯严厉要求后代不贪不好,不要欺负百姓,如果有人不如此做,那么,就不是包家子孙,死了之后也不得葬在包家祖坟。这一著名的家训,体现了包拯不谋一家一族之利的高尚情操。 这种情操,并不是包拯故意做出来,以示自己清高,而是他一生的行动准则.早在庐州家乡做官时,包拯就以无私而远近闻名.包拯作了父母官,他的亲戚乡里都很高兴,认为从此有了靠山.然而,铁面无私的包拯秉公办事,即使是自己的亲戚犯了法,他也是执法如山.这样,包青天的名声大震,包拯死后,其威名传播四方,有一个官员,是少数民族,归顾了宋朝。这个官员对宋神宗说,他听说包拯是忠臣,我没有别的要求,请准许我改姓包.宋神宗同意了,将他改姓名为包顺,传说边境士兵抢了一位妇女。那位妇女急了,说自己是包拯的孙女。那妇女病了,有一个巫女听说之后,装模作样地折腾一番,便大骂是谁欺侮了我的孙女,并且要限十天之内将那妇女放了。人们认为那巫女真的是包拯的化身,叩头跪拜之后,立即将那妇女放了。
维护法制
在小说、戏曲中,黑包公是法律与正义的典型形象。这是由历史上的包拯演化、创作出来的艺术形象。不过,历史上的包拯 确实爱民如子,不畏权贵,执法严明,因而博得当时和后代人民 的颂扬,把他作为受苦受难的救世主。包拯严明法纪,当然是为了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维持封建秩序。他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群众的领袖,反抗封建统治的先锋。但是,在封建社会里,统治阶级中有远见的官僚士大夫,都能认识到,对于人民群众,应该爱护,不要对他们横征暴虐,更不能不依王法办事,对百姓任意欺压。否则,其结果必然反过来动摇甚至摧毁封建王朝的统治,因而从根本上来说,暴政显然不如仁政.包拯就是这样的人.他 之所以为人们千古传颂,也由于他的法律思想和执法行动,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愿望.比起贪赃枉法来,两袖清风,依法办事 总要好一些,对广大人民有利些。
尽管宋初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但是,一个被欺压的普通百姓,要想告状还是难于上青天。不但手续很多,而且根本见不到官员的面.这样,官吏豪强狼狈为奸,既可以敲诈勒索,又可以将法律作儿戏。
包拯在开封府任职时,作出了新的规定:大开正门,凡是告状的,都可以进去直接见官,直接面陈案情,任何人不得阻拦刁难.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小事.无论从有助于百姓申冤上讲,还是从有助于审理案件上讲,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这改革,在我国法律史上,既有一定地位和作用,又有进步意义。 包拯办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不怕权势,二是为民申冤。两者结合起来,便是包公。 不怕权势,敢于顶风办事,在宋代不是容易的事。那错综复杂的关系,早巳用一根既得利益即特权的绳索,把官僚、贵族、豪绅、恶霸们联系在一起。要冲破这个已经编织好的、保护地主贵族利益的网络,谈何容易。但是,包拯迎难而上,以不怕身败名裂的勇气,使得“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这里举一个突出的例子。
开封城里有一条惠民河,河的两岸,既有平民住着,也有达官贵人的住宅。包拯任开封府尹时,天下大雨,河水泛滥,淹没街道,使许多平民无家可归.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泛滥成灾呢?包拯经过调查,了解到河塞不通,不能排水的原因,在于大官僚和贵族们在河上筑起了堤坝,将坝内的水面据为已有,种花养鱼,并且同自己的住宅连在了一块,成了水上花园.因此,要为民造福,要疏通惠民河,只有将这些堤坝挖掉,挖掉堤坝,冲走水上花园,贵族们能答应吗?包拯画了地图,拿 了有关证据,下令将所有堤坝与花园拆毁。有人自恃权大位显,告到宋仁宗那里。包拯拿出证据,证明他们非法建造水上花园。这样,惠民河疏通了。宋仁宗也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能为皇亲贵戚们说话了。 包拯不畏权势,反对以权代法,客观上维护了人民的利益.也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社会上的一批无赖,偷盗者,这些人虽无权势,却同样危害人民。包拯对他们也毫不留情。
有一次,开封的一条小街上发生火灾。有些无赖竟然戏弄起包拯来。他们追到包拯面前,问包拯:救火是到甜水巷取水,还是到苦水巷取水?包拯一看是些地痞流氓,现在要来破坏救火工作,下令把他们统统杀了。
早在天长县时,包拯就处理过一件偷牛案.有一个无赖,将农家的牛舌割掉了.农民告到官府,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宰杀吃了。那农民真的回家把牛杀了。宋代法律规定,擅杀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个无赖到县里,控告那农民杀牛。包拯大怒,立即审问那无赖,你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无赖只得招供,并且暗自吃惊:你包拯怎么会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实,包 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断:既然有人要害别人,那么别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机告状,所以包拯叫农人干脆把牛杀了,以引诱割牛舌者来告状。
打击权贵与罪犯,维护平民利益,直接替民做主,减轻农民负担。包拯任监察御史时,曾出现过一件怪事;转运使王逵,向皇帝告状,告的是陈州(今属河南省)地方官任中师苛剥农民,多收钱粮。在当时人心目中,任中师廉洁,王逵贪卑,这是否是恶人先告状?所以要派人去调查。许多人都畏惧王逵的权势,不愿前往。包拯为弄清真相,为民除害,毅然来到陈州,经过调查,并且掌握了证据,包拯回到首都,向皇帝报告,向农民任意搜括,引起农民不满与无法生活的,正是王逵。包拯要求将王逵撤职,将多收钱粮还给农民。戏曲《陈州放粮》,就是依据包拯这一事迹,加以渲染、虚构而成的。 包拯办案,不徇私,不舞弊,所以当时的天下百姓,男女老少都知道包公。首都的群众更把包公传为救世主。他们说:“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关节就是打通关节,如果你找不到打通关节的路,也不要着急,因为有包拯替我们做主。 不过,包拯是人而不是神。尽管他办案注重调查研究,重证据,但他也有失误的时候。在开封府时,有一个囚犯买通了执法吏人。吏人欺骗了包拯,让囚犯从轻发落了。这说明包拯也可能犯错误,并且勇于改正错误。
历史上的包拯,不愧为值得肯定与歌颂的政治家、改革家与律专家。他为民请命的一生,将永远使人怀念。

Ⅸ 古代孝敬父母的故事。

1. 孝感动天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

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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