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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孝悌孝忠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1-12-25 13:22:29

⑴ “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具体怎么解释

孝:
孝顺。孝顺父母和长辈,这是为人子女的本份,孝顺是报答父母养育之恩。
孝敬是有感恩之心的基础,是慈悲的基础,是一切美德的基础。所以,有“百善孝为先”之说。
悌:
是悌敬。是兄弟姊妹之间的,就是兄弟友爱,相互帮助。扩而充之,对待朋友也要有兄弟姊妹之情,这样人和人之间才能消除矛盾,相互谦让。
忠:
是尽忠。尽忠国家,这是作国民的责任,就是要忠于祖国和人民
信:
是信用。信用朋友,对朋友言而有信,不可失信用。将来到社会服务时,“言必忠信,行必笃敬”,说出的话,一定要有忠有信,不欺骗他人。
礼:
是礼节。见到人要有礼貌,应该遵守各种规定,遵纪守法(也包括礼貌)。学生见到师长要敬礼,见到父母要敬礼,见到客人要敬礼。
义:
是义气。是说人们应该有正义感,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无论谁有困难,要尽力去帮助,解决问题。对朋友要有道义,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绝无企图之心
廉:
是廉洁。有廉洁的人,无论见到什么,不起贪求之心,没有想占便宜的心,而养成大公无私的精神。
耻:
是羞耻。凡是不合道理的事,违背良心的事情,绝对不做。人若无耻,等于禽兽一样。“耻”也是自尊自重。
孝、悌、忠、信、礼、义、廉、耻 是孔子的德育内容的全部精髓,是儒家倡导的做人的根本,所谓人生八德,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

⑵ “孝”与“忠”有什么关系

摘要:“孝”是儒学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孔孟时期,出现了阐发儒家孝道观的经典著作《孝经》。历代儒学之士都大力宣扬“孝道”;封建帝王也利用“孝道”来为自己的统治服务;这二者的合力在民间的影响就是《二十四孝》的产生和流传。

关键词:孝 儒学 伦理道德 《孝经》

以孝事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当今社会孝悌观念出现了日下的势头,因此,重新探讨和正确阐发儒家孝道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孝”字简释

“孝”的观念产生较早。“孝”字,古作 ,上面为一老人,下面为一小孩。康殷说;“象‘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表示‘孝’。” [1](P39)东汉许慎则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清段玉裁注:“《礼记》‘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 [2](P398)这些解释虽然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但是意思完全一样,都认为“孝”是尊敬长辈,侍老奉亲。《礼记·礼运》也说;“何为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因此,“孝”首先是一种社会道德原则,是处理家庭中长辈和儿女间关系的准则。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演变,“孝”被封建帝王利用来为他们的统治服务。这样,“孝”就由道德范畴扩展到了政治范畴。

二 阐发儒家孝道观的主要经典著作《孝经》

在儒家经典十三经中,《孝经》“是一部字数最少,内容最浅,而影响最大,引起的争议最多的著作”。 [3](P1)其巨大的影响不是在学术价值上,而是在社会价值上。以致其面世以来,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争相传习,备加尊崇,影响所及远至日本、朝鲜等邻国异族。

《孝经》成书于何时,历来有不同的观点,但“今文《孝经》经过刘向整理后,才确定了后来流行本的规模”。 [3](P11)东汉时,《孝经》就被列为儒家七经之一,当时流行的是孔安国传郑玄注。自那以后,《孝经》一直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到唐代,玄宗亲自为之作注,更是大力倡行。宋朝学者邢昺为之作疏。现今流行的《孝经》本子,就是唐玄宗御注、(宋)邢昺疏的本子。由于《孝经》将家庭与社会人伦道德紧密结合,加上统治者的积极宣扬,故《孝经》几乎成了封建时代家喻户晓的儒家经典。

对于《孝经》的作者,历来说法不一,因而也引起了一系列证伪的官司。笔者则认为《孝经》是孔子和曾子所作,我们且看两例有力的证据。西汉司马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司马迁是位大史学家,治学严谨,考证确凿,加上离春秋战国时代较近,资料转抄讹误甚少,当不会有错。东汉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也说:“《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汉书》言“为曾子陈孝道”,即《史记》载“故授之业”。从马、班两位史学大家的记载可以看出,《孝经》的最初作者实际上应为两人:一是孔子;一是曾子。孔子将孝道口述给曾子,曾子将其记录整理下来,间或插有自己的心得体会。这就是所谓的孔子“述而不作”。他们两人的关系类似于当今某篇文章口述者和整理者的关系。故笔者认为《孝经》的最初作者应是孔子和曾子。当然,曾子的门人可能也参与了整理《孝经》的工作,于是也有他们的观点及其在书中对他们先生的尊称。

今本《孝经》仅一千七百九十九字,凡十八章。

对于《孝经》的内容,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篇首六七章为本经,其后皆传文”。 [4](卷八十二)

《孝经》一书,对于从帝王将相到黎民百姓之间的各个阶层的孝行都有明确规定。但其基本倾向是以伦理道德教育为政治服务,那就是以孝劝忠,以孝治天下,从而达到《大学》里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最高政治目的。正因为如此,它才得到历代帝王的极力推崇。

三 孝为德之本 历代儒学之士大力宣扬

孔孟儒学认为,“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教化的源泉。《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就载: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为德之本的思想在儒家其他著作里也有所反映。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5](P71)认为孝是仁的基础。孟子则说:“亲亲,仁也。” [5](P430)又说:“仁之实,事亲是也。” [5](P359)将侍老奉亲之孝作为仁的实质。《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载:“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指出“孝”是一切德行的起点,是一切德行的大经大本,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根本法则。[6](P475)

“仁”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核心。“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5](P171)“仁者爱人”是孔子对仁的简明概括。而他又认为 “孝”是“仁”的基础,“孝弟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5](P71)既然孝道观是孔子伦理思想的最高道德准则,那么,为了这种理念价值的推行,就必然有一些最具体最直接的行为要求。

儒学创始者非常重视父母子女间的感情交流,并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尊敬、爱戴和赡养。[7]诚然,行孝的最基本的要求是子女对父母的物质奉养,但是孔子并不停留在物质奉养上,他认为仅是物质上的奉养是不够的,还得在感情上对父母表示真诚的尊敬和爱戴。所以他又说:“今之孝者,是为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5](P79)如果对父母在感情上不尊敬和爱戴的话,仅是物质上的奉养,又与犬马有什么区别呢?不过,孔子对“孝”的最高阐述是要求子女在父母生前按照父母的意愿行事,在父母死后继承他们的遗志立身。所以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5](P74)周武王和周公旦继承文王的遗志讨灭了商纣王,故孔子赞扬他们说:“武王、周公,其达孝矣乎!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 [5](P44)司马迁著《史记》,班固著《汉书》都是立志完成其父遗留下来的未竟事业,是孔子孝道观最高要求的体现。

孔子对于要求子女孝敬父母做的一些具体行为,典籍中还有如下一些记载:

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5](P79)父母在世时,要以礼侍奉;死了,要以礼安葬,并且按礼仪祭祀。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5](P79)关心父母的病痛是讲求孝道之关键。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5](P98)就是要求子女经常在父母面前尽些孝心。

孟子对孔子仁孝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他认为孝是仁的实质。因此,“事孰为大?事亲为大。” [5](P357)又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 [5](P385)。推已及人,把最初产生和存在于家庭中的孝悌观念推广到整个社会,是孟子孝道观的独到见解。故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5](P253)

孔孟以后,宣扬孝道观的大儒不乏其人。北宋中期,理学领袖关中张载、洛阳二程都大力阐发孔孟儒学孝道观,从而使孝悌观念在民众中得以迅速传播,并打下深刻的烙印。

张载则把孟子推已及人的孝悌观念作了更深层次的引申。他提出了“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时保之,子之翼也。” [8](P180)

二程对“仁”与“孝”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他们指出“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言为仁之本,非仁之本。”[9](卷十一)“为仁之本”与“仁之本”是有区别,仁是本,孝是用,不能混为一谈。又说:“人无孝悌不可,而不全力以赴尽孝尽悌也不可。”[9](卷二十三)不仅要有孝悌观念,而且要有孝的行动。

清朝名儒魏源也对孝道有所阐发,他说:“君子之言孝也,敬而已矣;君子之言敬也,孝而已矣。一举足不敢忘父母,一出言不敢忘父母。”[10](P14)把侍奉双亲的“孝”和“敬”紧密结合起来。这是魏源的新见解。

四 孝为政之本,统治者对孝道大力提倡

孝悌观念也是统治者为政的根本。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5](P82)有人问孔子为什么不从政时,孔子引用《尚书》里的话来解释自己用孝悌观念来影响社会政治,就是参政了。这一则对话就说明了儒学创史人孔子一开始就将宣扬孝悌观念的活动看成是政治行为。

《孝经·开宗明义章》云:“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就指出了“孝”是伦理道德和政治行为的结合体。而“孝道”对封建政治的重要性在《孝经·三才章》里则体现得更为具体。《孝经·三才章》写道:“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治理国家以道德教化为基础,道德教化以孝行为根本,故孝道既行,天下自然垂拱而治。《孝经·孝治章》载:“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只要推行孝悌,就会国泰民安,政治清明。有子也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5](P70)历代帝王深知提倡孝道孝行对于稳定其统治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儒家孝道孝行推崇有加。汉代统治者为表示推崇孝道,自惠帝始,给多数皇帝谥号前都加一“孝”字,如“孝惠帝”、“孝文帝”等等。《汉书·艺文志》载:“汉文帝时《论语》、《孝经》皆置博士。”《孝经》受到重视。同时将行孝与否作为选吏的依据,行孝者可以被举为“孝廉”,由朝廷任命为官。更有甚者,以皇帝九五之尊,撰集注解《孝经》的也屡见不鲜,如晋元帝、梁武帝、唐玄宗等都曾为之作注。

封建统治者重视“孝道”的宣传,主要是为了达到以孝劝忠的目的,其理论基础来自于《大学》里的“三纲八目”。

《大学》开篇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是为三纲。就是一要修明天赋善德,二要治国安民,三要达到以上两项所应当达到的目标。

《大学》的“八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载:“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所谓治国必先齐其家,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统治者利用孝道来教化百姓,就是修其身的过程。向广大民众宣扬孝行,就是希望以此影响人们,以齐其家。而这两项措施最终都是为了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

“治国必先齐其家”[5](P12)指出了以孝齐家对治国的重要性。“孝者,所以事君也”,[5](P12)把人们行孝的对象直接指向为君主。《礼记·祭义》则说 “事君不忠,非孝也。”更加明确地指出对君主不忠,就是不孝的表现。

当然,统治者要推行孝道,还需以身作则,广敬博爱,规范天下。“所谓平天下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挈矩之道。”[5](P14)正因为如此,历代帝王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也做出了许多诸如上述一些宣扬孝道孝行的姿态。

除了用一些非强制性手段外,统治者还运用了强制性手段来推行孝道,那就是将儒家“孝”的伦理思想渗透到刑律中,制订了对“不孝”作出惩罚的法律条文。秦代便继承先秦“惩治不孝”的传统,专有惩罚不孝的规定。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就载:某甲控告其子不孝,要求官府惩治,官府按其所告查办,“将其子断足,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迁所论之”。其后历朝都有对“不孝”作出惩治的法律条文,而且更加繁密严厉。

历代帝王推崇“孝道孝行”,其终极目的是为了稳定其统治。但不可否认这一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也有一定的良性作用。

五 儒家孝道观的民间影响

历代儒学之士在理论上的大力阐发,封建帝王在行动上的推崇,这二者的合力在民间的影响就是《二十四孝》的产生和广为流传。

《二十四孝》始成于元代,多数人认为是郭居敬撰辑。

《二十四孝》在民间的影响巨大,流传甚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它适合中国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稳定统治的需要,历代帝王不遗余力地加以提倡;二是经过几代儒学之士的阐发,孝悌观念作为一种社会道德原则在一般民众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宣扬这一观念的《二十四孝》自然容易被民众接受。

《二十四孝》所选孝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从时间上说,包括了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孝子;从社会地位来说,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从年龄上说,孝子中有幼童,有成年,还有老人;老莱子戏彩娱亲,汉文帝亲尝汤药等等典型事例,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总之,《二十四孝》为各式各样的人物树立了孝行榜样。

然而,《二十四孝》的流传具有双重性,它既对社会人伦秩序的维护起了重大的良性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扭曲了人们心目中人道性的“孝”的观念,从而导致了“愚忠”“愚孝”现象的发生。

总之,孝悌观念既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优良美德,也是儒学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之一。儒家的宣传和统治者的提倡,自然有它合理的内核。但不可否认其中也必然杂有不正确的成份,也即后人所说的“愚忠”和“愚孝”。正确地看待孝悌观念和推崇孝道孝行,就是我们现代人应该引起注意和重视的。
参考资料:http://www.confucius2000.com/confucius/zggdrjxdgqt.htm

⑶ 如何理解 忠,孝,悌

儒家认为父子关系是人伦中最根本的关系,因此“孝”就成为一切人际关系的基础和中心。自汉代以来,统治者一再提倡“以孝治天下”,“孝道”成为对中国社会影响最为深远的伦理观念。“孝”的基本含义是指子女对父母,子孙对祖先的尊敬和奉养,是子女对父母养育之恩应尽的反哺之责。而一系列奉养、敬爱、祭祀的礼仪,就是“孝”的具体化和范式化。“孝”作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道德的核心,在现代中国人的道德观念中,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

随着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统治者需要更多的忠臣顺民,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于是,“孝”被引申为“忠”,主要体现为臣子对皇帝的忠诚。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忠”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从积极方面看,它往往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加强了民族的凝聚力,提高了臣子匡扶社稷的责任感。每当国家危亡时期,在忠孝思想的感召下,总有仁人志士毁家纾难,为国捐躯,留下了许多气壮山河的动人事迹。从消极方面而言,有时盲目的“愚忠”会限制人们的思想发展和创新,阻碍社会文化的发展。

悌指敬爱兄长,顺从兄长。目的在于维护封建的宗法关系。常与“孝”并列,称为“孝悌”。孔子认为为“仁”之本应从最亲近的血缘关系入手,首先是孝顺父母、敬爱兄长,然后由近及远,推而广之。若能形成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的状态,便能实现社会秩序的安定与人际关系的和谐。

⑷ 和与孝的关系

成语:

父慈子孝 父慈子孝 母慈子孝 求忠出孝 入孝出弟 孝思不匮 孝悌力田 孝子爱日 孝子顺孙 移孝为忠 移孝作忠 忠孝节义 忠孝两全

成语故事:
1.舐犊情深:比喻父母疼爱子女的深情。
(老牛舐犊、舐犊之爱)
2.椿萱并茂:比喻父母健在。
(椿荣萱茂、双亲犹健)
3.义方之道:父母以正道教导子女。
(义方教子、教子有道、义方之训、趋庭之教)
4.寸草春晖:指父母对子女教养的恩情深重,儿女竭尽心力亦难以回报。
(罔极之恩、昊天罔极)
5.无忝所生:勉励人进德修业,以免羞辱父母。
(不辱椿萱、扬名显亲)
6.养生送死:指对父母应尽的孝道。
(晨昏定省、问安视膳、扇枕温衾)
7.彩衣娱亲:身穿彩衣逗父母开心,比喻孝顺父母。
(承欢膝下、冬温夏凊)
8.慈乌反哺:比喻子女报答亲恩。
(乌鸟私情、扇枕温被)
9.菽水承欢:指子女能克尽孝道。
(菽水之义、口体之养、承欢膝下)
孝子贤孙 忠孝两全 移孝为忠 孝子爱日 入孝出悌 子孝父慈 披麻带孝 忠孝节义

诗:

古代的:

慈母爱子,非为报也。〖汉〗刘安
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劝孝》
一尺三寸婴,十又八载功。《劝孝》
母称儿干卧,儿屎母湿眠。《劝孝》
母苦儿未见,儿劳母不安。《劝孝》
老母一百岁,常念八十儿。《劝孝》
尊前慈母在,浪子不觉寒。《劝孝》
万爱千恩百苦,疼我孰知父母?《小儿语》
白头老母遮门啼,挽断衫袖留不止。〖唐〗韩愈
母仪垂则辉彤管,婺宿沉芒寂夜台。《格言集锦》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孟郊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三字经》
母亲,人间第一亲;母爱,人间第一情。字严
世上惟一没有被污染的爱——那便是母爱。字严
成功的时候,谁都是朋友。但只有母亲——她是失败时的伴侣。郑振铎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诗经》
无父何怙,无母何恃?《诗经》
父之美德,儿之遗产。字严
父母德高;子女良教。《格言对联》
有子且勿喜,无子固勿叹。〖唐〗韩愈
人见生男生女好,不知男女催人老。〖唐〗王建
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世间最难得者兄弟。《格言联璧》
为人父母天下至善;为人子女天下大孝。《格言联璧》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抚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诗经》
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
妇不顺也。 〖南北朝〗颜之推
人生内无贤父兄,外无严师友,而能有成者少矣。〖宋〗吕公著
父母所欲为者,我继述之;父母所重念者,我亲厚之。 《格言联璧》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孟郊

现代的:
1京城的雨浇湿我疼痛的心脏
裤兜里的双手支撑着我无力的臂膀
卷曲的长发遮不住流下的眼泪
心痛扭曲着我的脸庞

醒来吧我的父亲 您知道我有多想
我多想给您我全部的力量
再为您捶捶背 再为您捏捏腿
求老天再给我们一些尽孝的时光

醒来吧我的父亲 您知道我有多想
我多想给您我全部的力量
那一纸病重通知不会把我们压垮对吗
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和您一样的也是您所赋与的坚强

您终于醒了 我要感谢仁慈的上苍
您是妈妈和我们唯一的力量
既然今生注定我们一路风雨
我只企求路长 只求路长 一路风雨又何妨

2脚下的白雪
印出他串串的足迹
刺骨的北风
似万把钢鞭无情的抽打他那坚毅脸颊
急促的呼吸和着冷风
使他的粗眉和胡须变成银色
他继续走着
走在小兴安岭的山间小道上

我知道他的脚下本无路
鹅毛般的大雪
淹没了他的脚印
不远处又印出了新的一串
宽宽的肩上一捆砍下的柴
本来挺拔的身体不免有些弯曲
粗而有力的大手握着一把板斧
他继续走着
不知何时
北风卷着雪花回了家
阳光又洒到巨人的身上
你不能给我财富
可在你的怀里我感到安全又幸福
永远爱你----我的父亲

24孝
1.孝感动天
舜,传说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父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顶时,从下纵火,舜持两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瞽叟与象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恭顺,对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舜在厉山耕种,象替耕地,鸟代锄草。帝尧听舜孝顺,有处理政事才干,把两女儿娥皇和女英嫁他;经多年观察和考验,定舜做他继承人。舜登位后,去看父亲,仍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2.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即帝位。他仁孝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3.啮指痛心
曾参, 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门生,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柴迅速回家,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来,我咬指盼你回来。”曾参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4.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鲁国人,孔子的得意门生,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随从车马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5.芦衣顺母
闵损, 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门生,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赞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因寒打颤,绳子落地上,遭到父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虐。父亲返家,要休后妻。闵损跪求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6.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7.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8.身葬父
董永, 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9.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11.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12.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13.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14.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15.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16.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17.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18.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19.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20.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21.哭竹生笋
孟宗, 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font?

22.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辞官返乡。回家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去尝父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23.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24.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⑸ 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释义

孝:是孝顺。孝顺父母,这是为人子女的本份,孝顺是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往大了说,可以是对国家尽忠,这也是大“孝”。
悌:是悌敬。是兄弟姊妹之间的,就是兄弟友爱,相互帮助。扩而充之,对待朋友也要有兄弟姊妹之情,这样人和人之间才能消除矛盾,相互谦让。
忠:是尽忠。尽忠国家,这是作国民的责任,就是要忠于祖国和人民。“忠”也是要忠于组织和自己的工作职责。
信:是信用。信用朋友,对朋友言而有信,不可失信用。将来到社会服务时,“言必忠信,行必笃敬”,说出的话,一定要有忠有信,不欺骗他人。所做的事,必须要有恭恭敬敬的态度,认真去做,绝对不敷衍了事。
礼:是礼节。见到人要有礼貌,我们应该遵守各种规定,遵纪守法(也包括礼貌)。学生见到师长要敬礼,见到父母要敬礼,见到客人要敬礼。不但表面上要敬礼,心里上更要恭敬,这是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的体现。
义:是义气。是说人们应该有正义感,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无论谁有困难,要尽力去帮助,解决问题。对朋友要有道义,大公无私助人为乐,绝无企图之心。(当然这不是那种狭隘的“哥们义气”,那不是义,那是愚昧而已。)
廉:是廉洁。有廉洁的人,无论见到什么,不起贪求之心,没有想占便宜的心,而养成大公无私的精神。
耻:是羞耻。凡是不合道理的事,违背良心的事情,绝对不做。人若无耻,等于禽兽一样。“耻”也是自尊自重。孔子曰:“知耻近乎勇”,知道错误就去改过,为当所为,不也是勇的表现吗!

⑹ 为什么说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因为孝悌忠信,是说一个人对于国家的忠诚,家庭的孝顺,兄弟的友爱,他人的诚信。这是一个人道德的基础和根本。

⑺ “孝”与“忠”有什么关系

- 大副 十二级 摘要:“孝”是儒学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孔孟时期,出现了阐发儒家孝道观的经典著作《孝经》。历代儒学之士都大力宣扬“孝道”;封建帝王也利用“孝道”来为自己的统治服务;这二者的合力在民间的影响就是《二十四孝》的产生和流传。 关键词:孝儒学伦理道德《孝经》 以孝事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当今社会孝悌观念出现了日下的势头,因此,重新探讨和正确阐发儒家孝道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孝”字简释 “孝”的观念产生较早。“孝”字,古作,上面为一老人,下面为一小孩。康殷说;“象‘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表示‘孝’。”[1](P39)东汉许慎则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清段玉裁注:“《礼记》‘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2](P398)这些解释虽然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但是意思完全一样,都认为“孝”是尊敬长辈,侍老奉亲。《礼记·礼运》也说;“何为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因此,“孝”首先是一种社会道德原则,是处理家庭中长辈和儿女间关系的准则。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演变,“孝”被封建帝王利用来为他们的统治服务。这样,“孝”就由道德范畴扩展到了政治范畴。 二阐发儒家孝道观的主要经典著作《孝经》 在儒家经典十三经中,《孝经》“是一部字数最少,内容最浅,而影响最大,引起的争议最多的著作”。[3](P1)其巨大的影响不是在学术价值上,而是在社会价值上。以致其面世以来,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争相传习,备加尊崇,影响所及远至日本、朝鲜等邻国异族。 《孝经》成书于何时,历来有不同的观点,但“今文《孝经》经过刘向整理后,才确定了后来流行本的规模”。[3](P11)东汉时,《孝经》就被列为儒家七经之一,当时流行的是孔安国传郑玄注。自那以后,《孝经》一直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到唐代,玄宗亲自为之作注,更是大力倡行。宋朝学者邢昺为之作疏。现今流行的《孝经》本子,就是唐玄宗御注、(宋)邢昺疏的本子。由于《孝经》将家庭与社会人伦道德紧密结合,加上统治者的积极宣扬,故《孝经》几乎成了封建时代家喻户晓的儒家经典。 对于《孝经》的作者,历来说法不一,因而也引起了一系列证伪的官司。笔者则认为《孝经》是孔子和曾子所作,我们且看两例有力的证据。西汉司马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司马迁是位大史学家,治学严谨,考证确凿,加上离春秋战国时代较近,资料转抄讹误甚少,当不会有错。东汉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也说:“《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汉书》言“为曾子陈孝道”,即《史记》载“故授之业”。从马、班两位史学大家的记载可以看出,《孝经》的最初作者实际上应为两人:一是孔子;一是曾子。孔子将孝道口述给曾子,曾子将其记录整理下来,间或插有自己的心得体会。这就是所谓的孔子“述而不作”。他们两人的关系类似于当今某篇文章口述者和整理者的关系。故笔者认为《孝经》的最初作者应是孔子和曾子。当然,曾子的门人可能也参与了整理《孝经》的工作,于是也有他们的观点及其在书中对他们先生的尊称。 今本《孝经》仅一千七百九十九字,凡十八章。 对于《孝经》的内容,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篇首六七章为本经,其后皆传文”。[4](卷八十二) 《孝经》一书,对于从帝王将相到黎民百姓之间的各个阶层的孝行都有明确规定。但其基本倾向是以伦理道德教育为政治服务,那就是以孝劝忠,以孝治天下,从而达到《大学》里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最高政治目的。正因为如此,它才得到历代帝王的极力推崇。 三孝为德之本历代儒学之士大力宣扬 孔孟儒学认为,“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教化的源泉。《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就载: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为德之本的思想在儒家其他著作里也有所反映。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5](P71)认为孝是仁的基础。孟子则说:“亲亲,仁也。”[5](P430)又说:“仁之实,事亲是也。”[5](P359)将侍老奉亲之孝作为仁的实质。《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载:“夫孝者,天评价已经被关闭目前有0个人评论好不好0%(0)0%(0)

⑻ 忠即是孝,孝即是忠

统治者认为在家里子女无条件地“孝”于父母,走入社会后自然无条件地“孝忠”于统治者。
在西周王朝,统治者主张敬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视尊老敬贤的教化。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恪守君臣、父子、长幼之道:在家孝顺父母,至亲至爱;在社会上尊老敬老,选贤举能;在国家则忠于君王,报效朝廷。周代规定,“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礼记·王制》)“杖”指老年人拄的手杖,拄着拐杖的老人是受尊敬的人。杖于家、乡、国、朝之说,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应该逐步受到更大范围人们的尊敬。周代不仅倡导尊老敬贤的道德风尚,还要定期举行养老礼仪。周代的养老礼仪包括朝廷和地方两个层次。在朝廷,天子一般都要定期视察学校,亲行养老之礼,在太学设宴款待三老、五更及群老,以示恩宠礼遇。在地方,则每年都要定期举行乡饮酒礼,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享有特殊的礼遇。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在尊老敬老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论语》、《孝经》等书记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孝作为华夏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经孔孟儒学的发挥,以及历代帝王的提倡,确实是深入民心。
自秦代以后,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就是表彰孝子,让他们青史留名。汉代是中国封建帝制社会全面定型的朝代,也是孝道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从汉王朝开始,提倡“以孝治天下”,孝开始走上政治舞台。特别是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儒家思想成了封建正统思想,孝也成了中国传统的伦理概念,成为了中国封建家长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开始直接服从于“ 父为子纲” 、 间接服务于“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为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
两汉时代,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汉代皇帝都以“ 孝” 为谥号,称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等等,表明了朝廷的政治追求和对“孝”的尊崇。提倡孝道,褒奖孝悌,是汉以孝治天下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据《汉书》与《后汉书》帝王纪中记载,自西汉惠帝至东汉顺帝,全国性对孝悌褒奖、赐爵达 32次,地方性的褒奖则更多。皇帝幸巡各地,常有褒奖孝悌的事。有时一地出现祥瑞,则认为是弘扬孝道所致,也要褒奖孝悌。对于著名的孝子,皇帝更加重视,把其作为弘扬孝道的榜样,精心扶植。如有一陈姓寡妇,养婆母 28 年,汉文帝感其孝行,给予“孝妇”称号。东汉初年,临淄人江革以孝母闻名乡里,光武帝赐其“巨孝”称号,赐谷千斛。
在政治制度上鼓励孝道,重视养老,选拔官员也把“孝”作为一个基本标准,兴“举孝廉”,察举善事父母、做事廉正的人做官。元光元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元朔元年,武帝又下诏,凡两千石以上官吏必须察举孝廉,否则按不敬和不胜任论处。“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有司奏议曰:‘……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自此以后,以孝为本就成为选拔官吏的标准。汉武帝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官吏多为孝廉出身,被视为仕宦之正途。举孝廉者往往被任为“郎”,在东汉尤为求取官职的必由之路。山东嘉祥武氏祠的墓主人武开明、武班、武荣都是经察举孝廉后入仕做官的。桓帝诏书说:“ 孝廉、 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恒必由之。”(《后汉书·桓帝纪》)宋代徐天麟说,汉代“ 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斯为后世所不能及”(《东汉会要·选举上》)。可见孝廉任官,对稳固汉朝的统治秩序具有长效作用。
汉代另一个重要选官制度是孝悌力田,始于汉惠帝四年(前191),名义上是奖励有孝父母、敬兄长的德行和能努力耕作的人。中选者经常受到赐爵、赐帛或复其身(即免除徭役)的优抚政策。汉文帝十二年(前168),诏以孝悌力田与“三老”同为郡、县中掌教化的乡官,成为定员。
汉武帝时立五经博士,以后又增《论语》、《孝经》为七经,作为从京师到各郡、县、乡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必修课和必读教材。无论贵族官僚还是平民百姓,都要接受“孝”的教育。《孝经》成了国家教材。《孝经》强调尽孝道的普遍性,并对孝道的原则、内容及尽孝的方式、孝子事亲的行为举止等,作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它不仅要求人们事父母以孝,事兄长以悌,而且把家庭父子关系运用于国家君臣关系,把孝亲与忠君直接相连。
汉代的养老活动也是统治者孝治天下的一个重要形式。汉高祖西入关中时,就“存问父老,置酒”(《汉书·高帝纪》)。《后汉书·光武帝纪》诏曰:“其命君国有谷者,给禀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疾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这里的律就是对养老的专项规定。汉代是孝的观念兴盛的时代,老人在家庭与社会上地位很高,是家庭中举足轻重的人物。汉代以孝治天下,对后世政治有很大影响。两汉皇朝绵延四百余年之久,为中国历史上最长的封建朝代,这与以“孝”为治国之道有一定关系。
魏晋隋唐时期在中国文化史上,是儒家的影响相对削弱的时期。但是,孝作为民族文化的基本传统有其深厚的民众社会基础,这段历史时期孝道仍受到社会、官方与民间的崇尚。
为贯彻“以孝治天下”的方针,两晋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太始四年六月丙申,晋武帝有诏:“士庶有好学笃道,孝悌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晋书·武帝纪》)皇帝还亲自讲《孝经》。《穆帝纪》载:“永和十二年二月辛丑,帝讲《孝经》……升平元年三月,帝讲《孝经》。”《车胤传》载:“孝武帝尝讲《孝经》,仆射谢安侍坐,尚书陆纳侍讲,侍中卞眈执读,黄门侍郎谢石、吏部郎袁宏执经,胤与丹杨尹王混摘句,时论荣之。”可见这样的活动相当隆重。
两晋时期一项相当有力的措施是中正把关,即所谓“乡邑清议”,士人入仕必先经中正评品,如果有不孝的污点,中正这一关就通不过。《世说·任诞》 注:“(阮)简以旷达自居。父丧,行遇大雪寒冻,遂旨浚仪令,令为他宾设黎臛 ,简食之,以致清议,废顿几三十年。”如此特殊的情况下吃了一点肉,因在父丧期间,就被中正卡住,近三十年不得叙用。 中正把关,可以说是晋朝贯彻以孝治天下的组织措施。
隋唐也是一个以孝治国的时代。唐玄宗亲自为《孝经》写序、注释,并下诏颁行天下。 天宝年间免征居父母之丧者的劳役赋税,称为“孝假”。代宗时又开“孝悌力田”选士科目。唐代社会出现了一些“以孝闻于世”的孝子贤孙,其尽孝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善事父母,养老送终”等方面。对于尽孝道的典型,唐朝统治者也给以褒奖和宣扬,或由地方官府表彰,或由地方举荐,上奏朝廷,授官、赐物、旌表其门闾、蠲免其赋役,甚至载入史册,传之后世。两《唐书》的《孝友传》中罗列姓名或详见于篇者,即为当时最高的褒奖。有的还受到皇帝亲自嘉奖和恩典。武则天时,元让以孝著称,诏拜太子司议郎。则天谓曰:“卿既能孝于家,必能忠于国。今授此职,须知朕意。宜以孝道辅弼我儿。”(《旧唐书·孝友传》)这些事实反映了唐朝统治者继承了儒家传统中讲究孝道的一面。
宋元明清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由鼎盛逐步走向衰亡的时期,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主义进一步强化。这就要求为整个社会和个体家庭坚实地竖起“三纲五常”、“明天伦之本”的统治秩序。
宋朝是经过社会动荡之后重新建立起来的统一朝代,政府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出发,大肆宣扬“冠冕百行莫大于孝”(《宋史·孝义传》),“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宋史·选举志》)晋人王祥卧冰求鲤,三国时人孟宗泣笋等荒诞不经的愚孝故事,都被用作教材向人们灌输。由于政府的大力褒奖,孝道在宋代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一时孝子辈出,孝行壮烈得惊人。《宋史·孝义传》载,太原的刘孝忠,母病三年,他不但割股肉,还“断左乳以食母” ;杨庆“ 母病不食”,他就割自己的右乳“以灰和药进焉”;吕生则在他父亲失明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对这些行为,宋朝皇帝不但诏赐粟、帛,还亲自“召见慰谕”。不仅如此,宋朝法令还规定:未葬亲不许入仕。有的宰相甚至因此而被罢官(赵翼《院余丛考》卷二十七《未葬亲不许入仕》)。而且即使缌麻那样的远亲病死,也不得赴举(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五《缌丧不得赴举》)。这时的孝道就纯属残酷的愚孝了,不再是一种值得称道的美德,而成为人们的精神枷锁。
元朝统治者对孝道的认识与宋代截然不同。孝道是农业经济的产物,而游牧经济是分散的、流动的,父子依附关系相对减弱,自然不会产生适应农业经济的孝道。蒙古统治者入主中原后,用游牧民族的眼光审视内地的封建道德规范,并通过行政手段加以改造。首先,在宋代被视为最高孝行的卧冰、割股、刲 肝等行为,在元代不但不予以褒奖,反而被明令禁止。 据《元史·刑法志》 载:“ 诸为子行孝,辄以割肝、刲 股、埋儿之属为孝者,并禁止之。”元朝政府对一般的孝行常理也极为淡漠。用以维系宗族关系的孝道一经破坏,家族纽带也就有所松懈,孝道的核心内容善事父母也发生了动摇,甚至遗弃父母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元史·刑法志》云:“诸父母在,分财异居,父母困乏,不共子职……亲族亦贫不能给者,许养济院收录。”元朝统治者站在游牧民族文化的角度,看出了孝的某些不合理性,并从政策上加以限制和明令禁止,无疑在客观上起到思想解放的进步作用。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在“治乱世用重典”思想指导下,诏谕臣民们要兴孝道,用“孝”维系皇权统治。朱元璋把孝看作是“风化之本”,“古今之通义”,“帝王之先务”,认定“垂训立教,大要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亲。君能敬天,臣能忠君,子能孝亲,则人道立矣。”(《明通鉴》)朱元璋兴孝的主要措施有自身率先垂范,观念倡导与教育,制礼作乐,政策支持与奖励等。洪武一朝,荐举讲孝,科举讲孝,选官员亦讲孝。洪武六年曾罢科举,举贤才,其目有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孝廉、耆民等。荐举一途,“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明史·选举三》)。明朝还以养老之政教民孝,对老人赐以布帛,授以爵位,还让他们议政,御政,评论官员,理民诉讼,宣教民众,以发挥他们的作用。明文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由官府养。由于明太祖的大力提倡,整个明代都非常重视孝道。明12代皇帝统治的277 年中,皇帝的庙号、谥号或陵名,孝字很多。如“孝陵”、“孝宗”、“孝康”,尊谥中的“至孝”、“达孝”、“纯孝”、“广孝”等。
清代统治者作为异族君主,开始不便在汉族遗民中提倡忠君,于是改而大力倡孝,重视以孝道治天下。顺治皇帝曾经注过《孝经》。康熙、乾隆皇帝数次在宫内开设“千叟宴”。康熙还曾颁发“圣谕”,提倡孝道,敕令全国广为宣讲。他认为,帝王治天下要“首崇孝治”,“ 孝为万事之纲,五常百行皆本诸此。 ”(《御制文选》第五集卷三十一)清代法律规定,对于不孝甚至残害父母的,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则是旌表孝子。雍正时曾规定,犯死罪但因为是独子,必须赡养父母的,予以宽刑。清代封赠臣子的父母、祖父母及其配偶,也是一种提倡孝敬的措施,具有弘扬孝道,倡导敬老的意义。清代为了加强孝治,把汉代的“孝廉”和“贤良方正”两个科目合并,特设孝廉方正科。雍正元年(1723)诏直省每府、州、县、 卫各举孝廉方正,赐六品服备用。以后每遇皇帝即位就荐举一次。乾隆五年(1740),确定荐举后赴礼部验看考试,授予知县等官

⑼ 如何理解孝悌,孝忠,孝廉等孝文化的延伸内涵

孝悌”——治理天下的为政策略

“孝悌”,不是简单的孝德外延的扩充,而是体现一种完整的家庭伦理观念的形成,理想的家庭伦理秩序的建立,是使社会形成“仁爱”氛围的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是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实现“孝治天下”的为政策略。

《二程集》载:“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舆!言为仁之本,非仁之本。”[4](卷十一)《三字经》:“首孝悌,次见闻。”在很多文献中都出现过孝悌联用,并还有不少学者为其作了专门注释。《论语·学而》:“弟入则孝,出则悌。”朱熹《集注》中讲:“善事父母为孝,善事兄长为悌。”[3]“孝悌”与初始孝的内涵与背境已经大不一样了。孝包含的主体成员仅只是父母与儿女的双边关系;“孝悌”另外已经扩充溶入了兄嫂,也就是包括父母,兄嫂等一家人了。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孝悌”实际已经包含着完整的家庭伦理关系。如果我们站在历史长河的岸边审视,孝到“孝悌”是一个历史性转折。孝,刚从动物世界中摆脱出来,进入人性世界,稍释人伦光辉后,便进入一个全新的“孝悌”家庭伦理境界,这是一个崭新的伦理层面。这时,家庭已经成为社会的细胞或基础而存在,又相应的已经建立起了较为稳固的家庭伦理秩序。

自汉代以后,统汉者为适应中国的宗法家族社会结构极力推崇“孝梯”,并从稳定家庭结构入手,以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他们大力表彰“孝悌力田”,在《汉书》、《后汉书》等帝王本纪中,记载着大量的全国性的“孝悌”的褒奖、赐爵。此时,儒家学说受到官方的特别关照,被钦定为“独尊”之学,孝道也就变成“以孝治天下”的手段。《孝经》,给人突出印象就是孝道的核心内容已经从“善事父母”发展引申为”孝治天下”,
“孝治”成为贯穿全书的根本宗旨。《论语·学而》有子曰:“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3](P70)从这则语录中可以看出,孔子是先从家庭的角度出发来讲的,先强调家庭伦理关系,后由此及彼的。认为,能够做到“孝悌”的人,去犯上是少有的,而不好犯上的人,去作乱是没有的。有德性的人善于追求“孝悌”这个根本,根本的东西树立起来后,良好的仁道就会随之而来。《孝经·感应章》“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是说孝悌之道,若是做到了至极的程度,就可以与天地鬼神相通,天人成了一体,互为感应,德教自然光显于四海之外,远近幽明,无所不通。孔子十分看重人的基础道德的建设,强调只有打好了“孝悌”这些最基本的道德基础后,一个人的道德前途就会一片光明。程颐说:“孝悌,顺德也,故不好犯上岂复有逆理乱常之事?德有本,本立则其道充大。孝悌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所谓亲亲而仁民也。故仁以孝悌为本。”[4]从家庭中的伦理开始,先使家中亲人间充满仁爱,而后使这种仁爱扩展到其他事物中,这样就是真正的“仁”。从这个角度讲,“孝悌”是使社会形成“仁爱”氛围的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孟子对孔子的孝悌思想作了进一步阐释和发挥,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
[3](P385)这种推己及人的孝道观,是孟子的独到见解。故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3](P253)《孝经·孝治章》说:“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以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先王……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此述非常精妙,一方面可以看出统治者推崇儒家学说的根本缘由,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儒家“以孝图治”论说征服人心的说教力度和政治用心。“孝悌”观念,尽管受到历代帝王推崇与利用,其终极目的是为了稳定其统治,但不可否认这一行为在客观上对社会也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孝忠”——教化天下的潜导策略

“孝忠”,在以孝劝忠意识形态策略影响下,形成忠孝并论的潜意识结构,给孝注入更多的意识形态因素,使维持家庭秩序的伦理道德范畴,演绎、扩展为来维持社会秩序的政治范畴,反映出跨越自然属性人际关系的一种崭新的意识形态构式。

孝悌观念的推广,对稳定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得到统治者的赞许和大力提倡,并在实践中逐步将“以孝图治”演升到“以孝劝忠”,且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成为统治者治理天下的为政之本。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3](P82)这一则对话就说明了儒家创史人孔子一开始就将宣扬孝悌观念的活动看成是政治行为。《孝经·开宗明义章》云:“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就非常清楚的告诉我们“孝”是“事亲”伦理道德和“事君”政治行为的结合体。而“孝道”对封建政治的重要性在《孝经·三才章》里则体现得更为具体。《孝经·三才章》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治理国家以道德教化为基础,道德教化以孝行为根本,故孝道既行,天下自然垂拱而治。《孝经·孝治章》记载:“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直接指出只要推行“孝悌”,就会国泰民安,政治清民。正因为如此,故历代帝王对它大力提倡和推崇,并将其逐步高度政治化。

封建统治者重视孝道的宣扬,并将孝道高度政治化的重要标志和潜导策略,就是“以孝劝忠”。那么,它的理论基础源于何处?就是《大学》里的“三纲八目”。《大学》开篇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是为“三纲”。就是一要修明天赋善德,二要治国安民,三要达到以上两项所应当达到的目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为“八目”。《大学》载:“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所谓治国必先齐家,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故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孝者,所以事君也,……”统治者利用孝道来教化百姓,就是修其身的过程。向广大民众宣扬孝行,就是希望以此影响人们,以齐其家。而这两项措施最终都是为了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治国必先齐其家”,[3](P12)指出了以孝齐家对治国的主要性。“孝者·所以事君也,”[3](p12)把人们行孝的对象直接指向为君主。《礼记·祭义》则说“事君不忠,非孝也。”更加明确地指出对君主不忠,就是不孝的表现。当然,统治者要推行孝道,还需以身作则,广敬博爱,规范天下。“所谓平天下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民不倍,是君子有挈矩之道。”
[3](P14)正因为如此,历代帝王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也做出了许多诸如上述的一些宣扬孝道孝行的姿态。

孝在《孝经》中得到比较全面的概括与总结,较深刻地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倡孝的意图。《孝经》集中议论了“以孝治天下”的原则,在绝大多数章节中,不是讲“事于亲”,而是讲“事于君”。《孝经·广扬名章》说:“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这里利用因果关系把“事亲”和“事君”巧妙的结合起来了,给人有一种较强的逻辑说服力。《孝经》以孝为教、以孝劝忠的意识形态潜导策略所产生的效果对以后影响较大,“出则忠,入则孝”、“忠于君,孝于亲”、“孝慈则忠”……孝的内涵被延伸为忠于君王、忠于国家,为官不忠、临战不勇也被认为是不孝的表现。在这种传统文化氛围中,孝与忠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逐渐形成忠和孝相通,忠和孝互喻、忠和孝并论的潜意识互通构式,与这种意识形态构式相一致,同时也形成了国和家的合一,国和家类化,国和家并提的政治形态构式,应是理所必然,孝忠也因此成为古代社会的最高境界之一。

这个时候的孝,已远远超越了家庭伦理范围,忠成了放大的孝,国成了放大的家。孝概念的内涵与原始状态仅含亲情因素的孝概念已经有了本质的变化,其中添加了许多浓厚的意识形态成份,不只是一个伦理范畴,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范畴。历史实践证明,中国古代的宗法家族社会,人际之间既存着建立在血缘基础上的亲情,也存在着建立于私有制基础上的等级压迫。在这两方面,片面强调哪一方面都不利于社会长治久安。儒家倡导的“孝治天下”,以“亲亲”率“尊尊”,“孝忠”观念等,虽不能从根本上取消阶级对立,但不失为一种缓和社会矛盾的巧妙方法,被历代统治者所采纳。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将本来规范血缘家庭的伦理范畴孝道,变成了国家的政治哲学,将非血缘的利益关系硬说成是父子兄弟的人伦关系,一方面会掩盖阶级国家的实质,另一方面也会扭曲孝道本身意义。

“孝廉”——稳定天下的组织策略

“孝廉”,将行孝作为推荐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纳入国家的政治制度,给规范家庭且仅具有伦理道德属性的“孝”,赋予了许多法律意识形态因素。这样,不仅使孝在更高层面上得到普及、强化,更重要的是对实施“孝治天下”的为政策略更具有强制作用和保障意义。

汉代颁布了一部很重要的法律,叫《孝廉法》,作为选拔官吏的依据。《孝廉法》规定,虽则有博学宏词、贤良方正等科,唯以孝廉为重。公然将孝行作为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合乎标准者可以被举为“孝廉”,由朝廷任命为官。如果说我们前面所讲的“孝悌”、“孝忠”是普遍意义的“劝民从孝”的话,那么我们现在所讲的“孝廉”就是特殊意义的“劝官从孝”。“孝廉”之倡举,隐含着两层重要的意思:第一,孝者,孝悌;廉者,廉洁。孝则忠君,廉则爱民。诚然将行孝与廉洁并列起来,同作为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说明孝与廉的意义同等重要,两者不可偏废,只有在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时,才能被举为“孝廉”。第二,孝与廉不是简单的并列,有其内在的必然联系。孝要求官对民施廉,不廉则对民不孝;廉体现官对民行孝,不孝则无从言廉。犹孝必崇廉,犹廉必倡孝。孔子说:“政者,正也”,为官者要督率民众,就要做出表率,把廉洁奉公当作自己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要求,所谓“廉者,政之本也”。西汉刘向曾说:“廉士不妄取”,为官者不能贪国之财,夺民之利,在物质利益面前,取或不取,其标准要看它是否符合道德。否则,夺民之利则为不孝,贪国之财则为不忠,不仅要受到道德的遣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历代帝王深知倡孝对于维护封建统治和宗法秩序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大力提倡和宣扬孝道,褒扬孝子,如官修正史正立《孝子传》等,为世人树立孝子榜样,推行“孝治天下”;另一方面采取法律措施,或罚“不孝”,或举“孝廉”等,保障“孝治天下”的推行。自秦代以后,“不孝”被定为重大罪恶之一,不肯抚养甚至辱骂欧打父母或祖父母者,都要受到官府严厉处治,甚至处以绞刑和腰斩。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记载:某甲控告其子不孝,要求官府惩治,官府按其所告查办,“将其子断足,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迁所论之”。其后历朝都有对“不孝”作出惩治的法律条文,甚至更为具体严历。统治者为了使孝伦理得到顺利推行,制订了大量的“惩治不孝”的法律条文,运用强制性手段来推行孝道,将“孝”的伦理思想渗透到了刑律之中。汉代推崇孝道,遵从“以孝治天下”,上至天子,下至官吏都积聚民众进行孝道教化。不仅制定实施贬惩“不孝”的法律条文,而且制定实施褒奖“行孝”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孝道的贯彻执行。其中“举孝廉”,就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把“孝廉”作为选拔官员的一项科目,没有“孝廉”的品德者不能为官。统治者认为,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孝敬的人,不可能把老百姓当成父母“孝敬”;一个连基本家庭责任感都不具备的人,不可能对国家、人民克尽职守、认真负责,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表达的递进关系不难理解。“举孝廉”的制度,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当时统治阶段与老百姓之间的尖锐对立,但也不失为一种缓和社会矛盾的巧妙方法。不可否认,原本仅具有伦理道德属性的孝道,又增添了许多法律色彩的意识形态因素,这样对孝道的推行更具有强制作用和保障意义。虽然用强制的手段推行孝道,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国家的实质,扭曲了孝道本身的意义,但从对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的实际效果看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孝观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在历史的长河中孕育、洗礼、发育,形成了内涵深刻的孝伦理体系,并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孝文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伴随孝在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存在状态逐渐闪现出人性光彩与文明印迹。尽管由于历史的局限,其中夹杂着一些不良成份,但也掩盖不住它在历史文化中的文明光辉。即使在现代文明的今天,孝强调的人际关系的和谐,强调的仁、爱思想和对国家的忠诚意识,也是值得宣扬和提倡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蕴涵的这种孝文明,应是普世文明的精神家园中绚丽的一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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