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如果不孝敬父母会有什么后果
不论谁看到这段话,都会变成孝顺子女!!!
回想父母未生我以前,我本什么也没有。落生以后,只是赤条条的光净身,连一根线也没带来。父母也不嫌我穷,也不是因为儿对父母很好,确是欢喜之至,对我这样真诚,毫无贪图心,可说完全是真的。
不料想儿子长大成人,嫌父母穷,没给他置下房子地。你想自己一文钱也没带来,怎么也能长大成人,没受着饥饿呢?怀抱三年擦屎刮尿,父母也不嫌我脏。父母老了,吐痰流涕,你嫌他脏,对吗?
小孩若是哭一声,父母会察颜观色,说我的孩子饿了,或者是冷了,赶快给他奶吃。抱在怀中暖暖,给他穿上点衣服,不转眼珠地瞅着,恐怕小孩受屈。儿子大了,在父母面前说话不管不顾。父母告诉的话,当了耳旁风,说的遍数多了,还起厌烦心,甚至说出冒犯父母的话,对吗?
再想想老人生我以前,怀胎十月,提心吊胆,惟恐伤着儿胎。儿子降生之时,正是母亲过阎王关之时。儿子的生日,俗云『母难之日』,此之谓也。降生以后,吃母亲的奶,就是喝母亲的血。经过乳哺三年,父母的心血,不知费尽多少,方才长大。稍有知识,便不听父母的话,对吗?到了六、七岁时,送到学校里读书,还认为是给父母念的,及至年将弱冠,便给儿子定亲完婚。
一生到老,心力用尽,只累得耳聋眼花,牙也掉了,腿疼腰弯,行动不便。你想这是为的谁呢?当然是为的儿女。父母对待儿女,处处都拿出了真真实实的心来教养。人子若想尽孝,当想想父母待我之慈爱真心,即便拿出良心去孝养父母,亦难报父母之恩于万一,况黄泉路上无老少,老人的寿限,和自己的寿数,难以确定。
老人在世还有几年?即能尽孝,又能尽几年?语云:『树欲静而风不停,子欲养而亲不待』。想到这里,真令人心酸落泪。
既然明白了孝道,当拿出良心,去 找父母的心,及时尽孝,以补已往不孝之罪。在父母已去世的,赶快补行孝道,对父母生前所爱之人,所爱之物,我当爱之敬之,以安慰父母在天之灵。
推行大孝,孝于天下,使天下老人皆得其养,以达到不独亲其亲的大同景象;实行远孝,孝于万古,立身行道,扬名显亲,为千古人子孝道作模范,留孝名于青史,遗孝风以化人,才是真孝子呢!
人能把孝道行到圆满处,便能救国救世界,就是由小孝扩充到大孝,近孝推及到远孝。将身化行全球,欧美的老人,得享有子之乐,中国的父母,全得欢喜之心,那才算以孝治天下,达到孝道圆满的目的呢。
孝顺父母乃世间第一福田
时代变迁,西风东渐,国人昔日三代同堂,含贻弄孙景象已不多见,且现代人崇尚自由,不喜与父母同住。由于父母过度关心,成为子女精神负担,造成社会更多的孤独老人,生活无人料理,病苦无人照顾。有些与父母同住者,由于父母久病卧床,也成为久病床前无孝子。甚至更严重者,有的不顺己意,就忤逆父母,恶骂、殴打、甚至杀害父母,违背伦理,造下无间大罪。
在世为人凶暴、不孝父母、欺侮良善、不敬师长,必定常逢恶疾、衰恼、恶事,灾难缠身。这时再四处求神、逢庙必拜,从南到北,日日月月,年初至年尾,杀鸡宰羊,奉上丰富甘美饮食、牲醴求诸魍魉,祭拜诸天鬼神,以求福报终不可能得福。所谓日月祷祀如山,怎奈罪如江海,杀生求福,去福远矣!
“孝顺父母,世间第一福田。”若能孝顺父母师长,不必四处祈求,则可得四种福报:
一者、颜色端正。
二者、气力丰强。
三者、安稳无病。
四者、健康长寿,不逢灾难。
古人云:“孝为百善之首。”孝顺父母为世间最大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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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小孩光生不养会和母亲生疏么
会的。我就和我妈没话说,两三年不见面,电话也不联系。有种隔阂。。我姐和我妈常联络,所以关系很好。。
⑶ 不扶养子女 却要求子女赡养 合理吗
1、“丈夫将妻子和妻子的小侄女砍成重伤”:看了补充回答,明白了。
2、“不扶养子女 却要求子女赡养 合理吗?”:
(1)到法律栏目来提问,要问的就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只能问:是否“合法”。
(2)不是“扶养”,而是“抚养”。
(3)不合“情理”,但是合法:因为中国目前的法律中抚养和赡养不是对等的义务。
3、“父亲家的亲戚却要求她来赡养,我知道,从法律上来讲,这确实是义务。可是女孩跟本不能接受”:
(1)能不能接受,是感情问题,但法律义务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从她这个事上,有不容情的意思。
(2)她可以接受不了父亲,但她必须尽赡养义务,如果不尽赡养义务,他父亲有权追究她的法律责任:她肯定会败诉的。
4、“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劝她,只能说,这是什么法律?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了,没有尽到扶养的义务,却要享受赡养的权利?”:
(1)你错了:在抚养子女和赡养父母的方面,权利义务也并没有错位,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也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这没错,但你是否还知道一句话: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不履行:这女孩在未成年时,有要求父亲支付她的抚养费的权利,父亲不履行抚养她的义务的,她有权起诉到法院索要--肯定会被法院支持;但她和她母亲没有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向父亲索要抚养费,视为她和母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但她和母亲放弃自己的权利,不能以此为条件而要求免除自己的赡养父亲的义务,这就是“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2)看来你也是不太懂法律的,呵呵。你这话可以安慰她一时,却解不了她心结,如果她愿意,可以找俺来聊聊?
5、“是不是我可以这么想,现在一对新生使劲生小孩,生一个就送福利院一个,等老了就不用愁了,到老了就去认亲,让孩子赡养 ?”:
(1)呵呵,你这话太天真了,不可能让他们“ 使劲生小孩”:未婚生一个就可能罚款,可能上万元呢,计生委会追他们的。
(2)生一个就送福利院一个?呵呵,不可能的,孩子想进福利院,需要许多条件的,有父母在,想将孩子送福利院后自己逍遥,作梦吧?福利院是冤大头呀?呵呵。你的话真有意思。
6、“女孩就说了一句话,宁愿去死,去做牢,也不想尽这义务”:
(1)呵呵,这可由不得她,除非她真的去死,否则她免不了赡养的责任。难道她真的肯为了不赡养这无良父亲而去自杀?她口口声声说母亲不容易、要报答母亲,就为了那缺德父亲(请原谅俺用这词)再一次让母亲老来无依无靠、哭瞎双眼?!!!
(2)也不会让她去坐牢:只是让她在有能力时出一些赡养费而已,她不给、父亲起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强制执行,从她的财产中拿出一部分让她父亲能维持基本的生活。
7、“这不是逃避,只是心里实在承受不下,也想不明白”:法律规定就是规定,不管你想得明白想不明白,都得按法律规定去办。心里接受不了他,可以只供他基本的生活费、少去看他。
8、“现在你要她去原谅,去赡养,是不是太残忍了点。小女孩说了,除非他父亲去世了,去看一眼,一辈子不见面最好。心里太难受了。”:
(1)法律没有要求她去“原谅”:这样的人也不能原谅。但你必须承认她的生命是他给的,不管他有多大错、多少罪,她应当在他年老时养着他。
(2)心里难受,可以少和他接触,让他自己在孤独中接受惩罚,但女儿不能不支付他的赡养费。
9、“女孩现在的情况也只是刚好维持正常的生活”:
(1)可以告诉你的是,父亲要求她来赡养,按规定应是在父亲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保证基本生活水平的情况下,而且应是在她有能力赡养的情况下,如果她连自己维持基本生活水平都困难、无力赡养时,法院不会强行要求她去赡养的。
(2)但我国法律对子女需要在什么情况下赡养老人没有明确规定,这只能由法官根据情况自由裁量。所以:建议她,不要理父亲家人的要求,也不必为此事生气,只做好自己的工作、照顾好妈妈并保存好自己收入情况的证明,父亲家人再来要钱,让他们去法院起诉,由法官来裁决是否需要她支付赡养费,这样更公平些。
如果他现在还有劳动能力、或是有积蓄可以维持生活,她收入有限的,一般不会要求她支付太多的赡养费的。
过好自己的生活,不要让已经伤了你的人再伤害到你!只不过是给他些钱让他活着而已,不要因此而让她再生气、气坏了或者再伤害到她妈妈,为自己活着,不是为他!
⑷ 是不是不生孩子以后没人送终,养老
是。身体好时无所谓,身体不好没有自己的孩子就很麻烦,即是要请人照顾总得有人去请,那时候就会知道钱不是能解决所有问题的,不是指望孩子养老,是有事有人处理,老了有人看望不孤独。人老外面交往就少,每天只能一个人去逛逛而没人说话好像这世界与自己无关这才是真孤独。
中国人因为老旧观念和固有思维的影响,一直都有着"重男轻女"的思想,有许多人多次怀孕,甚至买通医生判断胎儿性别,就是为了生一个儿子,虽然现在观念已经改变了许多,但是还是有不少人都希望能够生个儿子,甚至还有人说生儿子就像国家制造核弹。
可能一辈子都派不上用场,但是必须得有。其实每个人的家庭都不一样,所以网友们发表的意见都不一样,那么不生女儿的家庭真的会羡慕有儿子的家庭吗?其实这是因人而异的,不同的家庭需求不一样,所以会不会羡慕也是根据不同的家庭情况来的。
第一种只生了女儿的家庭,女儿很能干,也非常孝顺,这样的家庭自然不会羡慕别人,自己就已经非常满足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家庭中只有女儿,那么父母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自己的女儿身上,不管是赡养老人还是给自己送终,所有的重担都需要女儿来扛。
如果女儿比较能干能够让自己的父母省心,那么父母到了老年的时候也能够安心地颐养天年,至少女儿的生活不需要自己操心。这样的家庭大多不会羡慕有儿子的家庭,因为女儿孝顺对于老人来说就是最大的安慰,而且女儿的孩子也和自己有血缘关系,外孙和孙子都是一样亲,试问这样的家庭怎么会羡慕别人。
第二种是有女儿但是女儿不在身边的家庭。
虽然现在国人的思想已经进步了不少,但是依旧有一些观念是遵从以前的想法。比如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加上有很多人会觉得女儿在嫁出去之后,有自己的小家要考虑,父母不愿意麻烦女儿。又或者说女儿已经远嫁,或是随着丈夫定居国外根本就没有办法去尽孝心。
这时候父母就会格外羡慕那些子孙都在自己跟前的人,他们的羡慕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羡慕有儿子的家庭了,如果是女儿能够在父母身边赡养老人的家庭,他们也是一样羡慕的。
第三种家庭不同于前两种,他们只是单纯觉得儿女双全能凑成一个好字,没有女儿或没有儿子对他们来说都是一种遗憾。尽管他们的家庭已经非常幸福,但是他们仍然很羡慕那些儿女双全的家庭,对他们来说,不管是只有女儿还是只有儿子都是一种遗憾。
他们认为最圆满的状态就是有儿有女,并且子孙都能够在跟前。其实不管是生了儿子还是女儿,亦或是儿女双全,孩子都不应该是父母生活的全部,不管是父母还是孩子,都有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人生要走,有时候不必顾虑那么多活好自己就已经足够了。
⑸ 生而不养孩子有报应吗
你做任何事情都有报应!!!
⑹ 生而不养的父母应该赡养吗
不可以。
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当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去对抗赡养义务;即使父母对子女未尽抚养义务,在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时向子女主张赡养权时也会得到法律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因此,即使父母把孩子生下来没有抚养,但是不具有上述三个情形的,子女依然要尽赡养义务。
(6)光生不养孩子有孝顺吗扩展阅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⑺ 不生孩子就是不孝顺吗
我个人觉得并不是,父母都是老一辈的人,观念比较传统(传宗接代),再加上担心子女的未来,如果没有孩子婚姻可能会不稳固,如果年纪大了到无法再赚钱或者生病的时候会没有人照顾(这里是指子女),如果你决定一辈子都不生孩子的话,父母反应肯定比较大的
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谈恋爱是为了结婚,结婚是为了生孩子。如果不生孩子就不要结婚,如果不结婚就不要谈恋爱。从古至今,一直流传着一句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是,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年轻一代的观念也不断在更新。
第一种观点,婚姻自古以来就是围绕家族繁衍存在的,不繁衍的话根本不会有婚姻这种事情。 结婚却不生育当然与婚姻本身的目的有矛盾,真正自由的人又何必拘泥于一纸婚书呢?爱情不需要法律保障。
第二种观点,迫于各种压力,在“生不生孩子”这个问题上,根本没有选择性。父母最大的愿望无非就是“传宗接代、维系情感、共享天伦之乐”,不生孩子就是对父母最大的不孝。
第三种观点,我觉得不生孩子就挺好的。没有孩子之前,我的生活无拘无束,有了孩子之后就不一样了,每天只能围着厨房和婴儿车,还有很多事情需要担心。以前信誓旦旦制定的人生计划被打破,因为有了孩子,会时不时纠结这是否是个“错误”,经常沉陷在“后悔”当中,这样对小孩的成长也不好!
选择生或者不生都没有错,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才是错。现在的社会,已经没有养儿防老这个说法了,生孩子更多的是情感的寄托。养孩子的幸福点多之又多,但你要承担起一个家的责任,经受经济压力的挑战,有好的心态面对人生新阶段的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