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儿媳怎么孝敬公婆《礼记》当中有种说法,现在很多女人都做不到吗
唐宋若华在《女论语·事夫章》当中有“前生缘分,今世婚姻”一说,将婚姻说的非常浪漫,俗语有云“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虽然有点夸张,但完全可以看出,亿万人当中,唯有你和她(他)能走到一起,共渡今生,没有点缘分,没有点修行,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
妇顺
《礼记》当中,将这所有的事称之为“妇顺”,认为只有做到这些,才算是好媳妇,然而,就《礼记》的这种说法,也就是所谓的“妇顺”,现在会有很多女人都做不到,为嘛?
一来工作繁忙,二来呢,今天有很多人都缺失了对父母的敬重,说实话,孝,不光要放在思想上,也要落实到行动中。
父母之年不可以不知,一则以喜,一则以悲。到了一定年记。才会明白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希望到那时候,留给自己的不是后悔,而是踏实和欣慰。
B. 法律上儿媳妇儿有孝敬公婆的义务吗
儿媳妇孝敬公婆不是法定义务,是传统美德与社会的公序良俗的彰显。儿媳与公婆的亲缘关系是建立在婚姻关系基础上的,如果没有婚姻关系的基础则不存在亲缘关系,因此法律上没有对这种关系赋予法定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配偶只是“应当协助”,并非赡养人。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
(2)外国儿媳妇会孝敬中国公婆吗扩展阅读:
案例:
老人状告儿子、儿媳的赡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即由被告阳某乙每年给付原告阳某甲、齐某赡养费每人1325元,承担齐某的医疗费5567元;儿媳与公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判决儿媳何某不承担赡养义务。
公婆起诉儿子儿媳,法院:只有儿子有赡养义务,儿媳真没有……
1月20日,湖南道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这样一起案:
原告阳某甲、齐某共生育了五个子女,子女均已成年,成家另过。因家庭矛盾,长子阳某乙和长媳何某于2008年外出打工一直未归,对二老没有尽到自己的赡养义务。
2013年,原告齐某在家中摔伤,二儿子为其花费医疗费27835.4元,长子阳某乙未予照顾,也未支付医疗费。现两原告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也无其他经济来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每年承担赡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现两原告均已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其请求被告阳乙给付赡养费的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何某与两原告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其作为儿媳对两原告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两原告要求被告何某给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C. 儿媳妇儿应该孝敬公婆吗,即使他们对我不好,也应该孝敬吗
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了,你妈辛苦养你这么大,不是让你去受气的
D. 不孝敬公婆而对自己的儿媳挺好是什么人
不会孝敬自己的公公婆婆但是对自己的儿媳妇也是比较好的其实很多时候这一些人都并没有什么别人家的事情你根本就不会懂的
E. 媳妇应该孝顺公婆吗
媳妇应该孝顺公婆,因为媳妇只有结了婚和公婆就是一家人。属于晚辈。晚辈孝顺长辈是天经地义。
F. 媳妇必须得孝顺公婆吗
那当然了,公婆是你老公的爸妈,你既然已经嫁给了你的老公,那么他的爸妈也就是你的爸妈,你应该像对待自己的爸妈一样孝敬自己的公公婆婆。
G. 中国古代的儿媳究竟是怎么孝敬她们的公婆的
古代的儿媳妇伺候公婆是很复杂的,几乎是从早上一直伺候到晚上,包括问安、洗漱、做食等多个方面,几乎就跟一个“高级丫鬟”差不多。除了伺候项目多之外,古代儿媳妇伺候公婆的规矩也是非常多的,例如当着公婆面不能够随意发出声音,仪表不能够不洁净,该行的礼数一点也不能少。
总而言之,古代的儿媳妇伺候公婆几乎就是全天候的,而且需要伺候的项目也是非常繁多的。最重要的是,古代儿媳妇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很低的,吃饭睡觉都必须是在伺候好公婆以后才可以,实在是令人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