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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不爱戴兄长不孝顺父母的名人

发布时间:2021-10-23 15:26:09

Ⅰ 古代名人不孝顺父母的有哪些

古代不孝的人很少,孝顺的人道有很多

Ⅱ 我国古代名人说过自己都管不了,在孝顺父母也是不孝吗有名言吗

我国古代名人说过,自己都管不了,在孝顺父母也是不孝吗?有名爷们,你的话有点矛盾,反正古代的话是把是把孝字看的特别重要的

Ⅲ 古代毁在父母手中的名人

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 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 未尝识书具, 忽啼求之。 父异焉, 借旁近与之, 即书诗四句, 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 收族为意, 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 稍稍宾客其父, 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 从先人还家, 于舅家见之, 十二三矣。 令作诗, 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 还自扬州, 复到舅家问焉, 曰 “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 仲永之通悟, 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 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 如此其贤也, 不受之人, 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 固众人, 又不受之人, 得为众人而已耶?

Ⅳ 我国古代名人说过自己都管不了,在孝顺父母也是不孝吗

我国古代名人说过自己都管不了,在孝顺父母也是不孝吗?
怎么看这句话也不像是古代的名言啊,倒像是现在人说的话。

Ⅳ 不依靠名人父母成功的例子

林肯他爹是擦鞋的

Ⅵ 不孝的事例有哪些

古代的李元礼(619年-672年),唐高祖李渊的第十子。立为徐王。李元礼有3子,淮南王李茂性格酷薄,行为恶劣。父亲李元礼卧病在床时,元礼宠姬赵氏貌美,李茂逼迫欲夺之。李元礼叱责李茂,李茂愤恨,屏斥李元礼的侍卫,断绝了父亲的药膳。说:“既得五十年为王,更何烦服药?”李元礼最终饿死,李茂后袭封父爵。上元年间,此事泄露,李茂被流放振州而死。

现代的在上海某城郊,有六十多岁的兄妹俩将七十九岁的老母亲赶出家门,老人被遗弃五日后由于饥寒交迫不幸身亡。灭绝人性的行为激起民愤,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以分别以《遗弃罪》判处儿子有期徒刑六年半,女儿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二年执行。人的道德缺失,法律的惩处力度如隔皮挠痒是整个社会虐待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根本原因

当张文撒下第一个谎就不得不用更多谎去圆。8月27日晚上,家人为他办“升学宴”,张文在家人催促下回到家,面对父亲要看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再也无法圆谎的他,对父亲和奶奶拔刀相向,随后坠楼身亡。

前日,从医院ICU转入普通病房养伤的父亲张勇,得知儿子的真实经历后,十分钟之内没有说一句话。随后,瞪大了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我不恨我娃儿,这3年他天天圆谎过得辛苦。”说完之后,眼泪喷涌而出:“我只恨我和他妈妈做得不好,对他的关心不够。”

每个早上的7点半左右,张勇值夜班下班的时间,正是张文去“上学”的时间。张勇说,儿子都是闹钟一响就起床,从不“迟到”。通常是一个进门一个出门,几乎没有什么交流。 每个中午,父亲下班回家吃午饭的时间会再次和儿子重合。在饭桌上,父子二人很少交流,偶尔张勇会批评儿子吃饭耍手机。有时,张文就跟爸爸主动说起学校要补课,补课费是多少。这些“像模像样”的信息,更让张勇对儿子无一丝怀疑。

隋炀帝弑父杀兄
604年7月,文帝卧病在床,杨广认为自己登上皇位的时机来了,迫不及待地写信给杨素,请教如何处理文帝后事。不料送信人误将杨素的回信送至了文帝手上。文帝大怒,随即宣杨广入宫,要当面责问他。正在此时,宣华夫人陈氏衣衫不整地跑进来,哭诉杨广在她来途中调戏她,使文帝顿悟,拍床大骂。急忙命人传大臣柳述、元岩草拟诏书,废黜杨广,重立杨勇为太子。杨广得到的密报,谋杀了文帝。杨广又假传文帝遗嘱,要杨勇自尽,杨勇未及回答,派去的人就将杨勇拖出杀死。杨广以弑父杀兄的手段夺取了皇位。

Ⅶ 古代谁因为不孝顺父母被送入衙门

传统社会里,与"孝为百善先"的道德观念相对应,有"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的法律意识,不孝是最大的罪行。因而,惩罚"不孝",也是维护孝道的重要法律内容。 古代中国把"不孝"作为罪,并对不孝行为实施法律上的制裁是很早的事情。迄今为止,商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成熟文字可考的朝代,所谓"刑三百,罪莫大于不孝",说的就是商朝的事情。如果史料确凿可靠的话,说明商朝已经定"不孝"为罪了。到了西周,已经明确把"不孝"视为"元恶大怼",不孝是罪大恶极的,被列为"八刑"之中的第一刑,不容赦免。秦始皇独操权柄,严刑峻法,对不忠不孝者不会心慈手软,秦代法律中也有不孝罪处死的规定。两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都标榜以孝治天下,"不孝"被正式定为罪名列入律书。 北齐法律首次确立了"重罪十条",把"不孝"列为第八条,这是"十恶"之罪的最早形态,也是后世法典的重要内容。隋朝正式确定了"十恶"的罪名,"不孝"罪列第七位。从此以后,"不孝"就成为"十恶不赦"的重罪。唐以后各代都沿用"十恶"的罪名。《唐律》明确地规定了"不孝"的内容及相应的刑罚,具体包括下列几项: 1.告发、咒骂祖父母、父母。《唐律》规定,除了祖父母、父母犯有谋反、大逆、谋叛等罪行时子女必须告发之外,如果子女告发祖父母、父母的其他罪行,要被处以绞刑。诬告父母更是死罪。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还规定,虽然揭发祖父母、父母罪行的子孙要受刑,但被揭发的父、祖却被视为自首,可以免除惩罚。这就给子孙以死救亲提供了机会。换句话说,为了使祖父母、父母免于遭受刑戮,子孙可以不惜以身试法,揭发尊长的罪行,自己去受刑。另外,子孙詈骂祖父母、父母的,也要处刑。明、清律甚至把"骂詈"专列一门,不仅儿子骂祖父母、父母的要处刑,妻妾骂丈夫的祖父母、父母,也要被处刑。 2.祖父母、父母在世,子孙另立户籍、分割家产。传统孝道认为,子孙另立门户后,孝心就会沉沦丧生。所以,"父母在,不有私财",禁止子孙拥有私有财产,可以说是孝道的一贯要求。唐朝对另立门户的子孙处三年徒刑,宋代对此处罚更重,有时甚至可以判死罪。明朝清朝在这一条上稍微宽松些,经祖父母、父母提出来才受理,刑罚也比较轻,明朝处杖刑一百,清朝处杖刑八十。 3.赡养父母不尽心的。赡养父母是孝道的基本要求,如果子孙有能力赡养父母却不赡养,或者不尽心尽力赡养,只要祖父母或父母向官府提出控告,子孙就会被判刑。 4.居丧期间男婚女嫁、弹琴作乐,或者丧期未满就把丧服脱掉。依据唐律,为父母居丧期间男婚女嫁,或者把丧服换成吉服,或者弹琴作乐,判徒刑三年。即使路上遇到别人弹琴作乐,停下脚步聆听的,也要处杖刑一百。在居丧期间怀孕,或者在居丧期间兄弟分家,也要被问罪。 5.隐瞒祖父母、父母死讯,不奔丧不办葬礼,或者谎称祖父母、父母死亡的。按照法律的规定,祖父母、父母死后,不奔丧不办葬礼的子孙流放二千里;官员如果隐瞒父母死讯,不辞职回家居丧,查实后判两年半徒刑;如果谎报祖父母、父母死讯,判三年徒刑。另外,如果祖父母、父母犯死罪被囚禁在牢房,而子孙或其妻妾弹琴作乐,要以"不孝、不义"的罪名被判一年半徒刑。 6.殴打祖父母、父母致死的。"十恶"中的第四条"恶逆",就是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这是情节最为严重、不能赦免的不孝之罪。甚至连诅咒父母死的,也以"谋杀"罪论处。犯了"恶逆"罪,各代都是不论有伤没伤、伤势轻重,只要有"殴"、"杀"的行为,一律杀而不赦。即使子孙已经畏罪自杀,也要曝尸示众,以示惩罚和警示。明代的法律规定,祖父母、父母受到子孙威逼而死亡的,依照殴打祖父母、父母罪问斩。清律更具体地规定,如果因为子孙触犯而导致祖父母、父母自杀,子孙要被斩决;如果因为子孙违反教令而使祖父母、父母轻生,处绞刑。即使父母并非故意寻死,只是无意中死亡,只要起因于子孙,子孙也仍然要负同样的刑事责任。这就是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的孝道观念在法律领域的典型体现。有这样两个案例:一个母亲要把不听话的儿子甲某送到官府,甲某苦苦哀求,母亲不为所动;在向官府提出控告后,母亲却又追悔莫及,投井自尽,甲某因此而被判绞刑。另一个案例是,乙某平日里对母亲极为孝顺,他的母亲向别人索要了非分的财物,乙某极力劝阻,母亲不听,乙某私自凑钱退还了非分之财,他的母亲得知此事后羞愤自杀,乙某先以违犯教令罪被判绞刑,后来才被改判为流放三千里。 综观历代法律,对不孝罪的处罚,都采取加重处罚的原则。官府审理案件时,都是先分别其尊卑上下、长幼亲疏,然后才听是非缘由,对于以下犯上、以卑凌尊的人,严惩不贷。皇帝在对不孝罪的申报批复中,也往往任意加重刑罚。例如,唐代京官李氏兄弟,二十多年没回过故乡,隐瞒母亲的死讯,查证以后,皇帝命令对他们处以当时早已经废止的车裂之刑。 最后要说一说的是中国古代的家法、族规。家法族规同封建国家的法律本质上是一致的,除了维护家族内部秩序、调整族里关系、履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义务外,还用严厉的惩罚手段从思想道德上控制着家族成员,"家法伺候"在古代曾是一句令人毛骨悚然的断喝。在家规家法的教育和约束下,家庭俨然是公府衙门,族权完全成为专制王权的化身。尤其是明、清两朝,家规家法教育与前代相比更加严厉。在维护孝道方面,家规家法发挥着国法所不能发挥的作用,所达到的效果比国法更为显著。特别是在闭塞的边隅山区,天高皇帝远,政权、法律鞭长莫及,家法族规就成为惩治非礼、禁恶扬善的主要手段,家(族)长既是家族内的立法者,又是执法者。其中最突出的是对不孝子孙的处罚。一个家族出了个不孝之子,那便由这一家族辈份最长的族长出面,开祠堂门,严刑惩治,直至处死忤逆父母的不孝子孙。

Ⅷ 古人不孝的故事

倪九是浙江省青田县人,虽出身贫寒,但由于经商得法,薄有积蓄,渐渐成为当地的小财主了。他自幼丧父,早年母亲为生活重担的逼迫,曾在富户人家充当奴仆,才茹苦含辛的把他养大成人。照道理讲,倪九现在生活宽裕,应该知道如何孝养白发苍苍的老母,报答天高地厚的深恩。

可是倪九娶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对于老母很瞧不起,认为老太婆是奴仆出身,极为低贱。倪九听了妻子的枕边絮语,竟把老母深恩抛在九霄云外,视母亲像眼中钉一样。

夫妇二人的想法,老母本来是做奴仆的材料,索性就把老太婆当作下女看侍,一切家庭的打扫,厨房的烹饪,厕所的整洁等大大小小杂事,都要视茫茫而发苍苍的老太太独负责任,倪九夫妇却享受著安乐的生活。

有一天倪九家中准备宴客,早晨天色刚亮,倪九夫妇醒在床上,还不起身。倪九却在床上,高声大叫,呼唤隔房的老母说:“快起身!快起身!今天要宴客,怎么还不起身!”从大叫的声音中,可听出倪九对老母颇有怒意。

可怜的老太太正在好梦方酣的时候,给儿子大声叫醒,只好揉著昏昏沉沈的睡眼,拖著疲乏的身子,起身到厨房去烹鸡煮饭。忽然一霎那间,天空中狂风怒吼,接著疾雨倾盆,附近山上的大石。

在狂风暴雨中裂开,飞落在倪九寝室的屋上,顿时屋梁倒塌,倪九夫妇都被巨石压死。他母亲因为在厨中烧饭,幸而安然无恙,邻居的人,都认为这是倪九夫妇不孝的报应,证明因果的可畏。

(8)古代不爱戴兄长不孝顺父母的名人扩展阅读: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误传

中国自西周开始就开始有孝道。影响最广的,是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而最让人熟悉的就是——《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把孟子的话翻译成现代汉语,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就是无后,但君子以为,和告知了差不多(因为舜出家在外,而且是尧要把女儿嫁给他)。”

也就是说,孟子的原话里,并不是大众所谬传的——不生孩子就是不孝。而是认为最不孝的,是对长辈没有尽到后代的责任。孟子原话中并没有说其它的两种不孝是什么。

后来汉代赵岐写了《十三经注》。阐述了他个人对于孟子这段话的理解:“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翻译成现代文:

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即最大的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

可见赵歧把”无后为大“曲解成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为第三种不孝。于是开始了二千多年的误传。

有人误以为这是孟子说的话,并且大骂孟子泯灭人性,说孟子没人情。实质上是汉代人赵歧的个人理解。而孟子为赵歧无端地背上了黑锅。

正因为这种误传,而使得封建社会中识字不多的老百姓都信以为真,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都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在“忠孝”为主题的封建时代,这句话就有了无上的魔力。老百姓为了不断后,无论世家还是贫民,都无所不用其极。随之产生的便有过继等一系列特殊的社会现象。

Ⅸ 求古今中外不孝顺父母的事例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用白话文来解释就是: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这是第一种不孝;家境贫穷,父母年老,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不娶妻生子,断绝后代,这是第三种不孝。

第一件事:
子女赡养父母,那是无可争议的事,但在淄博就有这么两位老人,虽说是儿女不少,可真是尽孝道的却没有一个,万般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自己的亲生骨肉告上了法庭。考虑到两位老人年迈行动不便和使村民受到教育的目的,法院还特意将法庭开进了当事人的村头。

今年76岁的向兆刚和81岁的邢兰英夫妇,是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大寨村村民,两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把几个孩子拉扯大,如今人也老了,该是享享轻福的的时候了,可让老两口没

想到的是,几个孩子是个顶个的不孝顺。

他们老两口,吃不上,穿不上,就连喝水也成了问题,房子破了还得自己修。可这忍忍倒也罢了,可这几个儿子隔三差五就对他们又打又骂的,他们实在是受够这个气了。从1986年到现在,两位老人先后四次将五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费,可大儿子向希福一直少给甚至不给,结果其他几个儿子都跟着学。眼看岁数大了、身体也大不如前,可儿子们丝毫没有悔悟的意思,两位老人只好第五次状告自己的亲生骨肉。

可大儿子向希福却提出了这样的推脱理由:我从小落上了腰腿痛病,腰肌劳损,脚部骨折,多发部位骨折,现在更加严重,一直治疗不好,就这样为我的经济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现在不是不想养老人,但是我实在是没能力了。

话是这样说,但大儿子又不能提供有效的病历证据,于是法庭对他提出的理由不予采纳,合议庭当庭宣判,结果如下:

自2006年5月起,被告向希福、向希贵、向希荣、向希涛、向希胜、向希美每人每月付给两原告赡养费50元,每月20日前付清。

除了支付相应的赡养费外,法庭还就六个子女如何在规定时间内向老人缴纳小麦、生活用煤、医疗费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

对于这样的判决,大儿子向希福现在还是那句话:我就是没有能力,我能力有限。

法庭判也判了,如果两位老人的孩子不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义务,两位老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件事:
山西永济八旬老人王秀英儿孙满堂却孤苦离世,死前6天老人被7名儿女扔在医院,无人过问。2006年12月8日,当地媒体报道了老人的遭遇,7子女仍没人到医院。此事,村传乡、乡传县,引起当地舆论的一致谴责。2007年1月17日,山西永济纪委对老人4个有党籍和公职的子女分别给予处分

《湖南茶陵6个不孝子女竟叫母亲住猪圈》,居住在茶陵县舲舫乡中洲村的共和国将军谭家述的嫡亲侄媳妇,虽有六个儿女,但却常年居住在猪圈。几个儿女都有闲置的房屋,而谭奶奶却被儿女们安置在猪圈改造的小屋内,靠捡垃圾独居
今年76岁的向兆刚和81岁的邢兰英夫妇,是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大寨村村民,两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把几个孩子拉扯大,如今人也老了,该是享享轻福的的时候了,可让老两口没想到的是,几个孩子是个顶个的不孝顺他们老两口,吃不上,穿不上,就连喝水也成了问题,房子破了还得自己修。可这忍忍倒也罢了,可这几个儿子隔三差五就对他们又打又骂的,他们实在是受够这个气了。从1986年到现在,两位老人先后四次将五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费,可大儿子向希福一直少给甚至不给,结果其他几个儿子都跟着学。眼看岁数大了、身体也大不如前,可儿子们丝毫没有悔悟的意思,两位老人只好第五次状告自己的亲生骨肉。
山西永济八旬老人王秀英儿孙满堂却孤苦离世,死前6天老人被7名儿女扔在医院,无人过问。2006年12月8日,当地媒体报道了老人的遭遇,7子女仍没人到医院。此事,村传乡、乡传县,引起当地舆论的一致谴责。2007年1月17日,山西永济纪委对老人4个有党籍和公职的子女分别给予处分

Ⅹ 古代不孝顺父母的事情

李世民杀兄,囚父

从前,有一鳏夫,历尽艰辛将一对儿子抚养成人,并给娶妻生子。不料,儿妻不贤;儿子不孝。可怜老人沿街乞讨,衣食无靠,居无定所。后经一才人指点,让其每时每刻携其睡枕,保证其子对其友善。老人按其说而行,每晚必枕,甚至去如厕也带之。此举令其子媳大疑,以为枕内有巨宝,对其善之。时过数年,老人过世,其二子抢其枕,并撕之;砖块落地,其子大悟,悔过不及。以醒后人。

古代的吗?李元礼(619年-672年),唐高祖李渊的第十子。立为徐王。李元礼有3子,淮南王李茂性格酷薄,行为恶劣。父亲李元礼卧病在床时,元礼宠姬赵氏貌美,李茂逼迫欲夺之。李元礼叱责李茂,李茂愤恨,屏斥李元礼的侍卫,断绝了父亲的药膳。说:“既得五十年为王,更何烦服药?”李元礼最终饿死,李茂后袭封父爵。上元年间,此事泄露,李茂被流放振州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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