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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孝顺能撤销公证

发布时间:2021-10-17 10:46:39

❶ 通过什么法律手段可以剥夺不孝子女的遗产继承权

可以通过遗嘱或者遗赠的方式决定由谁来继承财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❷ 老人公证了财产给子女,子女没有对她不好,她要想收回公证能收回吗

财产赠与分为现实已经履行了赠与和未来赠与暂未履行。
已经履行了赠与行为的,赠与合法有效。赠与履行完毕后,赠与人反悔想撤回赠与的,除非受赠与人自愿退还赠与物,否则赠与是不能撤回的。
另一种情况,赠与是约定在未来履行,现在并未实际交付的。赠与人反悔了,随时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即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只要赠与物未交付所有权,撤回赠与是赠与人的权利。

❸ 因子女不孝把遗产公证给儿媳妇可行吗

这有啥不可以的呢,人走了反正啥都不用操心了,能再活着的时候享受内心的踏实也是挺好的,血缘很重要,但是如果连孝顺都谈不上我觉得支持你的想法

❹ 父母把房子公证给子女,但子女不孝顺,还能要回来么

你姑姑一定是办理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和房屋赠与合同公证。
一、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此声明书如果是你姑姑自愿作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到欺诈、胁迫,公证书的内容不违法且与事实相符,则该声明书不存在可撤销情况。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另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也享有赠与撤销权。(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赠与被撤销的,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❺ 父母健在,由于子女不孝顺父母怎么终止子女的财产继承,子女今后的赡养等等。怎么通过法律解决

最直接的方式是父母通过遗嘱或遗赠的方式将财产给他人继承,但是儿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能放弃的。

❻ 儿女不孝 老人可不可以立遗嘱

无论儿女孝不孝顺老人都是可以立遗嘱的。
首先就是遗嘱你是可以随时随地的写,而且你每次所写的遗嘱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却以最后的日期所写的遗嘱为主要的遗嘱。
这主要就是因为有些老人可能在一开始并没有发现子女们的实际行为,所以早期成立的遗嘱可能会后悔,而在后期的时候他将会想出一个比较健全的医嘱,所以这个时候才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
还有就是你的遗嘱当中是可以把所有的房产捐出去的。但是你的儿女还是必须要去赡养你。这主要就是因为我们的法律规定的子女必须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说就算你没有给他们留下任何的遗产,他们也是必须要孝敬你。

❼ 父母把房子公证给子女,但子女不孝顺,还能要回来么

只要没有办理产权转移,只是办理了公证,其实房子还是你姑姑的,直接要回来就是了。如果办了产权转移,这就难了。但如果大儿子不赡养,则可以把房子追回来。

❽ 如果子女不孝敬父母且从未尽到赡养责任,父母能与其解除亲子关系吗

如果父母与子女属血亲关系(亲生),没有哪部法律规定过解除父子关系的程序。 只是在特定的情况下,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可以消除的。例如,未成年子女与他人之间形成合法收养关系的情况下,亲生母子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消除。 除此以外,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能消除。 只是,依据《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我想,即使子女不孝顺,也就是可能出现上述第三、四种情形吧,那样的话,也仅为剥夺其继承权,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仍然还在。 建议:如果真有子女不孝顺,不尽扶养义务,父母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不给或少给其遗产即可。

❾ 签订赡养老人协议后,其他子女公证将房产给同意负责日常照顾的人,但公证后他却不管了,能撤销公证吗

如果签订赡养老人协议后,将房产给同意负责日常照顾的人,其他子女公证也同意了,现在当事人公证后不管了,如果你们有证据他不管老人了,你们可以让老人还有其他子女,再去公证处重新签订赡养协议,把原来签订房产做废就可以了。

❿ 如果父母提出与子女断绝关系并公证,在法律上承认吗

不承认,血缘是割不断的,但不知你做了什么以致于你的父母要才小你断绝关系,还是好好反省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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