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养女对养父母的父母有无绩任赡养养父过世无养母,养父有一个姐两个妹。
养女对养父母的父母在有能力和其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情况下有赡养义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一、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二、继子女
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
《婚姻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三、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由此可见,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产生赡养义务应满足两个条件:
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
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
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② 那里有养女对养父母的感恩的文章
感恩日记
张秋燕
“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这是高尔基说的一句话,是啊,无论你有多优秀,有多大的成就,假如没有那生我我们养我们的母亲,也就没有今天的你我。
自从我们“哇哇”落地后,母亲就非常细心地照顾我们,教育我们,就算到了我们能独立面对艰辛的生活,走上坎坷的道路的时候,那养育我们多年的母亲还是会问候我们,帮助我们。
有人说:老师对待我们就像妈妈对待我们一样;也有人说:其实母亲就是一生陪伴我们的最好的老师。对啊,J。R。洛厄尔就曾说过:“最好的学府就是母亲的膝头。“当我们做错事时,是母亲教育我们该怎样做才对;当我们闯祸时,又是母亲替我们承担责任,然后耐心地教育我们。有些被爷爷奶奶“培育”了骄身惯养的性格的孩子会说:“母亲哪有那么好,她每天打我骂我/“但你可曾想过,母亲这样也是为你好。
至于我的母亲,她那指责的眼神让我认识到了错误;她那斥责的骂声把我从犯错误的道路上拉回了正路;她那狠狠的巴掌提醒了我,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谁?对,是母亲。
“母亲“这是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母亲”,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从物。是她,给予了我一双明亮的眼睛,让我们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是她,给予了我一张能言善的嘴,让我们有理走天下;是她,给予了我一双灵敏的耳朵,让我倾听这个世界;是她,给了人一比勤快的手,让我们改造这个世界;是她,给予了我一双能跑能跳的腿,让我走遍世间的每一个角落。其实,母亲给予我们的不只这些,她也给了我这个千奇百怪的世界,最重要的是,她给予了我永远不变的爱。因为,母亲的爱永远不会枯竭!
母亲啊,我终身感激你,生养了我,教育了我!但愿世间每一个人都能深刻地体会到母亲那永不枯竭的爱。
③ 养女,不孝顺,因养母有重病,不赡养养父母。去认他亲生父母了,女婿有责任吗,
女婿没有责任
养女不养养父母太不该
不能忘恩负义,换位思考看问题
④ 养女要如何与亲生父母和生养父母相处
养父母和亲生父母一样,亲生父母生你了,养父母照顾你衣食住行,一样亲。或许当初的时候是由不得以的苦衷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的,我相信他们的心里也是非常的爱你的,觉得对不起你,他们对你的恩情是一样大的,要好好的孝敬他们报答他们对你的养育之恩,生养之恩。
⑤ 养儿方知父母恩,养女……
养儿方知父母恩,养女生了孩子之后体验到了父母的不易更加孝敬养父母了。
⑥ 养女对养父母是否有赡养的义务
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因其是养子女而与亲生子女有所区别。在收养关系成立后,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应的养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抚助的义务。在法律上主要还是看养子与生父母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如果养子不支付赡养费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要求样子支付赡养费。当然您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第一、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以,如果您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养女支付赡养费。第二、收养人与该养女关系恶化,确实无法共同生活,您可以与其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另外,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根据该法的规定,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关系】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⑦ 养女会得到养父母的真爱吗
你是84年的吗?我今来年也是自24,我也是一个养女,家里就一个养父,不过我养父很疼我,我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亲身爸爸,他也把我当成自己的亲身女儿,只要我有求他必应。世间还是真情多,好好对你的妈妈,她是爱你的,你也要爱他,不管未来的路怎么样?好好孝顺她。如果你觉得太累了,我的提议是离开家,当然要跟你妈妈商量好,未来你再好好报答她,别让她为难就好。相信你会做好的。你的身份,你的谜,这么久都过了,不知道或许会更好,真的,我是有这经历的
⑧ 大家讨论下,我被养父母收养长大,她们对我不错,我该不该孝敬养父母
百善孝为先 养育之恩涌泉相报。 跪求采纳,谢谢
⑨ 了解一下养女对养父母有没有赡养义务
我国《婚复姻法》第二十制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收养法》第二十三条也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一样,只要是与养父母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就产生了与亲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义务,对养父母就应当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