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结婚后孝敬我父母的钱,离婚时对方有权利追回吗
不可以的,您孝敬父母的钱属于正当的花销,已经支出的,不能当作共同财产追回的,并且您们赡养孝敬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她的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的。你的做法是正确的。
⑵ 夫妻意见不统一,关于孝敬父母方面,请帮忙谢谢。
丈夫是对的。来父母对子女是无源私的爱,宁可自己缺吃少穿也要省下来给子女好生活,宁可自己含辛茹苦也要让子女更幸福。
小家只要有余力也不要自私。不要想着父母交了6.8万还有余钱的事,他们也要生活,还要供养妹妹,还要做生意。
再说,十年之后,小家的两万块钱算上屁。
如果妻子不能满足丈夫的心愿,隔阂就此结下了。以后妻子家有事,丈夫即使做了也不会是心甘情愿的。当心啦!
⑶ 如果夫妻一方把生活结余的钱,孝顺父母,这样做违法吗
你好,夫妻一方把生活结余的钱孝顺父母,那也要和对方商量,并且让对方知道和同意才行。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建议你们还是好好沟通一下。
⑷ 分居时孝敬父母超过多少算恶意转移财产
子女有赡养父母抄的义务不管对方是否知道这钱都不是你的或者你们夫妻的了即不用返还,离婚时也无法分割当然了要是你以这个理由在离婚时转移财产,比如数额巨大的话就另说了不仅要返还 而且因为你转移财产,在离婚诉讼时还会少分或不分你财产
⑸ 孝敬父母的钱必须夫妻双方同意吗
看给的多少,来比如只是源零花钱的样子,也不一定特别告知对方。但是如果家庭不是特别富裕的时候,我觉得有必要告知对方,这是信任和尊重。我想没有一个人愿意受到欺骗。总之婚姻稳定的基础就是忠诚。不管精神还是物质。
⑹ 如果你老婆把工资全部给她父母了,那是孝敬,应该
我觉得这就是个伪来命源题,打个比方,
例一:老公一个月赚十万,老婆一个月赚三千
例二:与例一正好相反
你们觉得这两个例子的结果会相同吗?我们没必要探究具体结果是怎么样的,假设结果如果不同的话到底是跟钱多少有关还是与道德有关?
再换个角度去想,就算这不是伪命题,儿女结婚后女方把工资交给亲妈是对的,那她亲妈是不是应该把自己得来的钱同时都交给女孩的姥姥?毕竟按逻辑来说这也是正常的啊,那么好,问题来了,你们见过有几个这样的家庭?如果都这样那姥姥都该改名叫土豪了。
看问题看宏观,别道德绑架,给也好不给也霸都是基于自愿的,有一方提出质疑那就会影响夫妻感情,既然结婚了夫妻的工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意味着必须两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权利去支配!如果隐瞒或者一方不同意又或者不情愿那就算私自转移共同财产,是触犯法律的!所以这么说你们又觉得对不对呢?
⑺ 儿子儿媳共同孝敬父母,财产如何分
媳妇赡养公婆能分到公婆的遗产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配偶死亡的情况下,儿媳对家公家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配偶死亡的情况下,儿媳对家公家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⑻ 婚后如果把大部分收入都给自己的父母,自己只留有少额存款,那给父母的部分还算是共同财产吗
您好来,一般婚后所得收入为夫妻源共同财产,即使给父母,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参考《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