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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忠孝顺

发布时间:2021-02-06 21:13:39

❶ 为什么从汉朝开始,历朝历代都说以孝治天下,却没有以忠治天下的呢

忠臣出于孝子之门,忠的起点还是孝,所以百善孝为先,如果一个人对父母都不孝,也就谈不上对别人好了,也不可能真正为国家社会负责。

❷ “忠”、“孝”的核心各是什么

忠;忠于君主。孝;孝顺父母
孝”是儒学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孔孟时期,出现了阐发儒家孝道观的经典著作《孝经》。历代儒学之士都大力宣扬“孝道”;封建帝王也利用“孝道”来为自己的统治服务;这二者的合力在民间的影响就是《二十四孝》的产生和流传。 关键词:孝儒学伦理道德《孝经》 以孝事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当今社会孝悌观念出现了日下的势头,因此,重新探讨和正确阐发儒家孝道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孝”字简释 “孝”的观念产生较早。“孝”字,古作,上面为一老人,下面为一小孩。康殷说;“象‘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形,以表示‘孝’。”[1](P39)东汉许慎则解释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清段玉裁注:“《礼记》‘孝者,畜也。’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2](P398)这些解释虽然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但是意思完全一样,都认为“孝”是尊敬长辈,侍老奉亲。《礼记·礼运》也说;“何为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因此,“孝”首先是一种社会道德原则,是处理家庭中长辈和儿女间关系的准则。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演变,“孝”被封建帝王利用来为他们的统治服务。这样,“孝”就由道德范畴扩展到了政治范畴。 二阐发儒家孝道观的主要经典著作《孝经》 在儒家经典十三经中,《孝经》“是一部字数最少,内容最浅,而影响最大,引起的争议最多的著作”。[3](P1)其巨大的影响不是在学术价值上,而是在社会价值上。以致其面世以来,上自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争相传习,备加尊崇,影响所及远至日本、朝鲜等邻国异族。 《孝经》成书于何时,历来有不同的观点,但“今文《孝经》经过刘向整理后,才确定了后来流行本的规模”。[3](P11)东汉时,《孝经》就被列为儒家七经之一,当时流行的是孔安国传郑玄注。自那以后,《孝经》一直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到唐代,玄宗亲自为之作注,更是大力倡行。宋朝学者邢昺为之作疏。现今流行的《孝经》本子,就是唐玄宗御注、(宋)邢昺疏的本子。由于《孝经》将家庭与社会人伦道德紧密结合,加上统治者的积极宣扬,故《孝经》几乎成了封建时代家喻户晓的儒家经典。 对于《孝经》的作者,历来说法不一,因而也引起了一系列证伪的官司。笔者则认为《孝经》是孔子和曾子所作,我们且看两例有力的证据。西汉司马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载:“曾参,南武城人,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于鲁。”司马迁是位大史学家,治学严谨,考证确凿,加上离春秋战国时代较近,资料转抄讹误甚少,当不会有错。东汉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也说:“《孝经》者,孔子为曾子陈孝道也。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举大者言,故曰《孝经》。”《汉书》言“为曾子陈孝道”,即《史记》载“故授之业”。从马、班两位史学大家的记载可以看出,《孝经》的最初作者实际上应为两人:一是孔子;一是曾子。孔子将孝道口述给曾子,曾子将其记录整理下来,间或插有自己的心得体会。这就是所谓的孔子“述而不作”。他们两人的关系类似于当今某篇文章口述者和整理者的关系。故笔者认为《孝经》的最初作者应是孔子和曾子。当然,曾子的门人可能也参与了整理《孝经》的工作,于是也有他们的观点及其在书中对他们先生的尊称。 今本《孝经》仅一千七百九十九字,凡十八章。 对于《孝经》的内容,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篇首六七章为本经,其后皆传文”。[4](卷八十二) 《孝经》一书,对于从帝王将相到黎民百姓之间的各个阶层的孝行都有明确规定。但其基本倾向是以伦理道德教育为政治服务,那就是以孝劝忠,以孝治天下,从而达到《大学》里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最高政治目的。正因为如此,它才得到历代帝王的极力推崇。 三孝为德之本历代儒学之士大力宣扬 孔孟儒学认为,“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教化的源泉。《孝经·开宗明义章第一》就载: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为德之本的思想在儒家其他著作里也有所反映。有子曰:“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5](P71)认为孝是仁的基础。孟子则说:“亲亲,仁也。”[5](P430)又说:“仁之实,事亲是也。”[5](P359)将侍老奉亲之孝作为仁的实质。《大戴礼记·曾子大孝》载:“夫孝者,

❸ 为何中国人历史上会把“忠”“孝”二字看得特别重要

在中国农耕社会的用人、择人标准中,放在第一位的是德,而德的核心又是忠。中国人虽然也讲唯才是举,讲学识才华的重要性,但那大多是一种摆设,一种口号,很少有打算真正付诸实施的。一个人能否被上官、东家选中,真正起作用的还是他的德与忠,因为在绝大多数用人者看来,德才兼备固然难得,但当德与才不可两全时,德还是优先于才,有德无才者可以通过培养、学习,给予锻炼机会,慢慢提高,有德无才者的用人风险,不过是效率低下与业绩不良。但有才无德者就大不一样了,有才无德者一旦与上官、东家反目,带给上官、东家的风险就不仅仅限于效率低下和业绩不良,而是整个事业的夭折。两害相权取其轻,还是任用有德无才者保险。
毫无疑问,这种以忠诚为取向的用人择人方式在中国农耕社会里自有它合理的一面。因为农耕社会是一个竞争压力较少的社会,来自外界的压力不大,保证内部人相安无事,上下和同是压倒一切的首要目标。试想,当所有的属员都一颗红心向主子、向朝廷,朝廷、主子的基业还愁不坚如磐石吗?

什么是中国农耕社会所倡导的忠?简单地讲可归结为无私无我、无他六个字。

无私无我就是作为奴才的我在君父利益面前不能有独立的个人和家族之私。封建社会从所有制性质上看虽然也属私有制,但这种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还是有很大差别的,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是除法律外的任何势力所不能剥夺的,资本主义的私是凛然不可侵犯的私,是得到法律充分保障的私。

但封建社会的私却很不牢靠,一切须无条件服从君父利益的需要。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生命都属于君父,何况是区区身外之物。只要是君父看中了的私,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据为己有。无私无我的忠臣要时刻把君父利益挂在心上,凡事从君父利益去考虑,不容有丝毫的私心杂念,无私无我就是我的生命、我的妻子儿女和我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君父的恩赐,都是为君父利益的存在而存在。我是君父的奴才,我是相对的,君父是绝对的。仅管我蒙受着不白之冤,被君父下旨抄家、处死,我还不能有一点怨言,临死还要说一句谢主隆恩。孟子讲:“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孟子的忠即无私无我之忠。

无他就是作为奴才的我今生今世都要专一地效忠于君父,即使江山易手,我也不能转而效忠新主。忠臣不侍二主,烈女不嫁二夫么!我要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永不变节,从一而终。除君父之外的任何人都不能分享我的忠诚,那怕是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不论是谁只要胆敢侵害到君父利益,我都得义无反顾地挺身而出,大义灭亲。

忠心耿耿、忠贞不渝、忠贞不二、忠言逆耳、竭忠尽智、忠诚、忠烈、忠厚、忠实、忠信等是一些常见的与忠搭界的词语,从中我们也可以对中国农耕社会所倡导的忠之内涵窥见一二:忠是内心的忠,灵魂理念的忠,从里到外的忠,发自肺腑的忠,只有思想认识上坚定不移了,才可能对君父忠贞不二,忠贞不渝,竭忠尽智,跟着君父一条道走到黑,做到无私无我、无他;忠之道要诚于中而形于外,要厚、要实、要信,对君父要象纯真无邪的孩童,只要是对君父有益的话,不管其逆耳与否都要大胆的毫无保留的讲出来,切不可因为担心龙颜大怒,可能被杀头而闭口不谈,这样才有资格称之为忠烈之臣;忠烈之臣在关键时刻,危急时刻,应不惜自己的身家性命敢于壮烈牺牲,誓死捍卫君父,乱时见忠节,危时见忠臣呀!

中国农耕社会的忠之道一样源于先天失调的礼治体系,因为礼治体系的正常运转有赖于君父的修身齐家和止于至善,但君父是人不是神,根本做不到,做不到怎么办?只好转过来要求大臣百官、平民百姓对君父不加怀疑,不讲条件地忠诚。理解的要支持,不理解的也要支持。君父是天子,他贪婪,纵欲,我们拿他没办法,只好由着他去,顶多是斗胆劝谏一番,但臣子、百姓不同,我们有的是办法,听更好,不听可以杀一儆百。有了忠诚到无私无我无他地步的臣民和不过于无道的君父,礼治体系虽然先天失调,也可以马马虎虎维持,凑合着过。

中国农耕社会的忠是极端的忠,单向的忠,狭隘的忠,不近人性的忠,无人能做,无人能及,如果有,那一定是伪装的,虚假的,粉饰编排出来的,大奸若忠,从来如此。孟老夫子曾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忠诚与仁爱都是双向的,单方的愿望再强烈再恳切都不可能达到亲密无间的佳境。“君使臣以礼”与“臣事君以忠”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互为因果。世上不存在一方无止境的牺牲奉献,另一方无限度的索取掠夺的道理。这话让那些处于上位的强者和道德家们听起来颇不顺耳,但现实中的忠都是这样,不由你不信。

“忠孝自古不能两全”说的是当忠与孝发生冲突时,作为无我无私、无他的忠臣要忍痛割断骨肉亲情,把父母放在一边,服从君父之大义。由此看来,忠与孝似乎是一对矛盾,其实不然,在儒家学说的创始人那里忠与孝差不多是同一个意思,“孝者,所以事君也”。孝的适用范围远比忠来得广大,不仅仅是对生身的父母而言,更重要的是对君父、地方官、授业解惑的老师。皇帝也叫君父,地方官又称父母官,就连当过一天的老师也可终身为父,学生须孝敬到老。

忠与孝不但不相矛盾而且同本同源,忠也好,孝也好都是为君父利益服务的,忠是本,孝是忠的延伸,忠的补充。因为单纯讲忠君会显出君父的自私,其社会基础有限,而讲孝或者把忠用孝包装起来,忠的社会基础就骤然膨胀。无数个原来对忠君不以为然的父母,看到自己在家中也能享受一些与忠同本的孝道的好处,对忠之道也就不能说三道四了。

孝可以说是君父用来分化、拉拢、扩大民众支持的一种手段,推崇孝与天下父母的利益息息相关,没有人好反对。殊不知孝有不同的种类,有对君父的孝、对父母官的孝、对长辈的孝,而其中对君父的孝也就是忠又是最重要的。对长辈的孝要服从对君父对父母官的孝,“事父母能竭其力”就行,但“事君能致身”才通得过。不同的孝有不同的道德要求,不是等量齐观,板凳桌子一样高的。

在中国农耕社会,一个早年并不孝顺的人一朝得道成名后总会想方设法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孝子,做出一副孝子的模样给公众看,其言外之意无非是:“我孝敬我的父母时小心翼翼,我是你们的父母官,你们也应以我为榜样,象我孝敬父母那样孝敬我,小心伺候我。”

“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孝既然与忠拴在了一起,其身价也就陡增百倍,人人追捧,个个争先,以至出现一大批失常疯狂之人和过激极端之举,把孝弄成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怪胎。像古时候一个“孝子”因为家里穷养不起父母,就萌生将亲身儿子活埋的念头,妻子虽然不乐意,但也不敢违抗,岂不是怪胎一个。

羊有跑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适当强调晚辈对长辈尽孝,确保长辈能老有所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但孝的提倡一、不能以牺牲子孙后代的前途,牺牲民族的未来为代价,不能将孝变成束缚子女自由,阻挠后辈进步的羁绊。鲁迅先生早就对中国本末倒置的孝进行了无情的鞭策:“本应在幼者却反在长者,置重应在将来,却反在过去,前者做了更前者的牺牲,自己无力生存却苛责后者,又来做他的牺牲,毁灭了一切发展本身的能力”。

二、不能脱离实际唱高调。过去人家死了双亲,子女都要讲“寝苫忱块,涕泣血流,哀毁骨立”之类的话,敢问天下孝子,到底有谁做到了呢?

三、不能对自己是一套,对子女又是另一套,要身体力行。很多人自己为人子为人媳时做出种种骇人听闻,丧天害理的忤逆行为,后来轮到自己需要赡养时,却大言不惭地忠孝仁义起来,并提出一大堆无理的要求。已所不为,却苛施于人。

❹ 天下何为孝,何为义,何为忠

“孝”:孝心、孝敬、孝道。中华民族崇尚祖辈传承理念。主要是对父母、长辈之“孝”,强调长幼有序。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孝”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人们往往把“孝敬父母”与“包销祖国”起来,认为“忠孝不能两全”,甚至贬低“孝敬父母”。这是误区。其实“孝敬父母”与“报效祖国”二者都光荣。二者可以统一,也应该统一。忠孝可以两全。个别人受条件限制不能统一,也是有的,但不能因此而泛化。我们要把二者尽量同意起来,既尽到“报效祖国”之“忠”,又尽到“孝敬父母”之“孝”。这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

“义”:大义、正义、公平、公正、公道。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取向。《礼记·中庸》:“义者宜也。尊资为大。”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与仁并用,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内容,提出了“仁义道德”、“仁至义尽”、“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思想。“义”是合宜、应当、应该之意,是作为人应该遵循的最高道义。利他,不以损害和出卖他人尤其朋友来换取一己的生存和利益。“义”,还有情谊、恩谊之宜,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牵挂、互相关照、互相提携。亲情和友情,发展到完美的程度,就有“义”的成分。有“义”,使友谊友情友善纯久。有“义”在,朋友不会出卖朋友,丈夫也不会抛弃妻子儿女。“义”,是中华民族崇高的道德表现。

“忠”:忠诚、忠良、忠恕。“忠”,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主张的一种优良品德。一提“忠”,人们往往想到“愚忠”,其实这是误解。在孔子看来,不只是对“君”,对普通的人、所有的人,都有一个“忠”的问题。孔子时代,“君”并不稀奇,到处是大大小小的“君”。其实,孔子很反对愚忠,对路对心才能忠。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忠”讲的是君王人民:“上思利民,忠也。”所谓忠,就是内心求善,外求尽职尽责。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精忠报国、舍生取义的优良传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历代仁人志士的共同心愿。忠于事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是中华民族崇高的最高最神圣的价值追求。

❺ 忠、孝、义是什么

“十德”论

我认为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基本内涵的概括,要在传统的原“五常”-------“仁、义、礼、智、信”基础上,再加新“五德”-------“忠、孝、节、勇、和”,从而成为“十德”------

“仁、义、礼、智、信、忠、孝、节、勇、和”。

“仁”:仁人、爱人、仁爱。自孔子倡导“仁”学以来,“仁”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德”和“恒德”。孔子把“仁”作为个人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把“爱人”作为道德的根本要求,把“天下归仁”作为最高的社会道德理想。讲“仁”,就是讲人与人的关系,讲人对人的爱,由对父母之爱、兄弟姐妹之爱,进而推及对他人之爱。“仁”,不仅是最基本的德目,而且是最普遍的德性标准,讲“仁爱”,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理念。中国人至今仍视为有德者为“仁人”,无德者为“不仁”。“仁爱”思想,作为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的主要价值取向和道德要求,渗透在中华民族的血液中,铸就了中华民族的特殊品质。

“义”:大义、正义、公平、公正、公道。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和价值取向。《礼记·中庸》:“义者宜也。尊资为大。”中华传统文化把义与仁并用,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内容,提出了“仁义道德”、“仁至义尽”、“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思想。“义”是合宜、应当、应该之意,是作为人应该遵循的最高道义。利他,不以损害和出卖他人尤其朋友来换取一己的生存和利益。“义”,还有情谊、恩谊之宜,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互相牵挂、互相关照、互相提携。亲情和友情,发展到完美的程度,就有“义”的成分。有“义”,使友谊友情友善纯久。有“义”在,朋友不会出卖朋友,丈夫也不会抛弃妻子儿女。“义”,是中华民族崇高的道德表现。

“礼”:明礼、礼貌、礼让、礼节、礼仪、礼制。“礼”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突出精神,是社会交往之道。礼与仁互为表里,仁心爱人是礼的内在精神,恭敬辞让是仁的外在表现。好礼、有礼、注重礼仪是中国这个“礼仪之邦”的传统美德。中华传统文化认为,“礼”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标志。“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仪也。”(《礼记》)“礼”也是治国安邦的根本。中国伦理文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礼仪文化”。“明礼”,从广义说,就是讲文明。作为伦理制度和伦理秩序,谓“礼制”;作为待人接物的形式,谓“礼节”、“礼仪”;作为个体修养,谓“礼貌”;用于处理与他人的关系,谓“礼让”。明礼、礼貌、礼让、礼节、礼制,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

“智”:知者、明智、智慧、机智。“智”通“知”。中国古代思想家赋予“智”以丰富的道德和内涵。“智”在知道遵道。学而致知,不知不觉,智而不奸。“仁、义、礼、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而要将这一切联系起来就需要“智”贯穿其中,否则即使有“仁、义、礼、信”加持于身,也都不可能通达无碍。新时期需要把中华民族的道德智慧同人文智慧、科学智慧聚成一体,开启新的智慧。

“信”:诚信、信任。《说文》讲:“人言为信”。“信”是立身之道、兴业之道、治世之道。诚信求和。诚信是约定俗成的社会交往准则。孔子把“信”列为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四大科目”(文、行、忠、信)和“五大规范”(恭、宽、信、敏、惠)之一,强调要“言而有信”,“信则人任焉。”“以诚待人”、“以信取人”、“一诺千金”、“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千百年来为人们所推崇并发扬光大。

“忠”:忠诚、忠良、忠恕。“忠”,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主张的一种优良品德。一提“忠”,人们往往想到“愚忠”,其实这是误解。在孔子看来,不只是对“君”,对普通的人、所有的人,都有一个“忠”的问题。孔子时代,“君”并不稀奇,到处是大大小小的“君”。其实,孔子很反对愚忠,对路对心才能忠。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忠”讲的是君王人民:“上思利民,忠也。”所谓忠,就是内心求善,外求尽职尽责。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精忠报国、舍生取义的优良传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历代仁人志士的共同心愿。忠于事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是中华民族崇高的最高最神圣的价值追求。

“孝”:孝心、孝敬、孝道。中华民族崇尚祖辈传承理念。主要是对父母、长辈之“孝”,强调长幼有序。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孝”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人们往往把“孝敬父母”与“包销祖国”起来,认为“忠孝不能两全”,甚至贬低“孝敬父母”。这是误区。其实“孝敬父母”与“报效祖国”二者都光荣。二者可以统一,也应该统一。忠孝可以两全。个别人受条件限制不能统一,也是有的,但不能因此而泛化。我们要把二者尽量同意起来,既尽到“报效祖国”之“忠”,又尽到“孝敬父母”之“孝”。这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

“节”:节气、名节、操守、节制。崇尚理想、信念、信仰。孔子在《论语·述而》中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在《腾文公下》中提出了“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至理名言。讲气节、重操守、重名节、软利欲,历经千百年的锤炼和发展。熔铸成为不图名利、为政清廉、公正无私的高尚品质,克己为人、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伟大精神和崇高的民族气节,成为中华民族自尊自强的精神支柱和一个人涌葆铮铮铁骨的人格追求。

“勇”:勇敢、坚强、刚毅。中华传统文化对“勇”赋予了丰富内涵:“持节不恐谓之勇”,“持义不掩曰勇”,“投身为义曰勇”,“知死不避曰勇”,“悬命为仁曰勇”,“弃命为仁曰勇”,“胜敌壮志曰勇”。“勇”就是要敢想、敢干、敢闯,敢于创新,敢于开拓,敢于承担责任,敢于说真话,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实事求是。一言蔽之,“勇”就是勇敢果断、徇义不惧、刚健不屈。中国传统文化蕴涵的这种自强不息、英勇顽强的刚健精神,是中华民饱经磨难、历久弥新、愈挫愈勇、愈挫愈奋的不竭动力。

“和”“和睦、和气、中和、和平、和谐。求同存异。中华传统文化把“和”作为最高价值,作为最高的道德境界。“礼用之,和为贵。”(《论语*学而》)提出为政应“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宽猛相济,“和”以治国。周幽王大夫史伯针对当时周政权危机,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济”的理论。墨子提出:“兼相爱、交相利”,“离散不能相和合。”(《墨子*间诂》卷三)“和”被认为是人道追求的最高目标。传统文化还把“中”与“和”并提:“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中庸》)“中和”作为儒家文化的重要内容,强调“和谐”、“允执其中”、“时中“等思想,在今天仍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和睦夫妻、和合家族、顺和邻里、和谐社会、协和万邦、天人合一、和气生财、和平天下、和衷共济,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标。

“十德”可分为两组:原“五常”——“仁、义礼、智、信”为一组;新“五德”——“忠、孝、节、勇、和”为一组。10个字内涵外延,相对区别,难免有交叉,主要取其本意、主意。“十德”既有内向的,就自身内心修养而言的;又有外向的,从与他人关系、社会关系、改造世界而言的。每组各字之间,均有次序,相互对应,仁忠、义孝、礼节、智勇、信和,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基本内涵概括更加完整、丰满、全面。孟子认为,“四德”不是平行的,“仁”是之首,是“四德”之根本,“信”贯穿;新“五德”,“忠”为首,是根本,“和”贯穿。“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核心思想。“和”也是贯穿“十德”整体的,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最高境界、最高目标。

“十德”具有综合性、全面性、现实性。“十德”是全方位的,“十德”中有道德,有价值,有人格,有文化,有制度,有法治,有经济,有政治,有实践,有家庭,有国家。

“十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本内涵,是要义,是精华,是人生的基本准则,是社会伦理规范。“十德”充分表明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博大精深,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思想的深厚底蕴,充分反映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源远流长。

“十德”是个很高、很全、很美、很理想的目标,是崇高的境界。每个人,甚至每一代人,不可能彻底做到,不可能完全达到,但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向往之、为之奋斗之,不懈努力,不断地接近,直到永远!

“十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至德要道。中华民族坚持“十德”、弘扬“十德”、追求“十德”、实践“十德”,那么,我们的社会一定是非常和谐的,我们的国家一定是非常发达的,我们的民族一定是非常强盛的,我们的人民一定是非常幸福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❻ 忠即是孝,孝即是忠

统治者认为在家里子女无条件地“孝”于父母,走入社会后自然无条件地“孝忠”于统治者。
在西周王朝,统治者主张敬天、孝祖、敬德、保民,重视尊老敬贤的教化。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恪守君臣、父子、长幼之道:在家孝顺父母,至亲至爱;在社会上尊老敬老,选贤举能;在国家则忠于君王,报效朝廷。周代规定,“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礼记·王制》)“杖”指老年人拄的手杖,拄着拐杖的老人是受尊敬的人。杖于家、乡、国、朝之说,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应该逐步受到更大范围人们的尊敬。周代不仅倡导尊老敬贤的道德风尚,还要定期举行养老礼仪。周代的养老礼仪包括朝廷和地方两个层次。在朝廷,天子一般都要定期视察学校,亲行养老之礼,在太学设宴款待三老、五更及群老,以示恩宠礼遇。在地方,则每年都要定期举行乡饮酒礼,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享有特殊的礼遇。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在尊老敬老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论语》、《孝经》等书记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孝作为华夏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经孔孟儒学的发挥,以及历代帝王的提倡,确实是深入民心。
自秦代以后,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就是表彰孝子,让他们青史留名。汉代是中国封建帝制社会全面定型的朝代,也是孝道发展历程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阶段。从汉王朝开始,提倡“以孝治天下”,孝开始走上政治舞台。特别是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后,儒家思想成了封建正统思想,孝也成了中国传统的伦理概念,成为了中国封建家长专制统治的思想基础,开始直接服从于“ 父为子纲” 、 间接服务于“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道德规范。孝道由家庭伦理扩展为社会伦理、政治伦理。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思想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也成为贯彻两千年帝制社会的治国纲领。
两汉时代,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汉代皇帝都以“ 孝” 为谥号,称孝惠帝、孝文帝、孝武帝、孝昭帝等等,表明了朝廷的政治追求和对“孝”的尊崇。提倡孝道,褒奖孝悌,是汉以孝治天下最明显的标志之一。据《汉书》与《后汉书》帝王纪中记载,自西汉惠帝至东汉顺帝,全国性对孝悌褒奖、赐爵达 32次,地方性的褒奖则更多。皇帝幸巡各地,常有褒奖孝悌的事。有时一地出现祥瑞,则认为是弘扬孝道所致,也要褒奖孝悌。对于著名的孝子,皇帝更加重视,把其作为弘扬孝道的榜样,精心扶植。如有一陈姓寡妇,养婆母 28 年,汉文帝感其孝行,给予“孝妇”称号。东汉初年,临淄人江革以孝母闻名乡里,光武帝赐其“巨孝”称号,赐谷千斛。
在政治制度上鼓励孝道,重视养老,选拔官员也把“孝”作为一个基本标准,兴“举孝廉”,察举善事父母、做事廉正的人做官。元光元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元朔元年,武帝又下诏,凡两千石以上官吏必须察举孝廉,否则按不敬和不胜任论处。“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有司奏议曰:‘……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汉书·武帝纪》)自此以后,以孝为本就成为选拔官吏的标准。汉武帝以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官吏多为孝廉出身,被视为仕宦之正途。举孝廉者往往被任为“郎”,在东汉尤为求取官职的必由之路。山东嘉祥武氏祠的墓主人武开明、武班、武荣都是经察举孝廉后入仕做官的。桓帝诏书说:“ 孝廉、 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恒必由之。”(《后汉书·桓帝纪》)宋代徐天麟说,汉代“ 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斯为后世所不能及”(《东汉会要·选举上》)。可见孝廉任官,对稳固汉朝的统治秩序具有长效作用。
汉代另一个重要选官制度是孝悌力田,始于汉惠帝四年(前191),名义上是奖励有孝父母、敬兄长的德行和能努力耕作的人。中选者经常受到赐爵、赐帛或复其身(即免除徭役)的优抚政策。汉文帝十二年(前168),诏以孝悌力田与“三老”同为郡、县中掌教化的乡官,成为定员。
汉武帝时立五经博士,以后又增《论语》、《孝经》为七经,作为从京师到各郡、县、乡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必修课和必读教材。无论贵族官僚还是平民百姓,都要接受“孝”的教育。《孝经》成了国家教材。《孝经》强调尽孝道的普遍性,并对孝道的原则、内容及尽孝的方式、孝子事亲的行为举止等,作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它不仅要求人们事父母以孝,事兄长以悌,而且把家庭父子关系运用于国家君臣关系,把孝亲与忠君直接相连。
汉代的养老活动也是统治者孝治天下的一个重要形式。汉高祖西入关中时,就“存问父老,置酒”(《汉书·高帝纪》)。《后汉书·光武帝纪》诏曰:“其命君国有谷者,给禀高年鳏寡孤独及笃疾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这里的律就是对养老的专项规定。汉代是孝的观念兴盛的时代,老人在家庭与社会上地位很高,是家庭中举足轻重的人物。汉代以孝治天下,对后世政治有很大影响。两汉皇朝绵延四百余年之久,为中国历史上最长的封建朝代,这与以“孝”为治国之道有一定关系。
魏晋隋唐时期在中国文化史上,是儒家的影响相对削弱的时期。但是,孝作为民族文化的基本传统有其深厚的民众社会基础,这段历史时期孝道仍受到社会、官方与民间的崇尚。
为贯彻“以孝治天下”的方针,两晋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太始四年六月丙申,晋武帝有诏:“士庶有好学笃道,孝悌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晋书·武帝纪》)皇帝还亲自讲《孝经》。《穆帝纪》载:“永和十二年二月辛丑,帝讲《孝经》……升平元年三月,帝讲《孝经》。”《车胤传》载:“孝武帝尝讲《孝经》,仆射谢安侍坐,尚书陆纳侍讲,侍中卞眈执读,黄门侍郎谢石、吏部郎袁宏执经,胤与丹杨尹王混摘句,时论荣之。”可见这样的活动相当隆重。
两晋时期一项相当有力的措施是中正把关,即所谓“乡邑清议”,士人入仕必先经中正评品,如果有不孝的污点,中正这一关就通不过。《世说·任诞》 注:“(阮)简以旷达自居。父丧,行遇大雪寒冻,遂旨浚仪令,令为他宾设黎臛 ,简食之,以致清议,废顿几三十年。”如此特殊的情况下吃了一点肉,因在父丧期间,就被中正卡住,近三十年不得叙用。 中正把关,可以说是晋朝贯彻以孝治天下的组织措施。
隋唐也是一个以孝治国的时代。唐玄宗亲自为《孝经》写序、注释,并下诏颁行天下。 天宝年间免征居父母之丧者的劳役赋税,称为“孝假”。代宗时又开“孝悌力田”选士科目。唐代社会出现了一些“以孝闻于世”的孝子贤孙,其尽孝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善事父母,养老送终”等方面。对于尽孝道的典型,唐朝统治者也给以褒奖和宣扬,或由地方官府表彰,或由地方举荐,上奏朝廷,授官、赐物、旌表其门闾、蠲免其赋役,甚至载入史册,传之后世。两《唐书》的《孝友传》中罗列姓名或详见于篇者,即为当时最高的褒奖。有的还受到皇帝亲自嘉奖和恩典。武则天时,元让以孝著称,诏拜太子司议郎。则天谓曰:“卿既能孝于家,必能忠于国。今授此职,须知朕意。宜以孝道辅弼我儿。”(《旧唐书·孝友传》)这些事实反映了唐朝统治者继承了儒家传统中讲究孝道的一面。
宋元明清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由鼎盛逐步走向衰亡的时期,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主义进一步强化。这就要求为整个社会和个体家庭坚实地竖起“三纲五常”、“明天伦之本”的统治秩序。
宋朝是经过社会动荡之后重新建立起来的统一朝代,政府从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出发,大肆宣扬“冠冕百行莫大于孝”(《宋史·孝义传》),“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宋史·选举志》)晋人王祥卧冰求鲤,三国时人孟宗泣笋等荒诞不经的愚孝故事,都被用作教材向人们灌输。由于政府的大力褒奖,孝道在宋代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一时孝子辈出,孝行壮烈得惊人。《宋史·孝义传》载,太原的刘孝忠,母病三年,他不但割股肉,还“断左乳以食母” ;杨庆“ 母病不食”,他就割自己的右乳“以灰和药进焉”;吕生则在他父亲失明后,“剖腹,探肝以救父疾”。对这些行为,宋朝皇帝不但诏赐粟、帛,还亲自“召见慰谕”。不仅如此,宋朝法令还规定:未葬亲不许入仕。有的宰相甚至因此而被罢官(赵翼《院余丛考》卷二十七《未葬亲不许入仕》)。而且即使缌麻那样的远亲病死,也不得赴举(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五《缌丧不得赴举》)。这时的孝道就纯属残酷的愚孝了,不再是一种值得称道的美德,而成为人们的精神枷锁。
元朝统治者对孝道的认识与宋代截然不同。孝道是农业经济的产物,而游牧经济是分散的、流动的,父子依附关系相对减弱,自然不会产生适应农业经济的孝道。蒙古统治者入主中原后,用游牧民族的眼光审视内地的封建道德规范,并通过行政手段加以改造。首先,在宋代被视为最高孝行的卧冰、割股、刲 肝等行为,在元代不但不予以褒奖,反而被明令禁止。 据《元史·刑法志》 载:“ 诸为子行孝,辄以割肝、刲 股、埋儿之属为孝者,并禁止之。”元朝政府对一般的孝行常理也极为淡漠。用以维系宗族关系的孝道一经破坏,家族纽带也就有所松懈,孝道的核心内容善事父母也发生了动摇,甚至遗弃父母得到了法律的承认。《元史·刑法志》云:“诸父母在,分财异居,父母困乏,不共子职……亲族亦贫不能给者,许养济院收录。”元朝统治者站在游牧民族文化的角度,看出了孝的某些不合理性,并从政策上加以限制和明令禁止,无疑在客观上起到思想解放的进步作用。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在“治乱世用重典”思想指导下,诏谕臣民们要兴孝道,用“孝”维系皇权统治。朱元璋把孝看作是“风化之本”,“古今之通义”,“帝王之先务”,认定“垂训立教,大要有三:曰敬天,曰忠君,曰孝亲。君能敬天,臣能忠君,子能孝亲,则人道立矣。”(《明通鉴》)朱元璋兴孝的主要措施有自身率先垂范,观念倡导与教育,制礼作乐,政策支持与奖励等。洪武一朝,荐举讲孝,科举讲孝,选官员亦讲孝。洪武六年曾罢科举,举贤才,其目有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孝廉、耆民等。荐举一途,“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明史·选举三》)。明朝还以养老之政教民孝,对老人赐以布帛,授以爵位,还让他们议政,御政,评论官员,理民诉讼,宣教民众,以发挥他们的作用。明文规定80岁以上的老人由官府养。由于明太祖的大力提倡,整个明代都非常重视孝道。明12代皇帝统治的277 年中,皇帝的庙号、谥号或陵名,孝字很多。如“孝陵”、“孝宗”、“孝康”,尊谥中的“至孝”、“达孝”、“纯孝”、“广孝”等。
清代统治者作为异族君主,开始不便在汉族遗民中提倡忠君,于是改而大力倡孝,重视以孝道治天下。顺治皇帝曾经注过《孝经》。康熙、乾隆皇帝数次在宫内开设“千叟宴”。康熙还曾颁发“圣谕”,提倡孝道,敕令全国广为宣讲。他认为,帝王治天下要“首崇孝治”,“ 孝为万事之纲,五常百行皆本诸此。 ”(《御制文选》第五集卷三十一)清代法律规定,对于不孝甚至残害父母的,予以严惩。另一方面则是旌表孝子。雍正时曾规定,犯死罪但因为是独子,必须赡养父母的,予以宽刑。清代封赠臣子的父母、祖父母及其配偶,也是一种提倡孝敬的措施,具有弘扬孝道,倡导敬老的意义。清代为了加强孝治,把汉代的“孝廉”和“贤良方正”两个科目合并,特设孝廉方正科。雍正元年(1723)诏直省每府、州、县、 卫各举孝廉方正,赐六品服备用。以后每遇皇帝即位就荐举一次。乾隆五年(1740),确定荐举后赴礼部验看考试,授予知县等官

❼ 古代24忠24孝24奸24义各指

01 孝感动天
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02 亲尝汤药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03 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04 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05 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06 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07 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 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09 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 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11 怀橘遗亲
陆绩,三国时期吴国吴县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学家。六岁时,随父亲陆康到九江谒见袁术,袁术拿出橘子招待,陆绩往怀里藏了两个橘子。临行时,橘子滚落地上,袁术嘲笑道:“陆郎来我家作客,走的时候还要怀藏主人的橘子吗?”陆绩回答说:“母亲喜欢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给母亲尝尝。”袁术见他小小年纪就懂得孝顺母亲,十分惊奇。陆绩成年后,博学多识,通晓天文、历算,曾作《浑天图》,注《易经》,撰写《太玄经注》。

12 埋儿奉母
郭巨,晋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一说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书“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

13 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14 拾葚异器
蔡顺,汉代汝南(今属河南)人,少年丧父,事母甚孝。当时正值王莽之乱,又遇饥荒,柴米昂贵,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饥。一天,巧遇赤眉军,义军士兵厉声问道:“为什么把红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开装在两个篓子里?”蔡顺回答说:“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红色的桑葚留给自己吃。” 赤眉军怜悯他的孝心,送给他三斗白米,一头牛,带回去供奉他的母亲,以示敬意。

15 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16 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属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节度使,人称“山南”。当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长孙夫人,年事已高,牙齿脱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顺,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婆婆,如此数年,长孙夫人不再吃其他饭食,身体依然健康。长孙夫人病重时,将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说:“我无以报答新妇之恩,但愿新妇的子孙媳妇也像她孝敬我一样孝敬她。”后来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长孙夫人所嘱,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19 恣蚊饱血
吴猛,晋朝濮阳人,八岁时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虫叮咬使父亲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吴猛总是赤身坐在父亲床前,任蚊虫叮咬而不驱赶,担心蚊虫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20 扼虎救父
杨香,晋朝人。十四岁时随父亲到田间割稻,忽然跑来一只猛虎,把父亲扑倒叼走,杨香手无寸铁,为救父亲,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尽全身气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终于放下父亲跑掉了。

21 哭竹生笋
孟宗,三国时江夏人,少年时父亡,母亲年老病重,医生嘱用鲜竹笋做汤。适值严冬,没有鲜笋,孟宗无计可施,独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顷,他忽然听到地裂声,只见地上长出数茎嫩笋。孟宗大喜,采回做汤,母亲喝了后果然病愈。后来他官至司空。

22 尝粪忧心
庾黔娄,南齐高士,任孱陵县令。赴任不满十天,忽觉心惊流汗,预感家中有事,当即辞官返乡。回到家中,知父亲已病重两日。医生嘱咐说:“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尝一尝病人粪便的味道,味苦就好。” 黔娄于是就去尝父亲的粪便,发现味甜,内心十分忧虑,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几天后父亲死去,黔娄安葬了父亲,并守制三年。

23 弃官寻母
朱寿昌,宋代天长人,七岁时,生母刘氏被嫡母(父亲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时,朱寿昌在朝做官,曾经刺血书写《金刚经》,行四方寻找生母,得到线索后,决心弃官到陕西寻找生母,发誓不见母亲永不返回。终于在陕州遇到生母和两个弟弟,母子欢聚,一起返回,这时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

24 涤亲溺器
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书法家。虽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溺器(便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

❽ 古代:忠义和孝顺哪个排第一

自古忠孝不两全----忠在前
国家------国在前
所以 ,忠义排第一。

❾ 为什么历代帝王都推崇介子推的忠孝

古代是家族统治,
只要普通人对长辈孝顺,
臣子对君王忠诚,国家秩序就搞好了,这样利于统治阶级。

❿ 什么是"忠"和"孝"

“儒家”、“忠”,相对来说,人们对“忠”或许比对“儒家”这一概念要熟悉的多,但熟悉并不等于了解。事实上,一提到儒家之忠,人们首先总是会想到“愚忠”之类,而对忠、对儒家之忠的认识,恐不能基于此。

何谓忠?查《说文解字》:"忠,敬也,尽心曰忠。"应该说,这便是忠的定义。"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 (《忠经·天地神明章第一》), 也作如是说。朱熹在《四书集注》解释忠的涵义:“尽己之谓忠。”都是对“忠”字的正确理解。

《左传·桓公六年》:"上思利民,忠也。"《左传·昭公元年》:"临患不忘国,忠也。"这是春秋时代人们对忠的解释。但这解释已不只是单单对“忠”字,而是对忠的外延(忠的对象)来进一步剖析。

忠,是一种应有品德和行为准则。它是一种对事对人的应有品德和行为准则,因为它必然要通过人事才能表现出来。其对象较为广泛,对自己的份内之事,对亲、师、友、君所交待的事都要忠(尽心)。间接地,也便成了待亲、待师、待友、待君(但绝非汉以降特指的对上、待君)都应该忠(尽心),当然这忠并非无原则的忠。

《论语·里仁》里,曾子曾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学而》:"子曰:君子……主忠信。"君子行事以忠信为主。在《论语》中,未见孔子对“忠”字直接释义。纵观《论语》,更绝没有要求臣应对君的忠。

《论语·八佾》篇中,倒有一段有臣应忠于君的嫌疑的对话,"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按:鲁定公问道:"君主使用臣下,臣下服事君主,该怎样做?"孔子回答说:"如果君主能按照礼来对待臣下,那么臣下就会尽心去做君所任命的份内之事。")这句中的“事君”二字,自然不能理解成“侍奉君主”或“服侍君主”,据学者查证,儒家经典里应还没有“侍君”一词。所以“臣事君以忠”的解释完全可以解为“臣下尽心去做君所任命的份内之事”。退而言之,即便简单理解为“臣下尽心去服侍君主”也无不可——只要我们莫拉下上一句“君事臣以礼”,不将之一分为二而作断章取义之举。

在对待君臣关系,孔孟都是从相对关系切入的。“亚圣”孟子谈到忠时,和孔子一样,绝没有认为忠是无原则地听从上司、君主之命。相反地,孟子在此基础上还迈出了一大步,痛快淋漓地道出孔子还没说下去的话,《孟子·离娄》篇中,"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按:孟子告诉齐宣王说:"君主把臣下当手足,臣下就会把君主当腹心;君主把臣下当狗马,臣下就会把君主当一般不相干的人;君主把臣下当泥土草芥,臣下就会把君主当仇敌。")

在孔孟那里,"忠"隶属于"仁",忠是诚实的表现,它所传示的精深内涵本身便是仁义。忠在众德中(克己、爱人、惠、恕、孝、信、讱、勇、俭、无怨、直、刚、恭、 敬、宽、庄、敏、慎、逊、让)的地位很高,忠做为众德之一,受着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遵循之最高原则的"义"的节制,成其为美德。

到了汉代,西汉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贾谊在其《新书》中多次谈到忠,他对忠的解释是对孔学的进一步论叙,也是基于爱民的。而西汉今文经学大师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中提出了所谓的"王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纲原是指提网的总绳,这里是一种比喻,意为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有较绝对的支配权力,而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则只有绝对服从的义务。这无疑是和孔子思想是相悖的,也是孔孟儒学的一大变。“忠”由原来的儒家(孔子)的伦理范畴而一跃成为重要的政治道德范畴,其含义主要是指对君主忠诚。《忠经》上所谓“忠能固君臣、安社稷、感天地、动神明,而况人乎,忠兴于身,著于家,成于国,其行一也”。

直至程朱,更是对三纲大力宣扬(有一点要注意,最早鼓吹王权至上的是法家韩非子)。此后的忠,更成了传统社会的最高道德。自班固的《汉书》以下,《晋书》、两《唐书》、《宋史》、《金史》、《元史》、《明史》、《清史稿》都设有《忠义传》。不过,确切来说,先秦最后一位儒家大师荀况(有学者认为荀子本属儒表法里类人物,如钱世明;有学者认为荀子可为杂家,如郭沫若)对忠的解释就已不同于孔孟。

《荀子·君子》篇里:"忠者,敦慎此者也。"把办事敦慎称为忠,还没离开孔子对忠的正确观点。但通读《荀子》一书,也没看见荀子把"忠"的对象放宽到对一切人上的论说。单就其《臣道》篇而言,这篇专讲为臣之道如何如何,言"忠"只及于君王。《荀子·臣道篇》:"从命而利君谓之顺;逆命而利君谓之忠;敬而不顺者,不忠也。"荀子谈忠,旨在说"忠臣",说臣应如何忠于君……

行文止此,我们不难发现一个问题。那便是忠的对象问题,这恐怕也便是人们对忠的误解其症结所在。

千百年来,在所谓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邪说流传下,人们多以为"忠"只是臣对于君而言,大不足取。但实际上,追本溯源,我们便知道孔孟所说的"忠",并不是单指臣对君忠,更不是无原则的臣对君忠。

忠,于今而言,既不拘于时空,也不拘于地域,推之古今而公行,放之四海而皆然。暂不论孔孟的这一正确的"忠"是可以照搬不误,即便是董子所谓的"忠"也可以拿来用,只是在忠的“对象”上略加改动便是。孙中山先生便曾说:"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要高尚得多。"(《孙中山选集》)显然,严格来说,孙中山先生这段话中"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这句是笼统而有误的。但把忠的对象转化为为国为民,则所言甚是。

我们对于传统美德都应古为今用,并进行现代注解。于忠而言,亦复如是。

孝指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抚养、送终等等,是传统社会的基本道德。从动物学上说,实质上是一种"反哺"的行为。

在我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这也就是说,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孝的观念。至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是一位全面地系统地论述孝道的人,《论语》、《孝经》等书记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

《孝经》中,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可见孔子对孝道的看重与推崇。

在《论语·为政》里有几位弟子向孔子问孝。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子游的发问,孔子在这里突出了一个"敬"字,实是精僻。孟子也说:"孝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万章上》)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色难"是指态度不容易做好。并不是有事子女来做,有好吃的拿给父母吃就尽了孝道。孔子再明确提出在孝顺父母时,还要做得和颜悦色。而不应冷淡的一句"我来"、"吃吧",这个态度问题主要还是在于为人子女者的孝心是否根于诚笃。明代袁采有言:"人之孝行,根于诚笃,虽繁文末节不至,亦可动天地,感鬼神"(《袁氏世范》卷一)。这是反过来的说法。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父母唯其之忧"这句话的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还是想想你自己生病时,父母那种忧愁,担心的心情吧!"言外之意,溢于言表。还有一种解释为"为人子女者应尽量做到只有在自己生病时才会使父母忧愁,担心。"这句话的深意在于:为人子女者除了因病使父母担忧外,其它的一切不致于犯法,不出去惹事犯法,这才是孝。无可否认,也因为这种孝道的外延,封建统治阶级从维护封建统治和宗法秩序的需要出发,大力提倡和宣传孝道。

自秦代后,"不孝"被定为十恶大罪之一,不肯抚养甚至辱骂殴打父母或祖父母者,都要受训官府严厉处治,甚至处以绞刑和腰斩。从正面来说,就是表彰孝子,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能青史留名;前面说过"孝"本不是儒家专利,而是华夏民族固有的道德传统,所以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前,汉王朝就提倡"以孝治天下",选拔官员也把“孝"作为一个标准;唐朝时,参加医学、算学、律学考试的人不用读五经,但《论语》、《孝经》都不能不读,类似现代大学的"公共课";唐玄宗曾亲自为《孝经》作注,《孝经》也是《十三经注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注释的儒家经典;清代康熙也极力提倡孝道,以便利于三百万人能更好地统治四万万汉人……

诚然,儒家孝道也有时代局限性的陈旧观念,夹杂封建性的糟粕——比如西汉经学大师董仲舒提出的"父为子纲"(指父亲对子女有绝对权威),于今已绝对不适合我们这个人人平等的民主社会;又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们在信息便捷的今天,已可以不必理会这句话,这是因为当时联络多有不便,也是社会生产力限制下的说法;再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已不足取,我们是提倡男女平等的;还有关于"三年之丧"这个问题,四科中十哲之一的宰我就此事曾与孔子讨论过,这位因为白天睡觉而被夫子斥为"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的学生认为,为父母服丧三年时间过长了,一年就可以了。无论三年,还是一年,这显然是一种弊端较多的行孝方式,我们就无须效仿了。诸如以上孝说,到了今天,无疑均已过时,我们应毫不吝惜地抛弃或予以批判。

但是,经久以来,人们对孔子所提倡的孝道却有着好多误解。

一、古时的老百姓很少读正史和子书,经学著作,就把"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句在旧戏里,说书人口中出现率极为频繁的根本违仁而悖义的邪说当做是孔孟思想,而且居然流传至今。殊不知"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那根本不是孔孟儒学的本来面目。《孔子家语·六本》篇里记载着一个事例,大致是说:曾子犯了小过,斩断了他父亲曾皙以从吴国觅来的瓜种,曾皙一怒之下用锄柄将曾子打昏了。曾子苏醒后问父亲:"刚才我犯了过错,您老教训我,没累着您吧?"之后回房弹琴而歌,好让父亲听见,表示他挨打后没有不适。孔子知道后批评说:"一点小事,曾皙不该暴怒杖罚,而曾子不该委身以待杖罚,如果万一为父打死,死的没有道理,人们就会指责曾皙的不义,这是大不孝!"这段显然是对所谓的"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说法的不攻之击。

二、愚俗的邪说,固然可鄙,而最可恶的是硬把邪说之源归结为孔孟的歪批。把孝当成是子女对父母百依百顺也是错误的理解,是对孔孟观点的曲解。《孝经》中曾参问孔子:"儿女都听从父母的指命,就是孝吗?"但听孔子道:"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父母有敢于跟自己争论的子女,他们就不会陷于不义,所以父母有不对的言行,就应该与之争论。听从父母的指命,又怎能就算是孝?"

三、五四至今的人们,总是对古代的"割股疗亲"、"目连救母"的"愚孝"念念不忘,肆意菲薄。其实我们应该知道的,孝再愚,也还知道要去孝顺父母,其过程虽有差池,其动机仍需褒扬。例如《二十四孝》所选孝行,事迹十分突出,故事情节生动感人,使人阅读或听讲后容易留下深刻印象,而产生强烈的教育效果。该书在流传过程中,曾经过许多"无名氏"作家的加工。这些"无名氏"作家各自从自己的价值观、道德观、历史观来塑造他们自己心中的孝子形象,因此一些孝行确实蒙上了迷信色彩和荒诞成分,这是因为由于人们非常热爱和同情孝子,希望如《二十四孝题辞》序里所说"所求无不遂,所愿无不得",孝子的孝心能够得到有益的回报和完满的结果。试问,如能认识到这一点,那么这样的孝行何错之有?

孝做为华夏民族固有的道德观念,又经孔孟儒学的发挥,以及历代帝王的提倡,孝道在古代确实是深入民心,难以动摇。佛教传入中国,最后也不得不把"无夫无君"的教义改变为"忠孝"的说教;基督教传入中国之初,也不得不改变"不能崇拜偶像"的诫条,允许信徒"祭祖".....

孝在众德中(克己、爱人、惠、恕、孝、忠、信、讱、勇、俭、无怨、直、刚、恭、 敬、宽、庄、敏、慎、逊、让等)的地位很高,有学者甚至认为儒家便是以孝为重点的学派或宗教,如胡适先生认为"孔子一系的思想演成‘孝'的宗教"(《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这点姑且不作探讨。孝做为众德之一,受着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遵循之最高原则的"义"的节制,而成为美德,影响极为深远。中国人之重孝道,几乎成了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最大特点。

至此,我们对孔孟所提倡的孝道应已有了初步的认识。是的,儒家讲的孝道,已不仅仅是一种通过行为表现出的人伦道德,而且还是一种社会性行为,行孝者对社会公德负责,肩负着社会责任,孔孟儒学提倡这种孝道,毫无疑问是完全可以以肯定的。对于今天来说,也适合我们现代社会。

五四以来,我们虽都在提倡"尊老敬老爱老",但是相对古时"孝"与"忠"并列成为中国古代民众最讲究最看重的两大思想观念来说,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事实上,现代的中国人"孝"的观念已明显淡薄了很多很多。如果长此以往又听之任之的话,若干年后,又将是怎样?细细寻思,我们是否有必要继承我们所应该继承的孔孟儒学所提倡的合理孝道,以使之符合当今的社会道德规范并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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