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市企业退休人员工资都包括哪几项
基本养老金、增发的养老金、各种津补贴
2. 青岛办理退休时, 需要所有工作过的企业的原始劳动合同及备案花名册等吗
我了解的不是太全面,但我肯定的是,你最好越全越好,省去好多版麻烦,因为要看你工作的权年限及相关连续性。合同和花名册是重要的档案信息,如果不全会影响你的工龄之类的审核,如果缺少花名册,可以用单位的用工名册复印加盖单位公章代替。总之,不要怕麻烦,最好弄齐全,将来会用到的。希望更专业的人员再详细解答你的问题。
3. 青岛单位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青岛单位职工符合办理退休条件时:
一、退休资格前置审核:职工属原固定制职工回,市答内四区的携带
职工档案
到
福州路
8号二楼工伤
生育保险待遇
处审核视同工龄。其它区市的在各区市审核。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携带档案到福州路8号二楼大厅退休待遇审核窗口审核资格。办理病退和退职的需先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
鉴定结论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的方可办理。
二、单位携带退休职工的《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户口簿、
银行结算
帐户存折等材料到所在区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核准,退休待遇核准后次月纳入统筹。
4. 如何办理青岛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时,须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携带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及以下相应材料办理:
⑴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或《干部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⑵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⑶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关病历外,还需按有关规定附上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医院是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近期三个月内有关病种病情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患精神分裂症的必须附上县级以上精神分裂症的专科医院(我市精神分裂症专科医院是市新涌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和检查报告。同时,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鉴定。
社会保障部门为符合退休条件的被保险人办理审批退休及核准待遇手续后,从核准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养老金。
5. 青岛市退休独生子女费能领多少如何办理
《青岛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
第二十三条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凭证享有以下优惠待遇和奖励:
(一)从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每月给予不少于13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
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区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独生子女的医药费、就读普通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杂费和普通高中、职(农)业高中的学费,可按有关规定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报销;
(四)未成年独生子女死亡的,可给予其父母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按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渠道列支。
第二十四条符合生育第2个子女条件,有生育能力,自愿不再生育,且已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发给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所需经费,机关、事业组织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从公益金中列支;城镇无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户籍所在区市人民政府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负责兑现。
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并获得有关奖励后,又要求生育第2个子女的,追回其已获得的奖励;再次申请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按第一次办理放弃生育第2个子女的奖励标准,兑现奖励。对单位有能力支付但是不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的,职工可以要求企业的主管部门协调企业解决,也可以要求企业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企业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的,可以要求企业与职工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分期支付一次性养老补助。
6. 青岛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按什么标准领取丧葬费
青岛市退休人员死亡的,享有丧葬补助费1000元,一次性抚恤金(救济金)为上年度山东省职工平均工资,生前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死亡退休职工申领死亡待遇,应当向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提交下列资料:
1、死亡证明书;
2、火化证;
3、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4、继承人授权委托书(经公证)或者社区证明;
5、申请生前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还需要提供户口薄以及社区证明;
6、款项拟转入银行卡复印件。
(6)青岛企业退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费扩展阅读:
丧葬费立法规定:
1、《德国民法典》第844条第1款规定:“在杀害的情形,赔偿义务人应向担负埋葬费的人赔偿埋葬费。”
2、《瑞士债务法》第45条第1项规定:“伤害致人死亡的,支付的赔偿金应当包括所支出的费用和丧葬费。”
3、《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094条第1款规定:“对受害人死亡负有责任的人,应向支付丧葬费的人赔偿必要的丧葬费。”
4、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92条第1款规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对于支出医疗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费用或殡葬费之人,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5、国务院1991年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注: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废止)第36条规定对丧葬费进行赔偿,并在第3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这也使得各地对丧葬费的实际赔偿标准上差异很大,如山东省每人为800元;重庆市每人为1500元;上海市每人为5000元;而广东省每人为4000元。虽然这考虑到了当地的生活状况,但这种差异太大的标准,还是显得有些不公正。
7. 青岛市社保要交到多少岁算作退休(可以停止缴费)
55岁。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并不是说缴满15年就可以不缴费。
对职工而言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在用人单位就业,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同时由于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7)青岛企业退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费扩展阅读:
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青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退休
8. 青岛李沧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青岛市办理退休,1993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的,需要先携带个人档案和身份证回到福州南路8号3楼人社答局审核工龄;之后需要提交《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工商银行的个人结算户卡或存折到社保大厅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申请办理退休流程》
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岁)且养老保险工龄(视同工龄+缴费工龄)满15年的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办理流程:
1、1993年10月以前参加工作的,请携带职工档案和身份证到福州南路8号3楼审核工龄。
2、生日当月要缴纳保险,保险到账后在网上或临柜办理“在职转退休”。临柜办理要带《增减变化表》,减员原因填“退休”,加盖公章。
3、带《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工商银行的个人结算户卡或存折到抽号机“养老拨付业务”,叫号办理。
4、办理时间:每月20日到月底。
9. 青岛单位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青岛单位职工符合办理退休条件时:
一、退休资格前置审核:职工属原固定制职工,市内四区的携带职工档案到福州路8号二楼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处审核视同工龄。其它区市的在各区市审核。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携带档案到福州路8号二楼大厅退休待遇审核窗口审核资格。办理病退和退职的需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
二、单位携带退休职工的《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银行结算帐户存折等材料到所在区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核准,退休待遇核准后次月纳入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