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甘肃省退休干部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赔付标准即规定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保险制度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死亡内保险制度由丧容葬补助费、
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三方面内容组成。
1.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数额,根据职工死亡性质确定,因病死亡的,按职工病故时的1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因公牺牲的,按牺牲时2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按牺牲时的40个月的工资额发给。
一次性抚恤金,国家机关职工死亡后,由其家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发给,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由其原工作单位发给。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㈡ 甘肃省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退休工人丧葬金标准应该是本人退休工资的标准给付2个月。
㈢ 甘肃在职公务员丧葬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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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标准:从1999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在职人员)人员死亡丧葬费由原800元,提高到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死亡丧葬费参照此标准执行。本通知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二、企业单位:执行标准:从2003年元月起,企业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由原800元,提高到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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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甘肃省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甘肃省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对的,一般只有几千元左右的丧葬费,根据自己的交纳档次和工种情况等而定的.
同时,也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一部分生活补贴.
㈤ 甘肃一建退休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一建工人退休人员去世的安葬费,3000元,抚血金,10亇月的基本工资。
㈥ 甘肃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发放
参军社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没有参加社保的由所在企业发放。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4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将由原6407元调整为7352元,一次性抚恤费由原3203元调整为3676元。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公死亡后,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中列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由所在企业发放。
(6)甘肃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扩展阅读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7352元。
一次性抚恤费:3676元。
资金来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配套文件出台后,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新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㈦ 2016年甘肃省天水市公职人员丧葬费最新规定
2016年甘肃省天水市公职人员丧葬费最新规定:
一、公职人员是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
依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规定: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二、公职人员是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
依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 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㈧ 甘肃省关于事业单位在职干部丧葬费的标准
你可来参考: 甘肃省劳动厅财自政厅 甘劳发[2000]46号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的通知 各地、市、自治州劳动(人事)处(局)、财政处(局),省级有关厅(局),中央在甘单位: 我省一九九二年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后,近年来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的标准相对偏低。经研究,决定对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由800元调整为1200元。
㈨ 甘肃企业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如何计算
丧葬费是定值,不用计算,有文件规定标准。具体的问问离休干部工资关系所在地的社保。
抚恤金是按照民政部的文件,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依据是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基本离退休费的大致计算方法是 每月到手的工资减去护理费、交通费、电话费、住房租金补贴和生活补贴之后剩下的部分。这样算下来就算有出入也不会很大。具体还是以社保的计算为准
㈩ 甘肃省退休工人去世安葬费抚桖金是多少
甘肃省企业退休工人死亡享有次性丧葬补助费:6407元;一次性抚恤费:3203元。
甘肃省人力专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属 财政厅 总工会
《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3〕250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随着我省经济的发展和职工收入的增加,消费水平也随之提高,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6407元。
一次性抚恤费:3203元。
资金来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配套文件出台后,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新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