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有哪些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1、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2、其他统筹外费用为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
3、退休后留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㈡ 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是工资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抄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㈢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能否税前扣除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补助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专十四条属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因离退休人员非在职或受雇人员,所以对其发放的补助也不能作为工资税前扣除。
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第四款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属于福利费,“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际上,该文件是对国税函[2009]3号文的补充。虽然财企[2009]242号是针对财务、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文件,但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法》第二十条“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这一条款,且并不与税收法律、法规相冲突。 因此,根据税法规定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不能作为工资进行税前扣除,但应能并计计入福利费按14%的限额进行税前扣除。
㈣ 养老退休金中的“统筹外项目”是什么意思
统筹外养老金待遇,一般是指离休人员护理费、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劳模和立功专获奖人员加发的待遇。属
这个月生成待遇,那么下个月就有社保部门进行社会化发放。
最近十三年,每年都进行了养老金的待遇调整。应该还会继续进行下去,让离退休人员共享改革的成果。
希望采纳。
㈤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属于福利费吗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以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属于福利费项目范畴
㈥ 养老金 统筹内和统筹外的区别
统筹内和统筹外养老金区别有以下3个方面:
1、概念不同:统筹内养老金是指人保部门代表国家给退休人员发放的退休金;统筹外养老金是指企业支付退休职工的煤粮补贴、洗理费、书报费、劳模补贴、部分军人补贴、部分效益工资等。不包括国家级特贡津贴、退休后再就业的补贴。
目前,世界上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即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我国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创造性地实施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模式,经过5年的探索与完善,已逐步走向成熟。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模式必将成为在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上越来越具影响力的基本类型。
㈦ “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工资是由企业根据效益来决定是否发放”有政策依据吗
不用规定,因为没有规定企业要发津贴,是否发,完全是企业自己决定
㈧ 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是否可以取消
退休人员统筹外的工资,是由企业根据效益来决定是否继续发放,如果因为效益不好也有可能被取消.
㈨ 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您好!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如果是用现金支付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现金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