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福建省企业职工2019年二月份退休,按2018年社平工资计算的养老金,下半年补发大概几月份
只要当地公布2019社平工资了,就会给你重新计算退休金,距离补发差额部分就不远了。
Ⅱ 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计算方法
企业职工退休金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地方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公式中,“实际缴费工资指数”即Z实指数(下同)为被保险人参保缴费至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相应年度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被保险人曾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并在统筹范围办理退休的,Z实指数为其各阶段的实际缴费工资基数,与相应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比值之和的平均值。
二、过渡性养老金公式中, “视同缴费年限”即N同为被保险人1992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缴费工资指数”即Z同指数为1;
“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即N实98为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含实际缴费年限)。
(2)福建省企业单位职工提高退休费扩展阅读:
养老金领取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2、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3、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Ⅲ 企业职工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涨幅一样吗
涨幅一样基数不一样
3000块涨5%是涨150块
6000块涨5%是涨300块
3000块涨5%涨10年是4886
6000块涨5%涨10年是9773
所以你涨一块他涨两块而且以前是双轨制事业编制不交保险他们才交两年社保拿的吃的都比你多一倍
Ⅳ 目前福建省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月人均水平是多少
2014福建福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情况,调整工作已完成,福州255806名退休人员涨工资,人均月养老金增资202.68元,增加的养老金已于4月28日全部发放到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4〕15号)、《关于增发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群体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4〕16号)精神,福州市从2014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并于4月30日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
本次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省级统筹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不足2000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增加标准采取“三个挂钩”,即:与我省物价指数上涨挂钩(福州市增加标准为每人每月47元)、与在岗职工工资增长适当挂钩(每人每月增加标准为110元)、与个人缴费年限适当挂钩(月增加标准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5元)。
同时,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对退休、退职前具有高级职称资格且被所在企业聘用的退休、退职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副高级职称的退休、退职科技人员、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80元;
2013年当年满70周岁(含2013年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70岁以上人员),在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2013年度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低于1850元的,补齐至1850元后再参加2014年的调整。
本次养老金调整惠及255806名退休人员(不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其中普调人员月人均增加201.04元,符合特调对象月人均增加257.23元,平均增加金额202.68元,全市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已由调整前的1817.01元增至2019.68元。此次福州市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4月底前完成,1-4月份补增发的养老金已于4月28日发放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存折(卡)中。
Ⅳ 福建省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丧葬费是如何计发的
丧葬费各省市标准都不一样,一次性抚恤金,目前事业单位执行的是人社部发号文件。军工单位也是属于事业单位的一类,以下可参考: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务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经研究,现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 (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三)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二、关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三)退职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四)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本《通知》下发后,《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Ⅵ 企业职工养老金,个人想提高些是否可以
肯定不可以,不能由个人随意提高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因为,在养老保险缴费中,个人缴费比例是8%,单位缴费比例确是16%,是个人缴费金额的两倍。
会增加单位的成本。
Ⅶ 在二零一八年山西企业退休职工如何上调养老金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山西省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各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体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7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详见附表)。
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挂钩调整部分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增加额明细表
职务(级别) 月增加额(元)
省部级正职及以上 204
省部级副职 189
厅局级正职 114
厅局级副职 97
县处级正职 81
县处级副职 72
乡科级正职 62
乡科级副职 56
科员及以下 51
高级技师和技师 56
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 51
劳人险(1983)3号文件老工人 67
退职人员 45
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增加额明细表
职务(级别) 月增加额(元)
教授及相当职务 97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 72
讲师及相当职务 62
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 51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一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江15元。
附件
山西省艰苦边远地区范围和类别名单
(共44个县、市、区)
一类区(41个)
太原市:娄烦县
大同市:阳高县、灵丘县、浑源县、大同县
朔州市:平鲁区
长治市: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沁县
晋城市:陵川县
忻州市: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
晋中市:榆社县、左权县、和顺县
临汾市:古县、安泽县、浮山县、吉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汾西县
吕梁市:中阳县、兴县、临县、方山县、柳林县、岚县、交口县、石楼县
二类区:(3个)
大同市:天镇县、广灵县
朔州市:右玉县
2、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退体人员,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企业退休军转于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296元的补到3296元。
三、资金渠道和发放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同
级政府负责安排资金,确保发放到位。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体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各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各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认真抓好落实。要通过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力度等措施,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拖欠。对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2018年6月27日
Ⅷ 福建省企业退休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目前政策,退休以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Ⅸ 福建省退休养老保险怎么计算方法
福建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过渡性养老金(仅限于1995年底前参保人员)。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应的计发月数;
3、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1.3%。
(9)福建省企业单位职工提高退休费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