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可以撤销吗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来发的《关于工源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 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后可以反悔吗
不可以。
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后不可以反悔,因为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信息就会被录入系统,准备发养老金了,反悔是不能修改的。
按照规定,企业职工也可以提前退休,但是要满足一些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企业办理退休可撤销扩展阅读:
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已经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 这样的退休资格可以撤消吗
按照《社保法》和《劳动法》的规定,必须按照规定的年龄退休。
而你58岁退休,显然是版不合法权的。
在你一个人身上,一个系统一个人社保方面就流失两年的社保金,如果算到全市,流失的资金是很大的一笔数字。
所以现在给予纠正是正确的 。
你们单位应该继续为职工缴纳社保到规定年龄。
而职工个人只能先享受内退待遇,领取生活费。到达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4. 社保退休申请表已开,可申请撤销或作废吗
可以的。
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版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权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是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龄到了以后办理了退休才能领养老金;
如果没到退休年龄 在停交保费到退休这期间,不能享受医疗待遇。在办理了退休开始,可以享受医疗待遇。这之间可以用农合医疗或者城乡医疗来代替;
社保的政策当地不一样,建议你到社保部门直接咨询,养老保险可咨询当地热线:12333;回答的最有权威。
个人办理社保的,应当首先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具体有以下几点:个人社保参加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19%;
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8.5%。
5. 离退休几年内公司是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企业办理退休可撤销扩展阅读:
辞退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
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另外,若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参考资料:网络——劳动合同的解除
6. 我已经在银行退休,现在想办护照,可是出入境说我还有备案,我想问下单位给我撤销备案需要多久时间
如果级别高的话一般会在退休五年之后解报备,但是具体单位制度不一样,而且银行属于需要全员报备的单位,所以还得问一下你们单位的报备负责人或者管辖领导
7. 到法定退休年龄还能继续留在单位任用吗
1、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2、如版果员工和单位权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返聘协议,员工可以继续在单位上班,但是员工不再受劳动法律的保护。不能缴纳社保,只能购买商业保险。
3、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女干部50岁己误办退休手续,可否撤销退休
您好?看了您所提问的问题后,感觉您真的不易,干了一辈子的工作,最后还叫咱们专下岗,有些委屈属,不管怎样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现在国家有这些规定,干部身份的人员,只要在企业工作就把你按照一般职工对待,没有干部的特别对待,就是退休也是按照一般女职工50岁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你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的话,你的干部身份就显得很特别,你退休年需要到55周岁才能退休,企业和机关事业的干部身份待遇相差真的很高,这也是政策的偏向存在,大势所趋啊!你到50周岁就到劳动局申请办理退休手就行啦!祝您晚年幸福快乐!家庭平安!
9. 退休申请可以撤回吗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退休不用提出申请,到了退休时间,就要退出工作岗位内。
如果单容位继续用,可以另行签订劳动协议,用来保障劳动者和单位各自利益。
【2】劳动者要是想提前退休,事先都与单位人事部门打过招呼的,要写申请书的。只要把申请交给人事部门,看领导意思,还允许继续工作,就把申请书交给劳动者,因为劳动者必然未到退休时间。
如果领导让劳动者提前退休,答应了一些福利待遇,不会让劳动者把申请书收回的。
10. 公务员在单位纪委立案调查期间巳经办理退休手续是否可撤销退休手续
按道理应该停办手续。法院通过调查取证,如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有可能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