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职工,特殊工种55退休,可是我到了55岁了确退不了
没有办法。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除了单位有特殊工种社保报备外,还必须要有特殊专工种个人档案,并且档属案记录详细完备,退休时社保局就以档案记录为依据,进行审核。
你没有特殊工种档案记录,肯定不能提前退休,这是铁定的,谁也没招。只能按60岁正常退休了。
㈡ 想问一下困难企业和一般企业退休有啥不一样
退休程序没啥不同。
关键是困难企业可能无法按规定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会对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多少有影响!
㈢ 都是工人身份有的50不想退工作到55才办理退休,我现在50想办理退休单位不给办理怎么办
这个国抄家是有规定的,企业职工必须到退休年龄才能办理退休手续,除非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有职业病就可以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再就是企业经营困难要让职工提前退休的也是可以办理的。所以以上都不否和的话是不能提前办理退休手续的。
㈣ 企业单位女职工55周岁依法应退休,但依规却退休不了,怎么办
女职工55周岁退休,一般直接让公司帮忙办理退休,如果公司办不了,可以到社保局询问原因。
㈤ 45至55企业离退休不足5年退休自己打报告给予经济补偿吗可以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除非劳动者回有违法犯罪行为答或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连续工作满十五年,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㈥ 政策破产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0还是55
政策破产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0周岁。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㈦ 企业单位女职工55岁必须退休吗
是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7)困难企业55退休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八条 离休、退休和退职的干部的安置,要面向农村和中小城镇。在大城市工作的,应当尽量安置到中小城镇和农村,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到本人或爱人的原籍安置。
在中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镇和农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实际困难的,也可以就地安置。
跨省安置的,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应当积极做好安置工作。对于其他省、市、自治区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
第九条 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第十条 离休干部的住房,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负责解决;回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安置的,由接受安置的地区负责解决。确需修缮、扩建或新建住房的,由接受安置的省、市、自治区列入基建计划统一解决。
退休干部的住房,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负责解决;回中小城镇安置的,其住房由接受安置的地区尽量从公房中调剂解决。
确实不能调剂解决,需要修缮、扩建和新建住房的,也由接受安置的地区列入基建计划统一解决;回农村安置,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原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离休或退休的干部确需修建住房的,其住房面积和标准,应当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家庭人口和当地群众住房水平确定,不要脱离群众;自己有房屋可以居住的,不得另建新房。
第十一条 干部离休、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用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㈧ 失业人员55岁退休政策
大龄失业人员退休新政策如下:
一、大龄下岗失业职工现行政策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勉缴养老金。
二、下岗失业职工“提前”或“正常”退休政策规定
1、男、年满50岁,工龄30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2、男、年满55岁,工龄15年以上的,为“正常提前退休”年龄段;
3、女、工龄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为“提前准退休”年龄段。
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规定
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右的基本生活费,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
2、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
3、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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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
第十条
工人退休、 退职后, 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招收的子女,可以是按政策规定留城的知识青年,可以是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也可以是城镇应届中学毕业生。
我国农业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粮食还没有过关,对增加城镇和其他吃商品粮的人口,必须严加控制。因此,家居农村的退休、退职工人,应尽量回到农村安置,本人户口迁回农村的,也可以招收他们在农村的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参加工作。
退休、退职工人回农村后,其口粮由所在生产队供应。 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 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
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第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工人退休、退职工作的领导。对应该退休、退职的工人,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他们退休、退职。
退休、退职工作要分期分批进行。要严格掌握退休、退职条件和招工条件,防止因招收退休、退职工人子女而任意扩大退休、退职范围和降低招工质量。
第十三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退职,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实际情况, 自行制定具体办法, 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
㈨ 私企工作,50岁和55岁退休有什么区别,主要是钱的问题上有什么差别
在私企上班,那么员工退休可享受的养老保险金的区别是根据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进行计算的。缴纳的年限越长,那么享受的养老保险金的金额就会越大。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