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单位破产,将职工档案弄丢,如何办理退休。
努力寻找档案,实在无法寻回,可以通过当年办理招工手续的劳动部门及其所在版地档案权馆查找“招工录用通知书”、原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文书档案或者会计档案查找工资介绍信存根;
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能够证明职工身份的材料、复印并加盖印章,作为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经确认后在办理退休手续。
在退休劳动者的原用人单位在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情况下,退休劳动者无法获得上述费用。但是根据根据劳动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B. 企业倒闭前我的工龄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能办理退休手续吗
第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应该办理退休,专单位没有任何补偿,属
第二,现在没有工龄,都是按照缴纳养老保险计算,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上,就可以办理退休,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C. 破产企业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南平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失业安置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的请示》(南劳〔〕综296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凡已按国家和有关规定参保的企业职工下岗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的,由支付其失业保险金的部门联系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辞向社会无固定职业的,由其档案代管单位出具证明并由本人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办退休手续。
二、企业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经批准破产的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辞向社会,并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其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予以保留。
破产企业职工流向社会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其退休审批办法,可按前款有关规定办理。
(3)企业倒闭后要退休谁办理退休手续扩展阅读:
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D. 破产企业职工 怎么办退休手续
国务院关于颁发来《国务院关于安置老自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办理病退的条件(1)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达到规定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公司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1)、条件(3)但不符合条件(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
E. 职工原来的企业倒闭,到退休时按哪种情形办理退休
如果你的养老保险缴满15年是在企业倒闭前,那退休工资按企业发,退休按企业办理。如果倒闭后自己也交了养老保险,办理退休按企业,但退休工资分段计算即企业加灵活就业。
F. 三年退休如企业倒闭该怎么办社保
公司倒闭或者注销对你的社保来说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而且你所回在的工作单位给答你购买了社保,说明你就有这个失业保险,那么可以通过失业保险来领取失业金的待遇,根据你缴纳失业保险年限的不同,可以享受不同的一个失业金的领取,最长不会超过24个月。
当然原公司破产倒闭以后,那么肯定是需要将你的个人社保由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因为你的个人社保是可以累积缴费年限的,所以说从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是十分有必要的,如果有新的工作单位接收你,那么就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费就可以了。
公司倒闭以后,实际上自己的个人社保就应当由这个原工作单位转移出来,如果说有新的工作单位接收你的话,那么你是可以直接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交费,在这家原工作单位缴纳的这个社保的缴费年限都是可以累积计算的,而且你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也必须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因为在退休之前必须要达到我们规定的一个缴费年限,养老保险是15周年以上,那么医疗保险大概是25周年左右,只有达到这样一个缴费年限,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这个基本养老金和这个退休医保的待遇。
G.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是否应该给他停保,并办理退休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应该给他停保,并办理退休。
如果符合退休条件,企业应当及时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企业要继续聘用,在退休手续后,企业可以与他签订聘用协议,当然这不是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管辖的范围,适用于民法。
我国企业职工退休条件依然是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根据该文件第一条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应当退休。因此,员工到了退休年龄,无论合同是否到期,本人意愿如何,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为其办理退休。
员工个人是否缴足15年,是否可以享受退休待遇,那是员工的事,是否补交也是员工个人的事,如果他提出需要企业帮助的,企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帮助是必须的。具体,请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7)企业倒闭后要退休谁办理退休手续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
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H. 下岗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怎样办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
1、企业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解除合同证明一份;
4、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一份
6、单位关于职工退休及公示报告一份
7、老保险缴费有中断,且符合《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职工,需职工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
8、退休材料提前一个月到养老医疗科申报。
(8)企业倒闭后要退休谁办理退休手续扩展阅读
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所有文件资料中填写的日期均视为阳历日起,包括生日。除非特别注明填写日期是阴历。退休时间是按劳动档案里纪录的生日计。如果身份证上的日期与档案内不符需要去原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证明,以确定日期。
I. 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怎样办理,需要那些手续。
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专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属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J. 单位破产遗失档案如何办退休
想办法联系到相关人员,实在不行则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非紧急救助服务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档案这样重要的资料一般是不会随便丢弃的,还是应该想办法联系到相关人员。无档案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是有政策依据的,自2011年1月1日起,无档案人员也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参保人可以以养老保险实际缴纳年限来办理退休手续。
北京市一中院表示,公民的人事档案是公民取得就业资格、办理调动、聘用、核算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乃至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以及享受养老保险福利待遇所应具备的重要凭证。
用人单位负有妥善保管以及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及时转移职工档案的义务,而现参保人档案下落不明,用人单位也未向法院提供将参保人档案转出的有效证据,因此应赔偿参保人的损失。
(10)企业倒闭后要退休谁办理退休手续扩展阅读:
周某1980年入职武汉一家国企,1989年因小孩出生没人照顾,她书面申请离开单位。2013年6月,50岁的周某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原单位无法提供她的人事档案,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2015年9月,周某向硚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该委以周某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未给予受理。今年2月,周某向硚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单位赔偿其损失41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单位违反妥善保存档案的有关法律规定,造成周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档案遗失对周某办理社会保险及退休手续的影响,法院酌情认定为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