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职工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继承额如何规定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1)退休职工死亡财产继承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②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补助的四十个月工资由谁继承
可以参照继承法的规定,考虑与死者共同生活紧密度,按照顾妇女儿童原则分配。
职工因工死亡获得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以及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费,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其中,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都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参加分配。仅可以参加分配的是抚恤金。
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司法实践中,死者有遗嘱,且遗嘱合法的,原则上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不合法的,一般是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26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③ 职工退休后死亡后无继承人如何处理待遇和财产
死者死亡,先看复有无遗嘱指制定继承人,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无第一序列,就有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兄弟姐妹,死者外祖父母,死者祖父母,三分平分继承。
没有第一和第二序列,就有死者生前单位集体,或国家继承。
④ 加急,退休职工死后抚恤金到底由谁继承
1、继承来法
第5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源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16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17条,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机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和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里的口头遗嘱无效。
2、根据上述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先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根据你说情况,你应让你爸马上给你立一份遗嘱。
上述意见供参考
⑤ 职工退休后死亡 养老金怎么继承
退休职工死亡,养老金不可以继承。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本人的待遇,退休职工死亡,基本养老金不可以继承。
但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退休职工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退休职工死亡后,具有继承权的近亲属,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委托其中一人前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需要提交退休职工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近亲属委托书等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⑥ 职工死亡保险金继承问题
退休职工死亡,养老金不可以继承。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在内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容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本人的待遇,退休职工死亡,基本养老金不可以继承。
但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退休职工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退休职工死亡后,具有继承权的近亲属,首先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委托其中一人前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发放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需要提交退休职工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与死者关系证明、近亲属委托书等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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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退休死亡社保余额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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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职工在职死亡或者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可以继承。具体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⑧ 职工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怎样继承
职工离退复休后死亡,其个人制账户钱款按法定继承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⑨ 敬请解答,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可否继承
有办法,1:让家属去公证,单位按公证书执行。2:让家属去法院,单位按判决书发放。专3:按继承法规定执行,属按子女继母实际人数平分。建议你们单位有关人员学习一下继承法,如果继母没有工作也没有生活来源,就要通过法律解决,以免后患!在没有全体家属达成协议,并付诸书面签字之前单位一定发放!
⑩ 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继子女可继承吗
对于职工遗属应当按规定支付一定的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