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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离退休党员

发布时间:2020-12-20 17:06:22

⑴ 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内容说明:

这里所指的“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应为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基本养老金总额,可不包括其他津补贴。国家给离退休干部、职工发放的津补贴,是用于他们养老、就医的经费,且各地标准不一,这些津补贴应不纳入党费交纳基数。

同时,对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补交党费,要充分考虑他们的实际,确有困难的,经党支部研究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可少补交或不补交。

(1)国有企业离退休党员扩展阅读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⑵ 中国共产党员网首页破产企业退休党员党费怎么交

退休党员组织关系移交到社区党支部,可以参加社区的组织活动,交党费就在社区党小组。
根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后按国家规定领取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仍属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
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具体按以下比例计算: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⑶ 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一项如何引导人、教育人、塑造人、培养人的工作,是国有企业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法宝。它对于凝聚人心,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责任感,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战胜经济危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全球化、企业文化多样化趋势的不断加快,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凭借经济、科技优势,加紧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必然会对我国的思想领域和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产生深刻的影响。另一方面,我国的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社会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的阶段性特征,也带来了社会思潮的纷繁变幻,人们的思想日趋多样、多元、多变。同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自身的局限性,如“工作过程的时段化、工作主体的弱势化、工作方式的简单化、工作内容的单一化”等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在这种背景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难以达到“思想上解惑、精神上解闷、文化上解渴、心理上解压”的新需求。如何面对错综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既是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努力实践的问题,也是企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这当中,关键要在更新观念意识、创新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上面下功夫。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市场经济特色相结合,实现由“一元化”认识向“多元化”认同的转变 市场化经济是当前的显著特征,面对新时期新的挑战,我们对思想政治工作要有新的认识和要求。首先,要明确思想观念的多元需要思想政治工作引领和整合,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企业文化理念引领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共识。其次,各种利益多变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调整和平衡,形成公正、合理、和谐的利益表达形式,促进企业和谐。再次,内部矛盾需要思想政治工作疏导和化解,让思想政治教育成为化解各种矛盾的“清道夫”和调整员工心里的“润滑剂”。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引导员工服务企业的中心工作,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最终实现。 要认同意识形态领域的市场化。随着经济体制、经济结构的变化,经济发展、社会组织形式、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日趋市场化,职工的活动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新时期的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转变观念和工作视角,体现市场经济的特点和特色。要立足全局,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工作本身也要转变工作视角,学会运用经济杠杆和物质激励的方法,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运用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在更广、更深的层面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重视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动化。企业在抓发展的同时,必须在认识上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越是困难时期,越要做好人的鼓劲工作,只有将人心凝聚起来,将各种思想障碍和对企业改革的误解合理、有效地消化掉,企业的执行力和活力才能得到提升,企业的效益才能实现。切忌“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俗话说:“心气顺人心齐,泰山方可移”。如果员工不理解企业的经营决策,不明白某项工作的意义,不知道企业未来的美好愿景,看不到领导和骨干队伍的表率作用,是不会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的。这时,管理的硬措施越严,越会导致大家的反感情绪,因此,企业的发展工作越困难,越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越要加强方法、手段上的创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企业的最佳效果。 要尊重员工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应该肯定员工对正当物质利益的合法追求,坚决抛弃那种只片面强调精神作用而否定物质利益的“精神万能论”,面对人们价值取向的多元化、自主化、以及思想观念和心理心态的复杂化,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在多元中求认同,在疏远中求融合,在无序中求有序,在发展中求稳定,寻找新的工作平衡点和着力点。对员工的教育引导,要从强制性灌输向服务性引导转变,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统一人们的思想,在充分调动人们积极性的过程中实现步调一致,在激发个体展示自身价值的过程中实现群体理念共识。通过教育、示范、激励、引导等方式,既要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培养员工具有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头脑和能力,能够把市场挑战变成机遇,把市场环境的外部压力转化成企业内在的动力和活力;又要使员工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化解由利益关系引发的矛盾和问题。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实现由“单一化”结构向“立体化”渗透的转变 生产经营是企业的中心工作,国企思想政治工作只有围绕中心工作进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要适应中心工作的需要,跟随变革的步伐,注入时代的内容,拓宽服务的领域,关键要选准“结合点”,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内部改革、机制转换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与企业各个方面工作整体配合,形成综合效应。尤其要与企业管理相结合,把刚性约束与柔性导向有机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性要求体现在管理制度之中,使员工在“情”的激励之下爱岗敬业,在“法”的约束下努力工作。 创新工作机制。随着国有企业内部竞争机制的引入和不断深化,各种矛盾和问题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因此,必须依靠国有企业特有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更好地发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稳定队伍的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真正纳入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之中,与企业生产经营工作融为一体,构筑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分工合作的工作体制,实现由小政工向大政工的转变。要突出强调“一岗双责”,坚决打破政工人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专利”,在组织上实行交叉任职,在管理上实施交叉管理,使政工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共同承担起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双重职责,形成思想政治工作的辐射功能和群体优势。做到抓管理,以人为核心,从思想入手;抓思想,以育人为本,从管理出发,使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与思想政治工作同步,批评教育同表扬鼓励结合,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并举,使管人、管事、管思想较好地结合起来,鼓励每个员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结合,逐步形成大政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丰富工作内容。要善于捕捉员工思想动态,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要使员工认清企业发展方向,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参与企业的建设活动,把前途命运和企业的未来发展联系在一起,以高度的使命感和主人翁意识为企业的发展作贡献。在突出抓好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紧扣时代脉搏,从实际出发,丰富思想教育内容,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是坚持目的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理念,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企业理念体系的价值观教育;二是坚持面向世界与立足民族发展相统一的思想,发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主旋律教育;三是坚持主导性与多样性相统一的原则,发展理想信念教育;四是坚持自主性与社会化相统一的准则,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遵法守规的道德法制教育;五是坚持服务性与为利性相统一的价值取向,发展增强效益意识、提高创收本领的市场经济形势教育。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发展趋势,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知识化、信息化程度。 拓展工作领域。要根据企业的环境、对象、任务、内容的变化,确立党建工作的新载体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主题。第一,要着力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因为员工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强弱,决定着企业的兴衷成败。要站在企业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大员工素质教育的投入,要采取脱产学习、在岗培训、轮岗换位、提供自学教材等多种形式,逐渐使员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不断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要着重在局史、局情、爱岗敬业教育,鼓励开拓创新,科学求实精神及以法治企、以德治企上下功夫,使员工的素质既体现时代精神,也体现企业特征。第二,企业领导要率先垂范,增强自身的人格魅力。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企业领导的言行,不仅代表企业的形象,而且对员工的言行起着重要的、无形的引导作用。作为企业领导,就应该三省其身,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要时刻牢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地改进领导作风。在日常工作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勤政,不谋私利,勇于奉献,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领人,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感动人、引导人,增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在品质和应有的感召力。第三,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要注重运用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企业员工,要及时发现和树立企业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要在大力宣传他们先进事迹的同时,也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但要注意,对先进集体和人物的宣传不要拔高,要全体员工感到可亲、可信、可学,使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充分发挥好先进集体和人物的典型作用,做好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 提升工作效能。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职工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甚至“命令式”教育已不能适应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开展的要求。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新闻媒体、互联网上的信息已成为人们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的重要渠道,对员工的思想影响越来越大。为此,要因势利导,加大投入,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传媒信息量大、覆盖面广、形象直观、视听方便的优势,进行“开放性”教育,改进以往就事论事、照本宣科的“封闭式”教育模式,着力实现教育的“网络化”、“互动化”,提升工作效能。 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实现由“简单化”说教向“人性化”疏导的转变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中长期形成的共同思想、作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是一种具有企业个性的信念和行为准则。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以企业文化为载体,拓宽工作渠道和空间,探索工作的新领域。企业文化作为一种以人为本的新的企业管理活动模式,一旦真正应用或渗透到具体的生产过程中,它就会由潜在的生产状态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企业文化这种既属意识形态又属物质领域的特性,可以使其成为有效防止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两张皮的“粘合剂”及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的“氧化剂”,增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力和渗透力,拓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领域。 要努力达到价值引领的共识化。要积极培育具有时代特色和企业个性的企业精神,在员工队伍中大力灌输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自觉地按照企业行为准则处事。要在企业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平等和谐的关系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推进企业的全面进步。要善于利用企业文化建设开展工作,大力推行CI战略,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达到外树企业形象,内聚员工人心的目的。要培养典型、总结典型、宣传典型、推广典型,形成一个学习先进、尊重先进、爱护先进的良好风气。 要着力体现企业关怀的人文化。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员工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思想政治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任务。要带着感情去做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帮助员工解决生产、生活、工作、家庭等实际问题;引导员工处理好家庭与企业的关系,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引发员工的“动情点”。要不断拓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做到“五必访、五必谈”。“五必访”就是员工伤病住院必访,员工家庭出现重大纠纷必访,员工思想有压力有情绪必访(尤其对落后员工),员工生活及家庭遇特殊困难必访,员工为企业、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必访。“五必谈”就是员工对领导有意见必谈,员工生活有困难必谈,员工工作不顺心必谈,员工有压力有情绪必谈,员工岗位调整变动必谈。只有做到既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才能帮助员工在经济上解困、生活上解忧、思想上解扣、情绪上解闷,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使员工有安全感、亲切感、归属感。 要积极探索企业管理的民主化。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依靠员工办企业的思想,不断强化企业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在正确处理好“新三会”与“老三会”关系的同时,以落实修改后的《工会法》为契机,以职代会为基本载体,以征集员工合理化建议为渠道,贯彻落实企务公开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参与、支持企业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较好地结合起来,发挥好企业文化的“粘合”功能和“氧化”作用,拓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渠道,并在企业文化建设中,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探索出更多的、富有时代感、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⑷ 退休党员党费标准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离退休以后按国家规定领取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仍属于有固定收入的党员,因此,这部分党员要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参照上条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国有企业离退休党员扩展阅读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⑸ 中组部关于企业退休党员党费收费标准的最新规定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 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⑹ 企业离退休党员如何开展属地管理

企业离退休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的街道办党组织.参加居委会的基层党组织活动.缴纳党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接受党的教育.做好模范带头作用

⑺ 2017退休党员党费收缴标准 2017退休党员党费怎么交 2017党费多少

1、收缴标准: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

2、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章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退休金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以此规定为准,全党服从中央。

拓展资料


1、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

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

2、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

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3、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

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参考资料:人民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⑻ 离退休党员有哪些管理制度

1、有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2、所在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队、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离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通过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积极参加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党组织活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贡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国有企业离退休党员扩展阅读:

一、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

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二、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⑼ 党组织工作条例对离退休党员活动是如何规定的

1、有离退休党员的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离退休党员的管理工作,通过电话、书信、上门谈心等方式经常同离退休党员保持联系,并做好记录。

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经常关心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传达党内文件精神,了解思想、生活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2、所在党组织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特点,创新教育管理形式,采用座谈会、学习讨论会、集中培训、参观考察、组织文艺表演等适合离退休党员特点的活动,寓教于乐,丰富他们的晚年生活。

要针对离退休党员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帮困服务队、社区义务服务队等社会性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要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按《党章》要求办事,不参与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离退休党员参加社会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原则,事先向党组织汇报并征得同意。

要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有关要求,教育引导离退休党员按规定及时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针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通过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积极参加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党组织活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工作多做贡献,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国有企业离退休党员扩展阅读:

离退休党员不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原因。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离退休人员在城市街道社区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高,广大离退休党员在居住地广泛参与义务劳动、政策宣讲、重大活动保障等活动,积极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经到基层调研,个别离退休党员在基层党组织也有发挥作用不利的一面,产生问题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部分离退休党员思想观念党性意识发生了变化。个别离退休干部有“船到码头车到岸”的思想,认为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已经完成了使命,退下来就该“享清福”,不愿再履行党员义务;

有的离退休党员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角色转变慢,对党组织关系转到社区管理有失落感,认识跟不上去,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不积极;

还有的离退休党员对党内腐败等负面现象有想法、看不惯,造成一时对党组织失去信心,党员信仰产生危机,这些都影响了他们党员作用的发挥。

二是部分离退休党员家庭有负担。个别离退休党员因年龄和身体健康原因,无力也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一些离退休党员因父母、老伴无工作,或子女收入低,家庭经济负担繁重,退休后还要去打工造成“退而不休”,还有的离退休人员业务时间和精力放在照顾老人或第三代子女上,与党组织联系少,造成不愿也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

三是个别地区党组织关系还未理顺。调查中发现,个别离退休党员居住地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与子女长期居住无法转入组织关系,而将党员组织关系放在了原单位,因此,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召集离退休党员参加党内各类活动。

⑽ 新条例对党员干部退休后经商办企业如何规定

新条例对于党员干部退休后经商办企业没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对内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进行了规容定: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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