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南省退休干部职工死后土葬的抚恤金可以领取吗
根据《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规定,职工死亡后按规定应当火葬但未实行火葬的,其遗属不得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中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七条 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公民有权向民政、监察等部门检举、揭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九条 火葬区的公民死亡后,应当全部火化。
非火葬区的公民在火葬区区域内死亡的,应当火化。
非火葬区的公民死亡,生前遗嘱火化或者表示要求实行火化的,应当遵照其意愿火化,他人不得干涉。
第十七条 按有关规定对应当发放丧葬费、抚恤费的,有关单位应当凭殡仪馆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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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请问:湖南省退休职工死亡丧葬费是多少
湖南省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详细如下:
《关于调整完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的通知》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2)长沙退休职工死亡火化怎么处理扩展阅读
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加社保人员可以领取的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③ 湖南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怎么领取
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所在省规定。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黑龙江省规定丧葬补助费为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6000元;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
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④ 湖南省2019退休职工死亡必须要火化吗
在我国现行政策下,无论谁死亡必须火化。
⑤ 湖南省长沙市企业单位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计算
湖南省长沙市企业单位退休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个月发放。
2、抚恤金按其(包括在职参保人员和已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最多不超过20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3、参保企业职工的丧葬费和抚恤金都由社保部门支付。
4、根据有关规定,职工死亡后按规定应当火葬但未实行火葬的,其遗属不得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⑥ 退休职工去世后有何补偿
补偿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⑦ 湖南省2016年公务员死亡火化新规定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死者所在单位发给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内四个容月的丧葬补助费。在火葬区不实行火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补助费。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凡参加了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根据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24-32个月。其中: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4个月;二人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28个月;三人及三人以上者,为死者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2个月。一次性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仍按原支出渠道(所在单位)列支。或者也可以到律师咨询贴吧讨教懂法人士
⑧ 关于湖南省离退休职工死亡补助问题
您好,您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当于二十个月工资的费用!祝您生活愉快!
⑨ 湖南省社保局领取退休职工去逝的丧葬抚恤金要带哪些资料
一般应提交死亡证明书、火化证、代办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退休职工死亡的,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各地规定不一,就湖南长沙而言,需要提交死亡退休职工死亡证明书、火化证、火化发票、经办人身份证、社区开具的关系证明(户口和经办人在一起的带户口本)、银行存折。
⑩ 长沙退休职工丧葬费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火版化,其所在单位凭权殡仪馆火化证明,按规定发给其亲属丧葬费、抚恤费和困难补助费。
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湘人发[2001]149号2001年10月10日
各市、州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鉴于近年来丧葬收费标准不断提高和城乡居民生活费支出不断增加等实际情况,为减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家属的经济负担,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作如下调整:一、丧葬费标准
1、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900元调整为1500元。
2、凡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1300元调整为2000元。
3、关于丧葬费发放有关的其他事项仍按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湘人险[1990]100号、湘人发[1997]169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