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宁市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补贴是怎么计算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内[2006]54号)的规定,在南宁,退休容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详见下表,退休时的年龄超过上一档不满下一档的按下一档计算)。
Ⅱ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给生活补贴标准,有文件吗
1、事业单位在编来人员源退休后在社保领工资,单位不一定会再发放生活补贴。
2、退休并轨后,原工作单位是否还会发放补贴,国家政策没有要求发放,也没有禁止。
3、原工作事业单位是否还会发放补贴,主要看领导集体的意见。
4、有的单位效益比较好,也感谢老同志在单位奉献一辈子,仍然会适当给退休的老同志发放一些补助金。有的单位就给退休的老同志每月有补助。
5、有的单位效益不是太好,或者效益虽好,领导集体不同意再给转入社保的退休老同志再发放补助,这也没有办法的。
总的来说,主要看单位管理层的意见。
Ⅲ 事业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的问题
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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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注意事项:
对于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此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这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
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Ⅳ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是多少
1、离退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2、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3、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4、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5、按国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职生活费,在按以上标准增加离退休费的基础上,1934年前出生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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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各地区和中央各部门在京为单位(少数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对部分地方所需经费,中央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上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离退休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生活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务员退休制度
Ⅳ 广西区机关事业职工退休费最新政策
复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制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广西自治区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Ⅵ 桂人社发〔2015〕30号关于印发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5〕30号
关于印发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回工作方案答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区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现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方便开展实施工作,同时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非正式印发稿)》随文附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文件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非正式印发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2015年6月5日
Ⅶ 广西春节事业退休人员有生活补助吗
各省略有不同。 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内,暂采取比照同类容同职行政机关人员标准的办法确定。 (一)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中有行政职务的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当地政
Ⅷ 2012年广西退休人员调工资文件走多少号文件
桂人社发[2012]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Ⅸ 广西2012年退休人员加工资文件
广西2012年养老保险新政策: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鼙人员范围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员范围:巳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于2011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含在2011年12月按规定核定了基本养老金,并在2012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标准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5元。
(二)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保留1位小数点,具体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数据为准)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三)按退休人员年龄计算,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数据库记载的退休人员出生时间核定,截至2011年12月31曰(含)止,每满1周岁(不满1周岁不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从年满70周岁起,每年长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8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50元。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自治区劳动和杜会保障厅或原自治区劳动厅)批准取得的高级技师职称。
(五)至2011年12月31日(含〉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具体名单附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
(六)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符合上述第(一)至第(五)点规定条件的,按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调整后月应发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计发。
三、调整执行时间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审批办法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巿直属企业和其所辖县属企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中夹驻桂企业和自治区直属企业由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审批;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五、资金来源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留存各地代管的结余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参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办法调整退休金,所需资金按原资金列支渠道解决。
六、调整要求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1月至4月因调整所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2012年5月随当月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补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报告。同时各单位要及时对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2年5月18曰前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