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母有退休工资可以向子女要赡养费吗
父母有退休金,是否可以向子女要抚养费,需要根据其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父母已经无力维护自身的正常生活,但子女不愿意赡养的,父母即使有退休金,父母仍然有权要求子女支付抚养费,以维护自身的正常生活。
② 退休后孩子抚养费如何付
你好!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30%左右,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的日常开支来确定。
③ 国营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有没有抚养费
国营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其遗属除可以按规定领取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外,还可以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及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条件,比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具体是:(一)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包括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上述规定范围中的人员,以死亡职工工资或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职工死亡30日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子女及其配偶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遗属生活补助费应按当地规定标准执行,并由原支付渠道支付。
④ 有退休工资还能找子女要赡养费吗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即便父母有退休工资,如果父母生活困难也可以要内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⑤ 父母有退休金可以向子女要抚养费吗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以父母有生活来源为由拒绝给付赡养费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5)退休人员有没有抚养费扩展阅读:
案例:为索赡养费 7旬父母将3名子女告上法庭
7旬父母突然将3名子女告上法院,只因长子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张某某与李某某是一对7旬夫妻,生养了长子张某亮、次子张某明、女儿张某英,均已各自成家立业。
去年,张某某因病在某医院住院治疗,后被送回继续治疗。张某某住院花费了不少钱,但是长子张某亮却拒绝支付医药费,最后只能由次子张某明的女儿垫付。
张某某夫妻俩称,自1995年起至今,他们跟随次子或女儿一起生活,平时生病治疗的费用均由两人支付。同城的长子生活条件较好,但一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于是,夫妻俩将3名子女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他们一起承担赡养义务。
法庭之上,两位老人指责长子不仅遗弃他们,还将他们唯一的财物花梨木椅子偷走。张某亮则辩称,父母都是某农场的退休职工,完全有能力承担自付医药费部分。张某明称,哥哥从未接父母回家照顾,也不愿支付赡养费。
美兰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作为两老人的长子,张某亮以经济困难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有悖道德伦理。
两老人虽然每月有固定的退休金,但因年老多病,已难以维持日常生活、治病和护理的需求,其要求三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的请求应予支持,并且要求三名子女分别承担孙女为父母垫付的医药费。
⑥ 退休死亡后妻子参保了能领取抚养费吗
不好意思,您的问题没有看懂。
退休职工死亡后,配偶可以领取一次内性抚恤金(根据退休容职工生前的工作性质不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抚恤金的算法会不一样),无需配偶缴纳社保。
所以您说的配偶参保了能否领取抚养费,指的是按月领取的遗属困难补助吗。遗属困难补助是要求配偶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才可以领取的,有社保的不能领取。
⑦ 退休职工未按规定领取无子女抚养费单位违反了哪条规定
只有不是单位故意扣下来的,而是你自己没领取的,单位就没有违反规定,钱仍版然还在你的退休工权资卡里,你随时都可以领取的。如果要是单位故意扣下来的,那就违反了克扣职工退休养老金了,你就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单位了。
⑧ 退休人员还有父母要赡养,可享受所得税扣除吗
新的规定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但具体如何实施还不清楚。
一、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 %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二、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三、赡养费、抚养费的给付。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
⑨ 父母有退休工资还需要向子女要抚养费吗
父母有退休金会再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司法解释:被扶养人指死者或者残者生前实际扶养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人因此父母有退休金应该算有生活来源人
⑩ 企业退休干部死亡后家属是否还有抚养费
企业退休干部死亡之后供养直系亲属是否享有定期生活补助按所在省市规定。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其中,丧葬费和抚恤金各地规定均可享受,但对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是否给予定期生活补助,各地规定不一致,一些省市规定有,一些省市规定没有。在规定有的省市中,大部分省市规定原单位支付,部分省市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企业退休干部死亡之后,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是否有抚养费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人社发〔2014〕58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自治区现行政策规定,经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发放问题通知如下。
一、丧葬费发放标准
(一)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仍按原自治区劳动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变更企业职工因工(因病)死亡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的通知》(宁劳人险字〔1993〕084号)执行,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
(二)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含补缴费的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执行,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2个月。
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一)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仍按原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我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宁劳社发〔2008〕163号)执行,发放标准为43683.33元(即2007年全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84.16元的20个月)。
(二)2010年1月1日以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含补缴费的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执行,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20个月。
三、资金渠道
上述费用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四、执行时间
以上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执行。期间遇国家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2014年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