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社会劳动保障法规定,不允许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办理退休。允许你延版长缴费时权间继续缴费,由于你是2011年6月30日之前参保缴费的女性,再延长缴费时间五年,仍然不足最低缴费年限,此时允许你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办理退休手续。
② 企业女职工50周岁,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保27年至退休。须交多少钱退休时领多少
企业女职工50周岁,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27年到退休。一次性补交的多少钱?这里的上社保专部门咨询属一下。以前有这个政策。闲的可能是不允许你一次性补交。你可以先练妹退休之前交。往后延迟。具体说法。有社保部门会答复你的。
③ 重庆女职工5O岁退休,单位上班13个月,社区医保缴了6年,退休办职工医保一次性补缴要交多少年
是由个人补缴的。
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费。
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计算,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如实际缴费年限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退休后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④ 铁路女职工退休一次性领取补医
到退休时补足医保所规定的交费年限,退休后完全能享受医保待遇,你要先问清楚到退休时还要补交多少才能符合医保规定,事先作好准备,到退休前补交好,这样退休后就放心了
⑤ 女职工50岁社保未交满15年能不能一次性交清
现在不允许一次性补足缴费满十五年,而是要求延长缴费,等到缴内费满了十五年,再办理退休养容老金审批手续。同时还有规定,延长缴费年限不能超过五年。
如果一次性补足就可以退休,那么女职工50岁就领取养老金;而延长缴费满了十五年再退休领取养老金,可能就是53、54岁领取养老金,假设预计寿命不变的情况下,国家就可以少支付几年的养老金待遇。
⑥ 我是一次性补缴费退休的,这样还可以享受4050人员待遇吗,我也是4050人员
这要看当地企业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有的人员享受4050退休政策的,实领版工资比原在职职工权的工资要高一些,比如商业企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高于在职工人的工资,大部分企业在职职工的工资要高于享受4050人员的工资。反过来说,有点技能的4050人员,享受退休后,还可以从事相关的工作,还可以领取一份工资,这样一来有可能高于在职职工的工资水平,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⑦ 本人女职工70年出生,社保己交近12年,至9月份达退休年龄,问我可以一次性补缴办退休吗
等到复9月份退休的时候再给你算能制不能一次性补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你到9月份退休的时候在厂里只上了12年班,社保就交了12年,那你不能一次性补缴社保,只能每个月都要交,直到交够了15年的社保以后才能领退休工资。如果你在这个厂里以经连续上够了15年班,只是给交了12年的社保,那你就可以到9月份退休的时候一次性补缴社保退休了。
⑧ 退休时医保没缴够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退休时医保没缴够年限,是可以一次性补缴到缴费年限的,然后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八条 参保人员退休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退休后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一)不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累计男满25年,女满20年;
(三)实际缴费年限最低累计满10年。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标准为职工或者灵活就业人员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6%。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8)女职工一次性补费退休扩展阅读
依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账户:
(一)不满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
(二)年满45岁尚未退休(退职)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4%划入;
(三)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
剩余部分作为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
第二十五条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二十六条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⑨ 女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才买两年,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吗需要哪些材料
不需要什么材料,带上户口本就是了
⑩ 50岁女士补交单位养老保险,每月700计,一次补齐,退休后可拿多少养老金
女职工到退休年纪,但社保缴纳年限不足15年的,女职工在单位补缴社保费用,那么至于退休后领取多少元一个月养老金,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