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离退休人员通过获取劳务报酬违规吗
这个不算违规,有好多老专家都是退休返聘人员,这个是狠正常的现象,不过要注意合同改签还得签,待遇什么的也要落实在合同当中,以免将来发生纠纷,这是我所了解的,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退休生活工作愉快。
㈡ 公务员退休从事人民调解领取报酬算违规吗
这个谈不上违规。发挥余热,按劳取酬,不是不劳而获。
㈢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要怎么处罚退休后可以吗
根据2013年中组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意见》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项之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法》第42条还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显而易见,无论何种情况,公务员都不得在企业兼职及获取报酬。
兼职,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公务员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要怎么处罚:
未辞去公职就在企业兼职还领取报酬,自然违反了公务员法。按照公务员法第十七章第第一百零一条: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可否兼职:
参照第一百零三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是否处分、处罚主要视其情节程度和影响而定。
㈣ 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承包工程获利15应该违法吗
地质队的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私自包工程是违法行为无疑。 当事人可以专向其上级地属质管理机关纪检部门举报。 法律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㈤ 退休干部在基金会兼职领取报酬违法吗
退休干部在外面找个事做,属于临时工,不违法,但是不能是以前跟自己工作有关系的,尤其是直属上下级关系.
㈥ 聘用社会上的退休人员的报酬能否作工资支出
可以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
个人所得税
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
应税项目
缴纳个人所得税。
㈦ 法院退休人员帮助他人打官司收钱违纪吗
我觉得这不算违纪。他是法院退休人员,但他只要没有通过违法的手段,为你打官司。比如你质询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你有帮助,你愿意给报酬,不算贿赂,不算违纪。
㈧ 退休干部被聘用到协会工作领报酬有错吗
这个应该不违法,但是不要太过于张扬就行。
㈨ 工地雇佣60岁老人犯法吗
工地不是危险的工作地方,雇佣属于正常的民事关系,不违法。
1、雇用60岁以上老人工作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2、在雇佣人员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是禁止规定就可以。
3、法律并没有禁止60岁的老人不能工作,60岁的老人只要身体健康且不违背自身意愿就可以继续工作。
4、只要是正常的雇佣工人工作,不违反法律,不触碰法律,那么就不会违法。
(9)退休人员做工程获报酬违法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2、第七条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应当反映老年人的要求,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3、第七十条 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老年人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