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广州外省驻粤国企退休人员如何执行社会化管理
任何人在哪里退休,就享受哪里的养老金。
在哪里退休,是社会保险根据养老保险缴回费情答况确定的。退休时如果户口所在地和参保是相同,就在参保地退休,如果不同,从后往前查,在哪里缴费满十年,就在哪里退休,任何地方都不满十年回户口所在地退休。
⑵ 有关聘用离退休职工的有关规定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三条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二条规定: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第四十八条规定:职工被借调或者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组部、国家科委、劳动人事部等七部门〈关于发挥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86〕32号)规定,离休退休人员在外单位受聘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由聘用单位按本单位人员待遇负责妥善处理。
为保障受聘退休人员工伤后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聘用协议有约定,可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沈阳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现,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以上文件都包含你想要找的资料。
⑶ 企业雇佣退休人员还需要给退休人员缴纳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员一般是与招用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所以,单位是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的。
退休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区分为一般与特殊两类情形
1、一般情形是,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此类人员再就业的,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与招用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构成劳务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无法再参加养老保险,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8%的个人缴存部分。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是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也就是“工资总额”中企业缴纳部分还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职工工资。
2、特殊情况是,对于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但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仍继续用工,且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上海地区的司法实践是按劳动关系处理。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办法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
1、退休员工从原单位取得退休工资以外的津贴需要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
需要明确的是,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并不意味着单位就完全不需要承担责任。
单位应按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担雇主赔偿责任,该赔偿范围既包含财产损失,还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等工伤保险待遇中未涵盖的费用,最终用工单位支付的赔偿标准会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工伤赔偿。
⑷ 企业可以录用退休人员吗对此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企业可以录用,但是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录用可以签订”返聘协议书“”工作协议”“雇佣合同”之类的协议。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第13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4)广州市聘用企业退休职工若干规定扩展阅读
企业录取已退休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社保机构停止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⑸ 广州市企业职工内部退休退养方面的条件是什么
内部退休退养都是抄单位内部自己的规袭定,国家没有统一的政策,只有一条原则:第九条 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 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⑹ 广州市退休申请条件
国家对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条件做了以下几点明确规定,企业职工至少需要符合其中的一内项,才能申请提前退休,容领取养老金:
(1)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满一定年限(依工种不同,分别为10年、9年、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工人可以提前退休。
(2)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工人可以提前完退休。
(3) 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破产时,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能提前退休。
(4) 在1998——2000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纺纱、织布两个工种的挡车工,在本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工龄满2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且技能单一,再就业确有困难的,可以提前退休,但提前退休的数量必须控制在限额指标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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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国家对于返聘退休员工有什么相关规定
一、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所以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二、返聘人员适用的法律法规: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⑻ 广州市社会化退休人员死亡后伤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标准如下:
1、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1)丧葬补助费的标准:三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2)供应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六个月工资;
(3)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六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三个月工资。
(4)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2、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标准为一个半月工资。
3、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十二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织和与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8)广州市聘用企业退休职工若干规定扩展阅读:
1、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三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三天以内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2、职工享受丧假、看护假期间,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产假工资可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的标准发给。
3、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⑼ 企业聘用退休人员,还需要交养老统筹吗国家执行的相关文件号谢谢!
退休人员(指的是已享受退休待遇的职工哈)不在缴纳任养老统筹。国家社会保专险法不会这么细的,但是各地方有属相关规定:《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33号令)》“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第四条 (权利义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及规定的缴费年限,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单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还应该继续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