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规定的退休时间是按档案还是按身份证算呀
以本人档案出生时间最早记载的时间为准。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第二条规定
1、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2、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我国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但为保护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权益,法律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并分别规定了8年至10年不等的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要求。
根据我国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金是按照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以缴费年限为计算比例,同时考虑个人账户记账金额以及平均缴费指数等因素计算的,提前退休因缴费基数低和年限少,最终拿到的养老金偏少。
② 企业管理岗位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管理岗位如何界定企业自行界定管理岗位合法吗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是:
(1)正常退休。男年满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退休。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工种累计满10年,井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其他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因病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是: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50周岁执行。原工人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管理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工人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
企业职工退休时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③ 退出干部身份按工人退休有什么规定
相关退休规定如下:
1.45岁至50岁的干部(指定干部)从解雇到生产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未恢复管理职位的,按照职工的退休年龄退休;
2.45岁以下变更为管理岗位(聘任制干部),在管理岗位连续工作和满5年以上,按干部退休年龄掌握;
3.50岁以上的干部被解雇的,其退休年龄原则上应当相同,仍按干部退休年龄,但被解雇的工人超过三年的,本人申请可以办理退休。
(3)申请按企业职工身份退休扩展阅读: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④ 企业工作8年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自己交社保退休按50岁还是55岁
女性自己交的社会保险一般是按55周岁退休。女性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其身份为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为55周岁。如参保后到企业工人岗位工作,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按企业职工身份缴费满两年及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可按照企业女工人的退休年龄(50周岁)办理退休。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4)申请按企业职工身份退休扩展阅读
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⑤ 企业职工退休申请书怎样写
退休申请书
×××××单位:
本人×××,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将届满50岁,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根据本市有关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申请退休。请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及本人的实际情况,为本人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在正式退休前,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正式退休。
申请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女 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年××月××日 参加工作日期:××××年××月××日
本人医疗手册(卡)编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所属街道:××××××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附:户口簿、身份证、医疗手册(复印件)。
⑥ 城镇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应具备什么条件
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6)申请按企业职工身份退休扩展阅读:
1889年,当时的德国总理奥托·冯·俾斯麦建立了世界上最早的工人养老金制度,之后被全世界广泛应用。虽然当时建立的目的不是体恤民情,而是为了镇压社会民主主义运动。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全球退休制度改革的一个节点。在此之前,西方国家的退休制度主要表现为由政府部分自营的各种年金制度;战后,由于政府预算负担剧增,各国就相继改成由保险机构专营的社会保险制度了。不过,也有国家兼有社会保险制度和年金制度,比如美国。
至于我国,“退休”一词最早见于唐宋,是官员独享的,那时国家还会发放一定数量的退休金,金额的多少与其官职、功绩和皇上偏爱程度有关。
⑦ 退休时怎样认定是干部还是工人身份
企业职工退休按岗位确定干部与工人身份。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46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1)230号)第二条规定,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内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按干部身份退休;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工人身份退休。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等。
审核是管理岗位还是工人岗位,主要依据档案中的劳动合同、奖励申报表、处罚决定、任免职务通知等资料审核。
(7)申请按企业职工身份退休扩展阅读: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六条 关于在企业内录干、聘干问题,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内的全体职工统称为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内,各种不同的身分界限随之打破。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⑧ 公司可以在女职员50岁后再认定工人身份办理退休吗
实际上现在档案保险处已经备案,更改工人身份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具体操作;
参照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按鲁劳社函[2006]311号文规定
1、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已满5年的,其退休年龄按50周岁执行;达到50周岁时在工人岗位连续工作不满5年的,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如达到55周岁之前符合在工人岗位连续满5年这一条件时,也可根据本人申请,按其满5年时的实际年龄办理退休。
2、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曾经在工人岗位工作,但退休前又回到管理岗位工作的,其退休年龄按55周岁执行。
3、企业内部退养的女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内退期间原则上按内退时的岗位认定。根据本人申请,内退期间也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4、原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含视同费缴费年限)已满10年的女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并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退休时,如符合本通知上述有关规定的,可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其从事个体经营、自由职业及采取灵活方式就业期间,根据本人申请,也可视同为在工人岗位的时间。
各地保险处规定有所差异请咨询当地保险处
⑨ 我企业退休(女),干部身份,因故申请按工人退休批准时53周,问我工龄应算至50周岁,还是53周岁谢谢。
现在哪里还讲什么工龄啊,现在退休只认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回,视同缴费年答限需要工龄认定,那是以前阶段了。有工作年限,没有缴费年限,就不算,有缴费年限没有实际工作,照样计算。
因此,如果是一直连续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就当然按照到53岁周岁时的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你的养老金啦,而且以后每年在调整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时,也会按照你到53周岁时的累计缴费年限调整的。
但是你在53周岁退休时,养老金自你正式退休时开始发放,以前的不补发。
⑩ 企业职工按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能变回企业身份吗
1、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企业同职工没有劳动关系,自然不再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员工继续缴纳五险。员工可以按照当地的社保政策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直至累计缴费达到15年后,自行到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2、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各地的社保规定,企业没有法定义务为到达退休年龄而因缴费年限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或不能享受退休医保的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4、出于人性化考虑,企业在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支付这类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助。但这不是法定义务,仅是承担社会责任。
5、第二个问题属于重复参保,重复参保的人员,目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养老保险享受待遇。员工在户籍地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属于自愿行为,同企业无关。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8年,可以折算为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一年。
6、友善提醒最好不要以单位的身份提出申请,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继续参保缴费,这意味着企业有可能继续承担该员工的养老保险、(15年)医疗保险(30年)和大病医保(终生)的缴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