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因为本人情况不同而区别。
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统筹地区仅是其中的一项因素,还要结合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年龄、退休时间等因素确定,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享有的基本养老金不同。
根据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改革企业职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鄂劳社文[2006]169号)规定,湖北荆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5年12月31日参工人员)构成:
1、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改革企业职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鄂劳社文[2006]169号
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本通知实施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待遇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二)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退职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1、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的乘积。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⑵ 荆州市退休工人为什么还没加工资
国家人社部与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版知》,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企业权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办法。
挂钩调整体现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顾。
近段时间,湖北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⑶ 荆州市事业单位最低退休工资是多少
2100元。根据查询荆州信息显示,荆州市事业单位最低退休工资是2100元。按荆州市的社平基数来计算,事业单位退休可以拿二千一百元左右的退休工资,这是按事业单位的百分之六十的社保最低基数来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