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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死亡家里安葬会怎么

发布时间:2023-09-16 22:01:08

『壹』 我父亲是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土葬,其单位应该给哪些待遇

退休抄职工死亡待袭遇,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我国企业退休职工,尚无统一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湖北省规定丧葬补助费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为最低生活补助费;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
因此,涉及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不过,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各地都有明确规定,土葬的不予支付死亡待遇。

『贰』 退休职工死亡后土葬有抚恤金吗

(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养老保险死亡赔偿新政策土葬的有丧葬补版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权,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叁』 退休人员死亡后在老家土葬,家属是否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在老家土葬,家属是否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如果火化以后再送回老家去土葬,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都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死亡以后没有火化直接土葬,可能就无法领取丧葬补助金了,但抚恤金领取是没有问题的。

退休人员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对于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以后,家属依法享受的死亡待遇,也是社保法明确规定的一项社保待遇。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参保人数、养老保险的收支情况等不完全一样,所以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标准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比如重庆等地丧葬补助金是固定补助2000元,在其他很多地方是按照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标准作为计发基数,少的是一个月,多的是三个月的养老金标准;最高的地方也有6个月的养老金标准;抚恤金标准相对比较高一些,一般都是按照缴费年限来计算,很多地方的规定是按照上年度全省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作为计发基数,每缴费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平均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0个月,像重庆等地是不超过15个月。

退休人员死亡以后,要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一套固定的资料,比如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由于丧葬补助金的领取必须要有火化证明。但现在由于城市的公募价格比较高,所以很多以前老家在农村的退休人员,都可以在老家去找一块地为自己修建坟墓,死亡火化以后送回老家去安葬,只要火化了人员,就会有火化证明,所以这种总情况领取丧葬补助金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如果在医院死亡或是在家死亡以后,直接送回老家安葬的,由于没有火化证明,这是无法领取丧葬补助金。

与丧葬补助金不同的是抚恤金,抚恤金是作为的对退休人员死亡以后的生活补助和精神慰问费用,这个部分是不需要火化证明的,只要需要医学死亡证明。只要属于死亡了的退休人员都是能够办理的。虽然这两项费用都是在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提交资料时都是一套资料。如果提交的资料中没有火化证明的,只是不发丧葬补助金,不影响抚恤金的计发,由于丧葬补助金的金额不是很高,所以对于实行土葬的人员来讲,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所述,退休人员死亡以后在老家土葬的,如果先火化后土葬的,丧葬补助金是可以领取的;如果死亡以后直接土葬的,由于无法开具火化证明,丧葬补助金是无法领取的,但不影响抚恤金的领取。


应当除外国家政策规定允许土葬的死亡人员。

一、应当实行火化的死亡人员

按照国家《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死亡人员符合火化规定的应实行火化。

二、应当火化的死亡人员实行土葬

退休人员死亡后在老家土葬,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死亡人员领取丧葬补助金、死亡抚恤金等,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火化证明,既然实行土葬,当然就没有火化证明,可能难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死亡抚恤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但是,应当除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允许土葬的相关死亡人员。


三、国家政策规定允许土葬的死亡人员

(一)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

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维吾尔族、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少数民族的死亡人员,尊重其宗教、民族风俗,国家政策规定允许土葬,可以不实行火化。

(二)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区

暂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偏远地区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允许实行土葬。



退休人员如死亡,必须向退休单位报丧,或经村社区证明,医院防保部门出具死亡医药证明,去派出所注销户口出具死亡证明。按当地政府规定进行火化,(上葬),凭退休证,火化证去单位,社保局办理,丧葬费,和遗属生活费。本案。要按上要求程序进行。擅自处理无单位帮助。

退休人员死亡后不论是土葬或火化,都可按国家规定标准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关键是在家中去世或意外死亡的,要由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在医院病故的 要由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

你好,国家公职人员死后土葬,你所说的工资补贴及丧葬费用都无法领取,这些费用在报销时需要火葬场开据的证明。

退休离逝的都有,你可网上到当地社保局咨询,都需要什么凭据,最后完全审核后丧葬费才通过银行转账到一卡通里个人提取,如果一卡通没有到银行开通,那丧葬费取不出来,只能做为遗产继承。

退休人员去世以后,有关待遇主要分为 丧葬费、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及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等待遇。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够享受有关待遇:

第一,关于丧葬补助费 的问题。必须要符合当地的丧葬规定才能够发放这一部分待遇。当地实施火葬的地区必须要提供火化证,非火化区要出具有关证明。

比如说北京市《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行〔2009〕70号)规定,北京市的丧葬补助费实行包干使用,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遗体告别(如:租赁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项费用开支。

领取需要提供的材料是:1、死亡证明;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4、领取人的身份证件。

第二,关于抚恤金的问题 ,主要是用于支付给去世职工家庭的费用。一些地方又称为一次性救济金或者一次性救济费。

按照《 社会 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待遇由社保基金列支。

各个地方标准不一样,有关政策落实也不一样。北京市虽然明确是以6~12个月的本人工资为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但是具体负担的资金来源要求,是按原渠道处理。没有单位的可能就没有这部分待遇了。

不过像山东省、上海市、福建省、贵州省、浙江省等很多地区都已经明确是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了。具体标准如下:

领取抚恤金的待遇,无须火化证。

第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 。参保人去世以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如果老年人比较长寿,领取完毕了,有可能是0。

第四,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这种情况仅仅是针对以参保人收入或者退休金为主要生活收入来源的供养亲属,按月支付待遇,但是标准比较低,像上海市只有570元,山东省是430元、480元和530元。

总体来说,由于各个省之间的待遇标准不一样,确实有关待遇差距比较大,但是对于丧葬补助费的要求,基本上是按照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是统一的。

希望未来国家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后,能够逐渐消除各个地区之间的待遇差距,形成统一标准。

可以明确地告诉你: 家属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必须要有火化证明。 要是土葬的话,肯定没有火化证明,也就领不到丧葬费和抚恤金,还有本人社保账户里的个人缴纳的部分。

别的地方晓不得,我们县内退休人员去世后,遗体必须 火化。遗骸装入骨灰盒拿回家中,设置灵堂,祭祀三至七日。择日抬到各家祖坟,挖简单的墓穴入土安葬。需社区或村民小组长拍照后上传。然后家属带上相关资料,到社保局办理后续手续,领取按国家规定的丧葬费及抚恤金等。农民居民亡者都需 火化,一律不准用棺材,都用骨灰盒,同样到各家祖坟安埋骨灰盒。

六八老叟。

可以领,没问题,但必须是带着死亡证明、火葬证明,户口本等有关证明资料,去他退休的原单位办理领取①丧葬费,②抚恤金,③遗属生活补贴。

丧葬费是对火葬的给予补助,不知你的这个情况是火葬后再土葬,还是直接土葬。火葬就可凭火葬证明领取丧葬补助金,要是土葬恐怕就没有。

『肆』 企业退休工人死亡后土葬后会怎样

在实行火来葬的地区,不能享受自死亡待遇。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可以土葬。但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土葬的,会受到民政部门按《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予以的处罚,并不能享受死亡待遇。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
七、关于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

(七十二)当地政府规定实行火葬的地区,退休人员、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未实行火葬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火葬的少数民族人员或其他人员、向医疗机构自愿捐献遗体人员、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员除外),不支付丧葬补助费。

『伍』 退职人员领取生活费以后,死亡的家属能享受什么待遇

退休职工死亡后,按原单位在职员工的死亡工资待遇申请办理。安葬费按本企业员工月平均收入的二个月发送给;供养直系亲属的慰问金,供奉一人的按自己退休前的基本工资,发六个月;二个人的,发九个月;三个及三个以上,发十二个月。

③城镇居民工资待遇领到工作人员身亡,慰问金派发是否与派发规范并没有统一要求,应以全国各地人社部门的官方文件为标准,例如四川省阿坝州下发《阿坝州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在其中明确规定,城镇居民工资待遇领到工作人员死亡后,要派发一次性抚恤金,派发标准为自己8个月养老保险金,但继承者必须要在遗属死亡后6个月内办理注销、申请等相关手续,一旦超过规定的最后期限,则无法领到该笔工资待遇。假如本地没有明确公布政策文件,那样不管怎样,遗属都难以领到该笔工资待遇。

这次就给大家分享到此了,感谢大家的收看,记得点赞加关注。

『陆』 退休工人去世后,家里人都能领哪些钱

退休工人去世后,家人除了可以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还可获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一、养老金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丧葬补助费

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

关于丧葬费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7项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7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第7项丧葬费:国家或者地方有关机关有规定的,依该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

三、抚恤金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民发〔2011〕192号)[3]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四)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六)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6)退休职工死亡家里安葬会怎么扩展阅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该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所能获得的丧葬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例如:姚某某为某工程承包公司勘测人员,在一次隧道勘测过程中因突发事故遭遇不幸,其所在单位地处我国中部某中小城市,该地居民比较重视丧葬婚娶的礼仪,其家人按照当地风俗为其举办了声势浩大的丧事,各项花销累计4000元,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元/月。

这样,姚某某的家人可获得的丧葬补助金赔偿额就不能以实际花销的金额为准,而应按照法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其可获丧葬补助金为:

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600元/月×6=3600元

『柒』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怎样处理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主要有四笔钱需要处理,也算是相关待遇吧,具体如下:

丧葬费是指用于安葬逝者的必要非要的补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丧葬费发放标准为: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倍,这个工资不是个人工资,而是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比如职工平均工资为4000,那么丧葬费就是两万四千。

俗称抚恤金,这一项则与逝者生前收入有关,但标准还是固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事业单位等及其离退休人员因病亡故的,一次性补助金为逝者上一年度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养老金的20倍,如果死者月工资达到1万元,那么一次性补助就是20万元。

该补助是按月领取的,能够领取的人为靠逝者生前扶养的,比如年过60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或亲兄弟姐妹以及未成年的子女或成年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当然这笔钱不是所有人都能领的吗,但是一般只要差不多符合条件,都可以领导。

不要忘记养老金账户余额,事业单位人员一般养老金账户里还会有很大一笔钱,要及时和事业单位财务和人事部门联系,问问如何退出这笔钱。

这就是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一些事情了,至于其他的办后事和追悼会,不同地方都不一样。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主要做两件事。 第一件事 治丧安葬 第二件事 领取费用

先说第一件事:治丧安葬。

在目前大形势下,除非该退休人员是有突出贡献的,或者是大领导,一般不再以单位形式组织追悼会。当然,死者家属可以自行组织追悼会,死者生前单位会以公家形式给慰问费,这笔慰问费一般在2000元左右,属于公家开支。死者家属自行组织的追悼会费用,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再说第二件事:领取费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主要可以领到四笔钱。

第一笔: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用于安葬逝者的必要补贴,能够领取多少,并不是以个死者家属治丧活动花了多少钱就可以领多少钱。国家规定,丧葬费发放标准为:该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倍。也就是说,每个地方的丧葬费的领取标准是一样的,具体领多少,视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以我们中部地级市为例,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为3200元,2019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丧葬费可以领取到3200*6=19200元。



第二笔:一次性抚恤金

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出台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以我们中部地级市为例,管理岗7级,基本退休费为4500元,2019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一次性抚恤金可以领取到4500*20=90000元。

第三笔: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该补助是按月领取的,能够领取的人为靠逝者生前扶养的,主要是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该补助的领取也是需要条件的,比如年过60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或成年后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父母可以领到死亡为止,未成年人可以领到18岁。父母、子女、配偶领取的补助金不一样,但都是以逝者生前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比例领取。 以我们中部地级市为例,父母可以领取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20%,配偶可以领取20%,小孩可以领取15%。


第四笔 逝者的养老金、职业年金等账户余额

个人社保卡的个人项目,还有未领取完的职业年金等费用,都属于个人私有,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领取。剩余多少,就可以领取多少。特别是职业年金,自退休到死亡还没满139个月的,个人账户都有剩余,都可以由死者家属继承领取。

最后,如何领取这些钱,这里分享所需资料。

①户口本;②死者身份证;③医保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④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火化证明,只有火化证明才能领取到所有钱);⑤死者最后一个月退休费用证明。

我家公公退休前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工干部,今年91岁了,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姑娘,86岁前一直是一位精明又细心的老人,5年前老爷子突然得了脑中风,至今一直躺在床上和植物人没什么区别,好像有什么预感似的,中风前两天老人家拿了一大叠书稿和账本,把他的儿女们叫在一起开了个家庭会,把自己一生的财务作了一个总结,让我帮他录音,算是百年后的事情给儿女们作了一个交待。

最后老爷子拿了一张手写的信笺,这是老人家亲手写的,关于他死后从报丧到火化后的一系列流程安排,特别是对于他死后的几笔费用,叮嘱我们一定要按规定在他的原单位去办理。

今天刚好看到题主这方面的问题,虽然这份文件是老爷子5年前写的,但老人家一直没停止过学习,对政策的领会颇有心得,所以我今天把他这份材料的有关内容分享给大家,朋友们可结合当地和现在的具体政策参考一下。

一、报丧通知流程

1、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其直系家属或子女需在医院办理死亡证明文件,在家里去世的,要到当地辖区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死亡证明,也可以在原单位政工人员的陪同下办理(方便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口头打电话或出具死亡证明通知原单位领导。

2、其它亲戚关系或朋友、同学、战友等,由子女尽快确定火化时间后,用短信、电话、托人带口信等方式报丧。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第8条规定:城市居民在葬前,由户主或子女凭死亡者证明材料,依法在辖区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享受的各项待遇及标准(以湖北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正常死亡为例)

参考文献:(鄂人险[1997]109号)《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2002]30号)《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1、丧葬费 ——原单位办理,社保局发放

这笔费用是用于死者寿服、整容、遗像、殡仪馆遗体运送、冷藏存放、火化、购买骨灰盒等开支的费用,不分死者职务高低,统一按1500元包干发给家属的,用多用少由家属自由决定。由于各地地域差不同,丧葬费标准也不一样,有的按死者最后两个的工资总和计算,有的地方政府对此项另有专项规定。

2、一次性抚恤金——由各级社保局发放

一次性抚恤金分为三个标准

一是正常死亡,按本人生前10个月的工资总和发放。

二是因公死亡,按本人生前20个月的工资总和发放。

三是死后被追认革命烈士的,按本人生前40个月的工资总和发放。

工资标准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所领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计算,并且包含其它国家规定的福利和补贴。

从2014年10月1日起,事业单位工作的退休人员全部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所以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参照当地规定执行,一般为16~20个月的工资总和左右。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当地民政局发放

这一项费用比较复杂,首先需要报批死者遗属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以及该地区现行补助标准。以120到80元每月不等,补助对象参见当地有关文件。

4、职工养老保险人账户资金余额——直接从个人账户中返还

这笔费用是针对退休后,未领完基本养老金(139个月)就去世了的死者,死者个人账户上的资金余额,子女、家属或法定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返还。

5、职业年金——社保部门

这一项费用是从2014年10月开始执行的,它不是商业保险,也不是 社会 保险,纯属单位的福利制度,交费比例一般为:个人4%单位交8%,对于2014年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意义不大,可参考当地政策。

6、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继承人的个人医保账户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个人医保账户上的资金余额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注销死者医保个人账户的同时,其余额按照法律程序继承。继承者需填写申领书,自己的银行账号,凭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在医保局办理。

写在最后:

各地方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处理规定和政策或多或少存在差别,但大同小异,为避免老人死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子女们需要提前做好一些准备工作,例如房产分割,遗产继承,银行密码,医保卡密码,社保卡密码,等等老人身后无法自己办理的事务,一定要提前弄清楚弄明白,否则将会给后人带来极大的麻烦和损失,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数不胜数,切记。

退休人员去世以后也是有相应待遇的,因此应当抓紧申报。

如果不及时申报,反而会有骗保的嫌疑。毕竟养老金只是支付给退休老人作为生活使用,按照法律要求只是发放到参保人员去世为止。每年国家会组织进行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这也是为了防止去世人员长期瞒报,导致养老金发放给不符合资格的人。

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现在仍然是由原用人单位管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着退休老人的退休后管理服务工作,比如说逢年过节看望,协助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家属申请退休人员去世待遇等等。一般来说,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去世以后,单位还要组织人员还要去看望慰问,给予一定的慰问金。特别是老同事们联系得还比较紧密,一般去世以后都会及时通知给单位的。这也是单位管理的好处。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以后,可以领取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如果是供养家属没有劳动能力、生活没有来源,还会发放供养家属生活困难补助。

丧葬补助费 ,主要是用于去世职工的安葬使用,一般是以省级地区确定待遇标准,全国并不统一。最初的丧葬补助费是根据《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发放退休职工本人2~3个月退休费总额的丧葬补助费。后来各个地方根据各地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比如说山东省是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上海市天津市是两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宁夏是三个月的 社会 平均工资等等。

一次性抚恤金 ,是用于给予其供养亲属适应生活变化的一笔费用,一次性支付。最初是根据《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根据供养亲属人数的不同发放6~9个月的退休费总额。后来国家做了完善,目前是依据人社部发2008年42号文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具体标准原则上只包括基本离退休费,不包括退休生活补贴,但具体执行按各地规定。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主要是2014年10月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个人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形成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本身是用于发放个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按月支付职业年金的,如果退休是相应账户还有余额没有发放完毕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般主要指的是没有劳动能力、需要退休职工供养的职工,具体标准各省市自行确定。一般来说也就1000元左右。每隔一段时间会按照当地的通知进行调整。

总体来看,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正在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过渡,相信未来全国能够统一。

怎样处理?应该是待遇问题吧,简单介绍下。

一、通知单位。

去世后,要通知单位,单位会派员来商讨追悼会相关问题。退休之前的同事,由单位负责通知,统一参加追悼会。

二、待遇。去世后,最关心的就是待遇问题,简单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项目

1、单位给予家属一定数额慰问金。我们这一般500、1000之间。

2、单位负担追悼会相关费用。按规定,追悼会一部分费用由单位负担。这个具体的范围就要根据不同·规定和单位的要求来把握了。

3、由单位申报抚恤金。这个有统一的标准,本人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目前这块待遇比较低,低于机关人员和企业人员。

4、遗属补助。如果家属符合遗属补助的条件,单位帮助申报遗属补助。

以上就是去世后的基本待遇,有问题一起探讨。

如果真的死了,处理方法如下:先由亲友帮忙为死人洗净身体,换上新买的寿衣。然后带上家人及死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同时联系殡仪馆,约定时间去 火化亡者遗体。有条件花万把块钱,开个追悼会,简单的直接烧为遗骨装骨灰盒。便宜的塑料材质百十块钱一个,贵的成千上万块钱一个。买好墓穴,择日安葬,让亡者入士为安。办不办丧宴由事主决定,外人不能多嘴。以上事务办理完毕后,带上亡者所有证明文件,到当地社保局办理怃恤金,安葬费,等各种补贴。事业单位亡者,大约可领取到二十个月的退休金。如果是下岗职工工人之类,只能领十三个月。基本上就是这样的办理后事了。前天(正月初九)堂哥死了,明天安葬,等三月中旬去为他办理安葬费,抚恤金等相关手续。

六八老叟。

前几天,单位里有个副科长转了行政编制,让其他的事业编制干部羡慕嫉妒恨,因为事业编和行政编相比,不但在职时候的收入有一定差距,退休后养老金也不一样, 就算是人去世了,能够领到的补助都不一样。

根据2011年民政部、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行政编制的退休人员 去世后可以领到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根据的是2008年人社部下发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如果是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的离退休人员,那么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和行政编制人员是一样的。

如果是 普通的事业单位 的离退休人员,那么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可以看到行政编制人员相比事业编制人员,去世后的一次性抚恤金多了“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 也就是行政编的抚恤金是事业编的两倍还多

除了一次性抚恤金,各地政府在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还会发放一定的丧葬费。

丧葬费 的金额一般不会太多, 它的发放形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所有人都统一发放的金额 。比如江苏省就是这种方式,丧葬费标准统一为每人6000元。

第二种按工资标准的倍数发放 ,比如福建省的丧葬费标准是单位所在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个月。

除了抚恤金和丧葬费以外,一些亲属还可以从社保机构领到一笔钱。

根据《 社会 保险法》地十四条: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按照不同的退休年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也不同,比如55岁退休是发放170个月,60岁退休是发放139个月。

如果养老金领取月数没有达到计发月数,那么去世后家属就可以领取个人账户中剩余的金额。

但是领取养老金的月数超过计发月数后,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就没有了,虽然国家依然会继续按照相应标准发放养老金,但是退休人员如果过世那家属就没有钱可以领了。

同时,为了保障工作人员去世后遗属的基本生活,大多数地区还会为去世人员 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生活困难补助的金额不同地区还是存在明显差别的,金额高低主要是和当地的经济水平挂钩,正常一个月几百元。

比如青海省的标准如下: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主要就是这四笔钱,其中抚恤金正常是最多的一笔钱,个人账户余额则看情况,丧葬费并不多,而生活困难补助则能够长期领下去。

在职期间,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薪资待遇是不同的;退休后,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在养老金的领取上也存在高低差异。

很多人对事业编制情有独钟,除了在职期间各项福利待遇不错、退休后养老金待遇不错之外,在很多地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死后能领到的补贴也普遍高于企退人员。

下面我们就介绍下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死后应该怎样处理,以及能领到的补贴有哪些。

第一步:有必要开追悼会的,及时通知原单位,统一进行吊唁和遗体告别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是否有必要召开追悼会完全取决于家属和原单位的意愿,这一点不存在强制性。

有些退休人员在职期间为原单位付出了一辈子,理应受原单位职工的吊唁,召开适当规模的追悼会也未尝不可,特别是那些在退休后还与原单位有紧密联系甚至还心心念念原单位、为原单位发展提出指导意见的退休人员。

但目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经开始逐步实现 社会 化管理,与原单位的关系不是很大,再者在提倡丧事简办的大背景下,不召开追悼会也是可以的。

因此是否通知原单位、是否召开吊唁仪式完全取决于家属的个人意愿和退休人员对原单位的贡献度,这一点由家属自行把控和决定即可。

第二步:火化和进行死亡申报

为了节约土地资源,我国很早之前就提倡火葬,除非是有特殊习俗的少数民族,否则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更应该起到带头作用。而且对于规定火葬而拒不执行者还将影响死亡补贴待遇的发放,是十分不划算的。

再就是及时向社保部门进行死亡申报。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养老金待遇的发放从退休人员死后的第二个月就停止发放,退休人员死亡的应该及时向社保部门进行死亡申报并停止养老金待遇的发放。延期不报并继续冒领养老金的,视情节轻重最高可能构成诈骗罪。

第三步:领取死亡补贴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至少可以领取四笔钱,这四笔钱都与社保关系有关。

第一笔:一次性抚恤金

从2004年10月1日起,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为:病故的,发放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的,发放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按照目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金额还是比较多的,普遍在10万元以上甚至更高。

第二笔:丧葬费

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各地存在较大的差别,有的是按照固定金额发放,比如北京5000元/人、山东1000元/人;有的地区则按照当地 社会 平均工资的3-6倍发放,还有的地区按死者去世上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放,正常死亡的发6倍,因公死亡或离休人员死亡的发10倍。

第三笔: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款

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是那些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父母、子女、妹弟等直系亲属或其他亲属。

各地在这一项补助的执行标准上同样存在差别,比如陕西2011年1月1日起机关企事业单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为:农业人口遗属300元/月/人、非农业人口遗属350元/月/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因公死亡人员遗属,在此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第四笔: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

根据《 社会 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除此以外,职业年金尚有余额的也可以由遗属依法继承。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后能领取到的4笔钱,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必须是凭火化证明领取,除非是可以不执行火化的个别地区的个别人群。

写在最后: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的处理流程,除了第一步的是否需要通知单位召开追悼会具有很强的自愿性以外,第二步的火化、死亡申报都是必不可少的步骤,其目的也是为了不耽误第三步各项死亡补贴的正常申领。

有两个环节。一个是抚恤金发放:由财政承担,家属提供死亡证明,单位填写停发工资审批表,抚恤金发放清单。抚恤金按政策由四部分构成。1是发放3个月全工资;2是发放40个月基本工资;3是发放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因地域有所不同),4是发放800元丧葬费。现在方便多了,单位财务人员办理后直接发放到家属提供的账号。二是遗属困难补助的发放。死者未成年的父母、子女和配偶(根据自己的所在地具体政策规定)。

事实上,不管是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还是一般企业的退休人员,在去世后其家属都是可以领取一定的死亡待遇,只不过两者在待遇的领取标准上面会有一定的差别。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家属可领取到的死亡待遇要高于一般企业的退休人员。 那么就会有朋友比较疑惑了, 为什么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要高于一般企业的?其退休后死亡都可以领取到哪些待遇? 下面结合以上两方面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丧葬费

退休人员在去世后,其亲属可领取到一笔丧葬费,主要用于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 ,一般包括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必要的交通费等。关于丧葬费的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 以沈阳市为例,根据《辽宁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的有关要求,丧葬费按照上一年的沈阳市 社会 月平均工资三倍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是指国家发给牺牲或病故人员家属的抚恤费, 主要体现国家对于已去世退休人员家属生活上的关怀。与丧葬费一样, 不同地区对于抚恤金的标准的设定也各不相同 。 以四川省为例,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养老金标准;

(三)供养直系亲属待遇

供养直系亲属待遇标准主要分为两种, 第一是一次性救济费,第二是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 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去世后,如果对于供养儿女有困难的家庭给予一定层面的经济帮助。 依旧以沈阳为例,沈阳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为退休人员死亡时上年度10个月沈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对于按月享受的生活救济费主要以沈阳市每年的低保标准为主,2020年为715元/月。

(四)个人账户养老金额、医保卡余额退付

对于 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个人养老账户有剩余未计发的或者医保卡内有余额未使用的,是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一次性退付手续的 。当然各个区办理退付的标准和要求不同,有的地区是无法办理退付只能由相关亲属进行继承。这个还需要详细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

(一)待遇计发的基数不同

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要高于一般企业退休人员的。 这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缴费基数会按照国家的规定确定基数进行缴纳,一般会结合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照100%的比例进行缴纳。 而一般企业尤其是以私营企业为主,考虑到用人成本问题,往往会以最低的缴费基数及比例进行缴纳,而养老金核算的原则为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这就导致一般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要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而前文也讲过, 抚恤金的标准一般按照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作为计发基数,自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会高一些。

(二)计发月数不同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直是在为国家、老百姓做事情,所以部分地区其机关事业单位的一次性抚恤金待遇的计发月数为20个月,而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待遇为10个月,两种在计发的月数上面是有一定的差别的,这也造成了待遇不相同的原因。

(三)个人养老账户、医保账户余额不同

与第一条逻辑类似,由于机关事业过往的基数缴纳相对比较高,所以个人养老账户、医保账户剩余部分相对来说也比一般企业都要高,待遇也会多一些。

事业单位人员在死亡后其家属是可以领取到死亡待遇的,一般待遇集中在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额、医保卡余额退付等相关待遇。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去社保局进行待遇申领就可以,建议大家在三个月之内办理完毕,以免超时。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感谢您的阅读。

『捌』 单位退休职工去世该怎么办

单位退休职工去世,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当地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的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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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退休职工死亡家里安葬会怎么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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