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退休人员 > 医院退休职工要求自己的权利

医院退休职工要求自己的权利

发布时间:2023-09-10 20:02:19

㈠ 退休后体检归谁管

退休后体检各地的具体执行情况不一样。
一、有些省市是每年对65岁以上老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由服务站开好化验单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
二、对于一般的员工,劳动法没有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还有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于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关于体检的时间规定是比较明确的,一般来说退休职工每年都会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具体的时间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以社区为单位,每次体检的时候社会会对辖区内退休的职工进行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完成体检即可。
三、这是非常明确的一个规定,对于退休职工来说也是不错的保障。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关于体检的内容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老年人体检的项目基本都会涵盖在内,包括内科外科,心脑血管系统等等,这些体检项目对于保证老年人的健康是非常有必要的。定期做这些体检能够让大家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一个了解,通过治疗或者改善生活方式来保证健康。
在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一般要求到三甲级医院去进行体检,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体检的效果。如果到太小哦的医疗机构体检的话,有些设备是不能够满足体检要求的。到三甲级医院不仅能够得到较好的体检效果,还可以享受到良好的服务质量。在退休职工体检规定中关于体检费用方面的问题规定也比较明确,有财政和企业共同来负担这些费用。年轻的时候这些职工为单位作出了贡献,在退休后职工的健康状况也需要企业来关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包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病残津贴。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
个人账户养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以及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出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由于死亡、出国(境)定居等情况下退还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额的支出。医疗补助金指按规定支付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

㈡ <1999>8号文关于职工退休的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
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
19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199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现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
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
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用于同一名职工。
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
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待遇
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和按
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的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按《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的办法计发,按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部分不予弥补。对于按纺织企业提前退休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劳社部发〔1998〕16号)的规定减发养老金。
四、集中力量,按期完成清理提前退休的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按期完成对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退职情况的清理工作。企业要开展自查,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规定办理的提前退休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纠正。对存在问题而不主动进行清理的企业,要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在清理工作中,要做好企业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讲清道理,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被清理的人员要妥善安置,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清理情况和下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及处理结果写出书面报告,并填写《清查和纠正
1998年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统计表》(附后),一并于5月10日前报送劳动保障部,由劳动保障部汇总后上报国务院。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违反国家规定提前退休、退职的危害性,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定期公布退休、退职审批结果。企业对职工退休、退职的报批要严格把关,切实维护职工参加劳动和享受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
本通知下发后,各地即可恢复职工退休和退职的审批工作。职工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之日起领取养老金。

㈢ 退休后原单位还管吗

1、员工退休以后的管理服务,仍由原单位负责。退休员工退休工资,移交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管理,那只是国家为了保障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所采取的统筹管理办法,根本不影响退休员工是原单位退休员工的组织属性。而医疗保障也是采取统筹管理,更不影响退休人员是原单位退休员工的组织属性。至于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可以按照个人意愿转移到自己居住地党组织,这是各级组织部门为方便退休人员管理的一种好办法,更不影响退休人员是原单位退休员工的组织陪神属性。
2、退休员工的福利待遇,虽然与在岗员工的待遇不一样,但是,按照国家相关管理政策规定,退休员工的福利待遇还是有一些内容的,比如说,可以利用工会会费,每年度逢年过节,可以给退休员工购买发放一些慰问物品,至于发放的标准,由各省自行决定。另外,退休人员每个月发放相应的物业补贴,每年发放第十三个月基本工资补贴,每年发放精神文明奖励等,还有就是每年原单位都支付一定经费,给离退休人员进行年度体检。
3,员工退休以后的看望慰问,仍由原单位负责。员工退休后的看望慰问工作,仍由原单位负责。特别是每到春节前夕,各地各部门都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而慰问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单位重点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劳模、老领导、老党员、老干部。有的单位重点慰问离退休的特困职工。有的单位集中组织退休员工开展春节联欢活动。总之,形式灵活,多种多样,充分体现原单位组织的温暖。
4、员工退休以后的重大困难,仍由原单位负责。退休员工在生活中,遇到某种特殊困难,导致生活难以支撑,原单位党组织或工会组织也会组织一些相关救助活动。有的安排少量党费救助退休特困党员,有的安排工会少量会费救助特困退休员工,有的安排在岗员工开展扶危济困捐款献爱心活动,有的安排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总之,通过各种途径,充分体现原单位组织的温暖。
职工退休会后,在社保部门可以领取哪些待遇
1.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以后,可以停止缴纳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每年调整一次,目前我国养老金已经实现16连涨,平均涨幅在5%左右。
2.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以后,医疗保险缴满当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生病住院,可享受80~95%的医保报销待遇。同时,根据年龄的不同,每月还有一定金额的医保费用划入个人账户。一般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者退休人员个人基本养老金(不含补贴部分)的3%~6%的划入个人账户。每年可领取1000~2000元左右。
3.工伤保险待遇。退休以后,对于认定过工伤,且评定等级的人员,自己可以选择1家医院作为自己的定点医院,因工伤发生的后续费用,可以在定点医院进行报销,享受退休后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御者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镇乱薯、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㈣ 职工退休,除社保局领取养老金,还可在原单位领取哪些待遇

导读:
职工退休以后,除了在社保局领取养老金以外,每月个人医保账户还根据退休年龄和对应的比例,划入一定金额的费用。实际上:退休以后,工作单位是不能发放退休金的。但是,根据工作单位性质和内部退休人员管理制度,退休人员还可以享受一定货币或者非货币类的退休福利待遇。下面结合问题,做简要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职工退休会后,在社保部门可以领取哪些待遇?
1.养老保险待遇。退休以后,可以停止缴纳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每年调整一次,目前我国养老金已经实现16连涨,平均涨幅在5%左右。
2.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以后,医疗保险缴满当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生病住院指肆散,可享受80~95%的医保报销待遇。同时,根据年龄的不同,每月还有一定金额的医保费用划入个人账户。一般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者退休人员个人基本养老金(不含补贴部分)的3%~6%的划入个人账户。每年可领取1000~2000元左右。
3.工伤保险待遇。退休以后,对于认定过工伤,且评定等级的人员,自己可以选择1家医院作为自己的定点医院,因工伤发生的后续费用,可以在定点医院进行报销,享受退休后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职工退休会后,在工作单位可以领取哪些待遇?
(一)事业单位退休的职工
1.职业年金。2015年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它属于在养老保险缴费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在职时,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缴纳8%,个人(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相同)缴纳4%。退休以后,个人可以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或者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大部分都会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
2.生活待遇。按照退休前对应的职务和职级,会享受相应的生活待遇。比如:统筹外的职务补贴、采暖费等。
3.党员活动、年节慰问。一些大型的事业单位,都有老干部生活服务中心,主要是组织退休老干部们,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同时,在年节时,还会发放的一些非货币性的福利。
(二)国有企业退休职工
1.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比较类似,只不过企业年金的缴费不具有强制性,一些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会选择缴纳,缴费比例4%~8%。职工退休以后,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也可以选择按月领取。
2.采暖费。尤其是在北方,会根据退休前的职务(或职称),报销采暖费。一般来说,正高级可以报销140平,副高级报销120平,中级报销100平,普通职工报销80平。
3.独生子女费。对于有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可以在企业领取一定金额的独生子女费。比如:在沈阳,当职工退休以后,可凭借独生子女证,在企业一次性领取2000元的独生子女费。
4.大额医保费。每年单位还会为退休职工缴纳个人部分的大额医保费用。比如:在沈阳,一般是每年1月,缴纳全年的大额医保费用,共计66元。
唯氏5.生活补贴。比如房屋提租补贴、洗礼补贴、年节非货币性的福利、退休职工慰问等。
6.离休人员待遇。对于离休人员,退休待遇是相当丰厚的,除了国家给予的待遇以外,还可以享受全额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注意:随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的开展,未来国有企业统筹外待遇,也会逐渐被消化和取缔。
(三)民营企业退休职工
1.民营企业职工很少有在本企业退休的,一般来说:当职工临近退休1个月,会与公司解除合同,在社会办理雹燃退休。这样做的目的是可以减少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成本。
2.即便是在民营企业退休,一般来说:职工退休以后,与企业基本上就脱离关系了,没有什么退休待遇可以享受。除非一些大型的、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民企,可能会有企业年金、年节福利等待遇。
写在最后:
1.大部分职工退休以后,主要享受的还是社保待遇,以养老待遇和医保待遇为主。
2.在国家退休管理层面,并没有太多关于要求工作单位支付退休人员相关退休待遇的条款。因此,工作单位是否支付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工作单位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情况,自主设置退休待遇相关政策。
3.相对来说,在工作单位发放的退休待遇方面: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民营企业退休职工。
很多职工退休以后,工作单位是不发放任何退休待遇的。每月养老金还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700~1500元。有些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的,也就几百元。根本维持不了日常的生活,加上随着年龄的增长,再也干不了体力活了,只能以拾荒为生。对此,你怎么看?

㈤ 医院返聘退休人员规定

医院返聘退休人员规定1

为规范退休职工返聘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返聘原则:

1、退休的医疗专业技术职工,因医院工作需要,本人自愿接受返聘;

2、除确因特殊需要的,党政管理部门及其它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返聘退休职工。

二、返聘条件:

1、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2、原则上年龄65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个别确因工作急需,与上述条件不符的,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返聘程序:

1、返聘退休职工,应由用人科室填写职工返聘申请报人力资源部,经有关部门审核,医院办公会研究批准后聘用;

2、受聘人与医院签订《返聘协议书》。

四、返聘职工待遇:

1、返聘职工的工资待遇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确定,正高3300元/月、副高2600元/月、中级2150元/月;特殊返聘职工相关工资待遇,根据工作性质,另行确定;

2、经批准的返聘职工比照在职职工享受有关福利待遇;

3、绩效:

⑴返聘在职能科室的职工享受机关后勤平均奖;

⑵返聘在临床和医技科室的职工由所在科室发放绩效,标准由科室根据被返聘人完成工作的质和量确定。

五、返聘职工职责和要求:

1、返聘职工与在职职工同样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地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返聘职工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和科室工作安排;

3、返聘职工原则上不再安排任何行政职务。

六、续聘与解聘手续:

1、返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聘期一般为一年,个人自愿辞聘者,应提前一月向科室申请;医院决定不再续聘的,应提前一月告知受聘人;

2、返聘期结束前一个月,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考核,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3、对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职工,医院有权随时解聘。

医院返聘退休人员规定2

为规范员工退休和退休人员返聘工作,充分发挥退休老专家学识渊博、临床经验丰富的优势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退休

(一)退休年龄、退休工资规定

退休年龄、退休工资按杭州市人事部门退休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退休手续

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的职工,在其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内按规定办理有关退休手续。

二、退休员工返聘

(一)返聘原则

1、医院及科室工作需要,由个人向医院提出申请,返聘人员身体条件许可,能够全日制正常工作,具有区内领先的医疗技术,能为人师表。

2、返聘以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其他人员原则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条件

1、原则上返聘人员要求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年龄一般女性65周岁以下,男性70周岁以下,省、市级名医可延长2年,特殊需求由科室申请批准以后可适当延长。

3、在院外无其他业务兼职。

4、聘期一般为两年。

(三)返聘人员职责

1、返聘人员与在编职工履行同样本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返聘期间不得再受聘于外单位。

(四)返聘待遇

1、返聘人员退休待遇不变,并按规定补足工资。

2、享受科室同级人员奖金及院内其他福利。

(五)返聘程序

1、返聘科室须在返聘人员退休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本人填写《返聘人员申请表》,陈述返聘理由、要求承担的工作等交人事科,经审核返聘条件,由相关管理组织提出是否返聘的意见后,提交院领导班子讨论,再报卫生局同意后返聘。

2、签订相关协议,人事科下达返聘通知。

3、返聘职工接受医院及科室双重管理,按在编职工进行考勤、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续聘的参考依据。

4、聘任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返聘的,聘用科室须提前2个月将书面返聘申请交人事科,经审批同意后人事科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如期满前一个月未接到再聘通知即为聘任终止。

(六)解聘

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时予以解聘:

1、聘用期间未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出现重大差错和过失而损害医院利益;

3、违反医院的规章制度,如不合理用药、开大处方、向外介绍病人等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

4、违反医院规定在外单位兼职;

5、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

6、不服从医院或职能科室安排;

7、聘任期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

医院返聘退休人员规定3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离退休人员):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户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于2017年

10月01日生效,至2018年09月30日终止。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工作内容。根据甲方安排,聘用乙方担任儿科二病区(部门)主任职务,乙方返聘期间的岗位职责为:

一、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三、领导本科人员,对患者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四、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五、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及时总结经验。

六、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七、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

八、负责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九、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十、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十一、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十二、制订本科的年度规划,组织实施,检查进度,总结经验。

2、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5天,每日工作8小时。

4、报酬:甲方于每月18日-25日支付乙方报酬。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10000元,以后根据外聘人员工资管理办法适时调整。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5、甲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相关工作条件、劳保物品等。

6、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超时工作或者安排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7、乙方享受甲方在职职工同等的福利、年休假待遇。但本协议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协议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2、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可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⑴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

⑵乙方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失;

⑶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欺骗行为等;

⑷甲方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或其他原因乙方不适合在甲方工作;

⑸其他应解除本协议的情况。

3、有下列情况发生时,乙方可解除本协议:

⑴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⑵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严重侵害乙方利益;

4、甲、乙双方因任何原因需解除、终止协议,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者除外。

5、协议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

(2)乙方在返聘期间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本协议终止。

四、因乙方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乙方应予以甲方相关赔偿。

五、争议处理。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院返聘退休人员规定4

为规范退休人员返聘留用工作,充分发挥退休老专家学识渊博、临床经验丰富的优势,适应竞争日趋激烈的医疗环境,减轻临床一线工作人员压力,充分保障我院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返聘留用原则

一医院及科室工作需要,由个人向医院提出申请。

二返聘留用以医疗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二、返聘留用条件

一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需要,本人同意返聘者。

二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工作,且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原则上具备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业务能力扎实,能独立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在退休前原岗位任职期间,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六年龄一般女性70周岁以下,男性75周岁以下,原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可适当延长放宽条件。

三、返聘留用程序

一返聘科室须在返聘人员退休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本人填写《民医院退休返聘留用申请表》,陈述返聘理由、要求承担的工作等交人力资源科,经审核返聘条件通过后,提交院领导班子办公会议讨论。

二院领导班子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签订退休返聘留用协议,聘期为1年,协议一年一签,人力资源科下达聘用文件。

三返聘留用职工接受院部及科室双重管理,按在编职工进行考勤、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参考依据。

四聘任期满后如需要继续返聘留用的,聘用科室提前一个月将书面返聘留用申请提交人力资源科,经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科提前半个月通知本人,如期满前半个月未接到续聘通知即为聘任终止。

五返聘人员每年由院领导班子讨论一次,以决定是否返聘和续聘。

四、返聘留用人员职责

一依据院部规定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二返聘留用人员与在编职工同样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返聘留用人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及科室工作安排。

四返聘留用人员到外单位会诊、手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科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得自行联系外出。

五返聘留用人员在返聘期间不得再受聘于外单位。

五、返聘留用人员待遇

一严格按照退休返聘留用人员岗位、职称核定月薪。

二科室退休返聘留用人员在科室月考核奖总额内发放。

三其他福利待遇由院部另行规定。

六、解聘及手续

一返聘留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院方有权随时予以解聘:

⑴聘用期间未能按约定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⑵出现重大差错和过失而损害医院利益;

⑶违反医院规章制度;

⑷违反医院规定在外单位兼职;

⑸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胜任聘任岗位工作;

⑹不服从医院安排;

⑺聘任期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

二返聘留用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个人自愿辞职者,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一律作废。

八、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科。

注:中级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返聘,但特殊需要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阅读全文

与医院退休职工要求自己的权利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为什么邻居总是欺负我家的父母 浏览:511
描述重阳节的诗句有哪些 浏览:721
孩子要挟父母怎么办 浏览:937
女人吃什么养生保养 浏览:992
辽宁老年人补贴政策 浏览:463
农历的老人节是多少 浏览:905
养老金持股股票名单 浏览:29
社工养老方向怎么写 浏览:354
做父母的智慧怎么写 浏览:456
养老金自己怎么理财 浏览:964
公司体检发现前列腺炎会怎么样 浏览:382
妇科能做什么体检 浏览:183
养老金哪些城市高 浏览:41
老年人得哪些病最花钱 浏览:536
中建三局武汉退休金 浏览:380
给父母买什么百万医疗保险最好 浏览:60
我国老年公寓发展状况分析 浏览:704
杭州市养老金交多少钱 浏览:235
很孝敬 浏览:189
杭州富阳瑞丰老年公寓资料 浏览: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