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返聘是怎么回事
作为退休人员来讲,那么在自己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那么都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那么退休人员,实际上他的这个劳动合同关系,跟所在的企业单位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都是自动解除的一个状态。所以说想要留在原工作单位工作,其实是一件比较不容易的事情。
因为一方面作为原工作单位来讲,首先他有意愿来聘用你,因为这种聘用是属于返聘的方式来聘用,并且不能够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只能够以劳务合同的形式来签订。所以说对于退休人员来讲那么享受这个养老金的待遇。是依法所得,但是如果想要返聘在原工作单位,那么实际上也是有一定困难的。
所以说自己有退休金,愿意工作是一个前提条件,那么所在的工作单位愿意返聘又是一个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样两个条件之后,那么对于自身来讲才可以继续保留在工作单位来工作。实际上作为退休人员来讲,一方面他的工作经验是非常丰富的。另一方面,我们的退休人员,可以额外的增加一部分的收入,也是能够奠定一定的基础。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退休人员愿意继续再拿到退休金以后,工作的一个主要原因。可以拿一份双份的收入。而且作为退休人员来讲,那么是无需交纳任何的社保费用。所以说在这方面,企业的用工成本相对来说也是比较低的。所以说返聘人员能否返聘到原工作单位来工作,那么是有一定的条件所在的,因为一方面,他不用给这样的退休职工缴纳社保,相对应的能够减轻一定的用工成本。所以这是退休人员能够返聘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的一个前提条件。
所以说自己额外的增加一部分的经济收入,对于自身来讲是有一定的好处的。我们都知道这个经济收入越多,对于自己的经济生活条件也就越宽松。所以能否返聘的工作单位来工作,那么实际上能够额外的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奠定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2. 请问公司返聘退休员工需要签定什么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退休人员不能再签劳动合同和交社保了,只能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员工退休后原公司返聘,签订《协议》后,是否要在劳动部门备案?关键的问题在于:
一、《协议》是否合法完善。
1、要符合法律法规,尤其要符合《劳动法》。2、条款要完善,不能有漏项。3、内容要明晰,词语不可有歧义。4、期限要与实际相符合。5、违约处置不可少。
二、返聘的工作期间,遇有突发疾病或遇工伤如何约定。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协议》要在劳动部门备案,公司则必须要额外为你缴纳一笔工伤保险费用;假如不在劳动部门备案,公司则省了这笔开支。
由此可见,《协议》要在劳动部门备案,有利于你(可能会给返聘带来麻烦)。不再劳动部门备案,则有利于公司。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定书面协议,明确聘用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对于国家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如保险的内容,应作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时,方可以合同约定作为依据来处理。退休人员在受聘期间发生工伤,其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担。
退休返聘人员最好和用人单位签订雇佣合同,除了明确待遇外,还要是明确工伤待遇。
公司聘用退休职工,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你好!
依据>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你们可以签订附条件合同。
同时依据该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字订立合同。
你们双方可以参照该条签订合同。
本文向您介绍的就是这些需要加在合同里的档案及其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专案预算书要详细每一位家里准备装修的消费者都知道,家装工程的报价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一个能够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家装报价是什么样的呢?首先,这份报价应该包括专案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同时应该标注必要的材料品牌、型号、规格以及材料的等级。如果可能,简单的工艺做法在预算单的备注栏里也应做出简单的标注。二、设计图纸备要齐全在一些家庭装修过程中会出现由于设计师必要的图纸准备不齐全,口头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逐步备齐。但是,施工开始以后,由于设计师与消费者、施工人员的沟通问题,以及施工现场的某些复杂因素,这时设计师设计出的图纸非常容易与消费者出现摩擦。最主要的就是消费者会发现,这时的图纸与设计师在签合同之前与自己谈的有很大的出入。当然,消费者也许不知道,这里面出现分歧的最主要的原因也许是双方对同一个专案的不同理解,比如对颜色、对造型、对尺寸等等。由于口头的交流很难表述清楚,所以出现分歧就不足为奇了。因此,在这里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把相关的图纸准备好,即使事后对图纸有所变更,也是在合同必要图纸的基础上,这样做的结果对合同的双方都是比较有利了。那么图纸应该包括哪些必要的要素呢?1、图纸的比例: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图纸,设计师画的可能是一个很漂亮的造型吊顶,可是现场制作出来以后,与设计图相差甚远。其实检查一下原因,就是设计师没有按照施工图纸来做设计图纸,而是把图纸按照美丽的图画来制作的。所以,一张设计图纸必须按照严格的比例来制作。2、详细的尺寸:有些设计图纸由于设计师没有在准备施工的现场做认真细致的测量,所以很多尺寸在设计时有遗漏,尤其是一些关键尺寸如果在设计时没有掌握,有可能在施工时产生设计与施工脱节的情况。3、专案选择的材料:我们知道,一份家装报价是立足于工程的做法以及使用的材料,所以,在设计图纸上应该标注出主要材料的名称以及材料的品牌,这对于今后施工人员依照图纸施工很有利。4、简单的制作工艺:在施工图纸中标注必要的制作工艺是为了约束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保证消费者得到一个与合同洽谈相符的工程专案。三、采购材料别忘找人验收家庭装修过程中目前比较常见的材料采购方式主要是业主自己采购一部分主材,施工单位采购一部分主材一部分辅材。但是,材料采购的过程是一个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过程。举个例子,合同中本来约定使用某个品牌的木芯板,但是消费者在施工时发现,施工单位采购了其他品牌的;还有,工地本来需要明天使用墙砖,但是业主还没有决定到哪去买,所有由于甲乙双方自身的原因,采购材料出现问题的情况很突出。因此,在这里需要提醒您:首先,在合同当中,应该约定采购材料的种类;第二,应该约定材料的品牌;第三,对材料的规格进行约定;第四,应该约定材料的参考数量;第五,应该约定材料的参考价格;第六,应该约定材料的供应时间。这一点非常重要,而我们看到的很多合同都没有作必要的约定,因为牵扯到材料供应必须与施工进度相衔接以及必要的材料验收,所以绝对不要忽视这个供应时间的约定;第七,关于材料,还有一个目前很多合同双方都容易忽视的地方,就是材料的“验收人”,由于目前家庭装修关于材料的纠纷很多,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材料进场没有验收,还有的就是参与验收的人太多,结果与没有验收也差不了多少,所以,合同中应该制定一个明确的能够做主的验收人,以免事后出现纠纷。四、施工工艺书及施工计划1、施工工艺书不可省。其实在家庭装修过程中,施工工艺就是施工时必须遵守的法律档案,如果没有,即使出现问题,其结果也完全有可能对消费者不利。所以在合同中应该按照前期谈判时约定的、明确的施工做法。2、施工计划是按期完工的法宝。家庭装修工程的延期目前是一个普遍现象,即使在合同当中有关违约责任条款规定了工程延误对施工方的惩罚条款,但是房子不能按时住进去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损失更大的事情。而怎样监督工程,是否按照正常进度有序地进行,一份严格的施工计划就是必要的了。有了,消费者就有了一个监督施工方是否能够按期完工的法宝。
签定年薪制合同需要注意:
1、年薪制合同一般是根据达成的工作年度业绩来确定每年的薪酬总额,所以一定要对于工作年度业绩的具体指标以及评定方法进行明确的约定;
2、年薪制并非一年支付一次报酬,而是每月要支付金额的报酬,以保证受聘乙方的生活、工作需要。年终根据业绩情况支付年薪剩余部分;
3、其他的方面就是社保、公积金、各项福利待遇;
4、年薪制合同一般用来聘用高阶管理人,所以其中一般要包括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
要注意三点:一是要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期限工资支付方式二是劳务合同必须书面双方签字三是签订日期
退休后可以返聘,但要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以防今后纠纷。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1、已经退休后到企业中劳动是否需要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
2、农民男60岁、女50岁后到企业中劳动是否需要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
3. 企业返聘退休职工规定
退休后返聘的相关规定包含的内容: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被返聘的,按照劳务关系处理,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退休人员返聘规定
1、《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2、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
3、《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以上就是关于退休人员返聘规定。由此可见,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只要符合法律是没有问题。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二条已办理厂内离岗休养或退养手续的原固定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其离岗休养或退养的有关文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十三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4. 公司返聘退休人员风险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据此,针对退休返聘员工,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约束和调整,而是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例如《民法典》等。,(一)应当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因为民法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优先适用双方的约定,双方无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相关条款或者行业习惯,若还无法确定的,才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可见,劳务关系相比较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约束力更小了,在这种情况下,若双方无协议约定,将会造成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从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二)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的,原则上适用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但有个别地方认为这属于工伤。,(三)退休返聘人员离职时,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不干涉,完全根据双方约定来,高伍贺双方对此无特别约定的,则一般司法实践中不会支持员工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请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或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已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不构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只成立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再次帮其购买保险,我国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退休人员再就业的如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则意味着退休人员与在岗人员无区别,那么我国制定的相关退休制度形同虚设。这样操作对用人单位也是不公平的。,(三)劳动者劳动年龄在法定年限届满之后,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退休人员重新受聘,在工作岗位上付出的劳动,应享有获取报酬的权利,同时其已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了退休金,国家已保证其老有所养,因此退休再就业的,不应在划入劳动关系中,不应在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应当属于劳务关系。,(一)单位需要避免发生事故,并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1、因为单位无法给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所以需要购买意外伤害险,在员工发生意外时至少可以报销部分费用。,2、单位应该和员工签订协议,说明因为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在单位发生了符合工伤的事故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所以需要员工自己注意。,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避免事故发生。主要针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和物品的不安全状态进行管控。,4、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指定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网络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戚派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橘物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劳动法对退休人员返聘的规定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干部退休返聘规定。退休后可以返聘。退休职工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维权。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双方所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6.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返聘规定
退休人员的返聘需要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这仍然属于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他们被用人单位聘用,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之下从事有偿劳动,这与通常的劳动关系无异,虽然他们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这一点不能掩盖劳动关系的实质。既然这样他们就具有劳动者的资格,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参加的是用人单位中的从属工作,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应该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 退休后返聘人员享受什么待遇
退休后返聘人员待遇,工资标准具体看与用人单位协议如何签订。
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相关法律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
为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纳铅老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洞升、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实施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退休职工在法律上已经失去了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被返聘后,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最低工资标准的法规只适用于劳动者,而退休返聘人员已退出劳动者队伍,所以在目前的劳动法规中并没有规定其必须获得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当然,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返聘人员有权和用人单位协商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激返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8. 国家对退休返聘的规定
退休 返聘时间具体多少没有规定。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 退休年龄 ,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 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关于退休返聘的相关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此隐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以下是退休返聘相关规定相关知识的汇总,仅供参考。相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法律链接】【一】《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13、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森侍厅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四】如在返聘时发生伤害事故,若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人事部、科技部、劳动保障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科协关于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作业谈咐技术人员作用的意见〉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工作期间,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的,应由聘用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因工作发生职业伤害与聘用单位发生争议的,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实务操作指南】1、用人单位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由于离退休人员年龄问题,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概率更高,一定要为该离退休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以避免承担高额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2、协议中约定的“安全责任自负”基本上归于无效的。可在协议中约定“因乙方违规、违纪、不服从安排、严重过失等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等类似内容。3、如果出现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退休返聘协议书范本:甲方(聘用人):乙方(被聘用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及电话号码:丙方: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根据中科院海洋所关于离退休专业人员返聘的暂行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在合同期间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负责提供乙方的返聘费(由丙方统一安排返聘者除外);2.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协助丙方进行对乙方的管理。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承担不侵害海洋所知识产权等责任;2.保证在海洋所返聘期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海洋所的各项规章制度;3.返聘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所有权归海洋所。四、丙方的责任与义务1.负责监督甲乙双方合同的履行情况;2.负责甲乙双方的调解工作。五、乙方的待遇1.乙方享受的返聘金为:元/月(大写);2.乙方在返聘期间不享受丙方职工的交通补贴、保健津贴、岗位津贴等福利待遇。六、合同管理:1.如合同期满甲乙之一方如需再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时前10天内通知对方,并同时通知丙方,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新的合同;2.甲乙双方之一方有违约之处且无法调解,另一方可提出终止本合同,并通知丙方备案;3.经甲乙丙三方协商需更改本合同,需另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自行终止。七、下列条款为甲乙丙三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九、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退休返聘的相关知识: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双方自行协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可以补贴也可以不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返聘人员贡献大,企业离不开就协商补贴一些,返聘人员可有可无,当初返聘协议没有这些补贴内容的,也可以拒绝补贴.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根据上述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虽然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提醒聘用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的用人单位,由于离退休人员年龄问题,工作中发生意外的概率更高,一定要为该离退休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以避免承担高额人身损害赔偿的风险。
9. 企业退休人员还能返聘吗
退 休后还想继续工作,因为很多退 休人员在退 休以后,由于自己无法第一时间适 应退 休的生活,他往往还是愿意返 聘到自己的原工作单位,或者说同 类的工作单位,继续发挥自己的余 热,那么在工作几年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弥 补,自己退 休 金收入比较偏 低的问题,另外一方面也可以打 发退 休的无 聊时 光,可以慢慢地去适应这样的一个退 休生活。
因为毕竟一个人忙 忙碌 碌的一 辈 子,可能他在岗位上工作了3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突然一下子退 休,不一定能够适应这样的庆氏孝退 休生活,每个人其实都是一样的。而且有的人他就是属于那种天 生闲 不下来的性格,突然让他过上退 休生活往往是不适 应的,所以说他们这部分人还是愿 意退 休以后来继续工作,因为这个也不受到任何的限 制,只要是工作单位誉稿愿意返 聘,那么都是没有问题的。
只不过工作单位在返 聘的过程中,不能够按照全 日 制的劳 动合 同来签 订,只能够按照劳 务 合 同来签 订,并且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是无需承 担退 休人员的个人社 保的,因为他已经享 受到相关退 休 金的待遇了,以说个 人社 保是无需正常缴 纳的,对于企业单位来说,还是比较欢迎这样的返 聘人员,核毁因为他们的用工成本相对来说是比较偏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