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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退休人员复查表

发布时间:2023-09-04 15:06:18

『壹』 退休申请表怎么填写

抬头写明单位,正文本人某某,生于某年某月某日,于某年某月某日将届满60岁,符合国家几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年龄。根据本市有关职工退休的相关规定,申请退休。请单位依照相关规定及本人的实际情况,为本人办理退休的相关手续。在正式退休前,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直至正式退休。落款:申请人:本人名字。申请日期:某年某月某日。附: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等基本信息。
办退休需要的手续有: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携带本人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局填写《退休人员申请表》办理退休手续,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符合本条(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因工致残退休,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离休和退休的干部去世后,其丧事处理、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应当与在职去世的干部一样。

『贰』 退休人员需要复查吗

比较复杂,自己看吧

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操作办法

为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扶持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非公有制用人单位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上述单位中在依法设立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市、区(县)、中央在京职业介绍及人才服务机构集体存档,并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批(核)准手续的退休人员,可申请实行社会化管理。

二、申报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向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书面申请。

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请书。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性质、退休人员数量、档案的保管单位,申请社会化管理的理由以及有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及供养亲属等情况的说明,单位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二)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协议书》(样式附后)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退休人员各保管一份,另一份装入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三)《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或《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的复印件(各一份);

(四)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单位章程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自然人的出资核准证明(一份);

(六)《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移名册》(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转移名册》)一式八份;

(七)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退休人员的《工伤证》和《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受理程序

(一)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用人单位的书面申请材料后,由劳动服务管理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劳服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首次批准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时,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批复,并抄送相关区县劳服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及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的委托保管单位。

对已批准的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手续时,用人单位须持首次批复的原件和本办法申报材料中的(二)至(七)款有关材料,到养老保险缴费地的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办理手续,并由区县劳服中心出具《北京市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移通知书》(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用人单位持《转移通知书》和有关转移材料,分别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服中心和社保中心办理退休人员转移接收手续。

(三)由缴费地的区县劳服中心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到区县劳服中心的通知后,持批复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委托保管单位办理提取人事档案有关手续。

四、转移手续

(一)档案材料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档案材料的整理与转移

(1)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由委托保管单位在移交前,按照《关于在职业介绍及人才服务机构存档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整理人事档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19号)的规定进行整理,列出档案材料目录清单并装订成册,将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协议书》一份装入本人档案,经用人单位缴费地区县劳服中心验收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在缴费地区县首次转移退休人员档案时,应持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和加盖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转移名册》等材料到区县劳服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的移交手续。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手续转移时,须持首次批复的原件、《转移通知书》和《转移名册》等有关材料办理转移手续。

区县劳服中心应对接收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接收手续,在《转移通知书》的回执上签字盖章后退用人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将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转移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

(3)对用人单位中户籍在本市其他区县的退休人员,在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转移前,由缴费地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对转移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确认无误后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密封后,由用人单位持批复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等有关材料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劳服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的接收手续。

2、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在缴费地区县首次转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时,应持批复和《转移名册》等材料,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手续时,须持首次批复的原件及《转移通知书》和《转移名册》等有关材料,到缴费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养老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首次转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时,区县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名册》,打印《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同一用人单位再次办理退休人员手续时,区县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名册》、《北京市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打印《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

(2)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关系

由区县社保中心根据《转移名册》,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减员手续。

(二)档案材料与社会保险关系接收手续

1、接收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核对人事档案与相关材料无误后,在《转移通知书》的回执上签章后退用人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转移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

2、社会保险关系接收。

(1)养老、工伤保险关系接收:

由用人单位在每月的5—20日之间持缴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等有关材料,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养老、工伤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区县社保中心根据缴费地区县社保中心出具的《北京市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转移单》(表十八)或《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办理养老保险的接续手续,在人员分类中标识为“集体在职介、人才存档退休人员”;缴费地区县社保中心根据《工伤证》、《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等材料,为工伤退休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接续手续;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将养老、工伤保险关系,分别转移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

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根据区县社保中心的通知,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和《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月报表》,办理人员增员与待遇发放手续。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需要申请复查鉴定,更换配置辅助器具等经确认的,应持《工伤证》、《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和工伤诊疗病历等资料,按照北京市工伤保险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2)医疗保险关系接收

用人单位按照退休人员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分类,在每月5—20日之间将缴费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批复(复印件)和《转移通知书》、《转移名册》(一式两份)直接转交给街道(乡镇)社保所,经确认后予以接收。

街道(乡镇)社保所根据《转移名册》,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并将医疗参保人员类别指标标识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相关指标项。街道(乡镇)社保所持《转移名册》和续保所需的表格与电子信息,到区县社保中心为退休人员办理增员手续。

(三)户口已迁往外省市、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其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收与管理,由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负责。

五、退休人员待遇

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统一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六、市级备案

审批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在批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和加盖区县劳服中心或社会化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转移名册》报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备案。

七、参照执行

『叁』 退休审批表在哪里领取

企业退休审批表到所在地人社部门领取,一般是企业经办人员领取后,协助员工填写并提交
具体退休一并需要提交资料,当地人社部门会有办理流程表,可以到窗口处渣念领取,并按照要求逐项提供
退休审批表可以代领
带上需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档案,社保卡,照片两张到当地缴费的社保局办理。
办理退休所需资料:
1.退休申请书(A4白纸手写,并在名字处按手印)。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
3.申报人户口复印件一份(原件验讫),(包括户主页面和本人信息页)。
4.申报人在当地国有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邮政储蓄开立的个人存折(不受理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证)。
6.养老保险手册(如属一次性在我中心补缴完养老保险的可不用)。
7.养老保险需交至申报退休的当月。
8.流动人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手册。
9.申报人填写《职工退休核准(审批)表》
10.有副高级其以上职称的退休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批文的原件及复印件。
11.军转干部需提供转业证明及转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陵嫌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如汪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肆』 退休申请表在哪里领

退休申请表在当地的人社局领取。办理退休需要的材料如下:
1、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缴费资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档案;
5、退伍转业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一寸免冠照片4张;
7、病退人员提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提退人员提供《特殊工种确认表》。
退休流程具体如下:
1、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当月由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者参保者本人,凭材料办理,到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部或局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
2、退休办理后凭身份证和《退休人员档案卡》领取退休证和养老金卡;
3、企业退休职工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工人、职员退休,由企业、机关行政决定,取得同级工会同意以后执行。如果是领导人员退休,还必须报送任免机关批准。
第二条
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简称企业、机关)的工人、职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工人、职员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下同)满二十年的;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女职员年满五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损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职员,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其连续工龄和一般工龄又符合本条(一)项条件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工人、职员,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十五年,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四)连续工龄满五年,一般工龄满二十五年的工人、职员,身体衰弱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或者医生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
(五)专职从事革命工作满二十年的工作人员,因身体衰弱不能继续工作而自愿退休的。

『伍』 鸡西退休年龄及办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资料政策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龄,却因单位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是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还有一些人,以为只要到了退休年龄,社保经办机构就会自动发放养老金,这些想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如果企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因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需要处理好社保事项。本文我将带告顷你一起了解关于鸡西职工退休年龄鸡西职工退休流程和办理所需材料的相关知识。那么,恢复企业员工退休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退休年龄是多少岁呢?

一、鸡西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纤衡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袜竖陆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鸡西职工办理退休流程
一、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应缴至申请办理退休的月份。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历年欠费需到市社保局二楼大厅经办窗口打印《补缴通知单》到地税社保局补缴欠费,本年欠费的需到建设银行储蓄所直接办理缴费。
(一)参保单位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1)参保单位职工实行退休申报制度,职工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当月1-15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填写《申请办理退休审批单》。
(2)经初审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资人员持申请人人事档案、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户口等,到社保局三楼综合科(303室)进行参保人员档案信息认定,打印《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正常退休审批名册》(一式三份)》到人保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到社保局综合科打印《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后到人保局保险科审核盖章。
(3)用人单位劳资人员持《退休审批表》到社保局综合科(303室)办养老退休处理。
(二)原企业接续个体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1)参保的有劳动关系(人事档案)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月份的前1-10日内,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卡》、身份证原件、最后一次缴纳养老保险费凭证,到档案托管部门填写《申请办理退休审批单》。
(2)经初审合格后,由档案托管部门指派专人持参保人员档案、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三楼综合科(303室)办理。
(3)申报退休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本人到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停发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三)参保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1)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的,当月1—10日内持《养老保险手册》、缴费收据、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局一楼大厅档案托管4号窗口,填写《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申请单》。
(2)申请办理退休人员如欠养老保险费应补缴至办理退休当月。
(四)在原企业从事特殊工种、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企业职工(或原企业接续到个体)办理特殊工种和因病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的,实行市级人保部门初审,省级人保行政部门终审制度。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龄达到国家规定条件时,有单位的单位劳资向人保局保险科提出申请,原企业接续到个体的向档案托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人保局养老保险科进行认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办理病退的需要单位或本人提出申请,上报人保局保险科,待省统一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
二、新退休人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1)参保人员申报办理退休后的下月1-15日内到市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公示名单,通过审批的应在1-15日内到市社保局二楼业务办理大厅3、4号窗口领取《退休人员进入社区通知单》和《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异地或国外居住的需填写《退休人员异地居住基本情况登记表》或《退休人员国外居住登记备案表》,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2)持身份证到邮储银行广益城支行办理领取养老金专用存折。地址:大商新玛特对过。
(3)退休人员本人持《退休人员进入社区通知单》和填写好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和盖章手续。
(4)到市社保局一楼档案托管窗口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交纳300元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5)本人持①身份证;②《退休人员进入社区回执单》;③两张一寸彩色照片;④《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⑤档案托管缴费收据到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办理大厅养老金发放窗口填写《养老金发放存折账户信息采集表》,办理信息采集和录入手续,并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证》。
三、如何填写《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退休人员进入社区通知单》?
《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退休人员进入社区通知单》的内容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础性信息,直接关系到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此表由退休人员现居住社区的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填写,并加盖公章。然后,由退休人员将表送回到市社保局一楼养老金发放窗口。
四、如何办理退休人员档案托管手续?
此项业务在一楼档案托管窗口(4号窗口)办理。
(1)原退休人员档案在就业局托管的,本人持就业局《申请办退休手续须知》办理,档案在企业和个人手里的,由劳资人员和本人办理,新办理退休的,由本人在第一次领取存折时办理。
(2)填写并签订《退休人员档案托管协议书》,并交纳300元档案托管费。?
五、新退休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
新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从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的下一个月开始计发。
(1)参保人员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的下个月1-10日前由本人持身份证到邮储银行广益城支行办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专用存折手续。地址:大商新玛特对过。
(2)退休人员本人将所要求填写的相关资料和专用领取养老金存折账户及时上报后养老金发放窗口录入“金保工程”中的养老保险数据库。
(3)资料齐全后社保局将养老金打入退休人员本人在邮储银行开设的专用存折中,退休人员就可以凭专用存折领取养老金。
三、鸡西职工办理退休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申报办理退休后的下月1-15日内到市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公示名单,通过审批的应在1-15日内到市社保局二楼业务办理大厅3、4号窗口领取《退休人员进入社区通知单》和《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异地或国外居住的需填写《退休人员异地居住基本情况登记表》或《退休人员国外居住登记备案表》,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2)持身份证到邮储银行广益城支行办理领取养老金专用存折。地址:大商新玛特对过。
(3)退休人员本人持《退休人员进入社区通知单》和填写好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和盖章手续。
(4)到市社保局一楼档案托管窗口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交纳300元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5)本人持①身份证;②《退休人员进入社区回执单》;③两张一寸彩色照片;④《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⑤档案托管缴费收据到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办理大厅养老金发放窗口填写《养老金发放存折账户信息采集表》,办理信息采集和录入手续,并领取《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证》。
四、鸡西退休相关知识文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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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2022年鸡西退休名单

)参保人员申报办理退休后的下月1-15日内到市社保局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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