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企正式员工和公务员退休后在待遇方面,有什么区别
国企职工退休,和其他企业退休一样待遇,都是按照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社会平均工资计算的,和公务员退休是两个轨道,根本不是一回事,公务员不缴纳养老保险,按照本人工资计算退休费,是严重的双轨制典型范例,国企的处长,一个月三千多算是多了。公务员一般职员都要四千多,很不公平。国家政治整治,估计没有多久会取消双轨制,共同走到一个轨道。
⑵ 国企正式员工和公务员退休后在待遇方面,有什么区别
国企正式员工。和公务员退休在这方面其实是差了不少的。
我们一个一线城市的公务员和国企工人退休后的待遇作为对比。同样是男的。公务员的退休收入普遍在1万左右。或者还有高。同样的在这个地区的国企工人,他们的退休金大概只有5000_6000左右。这个还是说。他们作为一种特殊行业。才达到这么高的退休金如果说是一般的国企根本也到不了这个数目。国企里边儿退休金比较高的就是一些特种行业,比如说石油。煤炭等特殊行业。因为这个行业比较特殊专业性强而且也比较艰苦。
其实不光光在退休后的待遇差的挺远。他们在直属待遇差得更远。一线城市的公务员。他们在职期间的收入普遍都超过了1万。退休以后拿的其实还算是少的。而上面所说的。特种行业的工人。他们在职时的待遇。也不过就是六七千。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没有必要去拿这两个阶层,直接对比。因为人和人不能比,人比人气死人。
⑶ 职工退休后除了社保局发放的养老金,原单位有其它福利待遇吗
职工退休之后,不仅在社保局领取养老金之外,每月个人医保账户还依据法定退休年龄和相对应的占比,划归一定额度费用。事实上:退休以后,所在单位是不可以派发退休养老金的。可是,依据工作中单位类型和内部离休人员管理制度,退休职工还可以享受一定贷币或者非货币类离休薪资福利。
但现今退休职工中,有退休职工,有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有灵活用工的退休职工。在公司的退休职工中,有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也有其他经济主体退休的工作人员;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还需要分成行政机关退休职工,事业单位退休工作人员。
不一样主体的退休职工,退休之后是不是还需要享有原单位的薪资福利不完整是一刀切,新制度的落实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观念的升级并不是一朝一日就可彻底消除的。因为各种各样要素作祟,现阶段除开自己养老保险金之外,不可以享有原单位福利的待遇,其实只有民企退休的员工和自由职业者,这群人退休之后完全变成社会人士,就像在大海上飘泊一叶孤舟,任凭飘流,不清楚之岸在哪儿。
⑷ 企业职工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
法律分析:国外企业员拦卜烂工分为退休和退职两种,我国分为退休、离休和退职三种,待遇有所不同。
(1)退休待遇:从退休的第二个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退休金,直至去弊数世为止受与现职员工等同的医疗待遇和死亡待遇,以及一些企业员工福利等(2)退职待遇:退职金低于退休金,医疗待遇与退休相同,但一般不再享受企业员工福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简漏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⑸ 国企干部与工人退休金待遇有什么区别
目前政策,国企干部与工人退休以后的养老金计算方法没有区别,都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版帐权户养老金组成(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参加工作的,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注: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⑹ 国资委下属企业退休待遇
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的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退休养老金待遇政策第二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第二十三条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信棚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第二十四条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被保险人,除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过渡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第二十五条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第二十六条2005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照原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办法。第二十七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市劳动保谈坦芦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随本市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被保险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第二十九条基本养老金实行正常调整制度。具体调整方案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附:企业退休养老金法律责任第三十条企业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企业含带违法行为的信息依法计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给被保险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企业赔偿。第三十一条企业和被保险人或者其他人员采用多领、冒领等手段骗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骗取金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划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致使基本养老金不能按时足额发放或者造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为退休人员提供最基本养老保障的,目前养老金已通过上调来加大养老保障功能。
⑺ 国家对国企职工退休待遇有哪些规定
退休工资新政策如下:退春乎休工资我国为了保障退休工人退休后的生活而实行的一项惠及民生的社会保障政策,在中国养老金主要是按照对象来进行划分的,一类主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另一类主要针对企业人员,二者因主要的适用对象不同,在具体的实施机制上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已实行了近20年。
国企职工退休工资标准如下: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扒旅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扒此悉。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吵祥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旁悉资的运碰乎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⑻ 国有企业破产后退休职工享受的待遇都有哪些,保持多少年
享受的补偿有: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2、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5、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6、其他地方法规规定的补偿。
(8)齐哈尔市国资委退休职工有什么待遇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五章 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
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
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中支付;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作为离退休职工安置。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退休。
破产企业中的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安排,依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临时工的安排,依照《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来源不足的,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