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单位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从单位退休的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当月由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者参保者本人,凭材料办理,到社保中心养老保险部或局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
2、退休办理后凭身份证和《退休人员档案卡》领取退休证和养老卡卡。
3、企业退休职工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退休办理次月15日后灵活就业人员到社保中心缴纳一次性医疗费用。
办理退休手续所需材料:
1、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缴费资料;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档案;
5、退伍转业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一寸免冠照片4张;
7、病退人员提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提退人员提供《特殊配橘工种确认表》。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培差团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逗悉肆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庆码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陆晌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山轿能力的。
Ⅱ 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退休手续的流程是先由退休人员填写相关退休审批表格;然后由单位将职工的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等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就享受退休人员的身份;最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并依法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br〉
当事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可以申请退休。办理退休的具体流程如下:1、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养老金领取卡之用)、个人照片(办理退休证用)等材料;2、社保经办人依据当事人具体情况填写退休审批表,连同当事人的人事档案于退休当月提交给社保机构,由社保机构审核其是否符合退休条件;3、社保审核通过后,依据其退休年龄、参保缴费时长、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因素计算其具体养老金;4、经办人依据社保计算结果完善退休审批表并提交社保确认、核准,完成后社保发放退休批文并制作退休证,同时委托银行办理其养老金领取卡;5、经办人将办理好的退休证、银行卡等转交退休当事人即可完成退休手续。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也是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的,办理退休时需要的材料,不仅是企业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还有养老保险手册,个人的缴费凭证等这些。对于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提前内退的这部分职工,办理退休时的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的养老保险机构详细查询。〈br〉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br〉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br〉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br〉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br〉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br〉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br〉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br〉
Ⅲ 职工退休手续办理程序
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填写退休申请表: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3、确认审核;
4、退休人员持身份证、退休证到缴费确认窗口缴费,需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缴费程序办理。
办理退休手续所需的材料:
1、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意见;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缴费资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档案;
5、退伍转业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一寸 免冠照片4张;
7、病退人员提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提退人员提供《特殊工种确认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Ⅳ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一、办理退休的流程是什么?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
根据有关规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首先要到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医疗诊断。其次是将取得的医疗诊断证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最后职工持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
二、退休年龄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在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也是规定了劳动者到达了退休年龄后,也是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的,在退休后,劳动者也是可以凭借社会保险来领取退休保险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