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公司上班退休后有退休工资吗
法律分析:现企业单位是不会发什么退休金的,缴了社保的人拿养老金的条件是缴费15年和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缴社保的人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单位到社保给你办理退休手续,当缴费年限不够时是要个人补交的,不补交就拿不到养老金。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单位要辞退你,你是拿不到任何补偿的,要你是农村户口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社保的缴费年限不够15年的是要延长缴费到15年为止,最长延长期限是5年,还不够才能一次性补缴到15年办理退休,在延长缴费期单位是没有义务给你缴纳社保的,你只有转为个人缴费。至于继续上班是你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事与社保无关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❷ 企业职工退休后企业还应当对其承担哪些责任
企业职工退休后,原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责任。
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是法定要求,企业职工退休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养老金,按规定支付医疗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没有法定责任。但可以出于人文关怀予以关怀,可以逢年过节、疾病住院进行看望,去世前往吊唁,有条件的给予经济和物质上的补助。
一般情况下企业有义务和责任帮助员工办理退休手续,但是办理完成后,除了医疗保险公司缴费部分外企业代社保机构管理退休人员,而没有义务再承担其他责任。
(2)企业打工的退休后扩展阅读:
企业的责任范围:
1、对政府的责任。企业应扮演好社会公民的角色,自觉按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政府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并接受政府的监督和依法干预。
2、对股东的责任。企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对股东的资金安全和收益负责,力争给股东以丰厚的投资回报。企业有责任向股东提供真实、可靠的经营和投资方面的信息,不得欺骗投资者。
3、对员工的责任。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属于内部利益相关者问题。企业必须以相当大的注意力来考虑雇员的地位、待遇和满足感。
❸ 企业打工并缴纳职工社保,退休农村户口和城镇的退休金有差别吗
公司打工赚钱而且支付了养老保险和职工医保,那在退休以后,其实也不区别农业户口和城镇户籍那样的差异,所以说对自己的退休金也不会产生一丁点的危害。我们自己的退休金待遇他不太在意户口的要素,他关键考虑的问题就是我们自已的总计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和社会平均工资这三大行为主体标准才可以明确大家养老金待遇。
❹ 退休后打工规定
法律分析:已经作为退休人员,过了法定的这个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只能够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有本质的区别,劳务合同相当于非全日制的劳动,也就是说你的工作时间是可以按日来结算,也可以按周来结算,总之而言是一个不确定的工作时间,同时作为企业单位,也不需要承担你个人社保的待遇。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❺ 退休以后打工如何交税
你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就业,确实已经不属于法定的劳动者范畴,因此所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伍态族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很显然,你退休后再应就业所取得的收入在上述应纳税项目之列,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对你扣除个税是正确的。至于是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来纳税,很有讲究。《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所规定的税率和减除费用是不同的,而且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属于低税负。由于这对退休再就业人员是有利的,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指出:“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闭团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退休后再干工作需要交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退休人员工资或养老金外,另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退休人员还交个人所得税吗
1、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退休工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但如果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仍然有劳务费收腔弊入或经营收入,那么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3、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退休返聘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