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黑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分三步,一个案例说清楚了
企业退休人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法定的
退休年龄、最低的社保缴费年限15年。只有两个条件同时满足了,社保部门才会接受退休申请手续,为申请退休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社保经办部门会根据当地的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为退休人员核定养老金,退休的次月领取养老金,黑龙江也不例外。想知道退休养老金是多少,需要掌握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公式,下面就来看看黑龙江省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计算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21号)),主要分三步:
第一步,退休人员的首次参保时间首次参保时间很重要,因为首次参保时间不同,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有差别。在黑龙江,企业职工首次参保时间在1996年1月份之前的,退休基本养老金包括3个部分,分别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如果是在1996年1月之后参保,基本养老金仅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二步,养老金的计发公式了解了养老金的基本构成,就来说说养老金的具体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基础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1%。
养老金计发基数采用黑龙江省人社厅公布的数据,采用黑龙江省上年度的城镇职工全口径的社会平均工资。2021年黑龙江省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5120元。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个人历年实际缴费指数的平均值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年度至
职工退休时本人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根据个人每年实际缴费基数对应相应年份企业山蚂贺职工养老金保险缴费工资计算,计算出每年的数据后相加,除以累计缴费年限,就可以得出本人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比如30年的缴费指数之和是25,那么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为0.8333。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的缴费工资指数,应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时起,按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历年缴费工资指数超过3的封定为3,低于3的据实计算。计算的缴费指数也适用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的缴费指数。
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就是累计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基数。
50岁退休,计逗派发基数是195,55岁退休,计发基数是170,
60岁退休,计发基数是139。
3、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
另外,黑龙江退休,统一发放御寒津贴,每月45元。
第三步,案例分析计算张阿姨1972年3月出生,1992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开始个人社保缴费,2022年3月退休,视同缴费月数48个月,实际缴费月数315个月,视同缴费与实际缴费月数合计为363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0.6204,退休时上年全省平均工资为5120元。
基本情况分析:从数据可以看出,姑妈视同缴费年限为48÷12=4年,实际缴费年限315/12=26.25年,合计缴费年限30.25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20元。
基本计算过程:
基础养老金=5120×(1+0.6204)÷2×30.25×1%=1254.84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50000÷195=256.41元;
过渡性养老金=5120×0.6204×4×1.2%=152.47元;
张阿姨退休物升时的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254.84+256.41+152.47=1663.72元。
另外有45元的御寒津贴,所以养老金实际发放合计为1708.72元。
『贰』 黑龙江养老金计算公式2022
1、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4、御寒津贴,本省为45元/人。
职工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指数=本人当年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0.6至3之间)
一、申请退休工资的年龄条件是什么: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退休工资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条件。
1、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缴费年限不满足上述1、2点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如属于本省户籍的,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叁』 黑龙江省退休金计算方法
一、黑龙江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二、黑龙江职工退休工资标准1、定额调整
每人增加35元。去年的标准是40元,同比减少了5元。
2、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1.6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体现长缴多得和社会激励,在全国属于略为偏低水平。
去年的标准分别是2元,同比减少了0.4元。工龄的单价缩水了。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和本人2020年12月底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比例增加0.97%。去年是0.79%,同比提高了0.18%。这一水平和其他地区横向比较,算低水平。
即便如此,在全国也属于低得很难看的数字了,低于1%全国罕见,对养老金水平偏高的退休人员不利,不足以体现多缴多得。
不过黑龙江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近年来有逐渐提高的趋势。试比较,2019年0.76%,2020年0.79%,2021年0.97%。
3、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五类特殊退休群体,额外增加养老金。调整水平和去年持平。
(1)向老革命倾斜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向老职工倾斜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向高龄老人倾斜
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
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年龄分两档,额外增加养老。其中,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一、二、三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15元。
(5)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执行兜底政策。确保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退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