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实行基本养老保险新办法计发养老金的,无法兑现工资增发5%退休金的政策,故实行一次性奖励金办法。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仍执行的是“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退休前的月工资增发5%退休金。”规定,企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可由所在单位在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
退休人员独生子女5%优待政策已经废止。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B. 事业单位持独生子女证,退休中人能加发5%的养老金吗
尽管现在在我国早已颁布生孕三孩的相关政策,但是由于在我国从80年代初,便开始实行倡导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相关政策,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相关政策期内,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激励现行政策,现在大部分独生子女父母早已年纪大了,达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祖国计划生育进行了较为贡献,但是现在三小孩现行政策的落实,不受影响原来独生子女奖励的政策执行。
尽管同为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因为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不一样,享有的独生子女补助的方式也是截然不同的。例如山东部分地区便是在办退休时给与一次性补贴,领到了一次性补贴之后,在办退休时也就不再享有公开增发养老金补助。像江苏部分地区是直接在预估养个老孟时,只需递交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得人,除以养老退休金时,必须单排加急养老保险金,加急比例便是自己养老金5%,重庆部分地区是对1996年1月以前参工或者缴纳保险工作的人员,加急3%的养老保险金,也是加急养老保险金单排。
总的来说,机关事业单位中依照退休中人办退休工作的人员,只要是你拥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享有加急养老保险金,或者在办退休前一次性奖励待遇。但凡具备在退休时加急5%养老金地域,在办退休时必须本人申请,不需要尤其申请办理。只需带来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社保机构在计算养老金的时候就会测算进来。凡在办退休时提供的材料中要求退休职工给予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区域,一般在办退休的时候都会备至发养老保险金。
C. 退休后独生子女奖励金是一次性给还是按月给
退休后的独生子女奖励金有的地方是一次性给,也有的地方是按月给。
关于 独生子女的奖励 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是由各省市自行根据当地的经济 社会 情况,自行规定。当地人口计生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奖励,用人单位应当按要求承担。
像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一次性奖励政策为1000元。黑龙江省是3000元,江苏省是2400元或者3600元,上海市是5000元,山东省是全国各地最高的——30%的上年度社区的市的 社会 平均工资。比如说青岛市上年度单位在岗职工年 社会 平均工资是81671元,30%就达到了2.44万元。
山东省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称为 一次性养老补助 ,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过,青岛市黄岛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没有用人单位的情况,是通过县区级财政予以补贴。
山东省实际上也有按月发放的养老补助,主要是针对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父母。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父母,从60岁起每人每月发放80元的养老补助。无法享受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待遇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给他们以相同的奖励政策。
像湖南省也是类似,按照《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以后,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过去应享受而未享受或者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养老金5%的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可以选择一次性5000元或者每月80元的养老补助。奖励方式只能选择一次,已经发放的要予以抵扣。
像云南省、四川省、重庆市和海南省等很多地区,则是直接企业退休人员也享受增发一定比例的养老金。但是增发比例还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四川省是独生子女父母每缴费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四川省这种情况,如果本人缴费指数较高或者缴费年限较长,这样是更划算的。
重庆市则直接是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来进行计算,海南省是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的5%进行增发。
云南省是按照上年度全省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5%发放,每年随着养老金的增加而提高,差不多每月也就是一百四五十元左右。
所以具体情况非常复杂,还是要看各地的政策而定的。
一次也没领
我们这里是父母有一个人满六十周岁一次性给2000!
山东是退休时一次性给,每人四位数以上。
我们这里是一次性的给3000块钱。
吉林省长春市是一次性给到个人账户
我们这里是按月给的。
D.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
一、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贴如下:
1、对于终举信兄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且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破产、改制等企业退休并未提高5%退休金奖励政策的职工,一次性补助2000元/人;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未再生育的退休职工,一次性补助6000元/人。
二、其他优惠政策
1、计划生育奖励,从发证日开始,夫妻双方都有,每人每年补贴60元,到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最高奖励可达2000元;
2、今年国家规定,农村符合条件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不低于960元奖励扶助金;
3、独生子女升学教育补贴,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高考加分;二是如果农村独生子女考上二本类及以上的大学,政府会根据家庭条件情况补贴至2000-4000元以上的现金补贴;
4、农村独生子女出现伤残等情况时,夫妻双方每人每月可补贴270元。
三、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发放标准
1、一次性发放。代表地区有北京、甘肃、河北、山西、上海。比如:北京和甘肃的发放标准为不低于1000元;河北的发放标准为不低于3000元;上海市的发放标准为5000元。
2、按月发放。代表地区有海南、江西、云南。比如:上述3个地区,都以退休当月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每月发放5%。
3、退休时增发。正袭代表地区有重庆、广西、安徽。比如:上述3个地区,都以退休时的养老金为计算基数,按5%的比例增发。需要注意的是,增发后的金额,不能超过退休本人原来的工资。
4、其他形式。主要代表地区为辽宁、江苏、山东。比如:在辽宁省,既可以每月支付10元,也可以一次性支付2000元。在江苏省,既可以按退休前月工资的5%,没有增发,也可以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还可以按补充养老保险方式发放。再比如山东省。对于退休人员,发放你一次性养老补贴或者定期发放奖励扶助金,具体标准,以山东省所辖各市的标准为准。
四、退休人员如何领取独生子女补助
1.所需材料
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②身份证和户口本;
③个人承诺书;
④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证明;
⑤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⑥死亡证明;
⑦资格确认表;
⑧关停企业证明。
2.办理流程
一般来说,有单位的,由单位来支付该费用。无业人员,需要进行个人申报(窗口申报或者网上申报皆可),然后由各街道社区受理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坦友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以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五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救助及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五)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E.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下面就跟着我一起看看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吧!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拓展阅读
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费标准不同如何办理你知道吗?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对独生子女的父母实行奖励的一项重要规定。根据各地区不同的情况,各地发放的独生子女费也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特别是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更是不一样。对此,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案例
同是退休人员领取的标准却不一样
同样是独生子女,同样是退休人员,为何领取的独生子女费却不一样?近日,乌鲁木齐市退休人员李霞对独生子女费的发放产生了疑问。
今年52岁的李霞是乌鲁木齐市一名普通的退休人员。1986年,她的儿子出生了,并在当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她说:“当时我在一家建筑公司上班,社保关系是在单位上,2005年单位倒闭后,我的社保关系就被转移到了社保局,并一直自己缴纳社保,直到退休。”
对于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李霞说:“单位未倒闭前,每个月单位都会发10元钱的独生子女费,单位倒闭后就没有了。”
2014年,李霞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她:“等你55岁的时候可以一次性领取3000元的独生子女费。”她说:“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还挺高兴的,后来与邻居老王领取的独生子女费一比较后,就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了。”
原来,李霞的邻居老王是吐鲁番地区实验中学的一名退休教师,她退休后的独生子女费是按退休工资的5%发放,每个月直接打进工资卡里。李霞说:“老王每月工资2500元左右,5%的独生子女费就是100多元,她3年领取的独生子女费就比我一次性领取的还多,同样是退休人员为什么发放的方式却完全不一样?”
解析
领取费用标准由所在单位确定
对此,记者咨询了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独生子女费是按本人工资5%的发放,还是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是由所在的单位选择确定。因为李霞原单位倒闭了,社保关系被转到了社保局,独生子女费是由所在街道办进行发放。王女士是一名退休教师,她的原单位还在,那么她的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方式,是由原单位进行选择和发放的。”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城镇居民奖励政策的规定:1.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计划生育领证家庭的保健费、退(离)休后的计划生育奖励金由职工所在单位筹措资金予以落实,并列入职工福利科目。2.城镇无业居民计划生育领证家庭的保健费,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纳入预算,由街道办事处核发。3.下岗职工与企业仍有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其独生子女保健费应由企业支付;下岗职工失业后,在失业期间可按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支付的办法解决。”
链接
享受奖励金的条件有哪些
关于领取《光荣证》的退(离)休职工,享受奖励金的条件有哪些?
1.退(离)休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金分别计发,即夫妻一方退休,一方享受;
2.未到退休年龄,但在国家政策性规定范围内提前退休(不含提前离岗、假休、内退人员)、退职、病退的夫妻;
3.领取了《光荣证》,但子女死亡,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退(离)休夫妻;
4.离异、丧偶前按规定领取了《光荣证》,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退(离)休职工;
5.再婚后新组成的家庭持有《光荣证》,并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退(离)休夫妻,双方一方持证,一方享受。
更多相关热门文章推荐:
1. 2015失业后退休,独生子女补贴应该如何发放?
2. 2016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3.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6
4. 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
5. 2016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6. 2016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7. 吉林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6
8. 沈阳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6
9. 陕西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0. 2016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