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会保险退休职工住院医疗怎样报
因为社保有起付线、报销比例、上限的限制,有定点医院的限制,有一些自费药和治疗费的限制,有免责的限制(如犯罪、自残、交通事故等)
第三十六条 在一个结算期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比例分担:
(一)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支付15%;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二)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支付8%;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三)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四)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职工支付比例的60%。
㈡ 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所不同,因此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按照北京市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例,退休职工分为70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两种报销比例。
1、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
2、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90%。
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三级类医院报销范围为85%~95%,二级医院 87%~97%,社区医院90%~97%。
退休人员医保费用报销比例和金额:
1.、门诊(含急诊)
门诊费用报销起付线是1800元。超出1800以上的部分,在符合医疗保险医保报销药品名录的前提下,予以报销。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报销上限为20000元。其中:
70周岁以下人员:非社区医院85%,社区医院90%。
70周岁以上人员:90%。
90周岁以上人员:100%。
2.、住院
第一次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97%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
三级医疗91~97%。
二级医院92.2~98.2%。
社区医院94%~98.2%。
90周岁以上人员:100%。
(2)退休职工市总住院保险扩展阅读
退休职工医保返还比例
以北京为例,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规定如下:
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因此,社保卡里扣每月返多少钱,是与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金额及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个人年龄有关的,与每月交的社保总额并无直接关系,而且通过每月缴纳的社保总额,也不会推算出返还社保卡里的金额。
退休人员医保补缴的政策
1、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
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㈢ 保定市退休职工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参保人员患病先门诊治疗,在本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凭医保证、IC卡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不足部分个人现金支付。在非定点医院或在异地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参保人员无论在当地或外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购药费用均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治疗无效,或病情严重需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之后直接使用医疗保险IC卡在医院进行结算即可。
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
1、门(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及相关检查报告单;
2、参保人员本人医疗保险证、IC卡;
3、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㈣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如何办理
退休职工从出院到获得补偿款需要经过以下流程:把相关住院凭证、收费单据交至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设在全市各街道的146个服务点;各服务点工作人员集中起来送往市职保会下属的19个区县服务处;等服务处收到市医保局关于病人住院情况的确认信息后才能进行给付结算,并送市职保会审核付款。
一般来说,由于每天人数不多,服务点工作人员大多每周送一次材料,而市医保局确认信息也需要7至10天,再加上核对给付,整个过程差不多就要3周了。
由于与市总工会之间尚未实现退休职工住院信息的即时共享,所以确认时间存在偏长的情况。
㈤ 重庆市退休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重庆市医疗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住院可以报销70%左右如果在定点医院住院报销的比率会更高一些。
㈥ 退休人员住院医保个人承担多少
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6)退休职工市总住院保险扩展阅读:
退休人员医疗费结算:
1、病人入院前由医疗保险机构凭入院手续支付住院费,每一次预支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00元。如继续住院治疗预支款不足时,应由医疗单位出具催交通知单,提前一天通知医疗保险机构付款,并在再次支付预交款时收取前一次预付款的自费部分,否则,保险机构拒绝承付继续住院的费用。
2、患者病愈出院时,应由医疗单位和本人在出院前一天通知医疗保险机构,按三方规定共同办理出院医疗药费结算,如不按时办理出院医疗药费结算,本次住院的医疗药费不予报销,并将开支的费用从退休费用中扣除。
3、患者病愈出院时,因病情需要继续服药的,按规定慢性病用药量不得超过7至9天,急性病不得超过3至5天,否则按自费处理。
㈦ 上海市总工会提倡的退休职工医疗保险保的是什么内容
主要内容:复
保障范围:(1)住院治疗;制(2)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3)门诊大病(特指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治疗;(4)家庭病床治疗。
保障责任:(1)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额以下),属于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市职保会按60%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2)由地方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市职保会按70%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3)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统筹和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按个人自负部分的50%给付补充医疗保障金;(4)在保障期内,无给付次数限制,累计最高给付4万元。
㈧ 退休工人住院怎么报销
1、异地医疗管理的范围和对象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长期驻外工作的人员;
(2)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
(3)因公出差患病需在当地住院就医的人员。
2、异地医疗的登记和管理
(1)异地医疗的登记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基金征缴窗口"办理。由单位或本人向医保中心办理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登记手续,填写《参保人员长期驻外或异地安置申请表》并提供单位证明。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医疗的登记后医保卡予以冻结。
(2)由本人选择当地医疗保险机构确认的二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
(3)提供本人可在当地通存通兑的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卡号或存折帐号(103或955开头)。
(4)异地管理人员情况发生变化(如已返回本地)应申报变更登记。
(5)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每年必须向医保中心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生存证明。生存证明提交时限为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
3、异地医疗管理人员医疗费用的结算程序
(1)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由医保中心按年度内个人帐户金额于次年元月发给所在单位或直接转入异地管理人员提供的可在当地通存通兑的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帐户。年度内个人帐户已经动用、年末余额在100元以下(含100元)的,个人帐户余额结转次年使用,不办理划转。
(2)门诊特殊病种和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年度内超过1142.4元后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末21-30日向医保中心办理结算。
(3)住院医疗费用于出院后1个月内向医保中心办理结算。
(4)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应提供资料:
A、本人医疗保险卡;
B、已在医保中心备案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资料、医疗费用清单、有效收费单据、住院医嘱单和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后四项需加盖医院公章)。
(5)异地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结算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费用结算窗口"办理。参保人员提供资料齐全的,医保中心受理后20个工作日办结,将结算款转入参保人员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帐户,并按参保人员提供的通讯地址寄发《结算通知单》。
(6)异地管理人员在非定点(未在医保中心备案)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支付。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未按时提供生存证明的,暂缓办理其医疗费用结算。
㈨ 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还要交吗我有病要住院为什么医保处要我自费
你退休了吗? 是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且交金年数足够了吗???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龄了而专且交金年限足属够了 那要找国家的也就是医保社保
如果你没到法定退休年龄 而是和单位签协议(人称协保)单位负责帮你交纳保险金到退休为止 那当然找单位去 实在不行打官司 找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