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人员怎样调取档案
退休人员调取档案的方法如下:
1、退休人员档案在档案局或者裤陵人才中心调取;
2、一般办理退休都是需要档案的,在办理完成后,档案也是在存档机构进行存档的。原则上个人是不能调取自己的档案的。如果是进行档案的调动,只需要个人在新档案存放机构开具调档函,个人带上调档函和身份证件到原档案存放机构进行调档调动手续的办理;
3、档案只会通过公对公的形式调动,不会由个人持有携带。如果是企业职工的,应当去原单位的档案保管室查阅,查阅档案时需要带有介绍信,要提交报告姿巧,说明理由,获得批准后,可以查阅。退休提取档案的手续:
(1)提档的时候只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即可;
(2)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
(3)可以找人代办,但是得向人才市场出示公司开具的提档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转化和应用,推动档案科技进步。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档案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档案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第九条机胡册戚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⑵ 退休提取个人档案流程
首孝段先要查到个人档案在哪里存放。一般情况下可以到户口所在区的就业局档案管理中心查询,具体可以拨打电话,查询地址及电话。如果曾就职于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国企,就可以到单位查询。档案提取需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在职单位出具提档函去提取即可。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府有关方面不断释放出延龄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调查显示,过半受访者反对延长退休年龄,多数主张按规定年龄退休。
办理退休的流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巧型誉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租行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 办退休档案怎么提出来
退休人员档案查一下档案局或者人才中心,一般办理退休都是需要档案的,在办理完成后,档案也是在存档机构进行存档的。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提档的时候只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即可。可以找人代办,但是得向人才市场出示公司开具的提档函。因为提档的时候,档案是被密封的。如果能直接提档的话,可以取档案的人才市场就是不正规的了。提档案,是社保局工作人员核实后直接转入当地社保局的,既然要转移档案,那么成都这边就要有人接收,接收本质上都是由社保局接收,区别在于有单位由单位来经办,无单位的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办。
办理退休的流程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 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⑷ 退休人员怎样调取档案
1、提档的时候只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即可。2、档案和户口唤枝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拍高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3、可以找人代办,但是得向人才市场出袭链尺示公司开具的提档函。因为提档的时候,档案是被密封的。如果能直接提档的话,可以取档案的人才市场就是不正规的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⑸ 失业工人办理退休怎样取档案,要啥证明!
劳动者办理退休,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因失业人员而不同,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
二、本人档案(没有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的可以不提供);
三、社会保障卡;
四、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凭证;
五、本人证件照片;
六、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需要档案,并且是重要的依据。
审查的内容为:
1 失业证;2 劳动代理协议(如果丢了可以复印身份证);3 单位出具的介绍信;4 用工备案资料;5 劳动合同。
职工办理退休的具体分类情况:
1·在实行社保前参加工作的原国营企业正式工,因为计算退休待遇时要牵涉到视同缴费年限,故必须要以人事档案为凭据;2·改革开放企业转制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原则上还是要求提供档案,但如果不涉及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情况需要查证档案外,可以不要档案;3·没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人员没有档案,因此可以不提供档案。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⑹ 退休调档案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以及退休的材料
2、然后去单位申请申报,还有辖区的就业局申报
3、再到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等待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最后等待社保局通知。审核办理之后就可以正式退休了。
退休人员档案在档案局或者人才中心调取。一般办理退休都是需要档案的,在办理完成后,档案也是在存档机构进行存档的。原则上个人是不能调取自己的档案的。如果是进行档案的调动,只需要个人在新档案存放机构开具调档函,个人带上调档函和身份证件到原档案存放机构进行调档调动手续的办理。
一、哪些情况下可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档案丢失怎么办退休手续:
1、先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重新建立档案手续!然后到你原来的学校,补开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存入档案内。
2、现在补建档案只有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局能办理,但是这种补档方式,补出来的档案肯定是“工人身份”,这样应该对你调转户口会有影响,但是也没别的办法。
3、如果你在老家人事局有朋友,可以试着找人事局补建档案,然后补开当年毕业的报到证(报到证找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教委开),然后重新办理干部报到手续,不过这个手续基本是不太可能的。
4、所以如果你找到老家劳动局办理补建档案手续的话,那么你就要考虑清楚,工人身份是否对你将来调转户口会有影响,是否对你公司将来评定职称有影响,这很重要。
三、如何办理退休证: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实际住址的房证或购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同时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2、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到当地社保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等。
3、然后将手续交当地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后续业务由劳动保障代理机构代为办理。(除银行开立存折外,一般情况下需本人到场,本人无法到场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授权代理证明等手续)。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