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工人档案一般会在什么部门管理 外人可以查询其档案吗
第一,档案出现两个年龄,以第一次为准,也就是最早的记载为准。
第二,退休人员的档案,在有人事任免权的单位保存,比如大型国企,档案都是在单位保存的,单位比较小的,没有保存档案资质的,要交给社保局保存,划归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交给社区保存。
第三,档案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外人不会轻易就查阅档案的,除非是经过管理部门批准,或者介绍信,两人以上的可以查询。
(1)检察院退休人员档案扩展阅读:
法律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 退休人员档案去哪查询
法律分析:可以去原有单位查或者去所在的社区查。退休人员的档案,在有人事任免权的单位保存,比如大型国企,档案都是在单位保存的,可以去单位查询。单位比较小的,没有保存档案资质的,要交给社保局保存,划归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交给社区保存,可去社区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③ 退休人员怎样调取档案
法律分析:1、提档的时候只要工作接收单位(具人事管理权限的)或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档案商调函”即可。2、档案和户口不一定要一齐动,只动档案而不动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理,户口迁移比档案转移难度大。3、可以找人代办,但是得向人才市场出示公司开具的提档函。因为提档的时候,档案是被密封的。如果能直接提档的话,可以取档案的人才市场就是不正规的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二条 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
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拒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消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④ 退休个人档案里面都有什么资料
一、退休时档案应该有什么材料
退休时涉及到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社保机构会依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精神或当地关于退休年龄认定办法及当事人档案的原始记录界定其具体的退休时间,当事人人事档案涉及如下材料:
1、自高中、中专及以后的学籍档案,包含高中、大学期间的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鉴定表、历年成绩单、体检报告单、高考志愿书、奖惩材料等(部分地方会收录当事人高考试卷的一部分)、派遣证等;
2、当事人的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
3、参加工作的职工登记表、转正定级表、调资表、职称评审呈报表、职务聘任解聘文件、历次劳动合同等。
二、单位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理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坦好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单位持报让岁铅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雀核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⑤ 退休人员档案去哪查询
退休人员档案可以去原有单位查或者去所在的社区查。退休人员的档案,在有人事任免权的单位保存,比如大型国企,档案都是在单位保存的,可以去单位查询。单位比较小,没有保存档案资质,要交给社保局保存,划归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交给社区保存,可去社区查询。退休职工可到原存档部门查询档案,具体的查询地方要根据自己的档案保存情况而定。档案一般存放在人才中心,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或人社局、报到证签约单位、毕业时报到证的报到单位、毕业学校。具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五条 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退休调档案需要哪些材料
退休调档案需要以下材料: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⑥ 退休后档案怎么处理
当办理退休后,社保局会根据退休人员不同的身份以此分类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如企业的退休职工,这类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还需原工作企业进行办理结束社保手续,然后将个人档案返还原企业继续由其为其保管。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那么档案会存放在人社局,如果退休人员是领导岗位退休的话,那么档案会在相应的组织部档案室内,当到达退休年龄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后,档案还会回到原本存档的档案室内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三条
档案馆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
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档案研究人员研究整理档案,应当遵守档案管理的规定。
国家关于工作人员退休,规定条件是什么
1、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
2、退休年龄:
(1)普通工作人员,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
(2)省部级工作人员,65岁;
(3)国家级工作人员,70岁;
(4)女性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处级以上干部,延迟至60岁;本人申请,仍然可以55岁退休;
(5)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女性工作人员,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⑦ 退休调档案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以及退休的材料
2、然后去单位申请申报,还有辖区的就业局申报
3、再到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等待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最后等待社保局通知。审核办理之后就可以正式退休了。
退休人员档案在档案局或者人才中心调取。一般办理退休都是需要档案的,在办理完成后,档案也是在存档机构进行存档的。原则上个人是不能调取自己的档案的。如果是进行档案的调动,只需要个人在新档案存放机构开具调档函,个人带上调档函和身份证件到原档案存放机构进行调档调动手续的办理。
一、哪些情况下可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档案丢失怎么办退休手续:
1、先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重新建立档案手续!然后到你原来的学校,补开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存入档案内。
2、现在补建档案只有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局能办理,但是这种补档方式,补出来的档案肯定是“工人身份”,这样应该对你调转户口会有影响,但是也没别的办法。
3、如果你在老家人事局有朋友,可以试着找人事局补建档案,然后补开当年毕业的报到证(报到证找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教委开),然后重新办理干部报到手续,不过这个手续基本是不太可能的。
4、所以如果你找到老家劳动局办理补建档案手续的话,那么你就要考虑清楚,工人身份是否对你将来调转户口会有影响,是否对你公司将来评定职称有影响,这很重要。
三、如何办理退休证: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实际住址的房证或购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同时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2、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到当地社保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等。
3、然后将手续交当地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后续业务由劳动保障代理机构代为办理。(除银行开立存折外,一般情况下需本人到场,本人无法到场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授权代理证明等手续)。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⑧ 退休后档案怎么处理
退休后存放档案有如下几种情形:
1、企业退休人员
如果是在企业退休,那么是由单位来办理的,具体流程是退休人员到倒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带着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退休,当地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审核档案材料,待审核完毕后会将个人的职工的返还给单位,然后有单位进行保管。所以来说,在职职工档案仍保留在原单位。
2、个体户人员
个体户的档案都会存放着在参保地的劳动局代理中心。(一般来说,劳动局都会专门的科室来保管灵活就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
3、机关单位人员
比如是属于医院的在编医生等,那么个人的档案就会放在卫生局,如果是学校的在编老师,那么档案就会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么个档案就会放在人社局。
不管个人是在职还是退休,那么他们档案都会保存在所属上级单位。(在这些部门保留的仅仅是普通科员的职工档案。)
4、区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员
个人档案会存放至组织部,或者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级别的人员的答案也会存发组织部,不过大趋势是今后的人是大管理都归组织部管,那么组织部的所要存放大就会更多人社局将不再存放普通科员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