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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离退休社会化管理文件

发布时间:2023-08-19 08:07:12

⑴ 退休管理办法

员工退休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退休管理程序,依法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国务院令第111号)等文件规定及国家、自治区相关的政策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全体员工。
第二章 退休条件
第三条正常退休:男员工年满6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生产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50周岁(退休时需连续在生产岗位工作满3年或前10年在生产岗位工作累计满五年),连续工龄满10年的。
第四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二、从事高温或井下工作累计满9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第五条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
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第六条退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不具备退休年龄,由医院证明并经市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退职手续。
第七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退休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退休办理程序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查阅员工档案、劳动合同,对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人力资源部整理当月符合退休员工的相关资料并公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特殊工种、企业破产提前退休以及女职工原为工人身份按管理岗位、原为干部身份按生产岗位退休的公示表必须个人签字);
第九条 对公示后无疑异或经调查核实后无误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填写《职工退休(职)审批表》,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经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地区社保局审批;
第十条 除正常退休不需要本人申请,办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企业破产提前退休(按中办发[2000]11号办理破产提前退休除外,及
其他提前退休的都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正常退休的,有公司负责人签字,在退休审批表上加盖公章报地区社保局审批。非正常退休的,除退休审批表盖章后,人力资源部还需填写《退休、退职手续公示表》,由人力资源部、工会、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会章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十二条 经地区社保局按政策规定审核批准通过后,同意办理退休手续的,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退休人员单位办理交接手续,退休人员方可离岗。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将退休审批结果及材料存档。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指导退休员工至社保局办理退休待遇领取。
第十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年限至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第十六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既不愿顺延缴费,也不愿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章 内退
第十七条 内退条件: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含5
年),男员工年满55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女生产岗位的女性员工年满45周岁(退休时需连续在生产岗位工作满3年或前10年在生产岗位工作累计满五年)的,经本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第十八条 内退办理程序:
(一)本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查阅员工档案、劳动合同,审核职工是否符合内退条件,并反馈于职工。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人力资源部填写《职工办理内退审批表》和《职工办理内退审批明细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内退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四)内退人员离岗后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内退待遇
(一)内退期间按照哈密地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二)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⑵ 中办国办对国有企企业的离休人员管理如何规定

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
社会化管理移交的完成时限及范围。2020年年底前,集中力量将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为广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公平化、均等化服务,切实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国有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则上一并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中央金融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托管企业的退休人员视为已移交,原则上参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不移交。办理社会化管理移交的方式。国有企业和各区(县、市)政府统一对接,统一办理移交手续,原则上不由退休人员自己单个办理。
国企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居住地所在区、县(市)退管服务机构:档案及党组织关系移交的问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移交其居住地所在区、县(市)退管服务机构集中统一管理。移交前已死亡退休人员档案由企业保管。党组织关系转往其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要对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清理规范。由县(市、区)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领导干部、涉密人员等的人事档案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补充医疗保险的问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原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仍按原渠道解决,待遇水平不降低。

⑶ 企业退休人员如何移交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手续有哪些

1、企业将退休人员移交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需要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移交函”,之后到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退管办办理移交手续:

(1)移交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汇总表;

(2)退休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

(3)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4)退管活动资金;

(5)移交人员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6)企业与退休人员签订的移交协议书;

(7)移交人员档案;

(8)养老金存折账号复印件;

2,单位移交后,退休人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社会化管理手续,需要提交:

(1)退休证;

(2)身份证;

(3)企业退休人员联系单。

⑷ 国家电网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文件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是国家的统一决策,国家电网也不例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
《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中办发〔2003〕16号
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会服务机构发放的基础上,加大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力度,取得初步成效。这对深化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这项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部门和地区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条件不配套、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为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以来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晚年生活应当通过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同时,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地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目标和要求,以深化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为宗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和规范管理服务办法。要充分利用城市社区资源,努力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他们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各项查询服务;跟踪了解企业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帮助死亡企业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活动,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提供方便的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帮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中由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移交、管理问题,另行规定。由县(市)以上各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在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时,人事档案暂不移交,街道和社区可先建立这些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的信息库。

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形式
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将企业退休人员直接纳入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与服务。大中城市和其他经济比较发达、社区建设比较规范的地区,应主要采取这种形式。中央下放到地方管理的企业的退休人员,原则上应纳入其常年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实行属地管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仍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
由于各地城市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些现实可行的管理服务形式。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以委托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确定或设立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管理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这类管理服务机构的指导和规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企业原有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人员和设施一并移交当地政府,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社区组织不够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居住比较分散的县,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对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管理服务。部分地区经当地政府确定,由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的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人员及活动场所,继续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随着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逐步移交和当地社区建设的发展,这几种管理服务形式应逐步过渡到由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
四、加强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要加强街道、社区和企业党组织建设,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社区,要加快党组织建设的步伐,努力实现“一社区一支部(总支、党委)”的目标。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要转入居住地党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其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分离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党组织;又被原单位返聘的,组织关系继续留在原单位;受聘于其他单位或外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去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街道和社区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及时将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基层党支部,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要及时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转到街道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街道党(工)委和上级党组织应积极创造条件,保证这些退休人员能够按原来的职务级别阅读文件,参加相关的会议和活动,确保他们的政治待遇不受影响。
在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消除企业和退休人员的顾虑,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充分理解和广泛支持。
五、尽快落实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条件
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加强街道、社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街道和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可设立或确定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具体由各地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的人员编制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方案,商同级编制部门确定。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的人员和工作经费,以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经费由财政安排。要采取措施统筹解决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场所和设施等方面的问题,满足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政策查询、工作人员办公和组织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的需要。
六、继续落实企业在一定时期应承担的责任
企业应加强与退休人员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机构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及时解决他们的生活和思想问题。移交的人事档案要做到材料齐全、完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统筹项目外养老金,由企业继续按有关政策发放。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和医疗费,继续由原渠道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居住的企业住房,尚未实行房改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仍由企业负责。企业不得以社会化管理为由随意减少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企业现有的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的场所、设施,要继续发挥作用,并向社会开放。
七、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在医药费结算方式上对社区内的企业退休人员予以适当照顾并提供方便。组织部门要加强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指导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活动,加强对企业退休人员中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坚持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将有特殊生活困难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扶助范围,及时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及时向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财政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统筹考虑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卫生部门要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企业退休人员就近医疗提供方便。文化、体育部门要加快社区文体设施建设,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的管理服务网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者队伍和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为企业退休人员特别是为高龄、孤寡、病残等生活困难的退休人员提供义务服务,并在维护企业退休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目标和任务,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于2003年7月底前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⑸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19号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到2020年底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移交内容包括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人事档案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社区管理服务等。实行社会化管理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新退休人员直接到社区报到,按规定在社区享受有关权利。

⑹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档案在哪儿,还在企业中吗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后,其服务管理工作与原用人单位相分离,档案由雀核宴其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顷银事处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享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本区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机构交办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业务。

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监督落实,受理单位退休人员移交社会服务管理手续,负责氏好集中管理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而具有档案保管资质的企业,所有档案(包括退休职工)都在企业自行管理。

(6)企业离退休社会化管理文件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我省实行社会化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退休人员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退休人员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真实地反映退休人员情况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⑺ 谁有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请书的样本

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协 议 书
甲方(退管机构):
乙方(用人单位):
根据《厦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试行办法》(厦府[2000]综091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劳发[2000]026号)的精神和规定,乙方将(离)退休人员--------人移交甲方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协同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必须认真履行《试行办法》规定职责,协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其他统筹内待遇,督促乙方按规定及时支付应由其支付的待遇。
2、甲方有义务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的困难扶助和社会服务工作。对孤寡、残疾、重病、特困、高龄等日常起居和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应发动社区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实行重点扶助。
3、甲方应努力提供离退休人员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和社会公益性活动,组织学习和教育活动,全力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后7日内,到市退管中心办理移交社会化管理的有关手续,按规定填写有关表册,缴交活动经费。将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整理齐全,装订完好并封口盖章。核实离退休人员实际居住地。
2、乙方按《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人员花名册》(一式四份),分别将档案材料移交给市、区退管中心,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3、乙方要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应由原企业支付的各项待遇,并继续关心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若有争议,由双方及其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市、区退管中心各一份。
附件:1、《企业离退休人员信息表》;
2、《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花名册》(以街道为单位填写,一式四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单位(公章): 见证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⑻ 为什么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必须实行属地社会化管理

社保基金筹集,退休审批和基本养老金发放,应该坚持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但是,中央及省属企业单位,由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人力资源和 社会 保障部门,及所属社保业务经办机构,负责统一管理与养老金发放事宜。涉及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则由企业单位自行管理与运作。可以说,过往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属地管理与条条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根据《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在2020年年底前,将尚未实行 社会 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己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 社会 化管理。同时还明确,实行 社会 化管理后,国有企业新办理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与原企业单位分离。

很显然,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服务工作,正行进在与原企业分离的路上。这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是加快剥离国企办 社会 职能和解决 历史 遗留问题,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减轻企业办 社会 负担,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现实需要。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 社会 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这就是今后必然的发展趋势与基本取向了。

⑼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以来的回顾与展望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19〕19号文件要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意见明确了移交事项、移交人员、移交时间和管理费用与服务方式等内容。目的是剥离企业办 社会 的职能,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激励企业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提升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发挥企业在市场要素中的作用,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定位,是企业改革改制的必然要求。

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是企业改革改制的必然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为了解决好 历史 遗留问题,投入专项资金改造国有企业老旧小区的“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和实行物业管理),职工小区服务实行 社会 化管理,全部整体移交给当地服务企业,确保 社会 化和专业化服务的规范管理。

“三供一业”改造,配套启动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 化管理的移交工作。从2019年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退休人员信息、档案移交和组织关系对接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职能,三年过渡期后全部关停或撤并。街道依据接收的人员,按照每人每年核定的标准,申请专项管理服务费用,并安排专人负责和管理。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 社会 化管理工作,已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移交,企业与街道建立了协助与主体的关系。首批移交街道社区的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期将满,移交最晚的企业退休人员已满一年。

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管理后的现状,通过走访和采取网络调查的方法,就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现状和想法,主要归纳为十个方面。

一是退休人员在思想上还没有接纳街道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依然留念着企业管理和服务带来的实惠。

二是退休人员在观念上普片认为企业是在甩包袱,不明白单位人与 社会 人的关系,更不理解企业负重前行的压力和负担。

三是退休人员感觉企业抛弃了老职工,大家没有了归属感,心里七上八下。

四是多数退休人员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在企业工作一辈子,就这样没有了单位,在 情感 上特别的失落。

五是退休人员与老单位老同事有着几十年的 情感 交往,一时还难以割舍,存在被动接受的思想。

六是退休人员的身份和称呼也发生了变化,统称为社区居民,与社区群众身份一样,没有了退休职工的优越性。

七是原企业给退休人员的一些福利待遇将逐渐减少或停发,心理感觉不是个滋味。

八是企业退休人员因病致贫,工会有困难职工专项基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移交街道社区后她们没有时间和精力顾及退休人员的日常事务。

九是企业退休职工病故,单位工会工作人员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街道社区没有这方面的工作职能,今后一切都要靠市场化和自己家人解决。

十是企业退休党支部每年都会为党员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开展支部活动,看望和慰问因病住院的老党员,体现了单位党组织的关心关爱,移交社区后这些好的作风得不到传承和发扬。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管理后以来,有的退休人员还不了解社区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也不清楚街道社区提供了哪些管理和服务,心中始终感受不到社区管理带来的好处和实惠,她们在思想上还比较的迷茫。

三、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社区管理两年多来,为了理顺关系、融合社区服务,探讨企业退休人员地基本需求,先后做了大量细致的日常服务工作,通过梳理总结,先后提供了十个方面的便民服务。

一是提供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标准统一的居家养老模式,筹办社区便民食堂,帮助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长期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常态化保障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完善空巢家庭建档工作,关心关爱老年困难家庭生活,协助解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

二是提供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健身活动,开放老年活动中心,配备社区健身器械,组织老年书画展,老年摄影展和个性化爱好展示;采取老年人心理慰籍辅导和心理干预措施,解决老年人孤独的晚年生活需要。

三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做到常见病和慢性病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能就医购药;动态更新居民 健康 档案,按时组织老年人参加免费体检;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治理,确保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是落实优抚优待政策,提供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服务,倾听老军人的心声,了解老军人的诉求,维护老军人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开展国防宣传教育,强化国防安全意识,促进拥军优属常态化落地有声。

五是提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警示服务,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正确使用危险燃气、电器等程序,确保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争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六是提供高质量的民事纠纷调解服务,主动化解居民内部矛盾,帮助调解家庭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安定的生活环境;长期为居民办理各类证明文件,落实政治审查程序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业务。

七是发挥老年人的自身优势,提供和组织开展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社区公益活动;开展关心关爱下一代工作,全面促进大手牵小手活动的良性循环。

八是提供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平台,传承 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老年人弘扬 社会 主义制度和优越性,做有益于国家和民族振兴的事;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居民,尊重个人信仰和生活习俗,坚持两个离不开的思想,自觉维稳 社会 的和谐与稳定。

九是提供安全可靠的疫情防控措施,完善人员信息,定期实施核酸检测,按流程接种新冠疫苗,全方位的消杀病毒;成立防疫老年志愿服务队,督促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发挥老年人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性和示范性作用。

十是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平台,结合实际开展党员教育和管理,按时开展组织活动;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采取送学习、送资料、送温暖上门服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常态化颁发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开展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

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 社会 化管理以后,未来社区服务将突出个性化,精品服务更接地气,持久性的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为老养老服务。

一是逐渐转变社区退休人员的传统思想观念,主动接受由单位人成为 社会 人的现实。

二是鼓励和动员社区退休人员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自觉融入社区大家庭,促进社区公益活动丰富多彩。

三是普及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模式,使更多的老年人找到归属感,增强社区服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四是努力为企业退休人员提供温馨和谐的社区服务,开展方便老年人的上门服务和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的需要。

五是实行统一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努力拓展为老服务的内容和服务质量。

六是发挥老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成为社区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

⑽ 单位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问题一:请问单位退休手续办理流程是怎么做的 一、准备资料:
1正常退休收2张(同底1寸彩色照片)并把社保卡收回。
2身份证复印件2张,盖公章。(退休证、医保手册内页各1张)留下邮政联系地址、邮编及电话
二、具体流程:
1、带整理好的档案和若干退休表格(盖好公章)到社保中心一楼“退休审批”业务岗审档案,时间:每个月的1号至月底。
2、审档合格后,在“4险收缴”旁柜台交《减少表》做清算(带着移动硬盘,拷数据),,并打印清算单(三联),需社保盖章。
3准备出《养老金审批表》《清算单》和退休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到“支付科”交《增加表》,(确保养老金从审批合格之日起发放)均一式两份。
3、根据清算单在软件中计算退休费(也就是养老金审批表),在“医疗”软件里面做在职转退休表,盖章。涉农人员按照“183-16号令以前”操作
4.在软件中算完的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盖公章。
5.养老金审批表一式六份交给社保“退休审批”柜台审核(也就是前面审档案的柜台),审核后盖章,特殊退休的,将“清算单”,《养老金审批表》,《公示》各留一份给“退休审批”柜台。
6.到医保办交:《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只需填写表头及签字就可以了,其他的等到柜台在填写。
7.到医疗柜台需要交的表格有:《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表》,《养老金审批表》,《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再交一份提前退休申请表或者审档记录单。交1张照片,打印一张医保手册内页(盖上钢印),同时更新社保卡。
9.次月12日以后去社保“支付科”领存折,卡的初始密码是身份证后6位数字。
10.将《退休证》、医疗保险手册内页、社保卡、养老金存折/卡发给退休人员。
12.除增加表、减少表、表17、在职转退休表等社保表格之外,其余手续均放进职工档案。以备今后查阅。
13 关于月报
①医疗月报:减员的情况会在次月月报中体现,当月出的是上月的缴费。
②四险月报:退休人员生日当月还算在职,四险月报是当月的体现,但人员因办理退休已经减员,所以在四险月报(表7,该表可以在软件中生成)中,只在人数上减少,缴费不减少;
③养老支付月报:将增加的人数和金额填在相应位置即可(如果当月没有变化此表可以不申报)

问题二: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满法定退休年龄,须退休当月15日之前办理相关手续。
一、档案核定调取职工档案,由人社局核定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并开具局证明。
二、填写表格
领取退休审批表,填写相关信息。到本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缴费
到缴费申报窗口查询欠费情况,足额缴清欠费。
四、退休申报
将退休审批表、人社局开具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退休申报核定窗口。
五、养老金领取
本月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须到次月20日到养老金社会化管理处领取养老金存折(须附本人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三:怎样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如何办理退休手续,各地规定不一样,你得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准,免得被误导。
退休后,还在公司工作,单位和该人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或协议,不需要再缴纳社保,但是一般给交商业保险,比如意外险,具体要看你们双方如何约定了。

问题四:怎么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都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A4纸张);
4、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业务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干部办理退休业务时无需提供《干部退休通知书》。)
⑵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需携带参保人本人人事档案资料;
⑶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写《东莞市伤病职工(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一式两联)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同时附上身份证、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县级以上医院(我市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为市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精神病的专科医院为市新涌医院)近期三个月的诊断证明和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特殊工种审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个月申请审核或劳动能力鉴定),由参保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有关资料;
2、经社保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且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发放《职工退休证》,从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养老金;
3、参保人在领取《职工退休证》的次月15日后,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退休证到指定银行打印存折,领取基本养老金。
办理时限
一般退休业务在受理之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5个工作日;因病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温馨提示
每月25日前受理退休业务申请,26日后顺延至次月办理,从办结业务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
备注: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退休申请的条件):
1、缴费年限条件: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6月30日(含本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7月1日(含本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1998年7月1日(含本日)后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2、年龄条件: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此外,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作业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且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由医院提供有关证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问题五:企业如何给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1、参保人员申请正常退休的,一般应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在办理退休前,必须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1000-1500)
3、退休申报:
申报材料:按规定装订成册的的退休人员档案及《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申报地点: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
4、待遇审核
单位在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企保中心档案接收窗口领取已审核的《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报审表
单位持报审表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参保人员退休(定期生活费)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
发放《退休证》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其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问题六:私企如何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 劳动者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1、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金缴纳至退休当月,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社会保险中心退休管理科(或养老待遇福利科)申报退休停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1、职工档案;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二代身份证原件;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5、社会保险缴费发票。
3、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4、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常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问题七:单位如何办理员工退休手续? 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1、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由企业劳资工作人员到基金征缴科申报退休供缴,打印养老保险清单。
2、企业劳资人员呈报所需材料,进行退休审批。
需呈报材料
1、职工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
【社保查询】
1、退休金计算方法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基本养老金每年七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2、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问题八:职工如何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你在职无需你操心,一切退休手续都由单位办理。如个人办理退休,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有失业证也带着,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工作人员会引导你走完一切程序。

问题九:行政机关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一)正常退休: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
(二)病退或非因工伤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同时具备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三)特殊工种退休: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工人(包括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础干部),同时经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鉴定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
退休审批和办理流程:
1、单位参保的人员先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自审,符合退休条件的,先在本单位公示(告)7日。单位内部无异议,由单位行政部门和工会或职代会同时鉴章。
2、正确填写《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申请表》。
3、职工年满退休年龄当月,带齐所有资料到退管科办理退休审批。
资料为:职工个人退休的书面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公示、《成都市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提高退休待遇的有关原始证明等、在职职工减少表、《职工退休(职)审批表》(提前退休人员才须携带)。
4、退休审批完毕,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经办人员持职工减少表到收费大厅办理在职人员减少,然后到退管科领取《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一式二份。
5、单位及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对《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核实无误鉴章签字后返回退管科。
6、次月20日之后到退管科领取存折(单位经办的由单位经办人员领取,个人办理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问题十:无工作单位 怎样办理退休手续 办理方法如下:
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本人持《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两寸照片到代理机构办理退休级待遇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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