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厦门市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管理及查询流程
厦门市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管理及查询流程
已进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即已在本中心业务科办理移交社会化管理服务手续的'退休人员。 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厦门市退休人员档案移交管理及查询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一、档案受理范围:
已进入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即已在本中心业务指导科办理移交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档案受理过程:
在业务指导科办理有关手续时,向该科或信息科领取《离退休人员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档案交接通常在业务指导科办理完有关手续当月26日后任一个工作日。档案交接时,必须携带《离退休人员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并由信息科出具回执。
三、档案内容要求: 根据原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劳力字[1992]33号)规定,现就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和分类要求作如下规定:
1、履历材料;
2、自传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5、政审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7、奖励材料;
8、处分材料;
9、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10、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四、档案查询或借阅:
1、单位需要查询或借阅档案,单位经办人员需凭单位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
2、个人需要查询档案,请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介绍信。开具介绍信之前,可要求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被查询人的身份证号码查询档案的寄存处(市退管中心或区退管中心)。本人不得借阅档案。
五、注意事项:
1、单位必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整理个人所有入档材料,不得擅自保留原件,尤其是退休审批表等个人退休材料。
2、办理好医保关系,如从在职状态转变为退休状态的手续等。
3、《离退休人员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交接一次填一份,填好本单位社保代码及有关内容,转递单位盖好公章。
4、转递时,单位须封口、盖章,档案袋须整洁、无破损。
;Ⅱ 退休人员移交6个步骤
1.企业整理退休人员档案,填写各种基础性表格,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审核验收。
2.街道对企业移交的档案、各种表格进行审核验收,和企业签订《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档案移交清单》。
3.企业应按签订的《协议书》,及时将退管经费转到各街道所在区就业保障服务中心开设的账户,由中心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凭证。
4.街道接收后将《信息表》、《花名册》、《协议书》、《移交清单》,送交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退管服务科留存。《花名册》还须以电子表格的形式用磁盘报送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机房,电子表格需在“姓名”前增加“个人编码”一栏,以便将退休人员从原企业户名下划转到街道户名下进行社会化管理,同时报一份给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备份。
5.街道档案专管员对所接收的退休人员档案进行整理清点,按照规定做好档案管理。
6、街道根据企业退休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建立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
退休提档案要什么手续
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4、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的重要措施。
Ⅲ 退休后档案怎么处理
退休后存放档案有如下几种情形:
1、企业退休人员
如果是在企业退休,那么是由单位来办理的,具体流程是退休人员到倒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带着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退休,当地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审核档案材料,待审核完毕后会将个人的职工的返还给单位,然后有单位进行保管。所以来说,在职职工档案仍保留在原单位。
2、个体户人员
个体户的档案都会存放着在参保地的劳动局代理中心。(一般来说,劳动局都会专门的科室来保管灵活就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
3、机关单位人员
比如是属于医院的在编医生等,那么个人的档案就会放在卫生局,如果是学校的在编老师,那么档案就会放在教育局,如果是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那么个档案就会放在人社局。
不管个人是在职还是退休,那么他们档案都会保存在所属上级单位。(在这些部门保留的仅仅是普通科员的职工档案。)
4、区委,市委,省委退休人员
个人档案会存放至组织部,或者普通机关事业单位的副科,科技以上级别的人员的答案也会存发组织部,不过大趋势是今后的人是大管理都归组织部管,那么组织部的所要存放大就会更多人社局将不再存放普通科员的档案。
Ⅳ 请问办理退休后,档案应该放在哪里
职工退休之后,现在各地档案管理的办法不同,有的转移到当地社保部门,有的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转移到社区保管,有的依然在原单位保管,档案是转不到街道,还是保留在你们公司的集体户中。
如果你想转到街道,需去劳动局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申请,批复之后档案和保险关系才可转到街道,社会化管理只有自然人的企业可以申请。
(4)企业退休人员档案整理要求说明扩展阅读:
对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除了依靠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机构和社区服务人员之外,还可以通过开展退休人员的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来解决他们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娱乐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街道、社区应在企业退休人员中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根据退休人员居住情况分片划定若干小组,由退休人员推选本小组中责任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身体条件较好的退休人员担任组长。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一般以30-50人为一个小组为宜。
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通过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可以更好地发挥余热,繁荣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建设,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
Ⅳ 退休后档案要怎么处理
当办理退休后,社保局会根据退休人员不同的身份以此分类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如企业的退休职工,这类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还需原工作企业进行办理结束社保手续,然后将个人档案返还原企业继续由其为其保管。
这个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说明。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那么档案会存放在人社局,如果退休人员是领导岗位退休的话,那么档案会在相应的组织部档案室内,当到达退休年龄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后,档案还会回到原本存档的档案室内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制定本法。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第十九条 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第三十三条 档案馆应当根据自身条件,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和开展有关问题研究,提供支持和便利。
档案馆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
档案研究人员研究整理档案,应当遵守档案管理的规定。
Ⅵ 退休的档案里面必须有哪几样
法律分析:退休的档案里面退休时涉及到当事人的人事档案,社保机构会依据劳社部文件精神或当地关于退休年龄认定办法及当事人档案的原始记录界定其具体的退休时间,当事人人事档案涉及如下材料:1、自高中、中专及以后的学籍档案,包含高中、大学期间的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鉴定表、历年成绩单、体检报告单、高考志愿书、奖惩材料等(部分地方会收录当事人高考试卷的一部分)、派遣证等;2、当事人的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3、参加工作的职工登记表、转正定级表、调资表、职称评审呈报表、职务聘任解聘文件、历次劳动合同等。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Ⅶ 退休后档案怎么处理
当办理退休后,社保局会根据退休人员不同的身份以此分类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如企业的退休职工,这类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还需原工作企业进行办理结束社保手续,然后将个人档案返还原企业继续由其为你保管。
这个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说明。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那么档案会存放在人社局,如果退休人员是领导岗位退休的话,那么档案会在相应的组织部档案室内,当到达退休年龄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后,档案还会回到原本存档的档案室内保管。
如果属于税务部门、电力部门、气象部门等垂直单位的工作人员,你的档案一般会存放在上级管理部门,需联系上级管理部门去找。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在最初缴纳社保个人档案就会存放在人社局中,然后灵活就业人员手中会有份档案存放协议,这份协议是用来方便查询或转移档案使用的,在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可直接去人社局申请退休,档案也会一直存放在人社局中。所以在办理退休前一定要将档案处理好,以免到退休时因档案存放问题影响养老金的金额。
一般人社局办理退休的分为单位办理退休和个人缴纳保险办理退休,二者办理有着很大的差距。单位办理退休在单位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单位会给职工申请退休,并将职工的档案提交到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主要审核单位职工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时间、工龄时间以及社保缴费年限。相关材料审批通过后,职工档案将会被存入人社局的档案室里,将不再返回给单位。
Ⅷ 退休调档案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照片以及退休的材料
2、然后去单位申请申报,还有辖区的就业局申报
3、再到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等待申报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最后等待社保局通知。审核办理之后就可以正式退休了。
退休人员档案在档案局或者人才中心调取。一般办理退休都是需要档案的,在办理完成后,档案也是在存档机构进行存档的。原则上个人是不能调取自己的档案的。如果是进行档案的调动,只需要个人在新档案存放机构开具调档函,个人带上调档函和身份证件到原档案存放机构进行调档调动手续的办理。
一、哪些情况下可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档案丢失怎么办退休手续:
1、先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重新建立档案手续!然后到你原来的学校,补开毕业证明等相关证明,存入档案内。
2、现在补建档案只有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局能办理,但是这种补档方式,补出来的档案肯定是“工人身份”,这样应该对你调转户口会有影响,但是也没别的办法。
3、如果你在老家人事局有朋友,可以试着找人事局补建档案,然后补开当年毕业的报到证(报到证找毕业学校所在地的教委开),然后重新办理干部报到手续,不过这个手续基本是不太可能的。
4、所以如果你找到老家劳动局办理补建档案手续的话,那么你就要考虑清楚,工人身份是否对你将来调转户口会有影响,是否对你公司将来评定职称有影响,这很重要。
三、如何办理退休证: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实际住址的房证或购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同时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2、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到当地社保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等。
3、然后将手续交当地劳动保障代理机构,后续业务由劳动保障代理机构代为办理。(除银行开立存折外,一般情况下需本人到场,本人无法到场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必要时需提供授权代理证明等手续)。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