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青海省西宁市退休职工的丧葬费用手续咋办
由职工原单位发放,单位所在地标准。
⑵ 青海省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劳动部1953年1月26日颁布试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规定,职工因病版或非因公死权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14条乙款的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一次性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本人工资6至12个月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⑶ 青海省关于丧葬费,抚恤金在死亡后什么时候能到位
我父亲是2012年12月13号去世的,我想知道他的丧葬费等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发放。
⑷ 青海退休教师遗孀死亡有丧葬费吗
退休教师属于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没有股东收入来源的遗属在世时可以回生活困难答补助补助,但死亡没有丧葬补助费的补偿。
依据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青人社厅发[2012]106号
一、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之后,凡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其每月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按省内不同地区分别调整为:海东地区居住的每人每月298元;海南、海北州居住的每人每月303元;西宁市、海西州居住的每人每月为313元;玉树、果洛、黄南州居住的每人每月318元。居住在省外的按西宁市的标准发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因公死亡之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在上述标准之上每人每月再增发30元。
二、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有关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所需警方,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四、本通知从212年1月1日起执行。
⑸ 2015青海省社保对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如何发放,怎么计算
抚恤金:补20个月退休金总额,安葬费,7000~8000元。
给个采纳。
⑹ 我爷爷是青海的退休工人。去世后社保上说只有丧葬费没有抚恤金。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
按现行的《北京市职工死亡待遇》
(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内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容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 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如你爷爷没有符合扶养直系亲属的情形,只能享有丧葬补助费。具体请看你所在省、市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⑺ 青海省民政厅:退休工人去世如何领取丧葬费
凭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到其原单位申请丧葬费,后续手续由原单位到社保办理。一段时间后原单位会将丧葬费、个人账户余额(如果还有)转交参保人的继承人
祝好
⑻ 青海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
家属的抚恤金是10个月的全省退休人员上年平均养老金,(大约2300元每月)
并有2个月社平工资的 丧葬费,去年社平工资是4817。即4817*2=9634
⑼ 青海省关于企业退休职工死亡的安置及家属的抚恤金
程序:
1、职工去世后,经办人核实职工个人工资及相关信息,核算丧葬费、抚恤金版及遗属生权活困难补助标准。
2、经办人约请职工遗属、所在单位负责人,介绍费用标准核算情况,并征求相关意见。
3、经办人拟草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困难补助标准的文件,并请去世职工遗属阅签,文件经副处长审核后处长签发(文件一式8份),文件交财务处、所在单位、去世职工遗属,同时存入去世职工个人人事档案。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事项,每年年底通过适当方式调查了解后确定下一年度的标准等。
5、其他有关事项本程序中未明确的,按人事工作相关程序办理。
丧葬费,抚恤金各是10个月的工资,这是法律规定的.住房补贴不清楚,我想没有除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