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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死亡待遇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3-08-08 08:33:26

1. 单位退休职工去世该怎么办

单位退休职工去世,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当地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的手续: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对于在职人员或未达到退休人员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死亡人员家属持葬部门的火化证明原件、死亡人员身份证、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农业银行开具的领取人存折或银行卡到社保局窗口办理。在职死亡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 职工死亡抚恤金领取流程

一、职工死亡抚恤金领取流程
职工退休后死亡抚恤金办理流程:退休职工死亡,由家属带着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人事部门代为办理死亡丧葬费以及抚恤金,如果没单位的,直接去社会保险部门去办理。
巧察神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孝亏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民法典》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一样是不属于遗产的继承范围的,但是如果在支付完丧葬费之后还有剩余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是可以继承的,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且是毫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者是无行为能力的亲属继承。
二、在职职工去世,一次性抚恤金如何分配
在伤残职工或革命军人生前发给的抚恤金,归伤残职工或革命伤残军人个人所有,属于其个合法财产。因而在其死亡后,依《民法典》,这些抚恤金在其死亡时剩余的部分可由其继承人继承。但是他们生前享有的领取抚恤金的权利,已因其死亡而丧失,不可作为遗产继承。
当职工因公死亡或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会按照相应的劳动保险法规及对革命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等,给该死者生前抚养、赡养的家属一定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给死者家属这些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是因为死者生前对家属负有赡养、抚养或扶养的义务,当其死亡后,国家或有关单位通过发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形式对其家属予以一定的物质帮助和精神安慰。因而这并不是没则发给死者的,而是发给死者的家属的,应由受抚恤的家属直接享有,而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至于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支付的丧葬费使用后剩余的部分,虽然不是死者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但可按法定继承的办法,由法定继承人取得。
三、职工退休后死亡抚恤金怎么规定的
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所在省规定。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
如黑龙江省规定丧葬为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6000元;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
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总而言之,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职工死亡可以获得死亡抚恤金。以上就是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职工死亡抚恤金领取流程的相关知识。

3. 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领取

普法内容

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流程如下:
1、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
2、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准备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代领人身份证等资料;
3、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4、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
一、申领丧葬费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死者火化发票或火化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户口本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无法证明的,需提供派出所核实的态游关系证明,如果退休档案材料能够证明关系,也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4、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死亡后待遇统一划入死者领取养老金的银行账户;
6、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抚恤金的分配如下:
1、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
2、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
总而言之,在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其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


4.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要办哪些手续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要办的手续:
1、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应及时通知退休人员单位,由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
2、单位填写《离退休退职人员减少表》,同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证明书》复印件1份;
3、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去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应该提供死亡人员:
(1)身份证、社保卡、火化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死亡人员火化收据原件;
(3)继承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4)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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