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贵阳市一事业单位的女临聘人员,明年就要满50岁,但社保未满十五年,是否可以申请延迟退休
我贵阳市一事业单位的女临聘人员,明年就要满50岁,但社保未满十五年,是否可以申请延迟退休?这个好像不可以的
2. 事业单位技术职称满5年到50岁是否可延长退休中级职称一一
这个问题是不行的,规定55退休,就是一个条件,在你职称满五年时你已经退休了,就不具备晋级条件了,由于某种原因可申请提前退休,是不可以延长退休的。
3.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男性可以延迟退休到65岁吗
目前没有这种规定,根据本人所了解到的信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女教师,如果是高级职称,可以申请延迟5年退休,上级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执行。
4. 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岗位只有5年可以延迟退休吗
不可以。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 2019事业单位延迟退休具体政策出来了吗
没有,不会这么快的,也不会单独就事业单位制定政策,要出台可能会针对各行业一揽子出政策的。
6. 事业单位有高级职称的工人是否能延迟退休
你们日子过的太滋润了,国家亏损,地方政府债务加大变相都有你们的一份“功劳”,私营工厂的工人都祈祷退休,认同的下面点赞。
7. 请问事业单位女性有副高职称能延迟退休年龄吗
被“聘用”副高的,可以“申请”延迟退休
8. 事业单位,51周岁,会有延长退休机会吗
也可能有机会。延迟到65岁退休,据说从2024年开始实行,如果你是女性,专现在法定退休年龄是属55岁,到2024年你正好55岁,按规定可能延迟三个月退休。如果你是男性岁到2024年你才55岁,因此你可能还要工作14年才能退休。
9. 延迟退休后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女同志多久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版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权》(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0. 女职工有高级职称的可以延迟退休吗
目前法律没有工人自愿延迟退休的政策,如果符合退休条件,工人应该退休。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第十一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不要继续留在全民所有制单位。他们到城镇街道、农村社队后,街道组织和社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街道、社队集体所有制单位如果需要退休、退职工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以付给一定的报酬,但连同本人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在内,不能超过本人在职时的标准工资。
对于单身在外地工作的工人,退休、退职后要求迁到家属所在地居住的,迁入地区应当准予落户。
(10)事业单位人员可否申请延迟退休扩展阅读
工人退休的补偿标准: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
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