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业单位返聘人员工资待遇的规定
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有两个待遇:一是可以领双薪,除了原来的退休养老工资外,返聘期间还可以领取单位给予的返聘待遇,相当于拿双份工资;二是因为是单位的前辈,返聘期间同事一般都会比较尊重他,在单位的地位比一般临时聘用人员要高。其他方面,与普通临时聘用人员无异。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规定是怎么样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聘的规定:单位与返聘的退休人员之间的关系按照劳务关系处理;以及单位要与该退休人员订立书面的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乎棚、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敏冲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
法律桥顷歼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❷ 退休返聘工资个税如何缴纳。现工资加退休金吗
退休金不需要缴纳个税,退休后返聘的工资同正常工资申报缴纳即可。
拓展知识:
退休人员取得的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但退休后再任职取得的报酬不属于免税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对于“退休再任职”人员的范围做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性规定,要求必须同时达到四项规定才能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只能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3.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4.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所以,聘用的退休人员只有严格满足税法的条件才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按两种不同项目计税差别在于:按“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可以扣除5000元的费用,但是收入额不能扣除20%;按“劳务报酬所得”每月不能扣除5000元费用,但是收入额可以打八折,如果次年再按照综合所得进行汇算的话,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负还低。因此,对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应签署劳务合同。在满足税法规定条件下,才需要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❸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规定
返聘人员工资规定是由单位和返聘人员协商。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必须对社巧册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内容进行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睁宽梁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而退休人员再就业悉运所签订的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签订的聘用协议主体平等,所有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再受国家特殊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协议时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社会保险关系上看,员工退休前已经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必须再次帮其购买保险,我国社保机构不接受一个退休员工一面享受养老保险,一面又继续购买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❹ 退休返聘人员薪酬待遇规定
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退休职工与用人单位可在聘用协议中约定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和义务。退休人员返聘工资规定。
退休人员返聘工资规定:
由于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的关系是按劳务关系来处理,所以其工资标准由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自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可参照劳动关系,按照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并根据退休返聘人员的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工资数额。退休返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但退休人员以及不属于劳动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在当代社会退休人员他们一般情况下都是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所以此时他们可以安享晚年,并且可以得到一定的退休工资,但是如果由于工作方面的一个特点和性质需要继续的工作的话,也是可以再次的将他们重新的聘用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事业单位退休的待遇属于国家政策性行为(也就是根据根据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套退休工资的),先向做出行政行为的部门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对于不接受复议、逾期不做出复议结果的或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❺ 返聘退休人员的工资标准如何
法律分析:由于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的关系是按劳务关系来处理,所以其工资标准由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自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可参照劳动关系,按照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并根据退休返聘人员的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工资数额。工资标准具体看与用人单位协议如何签订。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❻ 聘用退休人员工资按什么申报
退休人员有很丰富的工作经验,个人又有想发挥余热的心,很多企业也乐于员工退休不离岗。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与任职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且不得再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这就造成关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工资的很多问题,比如:❼ 退休返聘人员工资处理
众所周知,那些年轻时候为国家工作的人在到了退休年龄以后可以拿到退休工资,这点让大家看着也是非常的羡慕。那么,您是否知道返聘是怎样的呢,法律对返聘与拿退休工资的规定又分别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小编就为您整理出相关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