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公司返聘退休员工需要签定什么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退休人员不能再签劳动合同和交社保了,只能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员工退休后原公司返聘,签订《协议》后,是否要在劳动部门备案?关键的问题在于:
一、《协议》是否合法完善。
1、要符合法律法规,尤其要符合《劳动法》。2、条款要完善,不能有漏项。3、内容要明晰,词语不可有歧义。4、期限要与实际相符合。5、违约处置不可少。
二、返聘的工作期间,遇有突发疾病或遇工伤如何约定。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如果《协议》要在劳动部门备案,公司则必须要额外为你缴纳一笔工伤保险费用;假如不在劳动部门备案,公司则省了这笔开支。
由此可见,《协议》要在劳动部门备案,有利于你(可能会给返聘带来麻烦)。不再劳动部门备案,则有利于公司。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定书面协议,明确聘用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对于国家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如保险的内容,应作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时,方可以合同约定作为依据来处理。退休人员在受聘期间发生工伤,其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担。
退休返聘人员最好和用人单位签订雇佣合同,除了明确待遇外,还要是明确工伤待遇。
公司聘用退休职工,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你好!
依据>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你们可以签订附条件合同。
同时依据该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字订立合同。
你们双方可以参照该条签订合同。
本文向您介绍的就是这些需要加在合同里的档案及其需要注意的问题。一、专案预算书要详细每一位家里准备装修的消费者都知道,家装工程的报价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一个能够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家装报价是什么样的呢?首先,这份报价应该包括专案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同时应该标注必要的材料品牌、型号、规格以及材料的等级。如果可能,简单的工艺做法在预算单的备注栏里也应做出简单的标注。二、设计图纸备要齐全在一些家庭装修过程中会出现由于设计师必要的图纸准备不齐全,口头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逐步备齐。但是,施工开始以后,由于设计师与消费者、施工人员的沟通问题,以及施工现场的某些复杂因素,这时设计师设计出的图纸非常容易与消费者出现摩擦。最主要的就是消费者会发现,这时的图纸与设计师在签合同之前与自己谈的有很大的出入。当然,消费者也许不知道,这里面出现分歧的最主要的原因也许是双方对同一个专案的不同理解,比如对颜色、对造型、对尺寸等等。由于口头的交流很难表述清楚,所以出现分歧就不足为奇了。因此,在这里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把相关的图纸准备好,即使事后对图纸有所变更,也是在合同必要图纸的基础上,这样做的结果对合同的双方都是比较有利了。那么图纸应该包括哪些必要的要素呢?1、图纸的比例: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图纸,设计师画的可能是一个很漂亮的造型吊顶,可是现场制作出来以后,与设计图相差甚远。其实检查一下原因,就是设计师没有按照施工图纸来做设计图纸,而是把图纸按照美丽的图画来制作的。所以,一张设计图纸必须按照严格的比例来制作。2、详细的尺寸:有些设计图纸由于设计师没有在准备施工的现场做认真细致的测量,所以很多尺寸在设计时有遗漏,尤其是一些关键尺寸如果在设计时没有掌握,有可能在施工时产生设计与施工脱节的情况。3、专案选择的材料:我们知道,一份家装报价是立足于工程的做法以及使用的材料,所以,在设计图纸上应该标注出主要材料的名称以及材料的品牌,这对于今后施工人员依照图纸施工很有利。4、简单的制作工艺:在施工图纸中标注必要的制作工艺是为了约束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保证消费者得到一个与合同洽谈相符的工程专案。三、采购材料别忘找人验收家庭装修过程中目前比较常见的材料采购方式主要是业主自己采购一部分主材,施工单位采购一部分主材一部分辅材。但是,材料采购的过程是一个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的过程。举个例子,合同中本来约定使用某个品牌的木芯板,但是消费者在施工时发现,施工单位采购了其他品牌的;还有,工地本来需要明天使用墙砖,但是业主还没有决定到哪去买,所有由于甲乙双方自身的原因,采购材料出现问题的情况很突出。因此,在这里需要提醒您:首先,在合同当中,应该约定采购材料的种类;第二,应该约定材料的品牌;第三,对材料的规格进行约定;第四,应该约定材料的参考数量;第五,应该约定材料的参考价格;第六,应该约定材料的供应时间。这一点非常重要,而我们看到的很多合同都没有作必要的约定,因为牵扯到材料供应必须与施工进度相衔接以及必要的材料验收,所以绝对不要忽视这个供应时间的约定;第七,关于材料,还有一个目前很多合同双方都容易忽视的地方,就是材料的“验收人”,由于目前家庭装修关于材料的纠纷很多,其中有一个问题就是材料进场没有验收,还有的就是参与验收的人太多,结果与没有验收也差不了多少,所以,合同中应该制定一个明确的能够做主的验收人,以免事后出现纠纷。四、施工工艺书及施工计划1、施工工艺书不可省。其实在家庭装修过程中,施工工艺就是施工时必须遵守的法律档案,如果没有,即使出现问题,其结果也完全有可能对消费者不利。所以在合同中应该按照前期谈判时约定的、明确的施工做法。2、施工计划是按期完工的法宝。家庭装修工程的延期目前是一个普遍现象,即使在合同当中有关违约责任条款规定了工程延误对施工方的惩罚条款,但是房子不能按时住进去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件损失更大的事情。而怎样监督工程,是否按照正常进度有序地进行,一份严格的施工计划就是必要的了。有了,消费者就有了一个监督施工方是否能够按期完工的法宝。
签定年薪制合同需要注意:
1、年薪制合同一般是根据达成的工作年度业绩来确定每年的薪酬总额,所以一定要对于工作年度业绩的具体指标以及评定方法进行明确的约定;
2、年薪制并非一年支付一次报酬,而是每月要支付金额的报酬,以保证受聘乙方的生活、工作需要。年终根据业绩情况支付年薪剩余部分;
3、其他的方面就是社保、公积金、各项福利待遇;
4、年薪制合同一般用来聘用高阶管理人,所以其中一般要包括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
要注意三点:一是要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期限工资支付方式二是劳务合同必须书面双方签字三是签订日期
退休后可以返聘,但要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协议,以防今后纠纷。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1、已经退休后到企业中劳动是否需要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
2、农民男60岁、女50岁后到企业中劳动是否需要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
『贰』 公司雇佣退休人员有什么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1.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社保机构停止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企业会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一般如下:一是技术型人才,如技工、总工这是与经验资历是分不开的;二是后勤保障人员,如保洁、普工等;三是行政人员,如政府退休下来的人员。
对于超龄人员,不适用《劳动法》,因此如录用:一是需要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协议》,相关期限、岗位、待遇、出勤要求、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还有涉及到的其他事项等等都需在协议上明确。二是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险,至于商业险的费用可全部由企业负担,也可部分由员工支付也是可行的。三是在管理上要稍微做倾向,对于非常规的要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叁』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一、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2、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3、将审批后的《广州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档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进行退休待遇审核。二、一些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个人社保退休手续:1、办理退休手续参保人应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延缴的参保人在缴费满年限的当月)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于每月1-15日(机关事业单位)、1-20日(企业单位)到社保局二楼养老服务大厅窗口递交有关材料,办理有关手续。2、对符合退休条件审核通过的退休人员,社保局将会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将有关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到退休人员所开设的农行养老金存折(卡),退休人员凭存折(卡)到农行各网点领取。3、办理退休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有视同缴费年限)或劳动合同;《城镇从业人员退休登记表》(一式二份);《养老保险手册》及缴费清单(在三楼服务大厅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3张1寸免冠相片。注:退休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后3个月内,可自带身份证和一张1寸免冠相片到市社保局一楼社会化服务窗口办理退休证,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肆』 聘用退休人员的有关规定
“聘用退休返聘人员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定书面协议,明确聘用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因此,在签订协议时,对于国家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如医疗保险等内容,应作明确的约定。发生纠纷时,方可以合同约定作为依据来处理。退休人员在受聘期间发生工伤,其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负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退休人员已经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了,即使经过返聘成为了单位的返聘人员,此时用人单位也是不能与返聘人员签劳动合同的。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用人单位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
我国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多少%的工资报酬
需要与员工协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1、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水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第九十三条 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伍』 企业雇佣已退休人员,在签订雇佣合同、税务处理、缴纳五险一金方面怎么办
企业与聘用的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存在任职、受雇关系,企业支付给其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聘用的兼职人员,每月支付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税法规定:
1、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按现行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每月收入额 - 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二、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三、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四、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
五、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1、雇佣合同是指雇员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雇主向提供劳务的雇员支付劳动报酬。
2、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纯粹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务合同与雇佣合同在合同主体关系、报酬支付、履行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均有不同。
(5)雇佣退休人员要办理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退休返聘优点
(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很多退休人员还可以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
他们的经验丰富,可以作为公司的培训人员,向新进员工介绍自己的经历,传授经验。为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公司知识体系的传承都有很大好处。
(2)退休返聘人员对于所工作的单位来说,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因此无须再为其支付这些社会福利。
另外,退休返聘人员由于在原单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经济上的压力不大,对薪金收入也没有过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资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比较认真,多年的磨练使他们养成了认真的工作态度。
(4)退休返聘的人可以发挥余热,更多的为社会产生价值。
退休返聘缺点
(1)稳定性较差。由于退休人员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们对于工作收入的依赖较低,企业一有风吹草动、形势不妙,就会人心思动,退回家里颐养天年。缺少与企业同甘共苦的奋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2)退休返聘人员大多由于年龄、精力上的原因,难以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工作时间也相对较短,很难根据企业的要求或临时性的工作要求,作经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
(3)退休返聘人员一般创新能力比较差,几十年的工作经验会固化他们的思维,限制了他们的思维,因此,退休返聘人员一般不宜做创新性工作。
退休返聘人员在需求上与一般的人相比有一个明显的不同之处:他们强烈地需求获得尊重。
中国是一个敬老的社会,这种社会文化使得退休返聘人员认为他们应该获得尊重,他们已习惯于别人尊重的眼光和礼敬的态度,一旦周围的环境发现了变化,他们感到没有被尊重,就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进而影响工作情绪。
『陆』 企业可以录用退休人员吗对此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企业可以录用,但是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录用可以签订”返聘协议书“”工作协议”“雇佣合同”之类的协议。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
第13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6)雇佣退休人员要办理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企业录取已退休人员,需注意以下事项:
1.聘用退休年龄的员工,签订的是《退休返聘协议》,根据社保局的规定,该类员工无法参保(社保机构停止参保)
2.如员工工作期间发生意外,无法按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需企业友好协商,但无需企业全额支付。
3.如遇见纠纷属民事纠纷,非劳动法范畴。
『柒』 退休政策 公司聘请退休人员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都知道工作也是有年限的,当一位职工到达了一定的年龄后,就可以辞去工作在家里安心养老了,但是有许多的人才公举察衫司并不希望他们离职,同时职工也想继续在岗位上再坚持一段时间,这个时候公司就属于聘请的退休职工了,当然这时需要办理一些手续的,那么今天小班就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捌』 可以聘用退休人员工作吗
可以聘用退休人员工作。也就是企业或者用人单位可以重新录用退休人员,但是退休人员已经不属于劳动管理部门了,因此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能签订返聘协议书、工作协议、雇佣合同等,并且对再次聘用的退休人员,企业应该向职工明确其聘用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以及待遇等权利及义务,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什么意外,不能按照工商程序办理,同时员工的医药费用,需要企业积极协商,但不需要企业全额赔付。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玖』 企业聘请退休人员手续
单位聘用退休人员政策: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已享受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陆备待遇等权利、义务。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示: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枝贺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猛悉派的,应当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