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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8-03 12:19:22

1. 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如果没社区的该怎么办

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以后,取暖费怎么领取?关于这个话题实际上因地区不同,他实际上所对应的条件也是有所不同的。因为并不是每一个地区,都可以获得取暖费的待遇。对于北方地区而言,可以正常的领到取暖费,但是对于南方很多地区而言,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取暖费,因为男南方本身就没有采暖季,所以也就不会发放取暖费了。

所谓的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只是通过以社区为纽带,向退休人员下发一些通知,这样的话可以有效地,即时的并快速,通知到一些退休人员,比如说退休人员需要养老金资格年审,或者说一些什么样的通知,需要第一时间让退休人员得知。那么以社区的方式,是可以快捷和高效的,连接到社保部门和退休人员这样的一个纽带。

这个取暖费的发放是,直接会发到我们退休金的卡片上面去,所以说也不需要单独的领取,更不需要单独的去社区,做一个登记或者说明。我们都可以正常享受到取暖费的待遇,只要是你所在地区,能够领取到取暖费,那么对于自己取暖费的发放,没有任何的影响。所以社区,实际上说白了,没有任何的关系,只是社区是给我们居民提供,面向相关部门的一个窗口而已。

2. 抚顺市人民政府印发《抚顺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保障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含全民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第三条各级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应将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程,认真贯彻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方针。第四条全社会都要尊敬和关心退休职工,积极支持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第五条企事业职代会应有一定数额退休职工代表参加,保证他们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企事业应把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纳入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的内容。第六条职工退休后,依然要关心、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利益和声誉,力所能及地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二章管理服务第七条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
(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实现管理制度化;
(二)统一帐卡簿,加强基础建设,实现管理规范化;
(三)探讨研究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和其发展规律,实现管理科学化;
(四)主动取得有关单位、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使工作逐渐走向社会化;
(五)发挥退休职工自管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不断提高自管能力。第八条退休职工服务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建立一支讲政治、懂业务、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退休职工服务的队伍;
(二)坚持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了解退休职工的困难和要求,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关心退休职工的生活和健康,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使他们颐养天年;
(四)组织退休职工学习卫生保健科学知识,增进他们的身心健康;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使退休职工增加乐趣,陶冶情操;
(六)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不断扩大服务领域,逐步满足退休职工的需求。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简称市退委会),是市政府对全市退休职工实行管理服务的领导机构。市退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总工会,为市退委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第十条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维护退休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全市退管组织开展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其基本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退休职工工作方针、政策,管理退休职工队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代表退休职工参与制定有关退休职工工作方面的政策、办法,督促落实党和政府有关退休职工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三)综合反映退休职工工作的情况和退休职工的意见、要求,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进行形势任务和道德法制等宣传教育,组织退休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五)指导各级退管组织办好为退休职工服务的经济实体和福利设施;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收好、管好、用好退休职工活动经费。第十一条县、区、局(含公司)也应建立退委会,配备干部负责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退休职工人数配备相应的干部,负责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三条退休职工管理活动经费从以下三个方面筹集: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事业单位提取;
(二)从退管组织兴办的经济实体利润中提取;
(三)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赞助。第十四条企业应按政府的规定,按时足额提取和上缴退休职工管理活动经费,保证退休职工活动的开展。上交省、市的活动经费,委托银行代为收缴。第十五条退管活动经费设专户管理(也可以由财务部门代管),专款专用,严禁挪、借、截留和占用。第十六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手续,支取使用应有明细帐目,管好用好活动经费。第十七条经费实行予决算制度,作到帐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企业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宗旨是: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龄事业和退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做到精心管理、热忱服务、保障生活,使退休职工在安度晚年的同时,继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二章组织第三条按照“政群结合”、“专群结合”、“条块结合”的原则,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省、地(市)、县(市、区)成立由工会、劳动、财政、体改委、经贸委、民政、卫生、人事、老龄、老干、社会保险、人民保险等部门负责人和退休职工代表组成的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退管会”)。其组成人员经同级政府批准公布。
退管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同级总工会,负责日常工作。第四条各地可在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的风景点、街道、乡镇成立区域性退管组织,发挥退休职工积极分子作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第五条各产业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产业、系统退休职工情况,建立退休职工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本产业、系统基层单位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第六条各企业单位,凡退休职工25人以上,成立退管会,25人以下成立退管小组,并根据需要设立工作机构、配备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第七条建立退休职工代表会议制度。省退休职工代表会议每五年召开一次;市、县退休职工代表会议每三年召开一次;基层单位退休职工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各级退管会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第八条各级退管会的职能是:管理、服务、维护、教育、协调。第三章任务第九条省、地(市)、县(市、区)退管会的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老龄事业和退管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维护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协助政府主管部门,促进企业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退休职工基本生活。
(三)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养老传统美德,表彰好人好事。
(四)指导基层退管组织开展退管服务各项工作和兴办各种为退休职工服务的事业,建立健全各种必要的管理规章制度。促进兴办为退休职工服务的各项福利事业。
(五)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反映退休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及时总结交流搞好养老保险和退管服务工作的经验,开展退管理论研究。
(六)组织退休职工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作,继续为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七)组织退休职工学习政治、文化和科学知识,开展延年益寿、增进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丰富文化生活。
(八)研究解决退管服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和问题。第十条基层退管组织的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退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企业搞好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保障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
(二)组织退休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保持工人阶级本色。
(三)依法维护退休职工合法权益,努力为退休职工办实事排忧解难。办好退休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的互助互济会,做好退休职工中的孤寡和病残老人帮助解困工作。
(四)组织退休职工参加力所能及的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发展各种形式的老人事业,组织和倡导退休职工自己动手谋福利。
(五)开辟活动场所,组织各类适合老人特点的学习和文体等活动。第十一条各级退管会要切实加强对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健全退休职工和管理服务组织。第四章经费第十二条县以上退管服务经费:
(一)政府拨款。
(二)有关部门拨款。
(三)退管会经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费收入。
(四)社会各界赞助。
(五)其他合法途径的经费收入。第十三条企业退管服务经费和退休职工福利费,按闽政〔1982〕59号、闽退管会〔1994〕7号文件规定办理。第十四条各级退休职工管理服务经费主要用于修建活动室,添置活动室的设备、文娱用品、订阅报刊杂志,开展重大活动,组织慰问退休职工,以及退管办的日常开支等。该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报表制度,认真做好年度预、决算,接受各级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监督。

4. 有谁知道离退休人员还享受工会福利吗

有谁知道离退休人员还享受工会福利。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

第八条专 会员离休属、退休和失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失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相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4)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相关规定:

第三条第五项 会员享有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互助保障、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第三十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关心工会干部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督促落实相应的待遇,支持他们的工作,坚决同打击报复工会干部的行为作斗争。

县和县以上工会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保障工会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县和县以上工会可以为基层工会选派、聘用工作人员。

5. 广东增城市劳动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增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荔城镇挂绿路25号

电话:020-82752102

(5)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扩展阅读:

增城区人社局下属机构电话:

一、广州市增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32851903。

二、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挂广州市增城区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642866。

三、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挂广州市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738511。

四、广州市增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挂广州市增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牌子)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731139、(020)82758916。

五、广州市增城区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增城区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合署办公)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652199。

六、广州市增城区城乡社会养老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642583。

七、广州市增城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637006。

八、广州市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办公室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32829295。

九、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挂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牌子)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752102。

十、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759962。

十一、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759962。

十二、广州市增城区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720060。

十三、广州市增城区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流动值班):(020)8271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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