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海省退休工人丧葬费标准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青海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标准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1〕578号)文,青海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9月1日后因病或非因工去世的,其遗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规定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按照死亡时上一年度青海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2020年青海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959元,所以2021年9月1日-12月底死亡的丧葬补助费补助就是5918元。2021年青海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在3013元左右,所以2022年度死亡的丧葬补助费补助大概在6026元左右。抚恤金以死亡时青海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退休前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渣伏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如燃携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简单来说,抚恤金标准即为9-24个月。如果我们用公式表示,就是抚恤金领取月数=个人累计缴费年限-6-领取养老金年数(当缴费年限大于30时取值为30)。比如退休时核定的本人累计缴费年限是27年,领取养老金8年多去世,那么死亡后抚恤金领取月数就是27-6-8=13个月。还比如退休时核定的本人累计缴费年限是41年,领取养老金2年多去世,那么死亡后抚恤金领取月数段敏就是30-6-2=22个月。按照上述青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21年9月-12月去世的抚恤金标准最少是26631元、最高是71016元。2022年度去世的抚恤金标准最少大概在27117元左右、最高是72312元左右。
法律依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牧)民委员会召开村(牧)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政府按年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具体补贴标准为:每年按100元缴费的补贴30元,按200元缴费的补贴40元,按300元缴费的补贴50元,按400元缴费的补贴60元,按500元缴费的补贴70元;按600元缴费的补贴85元,按700元缴费的补贴100元,按800元缴费的补贴115元,按900元缴费的补贴130元,按1000元缴费的补贴145元;按1500元缴费的补贴165元,按2000元缴费的补贴185元。
㈡ 退休人员死亡补助标准
到达一定的年龄就可以退休,所以我国对退休年龄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并且在最新出台的退休年龄中,有更新了有关退休年龄的事项,应当按照新的退休年龄的标准进行。退休人员死亡赔偿可以根据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进行。退休人员如因公牺牲的,可以获得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因病去世的,可以获得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1.退休人员去世后,一般情况下家属可以领取四类费用:养老金账户的余额、丧葬费、抚恤金和家属生活困难补贴。
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如下:
1、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二十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十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可以参照事业单位的标准来调整。
离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乎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岁激迅休费为基数计发。离遇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高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按国家规定历次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铅燃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㈢ 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计算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参保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按以下标称计算:
一、丧葬补助金的标准:
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二、抚恤金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二)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本条所述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时间计算到月。
㈣ 青海省丧葬费2022年最新标准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去世以后,指定继承人除了可以领取个人养老账户剩余存额以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虽然现在已经实现了全国统筹,但是各省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仍有差异。今天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青海省退休人员,丧葬补助标准是多少,农民是否可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