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员工到退休年龄了可以辞退吗
员工到退休年龄了也是可以辞退的,但需要确定单位是属于无过错方,而且也有合法的理由辞退这样才不会承担经济的补偿,在辞退时也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这样才能保障到单位的权益。⑵ 退休人员公司可以辞退吗
退休人员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另一类是虽达到退休年龄(通常为瞎猜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特殊岗位可提前),但未能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一般认为,已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其退休后被返聘而与用人单位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只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2008年9月18日生效的国务院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对《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修正,把后者所规定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修改为达到肆神芦退休年龄即为终止,即不论劳动者是否享裂带受养老保险待遇,一到退休年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即为终止。终止之后,如劳动者继续在单位上班,那么所形成的关系自然也就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聘用上述两种人时,无论签订的是聘用协议还是劳动合同,都只能按民事聘用关系处理,而不能按劳动关系处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上述两种特殊情况下,起决定作用的是身份而非契约。所以这就要求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聘请这两类人员时注意核查其身份、年龄等信息。关于聘用上述两种人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我们还要注意以下几点:1、在聘用上列两种人员时,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在社会保险、最低工资、加班、雇佣期限等方面均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学生实习可以不支付工资,双方可约定随时终止雇佣等。但在某些地区也有特殊规定,如上海有所谓“特殊劳动关系”的说法,在特殊劳动关系下,在劳动保护、工作时间、最低工资这三个方面还是受劳动法规调整,但在其它方面可随约定。2、双方可以不签订合同,不会产生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但双方签订一个明确的合同更能避免争议。3、如果聘用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虽然不是劳动关系,不算工伤,但作为雇佣关系,雇主同样要对雇员在工作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而且:其一,用人单位此时无法为之办理工伤保险(不过对于下岗职工,按某些地方的做法,是可以重复缴纳几份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能在几个单位同时工作,有此需要。具体办理方法请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雇主承担责任的范围与工伤范围不同,一般认为工伤更广(如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工伤,但返聘的退休人员下班途中出事故雇主无需担责。;三,两者的赔偿标准不一样。一个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个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此,用人单位要考虑是否为这两类人员购买保险以转移风险。4、这两类人员在聘用期间,非因工作而发生的治病费用、女职工的生育等费用,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现实中还有一类特殊的劳动者:与原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但已经不在岗。此时他到新的单位工作,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在原来,一般认为是否定的。但自201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生效后,情况有了变化。该解释第八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根据该规定,如果接受其它单位的下岗人员在本单位就业,也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会导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也必须严格依据《劳动合同法》来操作。不过,由于社会保险不能重复上两份,因此如果别的单位已经为该员工上了保险,则本单位不需要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在校学生和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关系,也不会能享受具有劳动关系人员的相应福利。也就是说在校学生和退休人员在工作时不确立劳动关系,那个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不会受到很好的保护,所以在校学生和退休人员在再给别人工作时要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⑶ 离法定退休不足五年。企业是否可以辞退员工
劳动者离法定退休不足五年,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早纤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法定退休不到五年,病假超24个月,如果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岩隐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合同没有到期 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 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违反合同解除合同的可以获得赔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粗睁厅得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条款。老年人在市场经济中面临着与年轻人一样的竞争压力,但就其自身条件而言,老年人有着太过明显的劣势。为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条款。
2015年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
我国企业职工退休条件依然执行国务院《关于个人退休、退职的暂行规定》(国发[78]104号)档案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你可以算一下他的年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你提的问题应该是这种情形,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为: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你可以得到24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各地情况不尽相同,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为准。这个政策是特殊政策,针对的是特定人群,不是针对所有破产企业。在上海的话,得是计划内破产企业,并且在裁定破产程式终结时,计划内破产企业中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此外,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含“虚账实记”记账年限及视作缴费年限)。
应该是包括的,比如某人正常退休应该是55岁,他在35岁的那一年(假设是6月1日)参加工作,那么在他50岁(6月1日)的那一天 他才工作了满15年,这时离正常法定退休还有5年 ,而在这之前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此人解除劳动关系的。
【接近退休 续签】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对劳部发(1995)309号档案第42条如何执行的请示〉的覆函》劳办发〈1996〉131号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劳动者已接近退休年龄,双方仍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续签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⑷ 员工到退休年龄可以解雇吗
可以的,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不再有聘用关系,一般用人单位会直接跟员工说明情况,双方和平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这个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赔偿的,不算开除员工给予N+1的补偿,这点要注意。如果单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那么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司法实践上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要根据以下两种不同情形来看,以办理退休手续可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这种情况比较简单,容易处理员工到达退休年龄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⑸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可否辞退
到了退休年龄之后不能轻易辞退,法律的具体规定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且符合办理退休的,用人单位依法为其办理退休,同时终止双方劳动合同,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但不符合办理退休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到退休年龄之后,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