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苏省退休50岁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1.2022江苏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满55周岁利用申请退休。
2.2022江苏特殊清零退休年龄规定
女工人: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累计满5年且45周岁后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女失业人员:曾为原固定工的,或者原在国有企业工人岗位上工作且在原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50周岁时其曾在用人单位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的,按照女工人退休年龄执行。
3.2022江苏特殊工种退休年龄规定
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且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经职工与企业协商一致,可在本项规定的退休年龄与上一项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选择退休时间。
4.2022江苏伤残人员退休年龄规定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Ⅱ 失业人员能提前退休吗
法律分析:失业人员只是一种状态,失业后可以选择再就业,也可以当无业游民,同样也可以灵活就业,并不是说失业就需要被照顾,需要提前退休。作为失业人员,如果之前所从事的特殊工作,并且已经满足提前退休条件,即便失业人员到按规定退休年龄也可以提前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并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休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Ⅲ 失业人员退休政策
如果之前在一个企业上班上得好好的,因为一些原因造成了自己没有工作这种情况的话,可以去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对于这部分失业人员退休的时候有哪些政策规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Ⅳ 江苏满足哪些条件能申请提前退休
针对提前退休,江苏有一套非常严格的审批程序。比如南京2019年再次发文明确,企业要完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备案制度,每年应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情况表》,载明上年度本企业特殊工种哪激名录、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等信息,经审核确认后,作为特殊工种退休审批的重要依据。企业在申报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前,应按统一格式在工作场所进行公示。劳动保障(人事)代理机构在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前,应按统一格式在其居住的社区或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江苏省提前御烂退休具体条件如下 :
01、公务员工作满三十年可提前退休。
2019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工作满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新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了 三种详细情形 :
(1)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指特殊岗位的公务员由于其岗位特殊的工作条件,为保护其健康,国家允许其提前退休。
02、企业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特殊工种可申请提前退休。
国家法李拆袜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在江苏,如果有 以下两种情况 ,可申请 "提前退休"。
1. 一类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允许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提前退休,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劳动者的健康考虑。按照现行政策,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需 满足三项条件 :
一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二是从事国家明确的井下、高温、低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从事特繁重体力劳动累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环境中工作累计满8年);
三是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与此同时,有关企业应加大投入,通过改进生产流程、改善用工环境,降低劳动强度、内部调整岗位等措施来加强劳动保护,减少对职工身体的直接伤害,并通过提高工资待遇、实行特岗补贴、定期体检疗养等措施,予以适当的事后补偿。
2.还有一类是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提前退休。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目前,国家正在制定相应具体政策。在国家病残津贴政策出台前,对于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相关现行政策是: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办理病退手续。
Ⅳ 江苏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有关政策
希望可以对你有用,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条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5周 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 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
作要求提前退休的,经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期间的未聘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各事业单位正式实行聘用制度后,不再按本条规定执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 因病经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工作(劳动)
能力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 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现在或曾经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
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实际工作年限累计满8年的。
5、各级地方党委管理的干部,符合以上提前退休年龄和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办理退职的退职待遇有那些?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人员按本人标准工资的40%发给退职生活费。
1、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我区按照国家规定将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补助费提高到50%。
2、新人发[2004]74号文件《关于调整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退职生活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对我区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办理退职手续的退职生活费标准调整如下:
工作年限满10年以上的比照同工作年限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新政发[1994]48号文件对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费计发比例)计发退职生活费。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仍按新政发[1994]48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发退职生活费。
但上述退职人员不享受新政发[1986]61号、新党发[1983]71号等文件对退休人员规定的有关待遇。以上标准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1993年10月1日以后退职的,按其退职时工资标准调整退职生活费。1993年9月30日以前退职的仍按原规定标准执行。
3、根据新政发[2006]79号文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对我区机关工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办理退职手续的退职生活费标准调整如下(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2)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职后的退职生活费分别按本人退职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但上述退职人员不享受新政发[1986]61号、新党发[1983]71号等文件对退休人员规定的有关待遇。
四、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工作人员,本人坚持不退的如何处理?
国发[1978]104号文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凡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工作人员除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继续工作外,都要按时办理退休手续。本人坚持不退的,从所在单位通知的下一个月起,不再计算工作年限,工资改发退休费。
Ⅵ 江蘇省对下岗失业的军转志愿兵55提前退休有文件吗
全国、江苏省对下岗失业的军转志愿兵55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提前退休是没有文件的。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对于军人一旦退役后,就是“以服兵役”的公民了,因此提前退休是要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网页链接第一条规定执行的。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Ⅶ 失业人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
可以但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才能申请提前退休,实际上正常人在失业的情况下是不能申请也无法提前退休,要是国家开了这个后门那想要提前退休的人太多了岂不是乱套了。
如果你在失业的时候已经交够了15年的社保,现在没有工作无力承担社保的费用,那你可以去社保局办理停保,等到自己年龄够了就可以直接领取养老金。
最后:
不是所有的失业人群都能办理提前退休,主要还是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有些人在失业后变成了灵活就业人员,这类人员就算收入微薄也无法办理提前退休。
Ⅷ 江苏省社会保障局对于提前退休有什么新规定
发布部门: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冀劳社办〔2003〕26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原行业统筹企业、中央直属军工企业:
省劳动保障厅冀劳社[1999]234号文件下发后,一些单位询问,曾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如何掌握等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企业原从事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职工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在达到国家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原则上不应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对于确因从事特殊工种而影响身体健康现在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仍可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二、从事过特殊工种且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满规定年限的下岗或失业职工,在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重新上岗或再就业后在非特殊工种岗位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时,如果扣除其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时间不满5年的,仍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如果扣除领取基本生活费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时间满5年以上的,按第一条规定掌握。
三、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在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从特殊工种岗位提前退休的,从到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任何年龄段退休,都按此比例增发,但增发总比例不得超过7%;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四、除原国家有关部委或我省有特殊规定外,本行业工种凡未明确为特殊工种的,一律不能参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五、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本通知下发之前已按过去有关规定处理过的问题,不再重新处理。今后国家和省有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二○○三年五月九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印发《关于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我厅《关于办理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办[1999]234号)下发后,一些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以及职工一直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原由是不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规定存有不同认识,实际工作中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对此,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今年3月下旬,在全省养老保险科(处)长座谈会上进行了讨论,在此之前也征求了省社保局的意见。根据各市和省社保局的意见,我们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的掌握问题。在讨论中,一种意见认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应全部放开。另一种意见认为,我省按冀劳社办[1999]234号文件规定执行已经5个年头了,经过几年做工作,大多数企业及职工都已基本认可,如全部放开,对于以前按234号文件妨行未批准退休的,有可能找后账,引发不安定因素,另外,全部放开后,提前退休人数将大幅攀升(目前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占退休总人数的比例在50%以上)。根据大家的意见,经过慎重研究,我们认为,在目前条件下,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还是应采取适当控制的办法,尤其是对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或由于企业转产改制而脱离特殊工种岗位并在非特殊工咱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目前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不愿提前退休的,应进行控制。但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位5年以上、身体有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仍可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但必须有严格的控制措施和程序。根据各市的意见,我们设置了由县级以上医院或职业病 防治机构出具机构诊断证明、由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程序,以加强控制。另外,对下岗失业人员领取下岗基本生活费和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不计算为脱离特殊工种岗位的时间。
二、关于按特殊工种退休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问题。按特殊工种退休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我省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一项特殊政策,其源于国发[1978]104号文件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折算工龄,但国家对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时没有对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时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劳产发[1999]275号)规定:“从事井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缴费工资也多,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就相应较多,因此,在退休时也不宜另外提高计发标准”。但我省为了保持新老办法政策的连续性,所以在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初期规定:1994年10月底以前从事有毒有害工作满8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6%,从事高温井下工作满9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新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这一规定从冀劳[1994]108号文件开始,一直延续到冀劳[1996]7号、冀劳[1998]47号等文件。到冀劳社办[1999]234号文件时,对增发比例作了统一规定:1994年10月底以前从事井下、高温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的,每满一年都按0.3%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规定对增发的总比例进行控制,即:提前5年退休的(55周岁)增发的总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提前4年退休的(56周岁)不得超过5.6%;提前3年退休的(57周岁)不得超过4.2%;提前2年退休的(58周岁)不得超过2.8%;提前1年退休的(59周岁)不得超过1.4%;从事特殊工种到达正常退休年龄退休的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对于上述规定,各市和省社保局认为有鼓励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之嫌,并且,国发[1978]104号文件只规定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可折算工龄,并未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按正常退休年龄退休不折算工龄。
综合考虑我省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政策的连续性和各市的意见,我们提出:1994年10月31日以前曾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在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3%。从特殊工种岗位提前退休的,从到达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至正常退休年龄任何年龄段退休,都按比例增发,但增发总比例不得超过7%。考虑到我们下发文件目前就是要适当控制提前退休,所以同时也规定:对脱离特殊工种岗们5年以上按特殊工种退休时不再增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Ⅸ 失业人员怎么能提前退休
失业人员可提前退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其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Ⅹ 无锡办理退休手续
1退休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一寸照片3张
3退休人员所在单位公章
4单位会计和退休人员一起到社保所填表
办理时间:按退休人员身份证上的月份,提前一个月在20号到当月4号之间办理
(以上是从乡镇社保所抄录的,应该对你有帮助)